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号中央决议)
2018年10月22日
河内
十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至2020年越南海洋战略》的决议,10年来,全政治系统、人民群众和海外侨胞对海洋海岛在发展经济、捍卫国家主权中的地位和作用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国家海洋主权、安全得到巩固,海上救援和航海安全基本得到保障,海洋领域的外事工作和国际合作积极、全面开展。海洋、沿海海域、沿海地区经济正在成为国家发展的动力,基础设施系统得到投资建设,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的物质、精神生活得到改善。海洋科学研究、基础调查、人才培养取得众多积极成果。海洋资源环境的管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以及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应对工作得到重视。海洋海岛政策、法律和国家管理机关逐步完善并能够发挥实效。
然而,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决议的落实仍存在不足和缺陷,面临困难和挑战。海洋经济的发展未能实现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协调一致。在安全保障、联合搜救、海洋环境事故处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众多不足。所提出的部分目标、任务未能完成;海洋作为通往世界的门户的优势、潜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发展一批海洋经济领头行业的政策方针在实际落实中未能达到要求。各海域与沿海地区、沿海与内陆、临海地方与非临海地方、各行业、各领域之间的联系还不够密切,缺乏实效。不少地方海洋环境污染严重,塑料废弃物已成为十分紧迫的问题;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生物多样性恶化;部分海洋资源开采过度;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和海洋侵蚀的应对工作仍有很多缺陷、不足。海洋科技、基础调查、人才培养还不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海洋领域的国际合作成效不高。沿海地区的贫富差距呈现日渐扩大的趋势。海洋文化的保护、发展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上述局限、不足的产生有客观原因,但主观原因仍是主要的。各级、各部门、各地方、人民群众和企业对海洋的作用、地位和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不充分;基于生态系统的、统一的综合性海洋管理方式未能跟上发展的要求和时代的潮流。部分党委、政府对决议落实工作的领导、指导不够坚强有力,缺乏连贯性。海洋政策和法律不完善、不一致,党的一些大政方针并没有及时制度化。针对海洋海岛的国家管理工作仍有诸多不足。涉海各产业、领域、部门、地区和地方的投资发展规划、计划缺乏整体性和关联性。个别海洋经济集团的组织模式、日常管理仍有不少缺陷,改进工作进展缓慢。海洋科技、基础调查、人才培养的投入还很有限,沿海地区人民的教育、技能培训和职业转型帮扶还不能满足需求。
(一)背景、形势
预计未来国际形势将继续复杂演变,特别是大国之间的战略竞争、东海①越南称南海为东海。——译者注国家之间的海洋边界主权争端和分歧。跨境环境污染、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已成为全球性的紧迫问题。可持续发展、海洋开发与海洋保护和谐共存成为主流。全球化和科技革命在创造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在国内,宏观经济的稳定、发展的可持续问题,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的应对问题,社会秩序与安全问题等仍是巨大的困难和挑战。
(二)观点
1.统一全党、全国人民、全军对于海洋在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中地位、作用、特殊重要性的认识。海洋是祖国神圣主权的组成部分,是生存空间,是开展国际交往的门户,与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密切相关。越南应成为一个因海而富、发展可持续、繁荣、安全的海洋强国;将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巩固国防、维护安全、保卫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相结合,加强海洋领域的对外交往与国际合作,努力维护和平稳定的发展环境。越南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全政治系统的责任,是越南所有组织、企业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2.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建立在实现绿色增长、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基础之上,确保经济与自然之间、保护与发展之间、临海地方的利益与非临海地方的利益之间的和谐,按照提高生产力、质量、效率和竞争力的要求,加强各部门、各领域之间的联系,调整其相互关系;激发海洋的潜力和优势,为国家经济发展增添动力。
3.建设海洋亲密型、海洋友好型社会,维护海洋文化的价值,发扬海洋文化的历史传统和本色;在公平、平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基础上,保证人民群众参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权利、利益和责任。
