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关何处·传统村落‘空心化’问题及其对策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综述

2020-11-30 18:13
民间文化论坛 2020年1期
关键词:村落传统文化

蒲 娇

“乡关何处·传统村落‘空心化’问题及其对策国际学术研讨会”以《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指导,紧密围绕社会进程中所出现的传统村落“空心化”问题的表征和本质、所产生的原因与要素、对现实生活和精神文化产生的影响等一系列具有现实性、紧迫性和濒危性的问题展开。参会学者发言积极、讨论热烈,集结多篇高水平论文,并注重学术理论研究与当前关于三农问题和城乡社会发展等实际问题的紧密结合,将保护与发展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为目标,积极贡献学术思考与智力成果。

会议同时发布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近期研究成果《大汖村志》《大汖村最后十三人》二书,并设专题展览“大汖村——一个即将消失的村庄”。以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大汖村为范本的空村化研究,是“中心”近三年来的研究重点。大汖村位于山西阳泉与河北交界处,是盂县最古老的村落之一,于2013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级传统村落名录,2018年被评为第7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然而,随着空心化问题的持续加剧,大汖村人口从高峰时的348人,萎缩至如今的13位常住村民。通过此次书籍及展览的发布,“中心”将一个即将消失传统村落的历史、信仰、生产、生活、物质遗存以及13位留守者的生存状态呈现出来,以期引起学者们的共情、共鸣及反思。

会议分为开幕式、主旨演讲及会场发言三部分。开幕式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苑利主持,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李家俊、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分党组书记邱运华、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村镇司二级巡视员白正盛分别致词,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冯骥才作发言。主旨讲演由“中心”副主任蒲娇主持,“中心”专家委员会专家、天津大学客座教授王晓岩,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曹昌智,神奈川大学历史民俗资料学研究科教授福田亚细男,法国巴黎索邦大学远东研究中心研究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巴黎总部世界遗产中心亚太处专员天津大学客座教授林志宏分别作中国传统村落空心化现状调查、中国传统村落空心化趋向值得重视、日本农村的“过疏化”与“限界集落”、“文明、空间与可持续发展”——传统村落文化景观的保护与管理等内容讲演。

一、传统村落空心村的价值再认知

传统村落是中国五千年农耕文明的载体,凝结着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和礼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总目标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42期。此发言明确了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任务,为制定意见提供了理论指导和重要遵循,并强调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明确指出要实现“望见山看到水,记得住乡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的美好愿望。随着对传统村落价值认知的不断加深,国家高度重视并实行了一系列的保护举措,传统村落的保护已在全国广吹号角。自2012年展开“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项目以来,已有5批共计6819个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多彩多姿的村落进入了国家的视野与保护范畴。自2013年起,每年中央1号文件均有涉及传统村落保护的相关内容与条例。党中央先后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等系列文件,将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列为重要内容。

然而,传统村落作为农业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单元,在农耕文明向城市文明的过渡阶段,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迁。原住民纷纷离乡背土,致使人口不断递减,村舍荒芜走向空村。据专家数据显示,“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的农民占总人口的88%,现在这一比例约为42%。自1978年至2018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增加到8亿人,城镇化率从17.9%增加到了58.52%,至2030年城镇化水平将推进到70%,也就是说要使10亿人口进入城镇生活。”②王晓岩:《一个将要消失的古村落》,《“乡关何处·传统村落‘空心化’问题及其对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待出版。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村落处境并不容乐观,自2000至2010的10年间,中国自然村落由360万个锐减至270万个,消失90万个,平均每年消失9万个,每天消失245个。这些已然消失或正在面临空心的村落中,不乏已入选名录并确定为保护对象的传统村落,传统村落的“名录后”时代已经来临。传统村落“空心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社会高速发展带来的一个突然的、猝不及防的问题,同时也是社会各界不能逃避、必须要认真对待的问题。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对于传统村落空心村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如何更好地发现其内在价值,发挥其“新动能”,就需要对空心村的价值进行再认知与再探讨。

