余作胜
内容提要:宋代编撰的乐书约有230余种,但流传至今的仅三十余种,其余尽皆散佚,至为可惜。目前有关宋代乐书研究的成果主要集中于今传乐书,散佚乐书的整理与研究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宋代散佚整理和研究的主要任务为辑佚与校勘、个案考证与专题研究,其重要意义有如下诸端:1. 可勾勒出宋代乐书著述的整体状貌,有助于人们更深入更完整地认识宋代音乐知识结构和著述成就;2.通过对宋代散佚乐书的逐一考证,可辨明这些乐书的撰人、撰时、流传、内容、价值等具体情况;3. 通过对乐书佚文的辑录、校勘等整理,建立可资信用的文本,为宋代音乐史、文学史及礼乐文化等方面研究提供一批“新颖”的原始资料。4. 可形成一些新的研究领域,催生新的研究课题,为宋代音乐研究添加学术增长点。
古代乐书是记录音乐实践、音乐理论以及与音乐相关的社会文化活动的主要载体,是古代音乐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乐书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乐书包括单体的音乐典籍、史书乐志律志以及其他典籍中论乐述乐的篇章,狭义的乐书专指单体的音乐典籍。本文讨论的乐书指狭义的乐书。宋代音乐文化繁盛,音乐成果丰硕,加之刻书业发达,因而催生了大量乐书。根据目录所载及古书古注之征引考索,宋代编撰的乐书约有230余种,其中乐论类51种,律吕类23种,琴书类(含琴谱)101种,乐府、歌曲类30种,乐谱类(不含琴谱)20种,道乐类10种。当然,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数字,随着研究的展开和深入,这一数字应当还会有所增加。宋代是中国古代乐书撰述的高峰期,然而可惜的是,这些乐书传至今日者仅朱长文《琴史》、郭茂倩《乐府诗集》、陈旸《乐书》、姜夔《白石道人歌曲》等三十余种,其余尽皆散佚,未有完帙。目前有关宋代乐书研究的成果主要集中于今传乐书,散佚乐书的整理与研究并未得到应有重视,因而远不能反映宋代乐书著述及音乐知识结构的整体状貌。已经散佚的近二百种乐书之中,尚有约五十种存有佚文。这些散佚乐书及其数量不菲的佚文,具有诸多方面的价值,值得研究和关注。
宋代乐书研究的学术史从宋代即已开始,历经宋元明清而至今。不过,现代学术意义上的研究起步较晚,始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21世纪以来才真正形成研究气候和规模。宋代乐书已有的研究成果可分为如下四个方面:
(一)目录学著作对宋代乐书的著录及考证
古代目录学著作对宋代乐书的著录,主要集中在宋元时期的《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中兴馆阁书目》《中兴馆阁续书目》《直斋书录解题》《国史艺文志》《文献通考·经籍考》《宋史·艺文志》等公私书目。《玉海》“律历”“音乐”门虽非目录学著作,但设立了不少宋代乐书条目,载录诸多乐书,有些条目还存有乐书佚文。宋代以后,清人黄虞稷所撰《千顷堂书目》《宋史艺文志补》及其他明清书目对宋代乐书也有所拾补。古代目录学著作对宋代乐书的著录,为我们理清宋代乐书的概貌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和线索。但补史艺文志中也存在误收、失收以及收书标准不一等问题。
进入20世纪后,随着现代音乐独立学科的建立,专门的音乐文献目录也随之出现。民国时期有周庆云《琴书存目》(1914年)、袁同礼《中国音乐书举要》(1928年)、杜镜《知见音乐书草目》(1932年)等。新中国成立后,王世襄《中国古代音乐书目》①、黄友棣《中国古代音乐书谱目录》②、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资料室编《中国音乐书谱志(先秦-1949年)》③是几部很有学术价值的音乐书目,各自收录了不同数量的宋代乐书。《中国音乐书谱志》是迄今最为完备的中国音乐图书乐谱目录刊行本,所收宋代乐书最多。但这些目录书由于文献来源、收录标准等局限,对宋代乐书的著录并不完善,存在不少遗漏,尤其对佛道两教音乐典籍均少涉及,不能完整反映宋代乐书著述的全貌。
部分目录学著作除著录乐书书名、作者及篇卷等书籍基本要素外,也伴有简要的介绍与考证。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等目录考证文字即为宋代乐书研究提供了不少可资取用的素材。今人陈乐素《宋史艺文志考证》④对《宋志》所录乐书在书名、作者、卷数、复出等方面的讹误予以厘正,贡献良多。
