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理路

2020-12-01 19:50高国希叶方兴
伦理学研究 2020年5期
关键词:伦理学伦理马克思主义

高国希,叶方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哲学社会科学提出了新要求。在人类文明步入“命运共同体”以及中国社会发展进入“关键节点”的背景下,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正成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学理论创新、推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中国化的重要智识努力。近些年来,针对如何在新时代深化中国伦理学建设,学界陆续提出“做中国伦理学”的口号,学者们从历史传统、中国特色[1](P19)等多角度给予相对充分的关注。我们认为,书写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需要契合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精神气质,紧紧围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价值主线,揭示伦理学对中国社会现实、中国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所担负的角色与使命。在此意义上,从价值论切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揭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之维,书写“做中国伦理学”的价值方案,是开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重要思路。

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语境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需要直面中国现代性社会所面临的种种价值境遇。它是伦理学在当下中国社会所要直面的思想背景和精神氛围,也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建构所要立足的观念前提。伦理学迫切地需要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生成新的思想创造,以价值力量、精神力量回应、引领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具体来看,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所直面的价值语境主要体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处的社会历史方位密切相关。伴随着全球化的深度推进,人类社会已经步入马克思意义上的“世界历史”阶段。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世界范围的普遍联系逐渐扩大,各国之间多元文化、多民族相互交融,人类社会已经构成了“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2](P522)在此背景下,中华民族到了历史发展的关节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也面临着全新的时代境遇。中华民族在历史上曾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指引下铸就了经济上辉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但在这背后,深层次地源于由社会历史文化、伦理精神和时代精神所提供的价值基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于不败之地的“终极密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需要直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语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精神指引与价值动力,为全球人民提供普遍性的伦理方案与道德智慧。

2.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基础

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启了走向深度现代性的历史征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当代中国重要的社会现实,也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直面的社会语境。伦理学在此进程中不应处于“缺场”的状态,而是要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承担起推进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国家治理现代化可以从形式与实质两个不同维度加以分殊:形式层面体现为用以开展国家治理的公共政策与制度规范体系,而实质层面则指向国家治理现代化所蕴含的价值理想与价值原则[3](P17)。在此,伦理学的角色定位往往体现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道义层面的正当性证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注入了精神动力,提供方向指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需要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保持价值层面的同构关系,为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提供富有穿透力、解释力的价值证成,并从中国传统文化、现代性以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多方面视角揭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构成。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价值支撑

作为具有浓郁实践性的学科,伦理学总需要不断地与现实照面,表达特定时代的社会实践所蕴含的时代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是当代中国伦理学植根的现实土壤,伦理学研究要以自身独有的学科思维与实践思路表达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与此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又表现为一个继往开来、不断丰富发展、充满活力的客观历史过程。当代中国伦理学正是在此进程中不断地推陈出新,完成理论创新,并进一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提供价值指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研究亟待从多维度建构分析视域:既涉及从国家、社会、公民不同层面展现新时代社会道德建设的总体框架,也涉及从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等具体层面寻找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着力点,还探索制度规范体系与现代公民品德协同治理的实践思路等。总之,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需要直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精神,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社会,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的宏伟愿景。

4.应对当代中国社会现代性的伦理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这背后也反映出现代性的二重性: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社会得到了充分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另一方面,伦理生活领域出现了种种问题,如道德冷漠、公德不彰、官德失守等问题,成为伦理学必须加以面对的现实问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2019 年颁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在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大背景下,由于市场经济规则、政策法规、社会治理还不够健全,受不良思想文化侵蚀和网络有害信息影响,道德领域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在此,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直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现代性征程中面临的现代性道德问题,提升公民的道德素质,增强道德治理的整体效果,优化社会整体的道德风尚。这些问题既内蕴了世界各国在步入现代化过程当中道德问题所具有的普遍逻辑,又体现了现代性道德问题在中国当下社会独特的呈现形态与呈现方式。