(一)兼顾却不等同于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的另一类文化遗产

《意见》中指出:将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文化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传统村落作为中国五千年的农耕文明的优良集结与代表,建设好美好家园,必须做好民族根性文化的保护。冯骥才曾言,“中国最大的物质遗产是万里长城,最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春节,而最大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古村落”①冯骥才:《请不要用“旧村改造”这个词》,《文汇报》,2010年11月22日。。传统村落的消失不仅是灿烂多样的历史创造、文化景观、乡土建筑、农耕时代的物质见证遭遇到泯灭,大量从属于村落的民间文化——“非遗”也随之灰飞烟灭。②冯骥才:《传统村落的困境与出路——兼谈传统村落类文化遗产》,《人民日报》,2012年12月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非遗”评定的标准是,它必需扎根于有关社区的传统和文化史中。如果村落没了,“非遗”——这笔刚刚整理出来的,承载着国家文化财富中的许多项目便要重返绝境,而这种伤害是灭绝性的又连根拔起的。与会专家认为:对于“名录后”时代传统村落空心村的认识,需要建立在对村落中不可再生“物”和可再生“物”之间关系的深刻认知之上,对于两者需要采取不同的保护理念和方法;对于村落的保护不应只重视“有形”,还需更加重视历史和传统此类“无形”文化的保护,这不仅仅是文化遗产的简单复制和外形修复,还要考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与传承,如口头传统、传说和表达、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日活动和传统工艺等方面;在制定村落保护规划的时候,不能忽略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本是一个有机整体;同时也有专家指出,还应该更加重视民众的社会活动,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民族文化多样性的表达方式与有效载体

传统村落存在的另一层意义——是诸多少数民族的所在地。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多民族混杂地区的振兴与发展实际上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首先应该考虑到的是民族与地域性特征,文化多样性与差异性需要得到重视。与会学者认为:针对少数民族村落(村寨)的保护,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的村落保护,这对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步伐,优化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尊重和保护民族地区的文化遗产,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少数民族一些根基性的原始聚居地与核心区域,应考虑成片保护,以及历史环境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在针对少数民族空心化问题的出现,既应该重视文化的、区域的、族群的多样性,也不能忽略在乡村的景观及民众的生活方式、生计方式上表现出的多样性,最终体现在多元文化并存及民族和谐共生之中。

(三)文明乡风的发源地与传播地

“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文明乡风的重要作用,在《意见》中得到明确体现。传统村落世代聚族而居,讲究合乎礼治的行为规范,乡规民约、宗族传衍及家规家训,其中所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一直发挥着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的重要作用。乡村振兴不仅要实现村落的产业振兴,同时也要满足村民精神需求,实现村民的自尊与自信。诸多已经濒临空心的村落,在历史上或许正是一座充满人文情感及严格乡规乡约之地。部分空心村在今日却因人口稀薄,行政管力量相对薄弱,不良习俗、风气、陈规陋习有所抬头。正因如此,我们更不能忽视、放任、放弃,反之应该将其作为实践及传承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重点观察区。与会学者认为:良好的家风直接影响着每个家庭的精神追求,决定着家族的兴旺,村落的发展变化,甚至关系到空心村能否重回活力;营造文明乡风,必须有“破”有“立”。“破”就是要向不良习俗和风气开战,“立”就是要树立新风;通过提升村民精神新风貌、乡村文明新气象,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思想文化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与此同时,还要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将清风正气融入村规民约,使法治精神在乡村落地生根;总之,家风的传承作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通过各种形式倡导树立文明家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传统村落空心村原住民的主体性与自治实践