4.全面、统筹管理海洋自然资源开发工作和海洋环境、生物多样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加强对于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发展和海洋生态系统恢复的投资,保护生态系统从大陆到海洋的完整性。将海洋环境保护与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相结合,加强地区和全球合作。
5.将先进的现代科技和高素质人才作为突破口。在国家预算投资中优先考虑,并调动国内、国外各种资源,做好海洋基础调查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积极提高融入国际和对外合作的效果,本着平等互利、尊重越南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吸引具有尖端技术、先进管理的世界领先的战略投资者。
(三)到2030年的目标
1.总体目标
使越南成为强大的海洋国家;基本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各项指标;形成海洋生态文化;积极适应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遏制海洋环境污染、退化的趋势和海岸滑坡、海岸侵蚀状况;恢复和保护各类重要的海洋生态系统。先进、现代的新科学成果成为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直接因素。
2.具体目标
——综合指标:根据国际标准,海洋治理指标、沿海地区管理指标达到世界平均以上水平。绝大多数涉及海洋海岛的经济社会发展活动均按照综合管理、与海洋生态系统相适应的原则进行。
——海洋经济方面:狭义海洋经济①原文为。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10%左右;28个沿海省市的经济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5%至70%。各海洋经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国际标准;海洋资源的开发管控在海洋生态系统可恢复的范围。
——社会方面:沿海省市的人类发展指数(HDI)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沿海省市人均收入是全国人均收入的1.2倍以上。有人居住海岛拥有基本完善的经济社会基础设施,特别是水电、通信、医疗和教育等。
——海洋科技、人才培养方面:吸收并充分利用先进的科技成果,进入东盟一流国家行列,个别海洋科技领域要在世界上展现出先进、现代的水准。培养、发展海洋人力资源,锻造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海洋科技干部队伍。
——海洋环境和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应对方面:能够评估重要海洋资源的潜力和价值。至少50%的越南海域实现以1:500000比例尺地图进行的海洋资源、环境基本调查,部分重点地区实现大比例尺的调查。建立海洋海岛数字化数据库,并保证其适用性、共享性和及时性。
预防、控制并显著减少海洋环境污染;成为地区内减少大洋塑料废弃物的先驱。各沿海省市所有的危险废弃物、固体生活废弃物做到按环境标准回收处理;所有的沿海经济区、工业区和都市区按照可持续、生态、智能、可适应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污水可集中处理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达到各项环境标准。
妥善管理和保护海洋、沿海和海岛生态系统;增加海洋、沿海保护区的面积,至少达到国家海域自然面积的6%;沿海红树林的面积至少恢复到2000年水平。
通过空间技术和人工智能的应用,在自然灾害、地震、海啸的预警方面和海洋环境、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的监测方面,达到与地区先进国家相当的水平。能够预防和减轻大潮、海水入侵和海岸侵蚀造成的影响。
(四)2045年愿景
越南成为发展可持续、繁荣、安全的海洋强国;海洋经济在国家经济中占重要比重,为将越南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国家作出贡献;积极、负责任地参与解决有关海洋的国际和地区问题。
(一)主要主张
1.发展海洋和沿海经济
(1)发展各类海洋经济
到2030年,各类海洋经济的发展要取得成功和突破,顺序如下:①旅游和海洋服务;②航海经济;③油气等海洋矿产资源开发;④海产养殖与捕捞;⑤沿海工业;⑥可再生能源和海洋新经济。具体是:
——旅游和海洋服务:注重旅游基础设施投资;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各类经济成分参与发展生态旅游、科学探索、社区旅游和建设沿海地区高质量海洋疗养旅游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发展多样化的、具备国际水准的海洋旅游产品、产品链和品牌,开发各地区自然、文化、历史遗产的价值,并与国际旅游线路相连,使越南成为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对海岛、远海旅游开发进行试点研究。加强搜救能力建设;推动科学探险活动发展;注重海洋教育、医疗工作,等等。创造有利条件,支持沿海人民从可能会侵害海洋、对海洋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业,转型到保护海洋的工作中,创造可持续的、稳定的就业,提高群众的收入。
——航海经济:重点是有效开发海港和海洋运输服务。制定规划,组织建设,协调、有效开发综合港、国际中转港和专用港,并开展配套服务;建设并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和交通线路,将海港与国内外各地区、各地方连接起来。发展结构合理的海洋运输船队,应用现代技术,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国内运输市场的需求,深度参与运输供应链,逐步增加、占领国际市场份额。