前人在宋代乐书存目的考证上,已取得颇可肯定的成绩,但另一方面,这些考证主要使用传记和著录等外部材料,很少用到乐书佚文等内证材料,而且考证内容主要局限在书名异同、卷数分合、作者履历等方面,因此对乐书的考证既不全面,也不深入。
(二)其他论著对宋代乐书的介绍
美籍华裔学者赵如兰《宋代音乐文献及其阐释》⑤第一章是对有关宋代原始音乐史料的介绍。作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将宋代音乐文献分为“理论文章”“历史百科全书”“实践文章”“有关音乐的志书和辑录”“歌曲集注释”“宋代音乐的社会背景资料”等六类,介绍了《皇祐新乐图记》《乐书》《律吕新书》《琴史》《梦溪笔谈》《碧鸡漫志》《白石道人歌曲》《词源》等十几种乐书。该书是第一部宋代音乐断代史,其重视包括乐书在内的音乐文献的学术意识弥足珍贵。李方元《〈宋史·乐志〉研究》⑥第三章第一节《从目录书看宋、元时期的音乐史籍》,较为系统地梳理了宋元时期乐书存目。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中国音乐词典》⑦收有《太乐图记》《乐书》《律吕新书》《琴史》等十余个宋代乐书的词条,对这些乐书有较简短的介绍。喻意志《汉唐音乐典籍叙录》⑧叙及宋代琴书及乐府著作二十余种。除此之外,喻意志《北宋时礼乐观影响下的乐书分类观念的改变》⑨一文还从目录学角度研究了宋代乐书的分类观念,展现出对宋代乐书进行整体观照的学术意识。章华英《宋代古琴音乐研究》⑩对《琴笺》《琴统》《琴书类集》《则全和尚节奏指法》《琴苑要录》等近二十种琴学著作进行了考辨。王小盾师、王皓《论道藏中的音乐史料》一文,介绍了《道藏》中所收道乐典籍十余种。
(三)对今传宋代乐书的个案研究
有传本存世的宋代乐书,自来即受到关注。沈括《乐律》、朱长文《琴史》、郭茂倩《乐府诗集》、陈旸《乐书》、王灼《碧鸡漫志》、蔡元定《律吕新书》、姜夔《白石道人歌曲》、张炎《词源》及道乐典籍《玉音法事》等都得到了较充分的研究,成果丰富。
《乐府诗集》是乐府学集大成著作,是乐府学研究基本文献。《乐府诗集》成书以后,出现了一系列整理著作,内容涉及简编、校勘、标点、笺注、补编、研究等方面,成果非常丰富。陈瑞娟《建国后郭茂倩〈乐府诗集〉研究综述》对1949年至2013年产生的《乐府诗集》研究成果作出了较全面介绍,可以参看。近年来,学界成立了“乐府学会”,创办了学术刊物《乐府学》,并有“《乐府诗集》整理与补编”等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乐府学已然成为学术热点。
陈旸《乐书》被学界注意的时间虽然较晚,但近年已成为宋代乐书研究的一个重点。目前所见重要成果有苗建华《陈旸〈乐书〉成书年代考》、单蕾《清代以前陈旸〈乐书〉版本调查及研究》、黄玉华《陈旸〈乐书·乐图论〉音乐文献价值探析》、郑长玲《陈旸及其〈乐书〉研究》等,此外还出现了两部整理之作:即束景南、蔡堂根点校的陈旸《乐书》和张国强《〈乐书〉点校》。学界对陈旸《乐书》的研究层次和内容都较丰富,但有些成果质量欠佳,尚有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律吕新书》是宋元以来的中国及东亚极为重要的乐律学文献,影响颇大,故自明清而至当今,对其关注者代不乏人。明代韩邦奇《律吕新书直解》、李文察《律吕新书补注》、清代吕音《律吕新书衍义》、罗登选《律吕新书笺义》等对该书作出补遗、笺释和评注。今人整理成果有吕畅《〈律吕新书〉校点》、龙周青《蔡元定〈律吕新书〉点注与分析》等。另据日本学者山寺三知《〈律吕新书〉校点札记(之一)——选择底本,兼论版本系统》一文,山寺三知鉴于目前的标点本在底本选择和校对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因此正在对《律吕新书》进行新的点校整理。对《律吕新书》内容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蔡元定十八律理论上,如李玫《中国传统律学》、台湾学者沈冬《蔡元定十八律理论新探》等论著对十八律的生成背景、理论内涵及意义功能作了诸多探讨。
《白石道人歌曲》一书,由于存留了乐谱资料,价值很高,故颇为学界所重。20世纪30年代唐兰《白石道人歌曲旁谱考》、夏承焘《白石道人歌曲考证》是早期研究的代表成果。20世纪50年代出现了杨荫浏、阴法鲁《宋姜白石创作歌曲研究》及丘琼荪《白石道人歌曲通考》两部专著,学术成就较高,至今仍为学界所借鉴。进入21世纪以来,刘崇德《燕乐新说》、赵玉卿《姜白石俗字谱歌曲研究》及伍三土、王小盾《〈白石道人歌曲〉十七首词乐旁谱新校》等论著均着力于该书旁谱的校订和研究,取得了积极成果。近几年,又有多篇硕士论文从演唱、风格及学术贡献等角度剖析该书,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