总的来说,当代中国在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已经进入全新的历史方位,在此历史方位中所展现的思想文化和精神氛围,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必然遭遇的价值语境。它让当代中国伦理学人思考:在“历史成为世界历史”、人类命运休戚与共、中国步入到现代性深度发展过程、国家治理现代化成为“当务之急”的“大历史”格局中,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究竟能够贡献什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如何以其特有的学科逻辑与学科思维方式,从价值层面关照中国社会现实,体现出应有的“价值力”?在这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应该具备的“价值力”,就是要展现出伦理学作为一门价值学科,理应成为推进当代中国社会历史进程,提升社会整体思想道德水平,破解当代中国社会出现的现代性道德难题的实践性力量。

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意蕴

从价值论的角度推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植根于伦理学与价值论的内在联系。伦理学作为一门关乎“人们应当如何生活”的学问,具有强烈的价值属性。价值论是伦理学极为重要的议题,也反映出伦理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特别是实证学科)的差别,彰显伦理学独有的人文关怀。

1.伦理学与价值论的内在逻辑

从理论层面看,价值论在伦理学中主要体现为如下三重地位:首先,它构成了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包括三个核心内容:价值论、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价值论旨在讨论如下问题:什么是好生活,什么因自身之故值得追求,什么是幸福,等[4](P4)。江畅将伦理学视为关于德性的学问,并以价值论、规范论、德性论、情感论为主要内容的学科群[5](P9),这其中,价值论在伦理学中往往居于先在性的地位。一般而言,价值论(英文表达为Value theory 或axiology)关乎事物的好坏,特别是事物好坏的标准、成因[6](P1)。价值论作为伦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人们应当如何生活”做出规范性的说明,反映出人在现实生活当中所要追求的价值理想,以及社会行动所要遵循的价值原则。在此意义上,价值论成为伦理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价值论构成伦理学的目标和方向。伦理学关乎人们理想的生活形式,反映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价值追求,为人们实现合乎人性的理想生活提供价值指引。“伦理学关注我们应该做什么,思考那些指导我们做出选择的价值观,将这些价值观与所承担义务以及这些义务所导向的目标结合起来。……它致力于澄清引导这个世界的合乎逻辑和恰当的价值观……”[7](P43)价值规范人们行为的对错,为人们的理想生活设定方向。“以伦理价值来指导社会生活,可以使社会安排更富有伦理意蕴,可以真正地促进好的生活。”[7](P43)这种强烈的、明确的价值意蕴,也使得伦理学真正成为一门规范性的学科。

此外,价值形态也从根本上决定着伦理学的理论形态。伦理学的理论存在形态之别,道义论、功利主义、德性论等不同的道德理论,其差别往往取决于它们对于价值的设定。如义务论,它以规则作为基本的分析单位。德性论是以人格(character),而功利主义则是以效用(utility)作为基本判断标准。在罗尔斯看来:“伦理学的两个主要概念是‘正当’与‘善’。我相信,一个有道德价值的人的概念是从它们派生出来的。这样,一种伦理学理论的结构就大致是由它怎样定义和联系这两个概念来决定的。”[8](P19)在此意义上,伦理学总是以某种价值设定作为前提。不同的价值设定,往往规范着伦理学理论的特点、风格及其演化。“从价值形态看,道德意义上的善无疑是一种正面的价值。以善为目标,道德更多地展示了一种价值的追求。无论是古希腊的爱智者,还是先秦的哲人,其道德取向都内含着价值的关怀。”[9](P70)这些价值的形式、内容、性质、实现方式等都会决定着相应的理论形态,进而可以认为:价值形态往往决定着伦理学的理论形态。

2.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属性

从价值论视域把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需要充分彰显其内在的价值意蕴。作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最新理论成果,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形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理想,以及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循的价值原则。

首先,从价值追求来看,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立足新时代的现实语境,担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任务,追求“美好生活”的价值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伦理学研究肩负新的使命,要有更多新气象新作为。中国伦理学研究的时代使命在于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10]习近平总书记早在上任之初就明确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11](P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11](P9)。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美好生活”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政治宣言,也凸显中国共产党人“以人民为中心”的伦理承诺。“美好生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也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致力于推进的价值追求,是伦理学本有的价值使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语境中的具体呈现。