村落中最重要的核心是在于其中承载着关于农耕文明脑海记忆与身体记忆的原住民,原住民一旦离去,文化的魂和文化的生命也随之消失,村落徒留空壳。原住民作为村落的建造者和村落文化的生产者、传承者与享用者,是村落真正的主人。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中曾明确规定建立保护管理机制,并“鼓励村民和公众参与”。但在目前村落保护与未来发展方向上,村民的主体性发挥和话语权表达不够凸显,作为保护行动顺利开展并最终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有所忽略。因此,乡村振兴中对原住民主体性的找寻、调动和发挥,重视探索村民自治实践的制度与方法,实为有效推动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切入点。

(一)重视文化自觉意识培养,增强主人公精神

就政府宏观管理和引导的角度而言,保护传统村落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在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文化全面快速的转型过程中,及时保护那些可能被毁坏、丢失或遗忘的一些村落文化传统,以此增强全体中国人的文化自觉,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发扬,为中国城乡社会均衡与长远的发展提供必要条件。与会学者认为:更要将村民作为村落传统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传承者,留住原住民,也就是对原住民、传统村落及其环境开展整体性保护,做到“见人见物生活”;在发展中探寻传统,尊重村落在地缘、血缘、人缘、业缘等方面的独特个性,开展与村落相关的主题教育、民俗活动及培训讲座,重新唤醒原住民的文化自觉;鼓励村民参与传统村落保护行动,以此提高村民在保护行动中主体性发挥和话语权的表达,重塑文化身份感,有助于形成保护传统村落的文化自觉意识,增进参与村落事务的能力与信心,从而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在传统村落空心化问题的解决过程中,要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利,增强主人翁精神,以村民为中心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提供约束和引导,不以任何形式取代村民参与权和决策权,保证村民主体的全面参与。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精神风貌

对作为振兴主体的原住民来说,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自豪感尤为重要,村落的自治传统,最终要实现乡村德治、法治、自治的三治合一。当然其中要坚持以自治为基,同时加强原住民思想道德建设,这在乡村精神文明整体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强大精神支撑。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思想道德建设机制,已经成为空心村展开有效互动的引擎。与会专家认为:加强村落中民众的思想道德建设,关键是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民众的精神追求、外化为民众的自觉行动;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宣传教育,依托村落各个历史时期中具有优秀道德表率的楷模,注重对优秀道德品行进行表扬宣传,对失德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以此推进乡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思想道德、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村落中传承中华优秀基因的传统文化,要注重挖掘内在深层价值,加强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对民众的凝聚和教化作用。

(三)完善培养机制,加快人才梯队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破解人才瓶颈制约。传统村落在其漫长的形成、发展过程中,孕育了大量德才兼备、急公好义的人才,同时其中也不乏大量衣锦还乡、造福乡梓的乡民群体出现。然而,随着农村与城市二元发展之间不均衡的境况出现,城市对农村人才“虹吸”效应的日渐加重,具备一定素养的人才外出选择更大机遇的城市发展,因此在大量空心村中,出现无人可用、无念可想、无计可施的窘境。人才流失严重,已成为传统村落当下发展中的重要瓶颈问题。要破解乡村振兴中人才的瓶颈问题,与会专家认为:首先要改变人才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局面,积极吸引走出去的人才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以及资金带回本土;其中关键要做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工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同时,把人力资本的开发放在重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原住民人才梯队建设;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创设环境引力,着力吸“引”外出人才返乡创业;在迎接农村人才的“回流”过程中,必须为人才返乡创造良好乡村创业机遇与发展空间,注重人才梯队建设,提升基层人才配套待遇,着力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三、国际视野下的“空心化”经验探讨

毋庸置疑,村落的“空心化”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西方社会自工业革命,乡村社会开始瓦解,现代城市的崛起一定需要吸引大量乡村的劳力与人口,村落的空心化成为必然。村落“空心化”是全世界各民族生产力提高、社会进程快速发展中的正常现象,贯穿着一百多年来人类的历史。纵然各个国家意识形态、国情政策、地域文化及民族性格均有所不同,但探究村落保护发展过程中的理论性向导,却是全世界人民应该共同思考的问题。国外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初多集中在关于市镇内建筑遗产、历史见证物、乡土景观、文化空间等方面的考察,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梅里美(Merimee)在科西嘉岛旅行笔记中提及法国纪念碑保护,开启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先河。

