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林
中国文字随着时间的绵延、空间上的歧异发展,蕴涵了动人多样的风貌,在印面之内跌宕生姿,以一种有情、有致的方式呈现出来,小小方寸之内充满了时间的古朴和空间的浑厚,虽几经更迭,仍能以温润的光泽、古雅的韵趣引人玩味,这就是篆刻的艺术。
篆刻是什么呢?它的解释,有广义与狭义的两种。篆刻的“篆”字,古写作“瑑”,从玉(说文的注释上说明:“圭璧起兆,瑑也。”),凡是在玉、石上雕琢凹凸的花纹都叫做“瑑”,后来,竹帛成为通行的书写工具,于是篆字的形符也由“玉”改成“竹”。
其实,在古代,凡属于雕玉、刻石、镂竹、铭铜的范围,无不叫做“篆刻”,玺印的制作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而已。到秦始皇时,將全国书体作综合整理,书分八体,印面上的文字就叫“摹印篆”。新莽定六书时称之“缪篆”,从此便明定篆书为印章印文的使用字体。唐宋之际,由于文人墨客的喜好,虽然改变了印章的体制,但仍以篆书作印。
直到明清两代,印人辈出,篆刻便成为以篆书为基础,利用雕刻方法,即面中表现疏密、离合的艺术形态,篆刻遂由广义的雕镂铭刻转为狭义的治印之举。
中国具有艺术价值的印章镌刻。因古代印章多采用篆书人印而得名。篆刻也流行于日本等国。中国印章随着时代的推移和使用者的不同有不同的名称。秦以前印章称为“重”(同“玺”)。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规定皇帝用“玺”,一般人的印章称“印”。汉代皇帝、皇后、诸王等所用印章称“玺”,官印、私印又出现“章”“印章”和“印信”等名称。唐代称“宝”,宋元以来官印和私印又有“记”“朱记”“关防”“押”“图章”“戳子”等名称。
传统认为,篆刻必先篆后刻,甚至有“七分篆三分刻”之说。篆刻本身是一门与书法密切结合的艺术。篆刻家的作品与刻字铺师傅刻出的领工资用的印章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是“写”的,讲究章法、篆法,后者是靠“描的”,并不计较章法、篆法。不研究篆刻不讲究章法刻出的印必然十分僵板。故学习篆刻的同时一定要十分认真地选择篆书碑帖临写,经过一个阶段的训练,便会明显觉得篆印时的便利,不少初学者重刻轻写,往往事倍功半。
刀法表现线条之美在篆刻艺术中篆法、章法都是要通过刀法来实现的,刀法是篆刻艺术创作中最后一个步骤。字由刀刻,但刀并不是按照字形一丝不变地刻。刀法的表现具有主观能动性,追求“刀趣”,即以刀刻石所形成的粗细、光糙、连断等趣味。明代甘旸在《印章集说》中强调指出:“刀法者,运刀之法,宜心手相应,自各得其妙。”所以用刀之妙在于心手相应,善于根据条件的差异,千变万化,目的在于传神,使作品具有强烈的生命意趣。篆刻艺术刀法中主要分为冲刀、切刀两大类。冲刀,运刀干净利落,不加修饰,刻出的线条不求粗细匀称,但求刚劲挺直;切刀,运刀行进缓慢,用反复的短刀切成,刻出的线条有粗细、参差、起伏等变化,具有强烈的节奏感。依据篆刻家的喜好,不同的刀法产生的刀痕也不相同,这就大大增加了篆刻艺术的趣味性。
篆刻是一种“方寸之内”的文字艺术,从广义上来讲,先有篆,而后有刻,后有章法,再有刀法。篆法是篆刻的基础,刻是篆写效果的体现和抒发。从艺术上来讲“书画同源”,书法和篆刻是“两姐妹”,书法是篆刻的根本。“印从书人,书从印出”,只有弄通书法尤其是篆法,才能治好印,创作出像样的作品。书法讲究线条、结构、章法布局,篆刻也同样如此。但是书法又不等同于篆刻,因为书法是用毛笔写字,篆刻是用铁笔;写书法用的是纸,而篆刻用的是印石。书法和篆刻虽然有密切联系,又有区别,两者都有章法,篆刻章法中的挪让、离合的艺术手法和书法又不一样。因此说,书法家不一定是篆刻家,篆刻家也不一定是书法家。如果一个篆刻家同时又是一个书法家的话,他的篆刻艺术水平,一般地说是要高一些的。书法是篆刻的优先条件,篆刻家应当争取成为一个书法家。
在谈到篆刻与绘画的关系时,二者似乎更密切一些。在作品上钤盖印章,不光是为了证明书画的真膺,更是为了充实和丰富画面,增加艺术效果。若印章钤盖得当,还能起到画龙点睛、压稳重心等笔墨所起不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