其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应充分展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使命。与西方伦理学一贯采取的抽象方法、玄幻预设和个人主义方法论不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将人类的幸福生活视为“现实人的特定生存方式,是人在现实生活中的‘活法’”。在马克思看来,伦理学应该追问:(1)什么样的人类存在方式是道德的、幸福的,即真正合乎人性的;(2)何种现实社会制度安排可以保证这种合乎人性的生存方式成为可能[12](P334)。这种对人的生存方式的实质性关注,使得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始终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当作伦理学的目标。伦理学思索合乎人性的理想生存方式,关心工人阶级的疾苦,以实践精神的方式“改变世界”。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鲜明地体现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反映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当中所需要的合理需求,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思想文化成果。

最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熔铸了中华文明的核心价值、现代性价值以及马克思主义价值论。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结构来看,它至少包含了三个核心要素:一是“当代”,即时代性元素,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植根于当代并展现“当代”的时代精神,这里的“当代”就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二是“中国”,即文化性要素,这里的“中国”不能仅仅视为地域概念,它更体现为一个文化概念,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出来;三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即精神性要素,它规约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科学性与意识形态属性相统一。当代中国社会已经深度地参与到社会的现代性进程,现代文明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人的价值选择,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自然汲取现代文明所蕴含的价值成果。与此同时,当代中国伦理学发展应该延续自身的历史脉络和学理传统,要积极继承并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此外,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以人的解放为终极价值旨归,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元素。可以说,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从价值构成囊括了传统文化、现代文明与马克思主义等多个层面。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学地位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具有强烈的价值意蕴,这尤其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内在关系方面。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强调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将核心价值观上升为“德”的地位,强调“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之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11](P168)。这一论断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属性,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重要的理论创新。

(1)价值建设与伦理学研究的协同性

习近平总书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置于“德”的地位,高度肯定了社会核心价值观对国家发展、社会繁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核心价值观就是一种德’是一个关于核心价值观的功能方面的界定。它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功能层面切入,指向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亟需应对的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方面的认同之德,关联着国家治理的价值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由此涉及当代中国现代性建构必须面对的现代性价值认同问题,是通过价值观建设将‘我’引向‘我们’,从而构建‘我们’的价值认同。”[13](P1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种德”不仅反映出核心价值观和道德、伦理学之间的内在关联,同时也反映出当前核心价值观建设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之间独特的关系状态:价值建设与伦理学研究相互支撑、协同推进。一方面,价值建设是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点议题,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担负着推进价值建设的使命,另一方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同于“德”,深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研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就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重要内容。

(2)社会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最新理论成果

从理论形态看,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最新的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创新发展提供实践动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国共产党人思想智慧的结晶,反映出当代人们的思想观念需求,它的提出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宝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伦理学命题,敏锐地把握中国社会在全新历史方位之下最为重要的思想道德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巨大的制度优势保障下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进步,但相比较经济社会领域的成就,价值建设是迫切需要加强的重点领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适时地回应了时代的思想需求,但其背后的学理依据、逻辑机理、实践机制等问题还需要深层次的学理论证。从理论研究层面来看,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的价值哲学研究已经引起广泛重视,如有学者明确指出应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作出价值哲学的解读,“立足价值维度反思马克思主义哲学,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回归‘智慧之学’的应有之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取得突破的重要方向”[14](P13)。相应地,从价值维度切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揭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之维,书写“做中国伦理学的”价值方案,将是深化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重要路径。在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彰显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本土性、民族性和人文性品格。

(3)好国家、好社会与好公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使命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建构,要充分地吸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社会、公民不同层面体现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韩震教授指出:“国家和社会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本质体现,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对中国人民的承诺、对人类未来前途命运的把握、对历史发展方向的定位;而公民道德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是人民群众生活的伦理规范,是用来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二者既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又有着性质和功能上的区别。前者是国家制度的意识形态,而后者则是人民的行为规范;前者可以判定社会制度的性质,后者则是判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15](P5)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就承载着伦理使命,并分别指向国家、社会、公民三个不同层次。具体而言:

第一,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好国家”。作为一种国家之德,国家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现代国家建构、实现“好国家”的精神性力量。“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11](P168)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国民的价值共识,不仅为现代国家建构注入“灵魂”,规范现代国家制度建设的价值方向,而且现代国家建设所要解决的“为了谁”“依靠谁”等根本性价值问题往往都要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寻找答案。第二,社会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建构“好社会”。社会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有效地保障人与人之间的有序交往,社会的安定繁荣。“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社会系统得以正常运转、社会秩序得以有效维护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11](P163)第三,公民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旨在培育“好公民”。从现代社会对公民的要求来看,好公民是具有权责意识和良好品德的现代公民。十九大报告提出“时代新人”概念,强调“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这里的“时代新人”具有新风貌、新姿态、新作为,他们视野开阔、立场坚定、有责任担当、有实干精神。在新时代,培育时代新人实际上就是塑造社会主义好公民,它是当前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也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重要任务。这既是现代国家对公民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当代中国价值建设不可或缺的任务。

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使命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呈现出相互塑造、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方向指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形态、逻辑范畴、学理脉络、实践机制,规范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学科建设、学术研究、话语建设等各环节;另一方面,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又肩负推进当代中国价值建设的重大使命。具体而言,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使命主要包括:

1.塑造当代中国社会的价值共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尽管在经济发展的程度上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价值领域,个体价值的多样化,使社会时有分裂的风险。现代性的基本特征就表现为“断裂”。而“断裂”的后果指向了社会的原子化、分离化的状况,“现代性把每一个人的生活分割成多种多样的部分,每一部分都有其自身的行为规范与模式”[16](P258)。由此,社会的统一性就会遭到瓦解。按照樊浩教授的说法,当代中国社会处在“后伦理时代”,“伦”的传统遭遇现代性的终结[17](P4)。在此,传统伦理规范已经很难适应现代社会。与市场经济所适应的伦理准则、法制意识、伦理理念、公民品德等还在有效构建之中。这背后深层次地反映着社会的价值共识期待。“我国大众意识形态领域似乎处于某种‘多’与‘一’‘实然’与‘应然’的两极紧张中……两极紧张必须消除,否则价值共识难以建构。”[18](P4)而在这个问题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很好地消弭了当代中国社会可能出现的价值分歧。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致力于推进当代中国价值共识的研究与落实。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很大程度上表达了当代中国人共有的夙愿,反映不同社会阶层思想观念的一致性,是当代中国人的价值共识。但如何从伦理学视域给予深度研究仍旧有待于进一步充分展开。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价值共识与伦理共识根本一致。“当代中国同样面临如何达到社会凝聚、怎样使社会保持健全的发展方向等问题。与此相关的伦理共识,具体即体现于目前所倡导的核心价值体系之中。这一价值体系既上承传统,又兼容近代以来的价值观念,其中包含不同的社会要求,而这些要求的背后,则是当代中国多方面的历史需要:就其实质内容而言,核心价值体系并不是一种空洞抽象的价值观念,在顺应人类文明发展趋向的同时,也表现为基于当代社会凝聚及当代社会健全发展这一历史需要的价值取向和伦理共识。”[19](P30)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任务就是要对转型中国多样化的价值观念做出理论辨析、澄明、论证,提炼并建构合乎当下中国人生存所需要的价值共识,探索落实、践行之道。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对价值共识的形成、塑造、落实机制负责。

2.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根落地机制

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做出伦理学意义上的说明和论证,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重要任务。当前,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落实、落小、落细的问题上,仍然存在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力量也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面临的重要任务,需要提供规范性说明与实践指引。在这方面,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着力:一是从本体论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问题,特别是对价值∕价值观的本质、属性、地位、实现机制等根本问题做出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层面的解读。在此,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入手,将价值视为人的存在方式,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终极旨归,可以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问题提供本体论层面的说明。二是从实践论的角度,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机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实贵在行动,离不开探索多样化的道德实践体系。三是从现实生活的角度,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的融入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倡导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11](P165)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要在把握社会生活尤其是日常生活的伦理意蕴基础上,寻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日常生活的伦理契合点,探索两者的融合机制。