——油气等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提高油气和其他海洋矿产资源的产业能力;逐步自主掌握发现、勘探和开发工作,满足新时期海洋经济发展任务的要求。加强发现、勘探工作,增加油气储量;研究、勘探新的沉积盆地和非传统烃类形态;寻找、勘探油气资源的同时,调查、考察和评估其他海洋矿产资源、深海矿产的储量,特别是储量大、价值高、具有战略意义的矿产。加强对海洋矿产资源的深加工,提高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开发、加工工作和海洋环境、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海产养殖与捕捞:将海产养殖捕捞业从传统的生产方式,转变为应用高科技的工业化生产方式。按照减少近海捕捞、促进远海和远洋捕捞的发展方向,调整捕捞产业的结构,做到与各海域的实际情况和海洋生态环境的恢复能力相符合。与此同时,同步、有效开展渔民职业转型培训工作。促进海产养殖和捕捞活动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海产资源的保护和再生工作,严禁毁灭性的捕捞活动。推动海洋渔业管理的现代化;以合作组、合作社、合作社联营的形式,促进联合生产;建立若干有实力的企业,参与远海捕捞,合作开展远洋捕捞。投资改善渔港、码头和船只锚泊区,做好渔业后勤保障。加强先进科技在海产养殖、捕捞、储藏、加工中的应用,打造高品质、高价值的主力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沿海工业:必须以规划为基础,衡量各地区的自然条件和优势,优先发展环境友好型高技术工业、基础工业和源头技术工业。合理发展船舶制造维修、石化、能源、机械制造、加工工业和配套工业。
——可再生能源和海洋新经济:促进风能发电、太阳能发电和其他各类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建设和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工业所用设备的制造业,自主掌握部分设备的技术、设计、制造和生产;优先在海岛上投资发展可再生能源,服务生产、生活,保障国防和安全。关注海洋生物资源开发行业的发展,如海洋药用植物、海藻、海草的养殖和加工等。
(2)协调发展并逐步形成沿海生态经济区、工业区和都市区
集中力量建设、推广沿海生态经济区和工业区的模式,进而发展成为强劲的海洋经济中心。沿海经济区必须在区域发展和区域一体化中发挥主导作用。在制定、实施沿海都市系统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创新思维,根据绿色增长、智慧城市的模式和标准,同步建设现代化的技术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以生态经济区、工业区为目标,加快沿海经济区、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投资者,有效利用各类资源,特别是高质量的人力资源;解决好环境、社会问题,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以自然条件的优势为基础,以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和谐为前提,促进各海域发展
在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条件、地理位置、文化本色、生态系统多样性的比较优势的基础上,按照保护区、缓冲区和经济社会发展区的区别,进行海洋空间规划,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各区域之间、临海地方和非临海地方之间的相互联系。
——北部海域和沿海地区(广宁-宁平):继续将海防-广宁地区建设成为海洋经济中心;与莱县国际港①原文为。一道,作为北部重点经济地区的门户和发展动力;将广宁发展成为连接地区和全球主要国际旅游中心的国家旅游中心。
——北中部、沿海中部②原文为,特指从清化省至平顺省的14个沿海省市。海域和沿海地区(清化-平顺):发展国际中转深水港、专用港和油气、电力、可再生能源、绿色工业等联合工业区;发展大型旅游中心,海产养殖、捕捞和加工,渔业后勤服务和基础设施。
——东南部海域和沿海地区(巴地头顿-胡志明市):发展国际集装箱港口、海港后勤服务、航海安保服务以及油气开采、化工和其他配套服务。
——西南部海域和沿海地区(前江-金瓯-坚江):主要将富国建设、发展成为国际级的海洋生态旅游、服务中心;发展天然气工业、电力、可再生能源、海产养殖捕捞和渔业后勤基础设施;与地区和世界主要经济中心相连接。
3.保护环境,做好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发展工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做好防灾工作
以国家海洋空间规划为基础,扩大现有海洋保护区的面积,同时建立新的保护区;注重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生态系统,特别是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和沿海防护林;保护好陆地生态系统和海洋生态系统之间的完整性和自然关系。
对于沿海地区环境污染高风险投资项目,按照国际标准,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做好预防、防范,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减少并有效处理各类污染源。投入资金,壮大力量,购买设备,做好海洋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预警工作和环境事故、有毒化学品应对工作;管控海洋废弃物,特别是塑料废弃物,改善海洋环境质量。
应用先进科技,特别是要应用可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灾害和消极影响的智能模型,提高预警能力,主动预防、减轻地震和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适应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采取措施,预防海岸侵蚀、洪水和海水入侵,等等。