(一)抢救性记录,制定村落保护清单

对于文化仅仅有科学理性是不够的,如果只是不自觉地注入人文的情怀和人文精神,那么就等于将文化主动抛弃。①冯骥才:《到民间去》,《灵魂不能下跪——冯骥才文化遗产思想学术论集》,宁夏: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417页。针对传统村落的保护,目前刻不容缓的首要使命便是抢救。随着村落空心化程度的不断加快,承载着村落记忆的原住民大多分散居住或已不在人世,大量有价值的记忆、历史、情感,再难找寻到其传承与维系的时空。因此,普查、抢救与记录已经成为一项时不我待的工作。普查需要展开学术性较强的调研工作,随后为甄别、记录与整理工作。至于更深入、更广泛的研究,则要在抢救之后,若不及时抢救,后世的研究便没有资料与凭借。与会学者认为:村落中可为保护对象的选择、尺度建立一套明确的标准,在具体操作时要按照一份复原调查的结果进行。而这份所谓的复原性调查报告就是针对保护主体最开始的状态,如果是建筑,就是根据它原迹所绘制记录的资料。一旦建立了原始的记录,村落的复原与尺度就极好把握;做任何项目和任何领域的调查,首先都要做一份统一标准、统一规格的规划与提纲,在此之下的调研成果才具备严格、科学与系统性;村落有价值的物品哪些丢失、损坏、走样,若没有相应的核实材料,就无法进行对应式检查,因此迫切地需要摸底式调查,并开列一份档案式的传统村落遗产清单;研究的工作永无止境,抢救则是当代文化学者的时代性的使命;村落普查不仅仅是建筑普查,还要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普查以后要确定村落的发展规划。规划不仅仅是它的建筑、生活设施、旅游的规划,还有文化方面的规划。

(二)跨领域合作,形成多维保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明确指出,必须“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力,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但村落目前所面临的问题并不是简单的问题,这项时代的命题,还需涉及方方面面的人群,共同努力跨领域合作助力完成。与会学者认为:传统村落的规划就不是一个城建规划部门所能承担的,要由历史、人文、建筑、农业、经济、文物与非遗等各方面学者集体参与,反复论证,慎重制定长远与近期规划,防止规划性破坏;制定全面性的保护机制,需要产、官、学多位一体,注重人和环境、人和人、人和资金、人和制度、人和文化之间的关系;重视传扬乡贤文化,发挥乡贤与民间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带动和组织作用,尤其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更应该关注自己的家乡,关注村落价值;与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村落研究人才建立广泛交流,从而让经验流进来、文化传出去。

(三)出台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护机制

传统村落的科学保护必须有法律保障。没有法律保障,国家确定的传统村落就可能得而复失。《意见》中指出: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纵观人类历史,早在18世纪前叶,国际上已有多国进行传统村落保护实践并积累经验,这对于现阶段我国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十分值得借鉴。在目前国内传统村落空心化严重的地区,大量村落已成“弃村”“孤村”“空村”。部分人烟稀少、疏于管理的村落中,大量隐存其中具有极高历史见证的有形文化遗产正在被肆意盗取。目前大部分空心村作为生产生活社区,依然处于动态的变化中,因此保护难度较大,只有通过长期、不懈的责任监督才能为其保驾护航。与会学者认为:国外关于对历史文化遗产、村镇的保护早已起步,并主要通过法律路径实现;国家针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非遗保护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亟需出台《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法》,这符合我国“以法治国”的原则;制定法律法规,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据,既要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也要尊重财产权的受遗赠权理论、公物理论,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农村,特别是传统村落中的个人产权房产上,也应该承担着一定的管理监督职责和引导职责;法律制定后,要将监督与执法紧密结合起来,还要明文确定保护范围与标准以及监督条例。管辖村落的地方政府必须签署保护承诺书,地方官员是指定责任人,其中必不可少的是建立监督与执法的机制;在进行法律推广和制定时,要加强对民间力量的广泛吸收,鼓励公共参与,提高民众整体的历史文化保护意识,倡导民众自发成立团体和协会对传统村落和街区进行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不应成为约束村落发展的枷锁,相反应为村落的未来发展及村落中的原住民来保驾护航。

