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丽娟, 王 伟
(南昌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南昌 330099)
邓小平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他以超乎寻常的政治智慧、高瞻远瞩的胆识胸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篇章。中国的养老保障事业是邓小平非常关心的问题。在邓小平的讲话、谈话和党的文献及伟人的身体力行中,都体现着邓小平的马克思主义养老观,影响着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指导了中国现代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
在中国养老问题上,邓小平坚持马克思主义“实事求是”的认识路线。他多次坦言:“我是实事求是派。”[1] 209“毛泽东同志之所以伟大,能把中国革命引导到胜利,就是靠这个实事求是。过去我们打仗靠这个,现在搞建设、搞改革也靠这个。”[2]126他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以贯之,强调“我们也反对现在要在中国实现所谓福利国家的观点,因为这不可能。我们只能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生活。”[2]257这为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奠定了基调。
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实事求是的前提,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破解一切问题的逻辑起点。马克思提出社会主义运动取得胜利后要“建立国家工厂。国家保证所有的工人都有生活资料,并且负责照管丧失劳动力的人。”[3]邓小平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他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思考中国的养老问题。一方面,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要努力解决全体人民的养老问题,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364在养老问题上,我们的优越性就体现在要解决的是全体人民的养老问题,而非特定人群。我们的养老制度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制度,更加注重公平。这是邓小平养老观的基本立场。另一方面,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的养老水平要从保障基本生活开始。因此,邓小平一贯强调人们生活的改善依靠于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他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1]63养老水平必须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是邓小平养老观坚持的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最根本的方法就是理论联系实际。这要求既要吃透理论也要搞清楚实际。理论上不仅要反对本本主义,还要反对照抄照搬前人经验。邓小平指出:“至于走什么样的路子,采取什么样的步骤来实现现代化,这要继续摆脱一切老的和新的框框的束缚,真正摸准、摸清我们的国情和经济活动中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据以正确决定我们的长远规划的原则。”[2]356在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上,我们应该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又要突破陈规。在借鉴西方国家养老经验时,邓小平说:“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没有家庭不行,家庭是个好东西。我们还要维持家庭。孔夫子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庭是社会的一个单元,修身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4]1338养老不是单纯的吃饭问题,还有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需求。如果把养老问题都推向社会,那么将聚集为一个大问题。 “欧洲搞福利社会,由国家、社会承担,现在走不通了。老人多了,人口老化,国家承担不起,社会承担不起,问题就会越来越大。”[4]1338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孝文化是中华传统美德的核心和精髓。中国特殊的历史和文化决定,解决养老问题必以家庭为基点,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积极作用,加之国家和社会的支持,形成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四位一体的有力支撑,将有力地化解养老风险。
马克思善于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社会主义改革亦是一种批判和自我完善,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1]368,这是邓小平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种经验所获得的最为根本的结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新环境下人们的需求,改革已然成为解决中国养老问题的必由之路。
从制度上把握社会问题的根源,是邓小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鲜明特点。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时,他语重心长地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2]333在邓小平看来,无论是中国传统“养儿防老”的做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形成的国家包下来和临时救济的做法,都是难以持续的。只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才是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全局性的办法,才能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这是具有奠基和规划意义的。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这次改革的重点就是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养老保障制度。
稳定是改革的前提和保障,没有稳定的环境一切无从谈起。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反复强调:“压倒一切的是稳定”[1]284。社会保障制度被喻为社会发展的安全网和稳定器。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社会保障的刚性需求特点使得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更需谨慎小心。邓小平说:“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短短一句话包含了深刻的道理。我们既要坚定改革的决心,又要有稳步向前的耐心。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在世界范围内也是首次。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成功与否,不仅与当前的老年人密切相关,而且还涉及后代子孙。可谓改在当代,关涉千秋。因此,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也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逐渐形成了试点先行的模式。以农村养老制度改革为例,由于原来集体经济的不景气以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冲击,农村集体养老制度已经名存实亡。家庭养老负担日益加重,有必要探索一条新路解决养老问题。1986 年10 月,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现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决定,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进行改革试点。从1986—1991年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经过稳步的试点探索,对如何在我国农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了越来越清晰的认识。1992 年1 月,民政部(2008 年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职能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并提出“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自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步入正轨。这种试点先行的模式既大胆又稳妥,很适合初期改革。