4.改善人民生活,发展海洋文化,建设与海洋关系密切型、对海洋友好型社会
对于沿海地区、海岛的居民和从事海上劳动的人员,提高其生活水平,确保其劳动安全。注重为海上、沿海地区群众建立文化机构;在与海洋接触的过程中,发扬民族本色、历史价值、文化和知识,以此作为发展海洋文化的重要基础。保护文化、建筑和自然遗产所处的空间。提高对于海洋的认识,建设与海洋关系密切型、对海洋友好型社会,形成相对应的认知、生活方式和文化行为。发扬海洋、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相亲相爱的精神。确保群众公平地享有对海洋的获得权、参与权、收益权,平等地承担对海洋的责任。
5.国防、安全、对外关系和国际合作保障
建设革命、正规、精锐的现代化武装力量,优先实现部分军种、兵种和海上执法力量的现代化;不断巩固、加强海洋全民国防阵势与人民安全阵势;确保有能力妥善处理海上情况,坚决维护国家在各海域的独立、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和国家利益。加强应对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能力,确保国家安全,确保社会有序,打击一切利用海洋、海岛问题进行破坏的阴谋。坚持塑造和平、稳定的环境,维护海上法律秩序,为安全、有效地开发和利用海洋奠定基础。加强、拓展对外关系和国际合作,主动参与国际社会关于促进海洋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努力,并做出积极贡献;最大限度地争取国际资源和支持,提高海洋管理和开发能力,重点是科学、技术、知识和人才培养。
(二)突破口
1.完善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体制,其中优先完善法律框架,创新绿色增长模式,保护环境,提高各类海洋经济产业和各海域、沿海地区的发展效率、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完善海洋综合、统一管理机制。审查、调整、补充和制定与海洋有关的规划,确保各部门、各地方之间的统一。
2.发展科学技术,培养高素质的海洋人才,促进创新,利用先进的科技新成果,吸引一流的专家、科学家和高素质人才。
3.以经济生态、自然生态为基础,建设功能多样、协调同步的基础设施和交通运输网络,将全国的主要经济中心、各工业区、都市区、海域与海港联系起来,将南北、东西战略与国内外各地区联系起来。
(一)加强党的领导,大力开展宣传,提高对于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凝聚全社会的共识
提高认识,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检查、监督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关方针、措施的落实工作。在全政治系统、人民群众、海外侨胞和国际社会中宣传涉及海洋海岛的党的方针、国家的政策法律以及越南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形式、内容多样化,提高宣传效果。强调越南的一贯主张是维护海洋和平、稳定,尊重国际法。发挥各级越南祖国阵线和团体的作用,宣传、动员各阶层群众对决议的落实进行监督和社会反辩。
(二)完善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政策、战略、规划和计划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标准审查、完善海洋相关政策和法律体系,确保可行性、一致性和统一性,符合国际法和越南加入的国际条约的要求。建立有利的法律框架,动员国内外资源,投资海洋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发展、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转让。积极参与、主动促进与海洋相关的全球和地区机制的形成。
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的综合性、现代化、协调一致的海洋国家管理机关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提高各机关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在海洋海岛工作方面的配合成效。
健全以政府总理为首的跨部门协调机关,统一指导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落实;资源环境部履行好作为常设机构的职能和任务,协助政府和政府总理对海洋海岛进行综合、统一的国家管理。
健全组织模式,提高管理海岛、群岛和海域的能力。海岛居民安置工作要与生产方式转换同步实施,与海为善,与海洋环境为善。
统一审查、补充和制定涉及海洋海岛的战略、规划和计划,做到综合管理,与海洋生态系统相适应,确保内陆、沿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和谐。加紧制定国家海洋空间规划、海岸地区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三)发展科学技术,加强海洋基础调查
加强创新和先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动研究,为制定和完善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相关政策和法律提供科学支撑。
优先投资基础调查、科学技术研究和海洋人才培养工作;形成海洋生物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深海海底开发中心和海洋监测空间技术研究应用中心,达到地区先进水平。评估自然条件、资源、生态系统和海洋经济各领域、各行业的潜力和优势,如航海、海产捕捞养殖加工、可再生资源、数字化信息技术、海洋生物制药和水下自动设备,等等。制定并有效落实海洋资源、环境和海岛基础调查的重点计划;扩大国际水域海洋调查、研究的国际合作,提高合作实效。投资先进海洋研究船队和水下设备,具备深海海域研究能力。