3.谋划当代中国社会的价值愿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全党要把“美好生活”当作奋斗目标。“美好生活”具有丰富的伦理意蕴,它反映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目标。按照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的说法,伦理学最佳起步之处是追问“苏格拉底问题”[20](P9),即“一个人应该怎样生活”,追求人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实现的至善。“美好生活”作为执政党的政治话语,有着时代性与意识形态性层面的内涵。就伦理学的角度看,美好生活与马克思伦理学所致力于“人的解放”的终极目标根本一致。在马克思那里,“人的解放”是人的丰富多彩的生命潜能的展现,是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方案的根本目标,“美好生活”根本上反映出马克思伦理学的终极价值旨趣,也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愿景。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从终极价值追求的角度证成与澄明美好生活的伦理意蕴,既要对“美好生活”做出规范性的理论说明,也要从伦理学意义上寻找“美好生活”的实践思路。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看来,“生活”本身是个内涵丰富、包含多重维度的丰饶概念。它体现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部分,以日常生活作为基础性领域。生活是人在现实社会交往中实现的,承载了人们的意义追求,本身就富含价值意蕴。“美好生活”命题中的“美好”,反映社会理想的价值追求,而这里的“生活”是关乎每个普通人的现实生活。“美好生活”是每个人的生活,立足于每个普通、现实的社会成员。此外,“美好生活”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是在现实生活当中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来的。由此,美好生活并不指向未来世界的抽象、空泛的领域,而是每个普通人在现实生活当中所能实现的理想生活状态。

4.开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诸条目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意蕴

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身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伦理学概念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每个条目,都可以独立构成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具有丰富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意蕴,需要研究者加以理论阐发。“当我们以思想史的方法介入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不仅需要建构历史的叙事,而且需要建构道德的历史叙事,将那些关于道德的思想事件整合为一个有意义的话语系统,从而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主要命题、事件及其主要变化和特征找到它们的历史方位与历史意义。”[21]此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伦理学阐释需要结合当代中国的社会语境与思想文化传统加以解读。这些基本概念既有别于西方现代性的理论概念,也有别于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归,而是具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特色。因而,研究者在解释的过程中,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诸条目所具有的伦理学学科特色、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属性,以及传统文化的韵味阐发出来,使其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富有解释力的基础概念。

可以说,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担负着多重价值使命。这些价值使命的背后,是伦理学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所要展现出来的思想力、价值力,是伦理学关怀现实社会的人文性的展现。由此,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真正成为介入当代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建构性的精神力量。

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实现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终极价值追求,以“美好生活”作为价值实现的根本目标。那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应当以何种方式助力价值目标实现呢?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伦理学总是以设定理想的生活目标意义、设定行为的规范、塑造主体品格的方式,成就至善的价值追求,这也是伦理学回应现实社会的方式。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植根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关切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同时也积极地构建中国特色的伦理学学科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繁荣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不仅要为“美好生活”做出理论层面的规范性说明,而且要对如何实现美好生活做出顶层设计。围绕价值目标,循着伦理学独有的学科逻辑,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实现思路主要包括:

1.以哲学的思维方式不断地总结、提炼、反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精神,与不断地发展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同步律动。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凝聚了中国人的思想文化智慧,需要以伦理学的方式加以捕捉和把握。伦理学也要对特定时代中人们的精神关切进行规范性的分析、提炼和把握,进而提升人们的伦理自觉,成就美好生活。伦理学研究者要善于以哲学的思维与学术方式,总结、提炼、反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的时代精神。每一个具体的行动者,作为社会进程中的一分子,也应该要善于总结、反思自己的伦理生活,训练自己成为具有反思能力、理性意识的现代公民。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具有强烈的价值规定性,它反映出马克思主义不断追求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人本理念。步入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从根本上反映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精神气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自然需要切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需求,引领人们的精神进步。在这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总是需要落实到人们的现实生活,特别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代中国社会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要善于从当代中国每个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细节入手揭示道德生活的全部奥秘。人类生活的“至善”追求并非那么遥不可及、高不可攀,每个人的精神生命都可以在平凡生活之中,即凡而圣,超凡脱俗。由此也展现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关怀每个现实的人的平民化向度。