有史以来真正的进步必以解放思想为前提,因此养老观念的转变至关重要。邓小平强调不解放思想,“那它就不能前进……。不但中央、省委、地委、县委、公社党委,就是一个工厂、一个机关、一个学校、一个商店、一个生产队……,都要解放思想。”[2]143可见,解放思想是全党全国、各行各业的事情。养老这个老话题,邓小平在讲话乃至身体力行中都诠释着新的积极的养老观。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社会。家庭成员之间不仅是血缘关系,还是重要的生产关系。家庭成员共创共享劳动财富,养老问题主要在家庭范围之内解决。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家本位思想催生了传统养老观:老年人的经济生活靠代际反哺为供养支撑;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靠家庭为照料载体;老年人的精神慰藉以享受天伦之乐为寄托。反映了传统养老观经济支撑的依赖性,生活照料主体的单一性,精神慰藉的被动型。老年人的人生意义似乎仅限于延缓衰老、延年益寿。因此,有些人把老年人看成是家庭和社会的“包袱”。实则不然,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可以定位于一定的年龄层,归属于一定的社会群体。老年人是一个社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社会正常运行和文明进步离不开老年人, 同样,老年人也离不开社会。邓小平强调生命周期中老年阶段仍有重要的生命任务,他从老年群体与社会正向互动的角度揭示了老年人的价值。邓小平对曾经工作在各条战线上的老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作为老一辈革命者,他们甘愿舍弃个人的一切甚至生命,为新中国的诞生建立了不朽功勋; …… 他们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无私奉献,为党和国家培养了大批各级各类专门人才,为人民再立新功。”[5]邓小平不仅积极倡导老有所为,而且身体力行践行了这种积极的养老观。1990 年3 月,邓小平正式离休以后,他心里仍时刻挂念和关注着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继续为祖国和人民奉献终生。
保持乐观主义,是邓小平世界观、人生观的体现,也是邓小平养老观的鲜明特点。几十年的革命生涯,使他有着大海一样坦荡的胸襟和山岳般坚强的意志。在“三落三起”的重大人生波折面前,他的晚年生活仍然充满活力并富创造力。世界著名作家索尔兹伯里曾称邓小平是“永远打不倒的小个子”。外国友人曾多次询问邓小平的长寿秘诀,他的回答都是乐观。1984年,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说:“我一生最痛苦的当然是‘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其实即使在那个处境,也总相信问题是能够解决的。前几年外国朋友问我为什么能度过那个时期。我说没有别的,就是乐观主义。所以,我现在身体还可以。如果天天发愁。日子怎么过?”[1]54-55态度豁达乐观、快乐养老是邓小平倡导的老年人该有的精神生活。在物质生活上,邓小平主张自勉、自律,健康养老。在邓小平看来,身体健康,就要生活有规律、坚持锻炼身体和饮食均衡。因此,在生活上邓小平坚持每天早八点起床,十点钟左右处理完文件,经常通过游泳、打桥牌和观看足球来愉悦身心,并养成了一周两次粗粮,每餐四菜一汤,饮食不挑剔的好习惯。这种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不仅使邓小平在戎马生涯中能够面对一切,而且也使他的老年生活充实而精彩。
与改革相辅相成的必然是开放。从20 世纪70 年代末开始的对外开放,与改革一起逐渐成为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和一项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强大动力,亦成为中国养老保障事业发展的助推力。
开放意味着与世界接轨。邓小平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在最初倡导兴办经济特区,推动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转折时曾说:要“杀出一条血路来”,这句话表明了当时开放的难度,也预示着开放不仅要“引进来”,还要“走出去”。不仅经济建设要开放,以养老保障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事业也要开放,学习、借鉴,为我所用。按照1956 年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以及1982 年维也纳世界人口老龄大会的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的7% 或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数量比例超过10%,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2000 年我国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量的10.2%,65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数量的6.96%。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鲜明特点在于,不仅速度快,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未富先老。未雨绸缪才能从容不迫。早在1982年,我国就参加了世界老龄大会,在大会上分析了我国老龄问题现状,并同参会人员共同讨论了世界人口老龄化的形势以及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通过这次大会让我们警醒的是,发展中国家未来的老龄化速度和规模都将超过发达国家当时的水平。正是在开放的世界里我们看见了别人,也看清了自己。自此,我国将老龄化问题纳入世界老龄化进程之中,也开始特别重视老龄化问题,为未来进入老龄化社会做好充分准备。
以工业文明为起点的现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最早出现于18世纪中叶的英国。工业革命加速了人口转移,生产的社会化导致家庭小型化和传统家庭养老保障功能的弱化。经济的市场化因竞争、周期性问题,加大了劳动者在退出社会工作领域的贫困且成为普遍性常态。因而,这一由社会发展而非劳动者本身所造成的社会问题,呼唤养老保障由原来的互济、慈善式单向恩惠保障向公民基本权利保障转化。因此,现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和经济市场化的必然要求。而现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核心,其核心精神在于强调政府、社会、个人的共同责任来维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邓小平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他曾讲“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中国式的现代化”,这并不是标准的降低,而是强调开放的过程中要“善于吸收、善于使用、善于管理”,就是在学习中批判,在批判中借鉴。不照抄照搬,不空喊口号,使中国的现代化更加务实有效。因此,邓小平高瞻远瞩地制定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我国的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在这个大背景下应运而生了。从20 世纪80 年代初的试点探索,到1992 年我国确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框架:养老资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原则……。城市与农村几乎同步,1991 年颁发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1991]33 号),规定: 要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可见,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探索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现代化进程中,突出了政府、社会、个人共担责任,是我国现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开端。