四、构建乡村综合治理体系,全面践行振兴战略举措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让乡村振兴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科学完善的乡村综合治理体系,应该由社会各领域、各专业、各层面的人员集体参与,是有关于传统村落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生态等全方位的科学发展规划。通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质量体系,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最终确保村落发展充满活力,避免出现空村化现象。

(一)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这是最低要求,也是最高要求。要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冯骥才认为:对于传统村落保护,应该坚持四道底线不能变,第一道是传统村落的原始格局,第二道是经典民居和公共建筑,第三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性,第四道是地域个性特征。但是他也强调,在守住底线的同时,必须变的一定要变,比如“老百姓的生活设施、硬件等,这些的问题就是现代科技给人们带来的恩惠和方便,必须要注入村庄,这是防止村庄空巢化的一个重要方式”①冯骥才:《守住底线,遵循科学,和谐发展,来保护住中华民族的文明家园——在首期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培训班上的讲话》,《工作通讯(内部)》,2016年第4期,第8页。。与会学者认为:解决传统村落“空心化”的问题必须坚持以村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解决村民特别是贫困村民的就业问题,依靠村民的智慧和力量打造传统村落适宜产业;多渠道拓宽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民众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农民勤劳守法致富,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想实现“引凤回巢”,让村落重新焕发活力,就得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因此,在保护过程中既要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恢复村落活力,同时兼顾社会层面,为村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改善生活居住条件。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现多产业联动互动

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思想,这是在工农关系城乡关系认识上、观念上、工作部署上的重大创新,产业兴旺成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传统村落作为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千百年来基本是依托农业劳动完成生产与生活。随着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深入与调整、农业技术的革新与进步,传统农业逐步式微与现代农业兴起。然而,乡村振兴始终是要实现资源的最优化利用,实现农民生活富裕、产业均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共赢格局。与会学者认为:部分传统村落生产力水平较低、劳动者素质欠缺,多地存在“靠天吃饭”的现象,致使地域经济呈现发展缓慢趋势;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提保障,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围绕村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主线,引导和推动更多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优化各要素在产业之间、地区之间、农业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劳动生产率;发展现代农业是产业兴旺最重要的内容,其重点是产品、技术、制度、组织和管理方面的创新,通过提高良种化、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制度化和组织化水平,推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推进多产业联动互动,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和增收机会;通过整合资源,实现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加快农业与教育、科技、体育、健康、养老、文化产业等领域深度融合,培育尝试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建立,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美。

(三)合理利用旅游资源,树牢绿水青山理念

2018年12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此文是贯彻落实《意见》及《规划》后的又一重要举措。乡村旅游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在促进乡村旅游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为实现我国乡村全面振兴作出重要贡献。2019年9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传统村落时指出:“发展乡村旅游不要搞大拆大建,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以此确定传统村落旅游发展要遵循其自身规律及科学利用原则。与会专家认为:传统村落的旅游发展,需要以村落本身资源为基本依托,尊重原住民意愿,调动参与积极性与创造性,分享旅游发展红利;加大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经营主体投入乡村旅游的发展;联合国对文化遗产采取的态度是“利用”,而不是“开发”。一些经典、有特色、适合旅游的传统村落可以成为旅游去处,但不能把旅游业作为传统村落的唯一出路,甚至“能旅游者昌,不能旅游者亡”;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不能一味追求收益的最大化,更不能为招徕游人任意编造和添加与村落历史文化无关的“景点”;在旅游发展过程中,需提升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如实施乡村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提升乡村景观,改善乡村旅游环境。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如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等。