(四)对宋代散佚乐书的辑佚与研究
宋代乐书辑佚的成果有限,目前所见仅零星的几项:日本学者增田清秀《乐府の历史的研究》、杨晓霭《刘次庄〈乐府集〉考辨》辑录了《乐府集》的一些佚文。张春义《刘昺及〈大晟乐书〉辑考》考证了刘昺生平事迹、《大晟乐书》的编撰、成书时间及卷数、篇目及原书结构等问题,并辑录《大晟乐书》佚文十余条。刘崇德《燕乐新说》第四章第一节《〈乐府混成集〉残谱》辑有一段《混成集》佚文。
对散佚乐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蔡元定《燕乐原辨》。王誉声《蔡元定〈燕乐〉摘文管见》、吕冰《蔡元定〈燕乐〉析》、丁纪园《蔡元定〈燕乐〉新解——论俗乐的宫调、音高与音阶》等文对该书内容展开了多角度分析。
综上所述,前人在宋代乐书著录、考证、文献整理及个案研究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尤其是近些年来,随着宋代音乐及音乐文献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宋代乐书受到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对宋代乐书进行系统清理和深入研究已是大势所趋。前人所取得的成果,为今后的宋代乐书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宋代乐书作为一个音乐文献群体,尚未得到整体性观照。现有成果虽然丰富,但主要是乐书个案研究。这些个案研究涉及的乐书数量较少,仅有十几种,远不能反映宋代乐书著述的整体状貌。乐书个案研究的价值和重要性当然毋庸多言,但整体性研究的缺乏,一方面难以全面展现宋代音乐著述的总体成就,另一方面,诸多乐书之间的关系、宋代乐书编撰及演进的历史也得不到深入的清理和揭示。
(二)现有成果主要集中于今传乐书,散佚乐书未得到应有重视。多数今传乐书已研究得较为充分,甚至出现选题及成果雷同等过度饱和现象;而散佚乐书却极少有人问津,对其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就乐书数量而言,今传宋代乐书只有三十余种,仅占宋代乐书总数的1/8,而散佚乐书则近二百种,代表了宋代乐书著述的主体。散佚乐书未被充分研究,则表明宋代音乐文献的整理与研究还有很多工作尚待完成。
(三)对散佚乐书的考证既不全面,也不深入。有些目录学著作虽对散佚乐书有所考证,但由于目录体制原因,考证仅局限于书名异同、卷数分合、作者履历等方面,涉及面较窄;另一方面,这些考证主要使用传记和著录等外部材料,很少用到乐书佚文等内证材料,因此难以深入,有些问题不易解决。
(四)散佚乐书文献的辑录整理基本未被纳入学术视野。经初步考察,宋代散佚乐书有佚文留存者在50种以上,这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辑录整理佚文是研究散佚乐书的基本任务,也可为散佚乐书研究提供极为重要的内证材料,其意义不容忽视。但目前所见宋代散佚乐书仅有几种,且都集中于乐府著作,其他类别的乐书则几乎无人涉足,这无疑是宋代乐书文献整理与研究的一大缺憾和有待弥补的缺环。
(一)可勾勒出宋代乐书著述的整体状貌,使人们对宋代乐书有一个较为清晰而完整的把握,有助于人们更深入更全面地认识宋代音乐知识结构和著述成就。
(二)通过对宋代散佚乐书的逐一考证,可以辨明这些乐书的撰人、撰时、流传、内容、价值等具体情况。以往人们对散佚乐书的认识主要来自公私目录和史籍的记载,因为提供的信息相对较为简单,故人们对散佚乐书的认识也较模糊、粗略,通过考证,可以帮助人们更具体、更详细、更明确地认识这些乐书。同时,在明辨乐书个案的基础上,还可厘清一些乐书之间的真实关系,考明一些目录误载之乐书。
例如《宋史》卷二○二《艺文志一》乐类著录刘昺有《大晟乐书》二十卷、《乐论》八卷、《运谱四议》二十卷,但其中肯定有误。因为《玉海》卷一○五《音乐·乐三》“崇宁大晟乐”条说:“大观二年六月,刘炳上《乐书》二十卷: 论八篇,五声、八音、七均、十二律、八十四调、度、量、权、衡、二舞各有图、序,并候气、军(运)律、教乐、运谱四议,共二十卷上之,刊印颁四方。”《宋史》卷一二九《乐志四》也记载,《大晟乐书》由“八论”“十二图”“八音之器”“四法”“四议”等部分构成。这其中“八论”很可能即是所谓“《乐论》八卷”,一篇为一卷。清人胡彦昇《乐律表微》卷七《考器上》引刘昺《大晟乐论》云:“列其管为箫,聚其管为笙。凤凰于飞,箫则象之;凤凰戾止,笙则象之。故内皆用簧。”这段文字在《宋史》卷一二九《乐志四》恰为《大晟乐书》之文,也可证《乐论》实为《大晟乐书》之一部分。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即《乐论》八卷起初单本别行,后被收入《大晟乐书》之中,但仍保留了单本流传,这就像东汉蔡邕的《律历意》《乐意》曾被收入《东观汉记》,但同时也有“十意”单行本流传一样。