邓小平养老观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养老观。由此开启了中国当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养老制度的良好开端。对于我们今天继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养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当家做主→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这是贯穿中国共产党从成立→领导人民建立政权→发展壮大的一条红线,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我国自2000 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后,一直在加速行进,全国65 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从1982 年的4.9%,增长到2001 年的7.1%,2017 年达到15 831 万人,占总人口的11.4%。一直以来,党和政府都很关心老年人,把养老问题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注重解决农民养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更以养老保障制度的形式加以确定,改革开放后我国养老制度亦融入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不断发展和进步。邓小平说:“发展才是硬道理” ,这是实事求是的普遍真理。社会发展的基础归根结底是生产力的发展。没有这个发展一切都显得软弱无力,甚至无从谈起。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就在于,社会主义不仅能更快、更好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而且在于不断能满足人民的需求,这是社会主义发展的起点和归宿。生产力发展了就要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成果转化为以人民为中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人民为中心”为我国养老保障事业在新时代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指引。
目标就是方向,清晰的目标为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邓小平同志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认识到并指出,我国已经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做一切事情必须立足于初级阶段的国情,由此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虽然初级阶段的国情没变,但经过改革开放40 多年的积累,我国已经从富起来向强起来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社会基本矛盾的转化,客观上决定了我国养老保障事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新时代有新目标,美好的养老生活就是我国养老保障事业在新时代的新目标,就是要在切实解决养老后顾之忧的基础上,顺应人们对美好的养老生活的需要,全面建成养老保障体系,使整个制度人人参与、共享共建,最终成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制度保障。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也是社会主义养老保障的本质要求。当前我国养老保障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一方面,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虽在2013 年实现了国普式的全覆盖,2014年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型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改革,但我国养老保险仍处于地区分割的状态,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也有损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共同富裕既包括物质方面,也包括精神方面,二者相辅相成。在我国,养老制度建设一直是重点,思想建设却很欠缺。目前,我国老年人“养儿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部分年轻人“等、靠、要”思想严重。这种被动的养老观,不仅对于当前养老制度的顺利推行和发展构成了障碍,也为解决未来的养老问题埋下了隐患。随着老年人口越来越多,社会的养老压力也会越来越大。如何破解难题?邓小平强调养老也要解放思想:一方面,老年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发展阶段,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养老规划,不能走一步看一步;另一方面,年老不等于全面衰退,而是人生新的转折和开始。老年人乃至全社会都应该树立起“老有所为、老有所用”的养老观。目前,国际社会普遍提倡积极养老。世界卫生组织(WHO ) 把积极养老定义为: 当步入老年时提供最佳的健康、参与和保障机会以提高生活质量。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 更强调该定义的生产性含义: 积极养老指步入老年时仍在社会和经济中生产性地生活的能力。由此可见,积极养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个人、社会、政府都要做好准备并努力构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邓小平同志站在历史的高度,以国际化的视野,语重心长地多次强调稳定的重要性。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从现在到2020 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使全面小康社会得到人民的认可,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改革开放40 多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各项事业都得到了长足发展。2018 年我国GDP 总量达到90.03 万亿元人民币,人均GDP 接近1 万美元。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最新标准(2017),人均GDP在1 006--12 235美元被称为中等收入经济体发展阶段,其中人均GDP 在3 956--12 235 美元属于中上等经济体。世界历史的发展表明了一条发展的客观规律,中等收入经济体向高收入经济体转型必然伴随着风险和挑战,即进入中等收入经济体后要想继续发展比肩发达经济体必须要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我国正处于这个重大的历史关口。“二战”之后,成功化解转型期风险,从而进入高收入行列的经济体只有13 个。国际经验和教训表明,那些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体要么爆发严重的经济危机,要么贫富两级分化,社会动荡、发展停滞不前。中国共产党生于忧患、长于忧患,壮大于忧患。忧国忧民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优秀品格。在风险面前敢于担当,在党的领导下,一方面多举措化解风险,另一方面要筑牢社会安全网,守住风险底线。社会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养老保障是核心。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实现省级统筹,接下来要推动全国统筹,使之向着更加公平、更加稳固的方向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协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