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地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现状与必要性研究*

2020-11-30 06:16王釬宇田玉花罗夕瑞
法制博览 2020年28期
关键词:湘西检察院检察机关

王釬宇 陈 平 田玉花 罗夕瑞

吉首大学,湖南 吉首 416000

一、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现状

2019年湘西地区检察院积极收集公益诉讼线索,根据线索积极采取措施,提出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湘西地区检察院也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州检察院与执法司法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湘西地区检察院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协调,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湘西地区检察院与法院就公益诉讼管辖、诉讼地位、文书规范等法律问题达成共识。检察院加强与环保、食药、国土、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反馈、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共同会签相关文件。湘西地区检察院坚持多方位监督,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主要把工作重心放在诉前程序,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运用圆桌会议、公开送达法律文书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自查自纠、依法履职,推动公益侵害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得到妥善解决。

二、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的必要性

公益诉讼是检察院工作领域中的重要构成,能够合理解决生态污染、国土保护等带来的困境,但公益诉讼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比如立案难、取证难、胜诉难等,这些困难的出现阻碍了公益诉讼的发展和资源的有效合理保护。检察院的优势体现出来后,很多公益诉讼没办法解决的问题检察院利用其得天独厚的条件都能够轻松解决,首先湘西地区检察院面对问题不畏惧,它的存在就是去解决问题的,在当它成为诉讼主体的情形下,对于环境、国土、食药遭受破坏或损失的情况能够有效避免。其次解决了很多其他社会组织不能解决的问题,对于公益保护这一块具有重大意义。

(一)凸显检察院维护利益的身份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它的手里会握着权利,当然他还要尽自己应有的义务。它成为诉讼主体有理论基础并且遵守法律法规,它能够合理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是我国的公权力机关,它能够行使监督权,它是国家与社会利益的集中体现,肩负保护利益的使命。一类学说认为,自然资源是国家所有,也是人民所有,更应该为全人类所有,政府之所以有一定的权力,是因为政府管理得力致使自己得到拥护,它是通过自己的力量所得到的,最终当然为了保护国家和社会利益,同时也巩固在人民心中的有力位置,首先国家性质本来就不是单一的,国家也是不能当成原告而去法院提起诉讼的,这样会引起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检察院就不同于国家了,它本来就是为了保护社会利益而存在的,权利在它手上会将权利最大化,它和人民法院本来也是平级机构,在进行工作任务的时候也不需要顾虑很多,这样才能最大化的看到检察院存在的必要性,它维护利益的身份更能够凸显出来。

(二)改进公益诉讼实践困境的需要

我国公益诉讼的发展时间不长,但是遇到的困难却不少,在实践司法过程中面临的几个方面困难尤其重要,有立案、取证、胜诉这三个困难比较棘手。每一个困难的出现都制约着我国公益诉讼的发展,甚至是对公益诉讼制度的一种破坏,特别是检察院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相较于其他公益诉讼主体而言。

第一,《宪法》第131条规定,检察机关是独立的司法机关,所拥有的权利也是自主的,没有人能在不正当理由下去侵犯它,它可以独立自主存在。所以立案问题在检察机关看来并不算什么难事。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从法院的角度来看立案还是存在着不小的麻烦,因为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一般都是政府相关部门去处理,所以法院大多都认为这些问题都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这些严重的问题如果没有正确处理,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所以法院也不愿承担这种风险,担过多的责任。正因如此,检察机关扛下了这个责任,由它来提起公益诉讼,让法院减轻负担,立案难的问题也能够合理解决。

第二,取证难这个问题在任何案件中都是一个难题,这个难题也时刻困扰着社会组织和个人,然而检察机关可以利用法律所赋予的证据调查权来调查证据并取得证据,这个权利就可以使得检察院更轻松、更方便的去获得证据,特别是检察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在保护证据合法性上面也有保证。

第三,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关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是一个权力机关,在整个公益诉讼过程中都具有很多的优势和资源,这些资源能够更好的帮助检察机关解决案件中的纠纷,在相关领域更好的发展公益诉讼这一块。检察院需不断学习、不断探索、努力掌握改进公益侵害的方法,让环境利益在目前所受的困境中解脱出来。

(三)推进检察制度创新的要求

检察机关是重要的司法机关,检察院经过长期的经验和发展,已经熟悉自身的发展规律,并且能够在社会中起到很好的模范作用,能够将自己的权利运用最大化,检察院在行使自身职权已经很熟悉了。当今正处于新时代的蓬勃发展,检察院也在努力完善自身,与时俱进,尽可能地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国家2015年开了重要会议,主要是关于依法治国方面,这项决定清晰道出了要不断探索和创新,及时构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加快发展公益诉讼的体系,并且之后迅速开展相关安排。公益诉讼的发展态势良好,国家给予很大的支持,并且赋予了检察院的权利,主要方面就是针对公益诉讼的发展,特别是环境领域这一块,这对于检察院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使其能够更好的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推进了检察制度的创新。

三、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问题日益严重,党和国家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视程度由之前的一般重视转变成了现在的尤其重视,以前不够重视也是因为国家落后,以牺牲一些利益来追求经济效益,湘西地区经济比较落后,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保证环境、食品安全等问题,当前看来,湘西地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向好的方向发展,并且也出现了很好的效果,作出了不错的成绩,这也可以看出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的必要性,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检察院也要科学规划公益诉讼的全面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猜你喜欢
湘西检察院检察机关
扶贫队“砸锅”——记山西省检察院扶贫队员武海龙
欢乐湘西
湘西 国画
西安市检察院依法对白雪山案提起公诉
基层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之完善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探析
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权的法理阐释
未检工作与检察院组织法修改
浅议检察机关会计司法鉴定的主要职责
湘西芷江洽降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