(四)露天博物馆式的保护方法尝试

对于空心村中部分具有珍贵价值的传统民居建筑、公共建筑与历史见证物散落乡野、孤单难保的存在现状,重要的一种尝试就是露天博物馆式的保护方式。冯骥才指出:“露天博物馆是一种收藏和展示历史民居建筑及其生活方式的博物馆,既把这些零散而无法单独保护的遗存移到异地,集中一起保护,同时还将一些掌握着传统手工的艺人请进来,组成一个活态的历史空间。”这种博物馆不仅遍布欧洲各国及韩国、日本等亚洲国家,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也广泛采用,已成为许多国家和城市重要的旅游景点。与会学者认为:历史建筑只有在它的原址上才最有价值,不能为搜集它而搬走它。可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赖以存在的文化空间早已不在,也根本无法实施原地保存;在一个大部分民居已翻新、却还残留着为数不多的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建筑的村落,最适合的方式正是露天博物馆。零散又珍贵的建筑保存需要花费大量人力与物力,但若将其收集一处,并加以集中保护与展示,既能留存下来,也可供人欣赏传统和认识历史;易地重建的原则有如文物的“落架重修”,必须坚持历史的原真性;虽然露天博物馆有很高的旅游价值,但不能只为旅游效益而妄加“改造”,其最终目的还是要以保护文物为主;做露天博物馆有三个目的,一是满足现代人对故乡的怀念,安放乡愁;二是完成对古村重要的历史财富与农耕文化遗存进行博物馆式保护;三是提供一种独特的文化旅游使世人欣赏古村的遗存,同时为这些遗存的长久保存赢得自我经济支持。简而言之,露天博物馆可满足村落的三方面价值——精神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

(五)弘扬乡贤文化,发挥道德张力

2015年和2016年,中国中央一号文件两次将“乡贤文化”列入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中,并指出:“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新时代下,植根乡土的乡贤文化在乡村振兴的机遇下被赋予了新内涵,垂范乡土、崇德向善的文化情怀,潜移默化地引领着文明乡风的形成,推动着和谐社会的发展。与会专家认为:乡贤文化作为一种“软约束”“软治理”,有利于健全乡村居民利益表达机制,激发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积极性,提高凝聚力和自治能力;当代乡贤文化的构建,应摒弃传统乡贤文化中等级森严、尊卑有别等糟粕思想,倡导民主法治、平等公正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发挥新乡贤人熟、地熟、村情熟的优势,为乡村公共空间提供精神支撑与道德导引,发挥沟通官民、扶翼政教的双向功能;通过组建乡贤议事会、乡贤参事会、乡贤理事会,充分发挥乡贤的亲缘、人缘、地缘优势,积极引导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鼓励支持乡贤积极参与农村公共建设和公益事业,让乡贤以多种形式助力乡村建设,实现乡贤自身发展与乡村建设的良性互动;对于提升传统村落“空心村”的治理手段而言,推进新乡贤文化和乡村社会结构有机融合,能有效促进公共服务普及与公序良俗的形成,构建兼具乡土性与现代性的乡村治理有效机制。

结 语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关系到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乡村兴,则农民富,乡村旺,则国力强,传统村落作为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其保护与发展不但关系到村民在其中的参与度和受益面,也成为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最为基础的现实要求。然而,针对传统村落“空心化”现象需要有科学认知,这既是城镇化所带来的结果,也是人们基于经济理性的自然选择,并且是人类发展史上共同面临但却又不可逃避的全球性问题。因此,集合包括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民俗学、考古学、规划学、经济学在内的多学科领域专家共同参与,特别是吸引原住民与乡贤群体的参与,展开相关学理和实证案例层面的考察与省思,既是建立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领域学理论证和认知基础的必要手段,探索传统村落“空心化”现象破题之路最为行之有效的科学方式,也是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重大历史任务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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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远谁近?
清明节的传统
文化之间的摇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