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文件,对于停止“SCI 至上”和过度追求SCI 论文相关指标、进一步破除“四唯”“五唯”等不良导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将全面推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回归初心,促进高校积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全面提升高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在科研成果评价方面,更加注重科研成果的多种表现形式和对应的不同评价标准建设。对于基础研究类,成果可以体现为一篇或者系列的高质量论文、一本或者多部学术专著等形式,不应拘泥于SCI 论文;评价过程不应仅仅考核SCI论文的期刊影响因子和引用率,还应全面考察成果的原创性、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力。例如,对于国家战略性关键金属矿产资源、关键能源的寻找和扩大储量等科研类项目评价,其研究成果就要体现在是否获得了实际有效的新进展、获得了国家急需的资源储备。
二是在人才评价方面,推行代表作制度和分类评价体系,取代原有简单统计SCI 论文的方式。基础研究类科研人员的评价指标应改变原有的以刊物影响因子、论文数量和引用次数等简单统计方法,依据本次文件要求,将修正为列举代表作(例如3~5 篇)、陈述原创性、注重同行评价等新方法,重点评价成果的知识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水平,不把SCI 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引导科研人员和广大教师从急躁冒进一味追求数量,到潜心科研、沉得住气、耐得住寂寞,长期致力于原创性的、高质量的、真正属于本领域的前沿科学研究。对于应用类科研人员,则主要采用由市场、用户和企业为主的第三方评价方式,评价重点是解决生产实践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强调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技术转移推广、科学普及等科技成果实际产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提高科技评价的社会开放程度和工作效率。
总之,高等学校将根据文件要求进行全面检视,并且针对学校实际,全面修正和建立新的成果评价、学科评估、人才评价、“双一流”建设、职称晋升、人才培养等评价体系和规章制度,让科学研究回归本原、回归创新,让全校科研人员潜心科研、耐心创新,将学校科学研究水平提升到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