2.以伦理学的人文关怀破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主义实践中出现的道德问题

伦理学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地回应实践中所遇到的各种道德问题。当代中国社会出于转型的变革时期,人们的思想状况呈现多样多变多元的特征,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价值主导性的削弱,意识形态话语权存在一定程度的弱化,转型社会塑造出社会成员心灵之间相互疏远、日渐远离的伦理图景。特别是伴随家庭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地位弱化,中国社会的伦理秩序和伦理安全正面临着巨大的考验,伦理学有必要基于当代中国转型社会的社会现实进行价值层面的重建。在“后伦理时代”,人和人之间容易相互疏远,原子化的思考方式时常主导人们的伦理生活,人和人之间需要重建应有的、合理的伦理联系,构建稳定的伦理秩序,由一个个的“我”走向“我们”,重建伦理共同体。转型中国社会出现的各种现代性问题恰恰成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创新发展的源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应该要迫切地提升解题能力,在不断地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理论创新与实践使命。

3.以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为抓手为新时代公民道德的主体建设提供实践方案

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伦理学总是以塑造相应的主体形态,成就美好生活。道德主体是价值实现的人格化载体,承载着当代中国所需要的价值需求。公民道德建设旨在通过道德建设的方式塑造现代公民,培育现代公民应当有的道德品质。尽管道德规范建设是公民道德建设不可或缺的向度,但相比较而言,公民自身的道德品质往往更加具有奠基性的意义。公民是道德实践的现实承担者,公民道德实践所涉及的知识学习、规范训练等环节,都需要凝聚、转化为主体的品质和能力才起作用。此外,这种聚焦行为者的道德建设思维方式有助于形成良善的社会氛围、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当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主体有特定的话语表达。《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将公民道德建设的根本任务定位于“培养和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可以说,时代新人承载着时代对于人们的伦理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格化的体现。培养时代新人是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使命。在这方面,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着力探索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理路,围绕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重点方面提出实践方案。

4.以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国家治理形式展现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实践向度

作为价值实现的不同形式,法律和道德在调整范围、性质、特点、作用方式上各有差别,但是两者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可以相互配合、相互支撑。“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的特殊价值形态,表征着这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意志需要和意义追求。道德与法律建基于同样的价值根基和意识结构。在不同的社会文化中,法治德治的内涵和实现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22](P14)相应地,在社会治理形式层面,法治和德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中重要的治理形式,二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11](P116)在此,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体现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独特逻辑。从伦理学的角度看,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不仅是体现为政治权力运作与公共政策执行的政治实践,也是关切民众公共福祉的伦理事业。它意味着现代国家治理在总体目标上担负追求美好生活的伦理追求,并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符合形式和实质的双重原则,既合乎现代国家治理设定的制度规范体系,又在实质层面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23](P111)。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担负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充分重视伦理学在治国理政中独特价值和具体作用,在探讨法治和德治结合的价值机理、实现方式、具体实现路径等方面应有所作为。在此意义上,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也是落实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价值使命的重要方式。

5.以构建完善的道德实践体系发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实践效应

伦理学是实践学科,道德之善生成并展现于实践。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需要在实践的过程当中培育道德、践行道德,成就理想的生活形式。道德实践是道德价值的外化形式,并在现实生活中以多样化的形态加以展现。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目标,“美好生活”是通过人们的道德实践来实现的,完善的道德实践体系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价值使命实现的基本形式。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需要着力于构建符合价值要求、时代特征、系统完善的道德实践体系。这其中,既要揭示基本形态的道德实践方式,也需要根据社会外部条件变化,不断探索新型的道德实践方式。特别是社会发展的网络化、风险性等新型特征不断暴露之后,人们的道德生活也遭遇了空前的挑战,如何创新道德实践的形式以应对社会的剧烈变化,自然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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