(四)加强海洋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和发展
加强教育,深化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对于海洋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学生适应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和预防灾害的生存技能。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海洋人才;制定特殊机制和政策,吸引人才,逐步形成一支达到国际水准、具备海洋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科学家和专家队伍。
建立支持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立达到地区先进水平的海洋人才培养基础网络。有效落实职业培训工作,满足海洋经济各行业的劳动力需求和群众职业转型的要求。
(五)加强海上国防、安全和执法的保障能力
完善海上国防、安全和执法保障力量的组织结构。投资现代化设备,注重人才培养,提高执法实效。对于参与保卫国家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和其他正当合法权利的各力量,要加强其作战能力和互相间的协同。建设强大的沿海、海岛、沿海都市区、经济区和工业区公安力量,作为保障海洋海岛地区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核心力量。提高直接执行防灾减灾任务、救援任务和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应对任务的各力量的活动能力;保证海上居民、劳动者和经济活动的安全;建立稳固的全民国防阵势和海洋海岛地区人民安全阵势。
(六)主动加强、扩大涉海对外关系和国际合作
始终如一地贯彻独立、自主、多样化、全方位的外交路线;主动融入国际,提高融入效果;坚持斗争,捍卫国家海上主权和其他合法、正当利益,同时在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手段,积极主动地解决、处理东海争端和分歧;维护和平、稳定、合作的发展环境。本着尊重独立和主权、平等互利、符合国际法的原则,加强与战略合作伙伴、全面合作伙伴、传统友好国家、具备海洋潜力的国家和拥有共同利益国家的关系。积极、主动参加国际和地区论坛,特别是东盟框架内的海洋合作活动;与各国配合,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DOC),推动签署“南海行为准则”(COC)。
促进关于海洋可持续管理、利用和保护的国际合作活动;严格执行越南加入的国际和地区涉海条约、协议;研究加入重要的涉海国际条约,目前优先考虑海洋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科学研究领域;进一步参与国际水域的科学研究、考察、勘探和开发。继续加强合作,争取合作伙伴、国际和地区组织的支持,发展人力资源和海洋基础设施,将现代科技应用到各类海洋经济、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和气候变化、海平面上升的应对中。
(七)调动资源,鼓励各类经济成分投资海洋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强大的海洋经济集团
推动对各类经济成分的引资工作,特别是私营经济和国外资本。积极吸引具备源头技术、管理水平先进的来自发达国家的大型投资者。国家财政预算优先用于发展远海、前哨岛县和岛乡;将海洋、海岛、沿海经济区和工业区的基础设施投资社会化。鼓励发展分属各类经济成分的海洋经济企业和从事海上生产经营,特别是在远海海域活动的强大海洋经济集团。继续重组海洋经济行业的国有企业,提高其管理能力、生产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一)各省市党委,中央直属各部、党组、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决议内容;制定行动章程、计划,明确目标、指标、任务、措施、资源和路线图,建立检查、监督机制,确定负责机关,在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内将决议具体化、制度化;加强领导,统一对于贯彻决议的认识和行动。
(二)国会党组领导法律法规制定工作,优先考虑直接服务决议贯彻落实的法律草案;加强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和各委员会对于越南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监督。
(三)政府党组指导颁布总体计划和五年计划,将决议的观点、目标和战略方向具体化;明确紧急任务、长期任务,明确实施路径、具体分工。加强国家管理机关的能力和作用,建立海洋海岛国家管理的跨部门协调机制。指导各机关、各部委、各行业、各地方审查、调整、补充相关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章程;统一完善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非立法性文件、机制和政策,符合各地区、各地方的形势和条件;经常性跟踪、检查和评估落实情况。
(四)中央宣教部在相关机关的配合下,主要负责组织决议的学习、贯彻和宣传;加强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海洋的地位、作用和越南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认识。
(五)越南祖国阵线党组和各政治社会组织负责动员各阶层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决议的落实。
(六)中央经济委员会在相关机关的配合下,主要负责经常性跟踪、检查和督促决议的落实,定期总结,向政治局、书记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