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 伊犁 83500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并全面推进我国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等建设工作[1]。通过会议内容可以得知,国家高度重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并将其认识提升至与总目标相同级别。为了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此又进行了深度阐释,并提出了很多具有启发性的论断,主要包括:(1)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要坚持依法治国原则,并将该原则确定为国家治理基本方略;(2)党委政法委开展工作时要明确定位工作职能,全面推进现代化、法治化建设工作的开展;(3)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并要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以及依法治理,动员一切社会力量推动现代化与法治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发挥干部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带动示范,坚守法律红线、思想底线,在工作中要依法办事,培养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通过分析习总书记会议讲话内容,可以发现国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建设,要以法治为尺度,实现依法治国,才能够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实处。由此可见,思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法治化意义重大。
国家治理体系:包括生态文明、社会、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是在我党领导下各项制度集中体现。国家治理能力:是指国家通过制度管理各方能力,具体包括:(1)治党治国;(2)国防工作;(3)内政外交;(4)改革发展等多个方面。国家治理能力,能够反映出国家对于社会的把控能力。
通过定义分析可以得知,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均是从国家角度出发,因此属于顶层设计与建设范畴。国家在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多从国家视角出发,开展相关治国工作。因此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构建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反之,国家为此采取的相关治国策略,也是实现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必然选择,能够推进国家健康有序发展,也能够提升党的执政水平,稳固上层建筑结构。
现代化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阶段,也是世界现代史进程的必然环节。现代化既是一种发展模式,也反映了人类“自然经济—市场经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的历史性巨变特征。无论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需要发展现代化,促进国民经济水平提升,这是各个国家发展的共性特征。一直以来,现代化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奋斗目标,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了要实现现代化发展的任务,任务主要涉及国防、农业、工业和交通运输业。
第二阶段:1956年,中国共产党将现代化发展任务列入党章之中。
第三阶段:1964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周恩来宣布我国基本完成经济调整任务,更是提出要在不太长时间内做好现代化工作[2]。
第四阶段:1982年,在第五次人大代表会议中明确提出要重视现代化建设工作,并将其作为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在国家宪法中明确提出要加强我国现代化建设,并逐步在科学技术、国防、工农业等多个领域进行现代化建设。彭真同志在草案报告中针对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纳入我国根本大法中的重要意义进行明确说明,加强现代化建设是我国拨乱反正、转移工作重心的重要体现。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提升、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才是国家发展之根本,所有发展都需要加强生产建设,大力推动现代化建设工程项目。除非国内、国际政治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我国在较长时间内仍然要始终坚持现代化建设,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
第五阶段:党的十三大,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进行了更加科学、详细地分析,并对我国现代化发展的特殊性进行阐释,将具体实践目标进行了适当调整。在此次会议报告中指出,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现代化也已经基本实现。但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理论,我党也提出我国正处在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该时间段可能持续上百年。
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仍然体现在经济领域,人民持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社会生产仍然滞后于需求。为了解决主要社会矛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应该充分认识到发展经济的必要性,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通过社会各个领域现代化来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
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实现方式以及实现时间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推进了系统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根据报告内容,我国在21世纪50年代就可以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目标。四个现代化建设工作是逐步推进的,需要我党长期努力才能实现。
第六阶段:党的十四大,再次重申我国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要性,并对具体的实现路线问题提出了科学、详细、集中的阐述。在此次会议期间,首次提出“两个一百年”,将现代化建设分步实施,并提出物质现代化、精神现代化的两个实践方向。在此次会议报告中指出,到21世纪50年代期间是我国社会主义快速发展、经济迅速提升的关键性时期,要全力以赴进行现代化建设,提升国家经济水平[3]。90年代期间我国建立起新的经济体制,完成建成小康建设目标;2020年底我国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目标建设任务,待到20年后,国家体制更加完善,现代化建设将完成第三步发展目标,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符合世界历史发展进程,将进一步提升国民经济水平。
第七阶段:党的十五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理论发展的关键性一次会议,在本次会议上,将“邓小平理论”作为现代化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并对如何进行现代化建设以及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信心进行了深入阐释[4]。在这次会议中指出,我国之所以在短短的20年期间就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这与我国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向,并不断克服现代化建设中的困难有直接关系。
第八阶段:党的十六大做出“三个代表”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思想成果的论断。此外,在此次会议上,对于我国的领导思想也提出了新要求,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够真正实现“三个代表”真正的思想领导意义。
第九阶段:党的十七大,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任务目标进行了重申,并提出“国家现代化”建设任务。在报告中强调:在新时代下,要深化改革开放建设,其根本目标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通过提升社会主义生产力推动现代化建设工作,真正地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5]。
第十阶段:党的十八大,重申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将现代化建设目标、建设任务与其相结合,给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发展新角度,丰富了理论内容,也给现代化实践提出了新的机制[6]。在十八大会议上,我们能够感受到党带领13亿中国老百姓推进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信心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性。
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回顾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程,党始终高度重视现代化建设与法治化工作的辩证统一关系,结合我国历史发展进程有步骤、有计划、科学地开展现代化建设,充分体现了党治理理政水平、治理路径、法治思想。
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在以往国家会议要件中并没有单独提出,而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给予了清晰的概念解释[7]。根据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讲话内容,通过前文分析,可以得知其精髓在于法理观念、法治精神,在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坚持现代化发展任务,更要始终遵循法治化建设规律,彰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进和保障作用,因此,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突出法治发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作用是这一阶段最为明显的特征。
治理体系法治化是其核心发展要求,符合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方向,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发展的客观趋势和必然要求。胡锦涛在一系列会议中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定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增强公民政治参与性,并就如何实现法治化国家发展工作,提出两个关键性概念,分别为法治化判断标准与国家各项工作开展范围。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建设有了清晰、系统化认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强调了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地位,“全面深化改革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提出在未来经济发展中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并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虽然没有对彼此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系统化论,但却从系统化角度对其进行了论述分析,并提出国家治理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原则,并同时开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一体化建设[8]。从范围属性以及工作对象而言,政府行政现代化及法治化都属于国家治理范围之内,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发展必然要从多个方面开展工作,才能够构建现代化、法治化发展体系的。在这一过程中还需要坚持国家、社会、政府之间一体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相关讲话中也提出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等角度分析国家治理。在国家发展过程中,要紧紧围绕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实践制度创新,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建设让群众满意的高素质的国家治理队伍。让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真正服务于群众,让社会主义法治化、现代化建设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分析过程中可以发现,现代化、法治化始终贯穿其中,促进其现代化、法治化发展是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因此,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创新制度,加强顶层设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