至于《运谱四议》二十卷,则可确定是并不存在的误载之书,“运谱四议”为断章取义所造成的子虚乌有之书名。《玉海》卷一○五云“并候气、军(运)律、教乐、运谱四议”,《宋史》卷一二九《乐志四》也说“又有度、量、权、衡四法,候气、运律、教乐、运谱四议”。考察“运谱四议”四字所处的上下文可知:此处“四议”与“四法”相对而出,“四法”包括度、量、权、衡四个方面,“四议”则是包括候气、运律、教乐、运谱四个方面,很显然行文当是一事一法、一事一议,“四议”绝非专门针对“运谱”,故“运谱四议”是因未通全文仅截取最后四字而造成的错误书名。
(三)通过对乐书佚文的辑录、校勘等整理,建立可信可用的文本,为宋代音乐文献的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同时,也会丰富宋代文献的品种与数量,为宋代音乐史、文学史、思想史及礼乐文化等方面研究提供一批“新颖”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本很古老,说它“新颖”,是因为这些资料均散见于其他典籍当中,未经辑录整理则不能集中呈现,因此不易见到。一旦形成规模可观、可资利用的文本,就是一批“新颖”的原始资料。
(四)在廓清宋代乐书整体状貌、辑录整理乐书佚文的基础上,还可形成一些新的研究领域,催生新的研究课题,为宋代音乐研究添加学术增长点,例如宋代音乐典籍编撰史、宋代音乐史料学及宋代音乐传播与接受等领域的研究都将有进一步展开的基础。
(一)辑佚与校勘
对宋代散佚乐书的整理,主要任务就是辑佚与校勘。在辑佚方面,尽可能广搜群籍和金石、出土文物等资料,辑录散佚乐书的佚文。对佚文具备一定数量规模、且能考知原书体例篇次的乐书,尽可能恢复原书旧貌。比如前面提到的《大晟乐书》,结构就比较清楚,可以据之恢复。对于佚书原来体例、篇第不可考者,所辑佚文的编排也尽量做到合理、科学。在校勘方面,力求证据确凿,论证详明,并撰写校勘记,整理出可资利用的文本。此外,对典籍误引误收乐书之文予以辨伪,确保所辑佚文的真实可靠。经过辨正的误引误收之文,将作为附录文字存于书后以作参考,避免其继续误导今后的乐书重辑与研究。
(二)个案考证与专题研究
以上所述整理工作的对象是有佚文留存的宋代散佚乐书,旨在重建乐书文本。而研究工作则针对所有宋代散佚乐书,无论其是否有佚文存世,因此其涵盖的乐书范围要大得多。对所有宋代散佚乐书的研究可分两大板块进行:一是个案考证,考证的项目包括书名、篇卷、体制、撰人、撰时、著录、流传、散佚、辑本、内容等方面。当然,由于各书存在的具体问题以及材料多寡等均有所不同,因此上述考证项目并非每书皆备,可因书而异,有则考之,无须考或不可考者则付诸阙如。二是专题研究。在个案研究厘清各部乐书情况的基础上,专题研究将分别从编撰、流传、内容、价值等角度对宋代乐书著述进行整体性考察,以期总结和揭示宋代乐书撰述的总体特点、规律、贡献及与文化、政治、社会等因素的关系。
注释:
①王世襄:《中国古代音乐书目》,音乐出版社,1961。
②黄友棣:《中国古代音乐书谱目录》,载《中国音乐思想批判》,台北乐友书房,1965。
③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资料室:《中国音乐书谱志(先秦-1949年)》,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年初版,1994年再版。
④陈乐素:《宋史艺文志考证》,广东人民出版社,2014,第2版。
⑤[美]赵如兰:《宋代音乐文献及其阐释》,哈佛大学出版社1967年初版,香港中文大学2003年再版。
⑥李方元:《〈宋史·乐志〉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
⑦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1984。
⑧喻意志:《汉唐音乐典籍叙录》,浙江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2006。
⑨喻意志:《北宋时礼乐观影响下的乐书分类观念的改变》,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第4期。
⑩章华英:《宋代古琴音乐研究》,中华书局,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