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2020-11-29 16:16:03
创造 2020年4期
关键词:新民主主义革命农民思想

(山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250358)

毛泽东有农村生活经历,对农村有特殊的感情。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就非常重视农村问题。在进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设过程中,他时刻思考着我国农村的出路,逐步形成了农民合作社思想。在党中央提倡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时代背景下,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任务落在我们这一代人肩上,每个中国人都要挑起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担子,掀起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热潮。因此,研究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进一步梳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历史脉络和具体内容,是深刻理解党中央政策精神的客观要求,是自身时代担当的具体体现。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发展脉络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实践中取得的智慧结晶。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发展形成主要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第一阶段,这个阶段主要是毛泽东根据自身调查研究过程中的思考,对发展农民合作社进行倡导,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萌芽阶段。土地革命时期是第二阶段,这一阶段毛泽东已开始探索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具体路径,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产生阶段。抗日战争时期是第三阶段,这个阶段毛泽东已经将发展农民合作社看作新民主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农民合作社的作用进行了很多论述,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发展阶段。解放战争时期是第四阶段,这个阶段毛泽东已经将发展农民合作社看作是农村建设社会主义的主要途经,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成熟阶段。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萌芽阶段。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对我国农村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对中国农村的发展状况具有系统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毛泽东开始思考和探索我国农村发展的道路问题,并写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在这篇文章中,他明确提出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观点,点燃了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星星之火”。1927年3月,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泽东就对农民合作社甚感兴趣,强调了发展合作社的重要性。毛泽东指出:“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是农民劳作需要的。”[1]40在深入了解农村生活的基础上,毛泽东发出了农民需要合作社的历史最强音,这是毛泽东对农民客观需要的准确把握,是他对农村发展趋势的科学判断。毛泽东的论断是符合农村客观实际,符合农村发展趋势的。小农经济让农民就像一盘散沙,没有足够的力量应对天灾人祸,只能听天由命,这是我国古代农民的悲哀。近代以来,面对内忧外患,小农经济的落后性更加突出。目睹小农经济对农民的束缚和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毛泽东感到深深地忧虑,他替农民将心里话说出来。在毛泽东的倡导下,农民合作社开始兴办起来,实践也证明发展农民合作社是对的。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社,农民开始改变一盘散沙的状态,初步认识到组织起来的力量,获得了抵抗黑心商人和重利盘剥者的手段,开始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同时也要看到,小农经济在我国已经存在上千年,发展农民合作社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任何具体的经验可以遵循。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学习发展农民合作社。这一时期,发展农民合作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农民不仅缺乏将自身组织起来的经验,也没有正规的组织法可以参照。在缺乏组织法的状况下,农民合作社无法有效组织农民,甚至会动摇人们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决心。正是对发展农民合作社过程中这些问题的思考,使毛泽东开始探索农民合作社的具体发展措施。

土地革命时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产生阶段。在土地革命期间,国内有国民党反动派叛变革命,与帝国主义狼狈为奸,疯狂屠杀无辜群众,我国社会处于动荡之中;国际上帝国主义国家加快了侵略我国的步伐,中华民族处于被瓜分的危险境地。国内外反动派的“铁蹄声”逐渐惊醒了沉睡在小农生活美梦之中的中国农民,组织起来已成为他们唯一的选择,如果继续保持一盘散沙的状态,不仅会让自身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更会让祖国山河破碎。在中国农民逐渐睁开朦胧睡眼的同时,毛泽东不断理清我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思路,认识到我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历史必然性,毅然地探索起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具体措施,在中华大地上架起通往共产主义的桥梁。在进行农村革命根据地建设的同时,毛泽东已经逐渐知悉如何将农民组织起来。1933年8月12日,在《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中,毛泽东把贫农团看作是发展合作社的基础。他要求区政府和乡政府要加强对贫农团的领导,巩固发展合作社的组织基础,促进根据地合作社的发展。这是毛泽东对发展农民合作社具体措施的初步探索,为发展农民合作社找到了门路。毫无疑问,面对发展农民合作社缺乏组织法的窘境,毛泽东给的方法就是将党的领导贯穿到组织农民合作社全过程,让党的领导体现在组织农民合作社的方方面面。在农民合作社的组织问题解决之后,毛泽东开始思考农民合作社的具体功能问题。1934年1月,在《我们的经济政策》中,毛泽东就指出:“我们的经济建设的中心是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生产,发展对外贸易和发展合作社。”[1]130-131在这一时期,毛泽东已经将发展农民合作社看作是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将农民合作社同工农业生产和对外贸易放在相同的地位。这是毛泽东对农民合作社经济功能的初步认识,为他日后探索农民合作社的其他功能打下重要基础。

抗日战争时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发展阶段。在充分认识农民合作社经济功能的基础上,毛泽东开始对农民合作社的性质进行说明。1939年12月,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毛泽东分析了革命胜利后,我国资本主义因素和社会主义因素的力量对比,指明了合作社经济是社会主义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肯定了农民合作社对社会主义建设的作用。1943年11月29日,在《组织起来》中,毛泽东对小农经济进行了尖锐的批判,指明了小农经济的封建性质。他在点出小农经济导致农民穷苦同时,也为农民摆脱穷苦找到了药方,这个药方就是发展农民合作社。伴随着对农民合作社认识的逐渐成熟,毛泽东对农民合作社具体功能的认识日趋全面。1945年1月10日,在《必须学会做经济工作》中,毛泽东提出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有利于农村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思想,他在这篇文章中指出:“如果不是采取强迫命令、欲速不达的方针,而是采取耐心说服、典型示范的方针,那么,几年之内,就可能使大多数农民都组织在农业生产的和手工业生产的互助团体里面。这种生产团体,一经成为习惯,不但生产量大增,各种创造都出来了,政治也会进步,文化也会提高,卫生也会讲究,流氓也会改造,风俗也会改变;不要很久,生产工具也会有所改良。”[2]1017这个时候,毛泽东已经不仅仅看到农民合作社的经济功能,也把农民合作社看作是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主要途径,这是毛泽东对农民合作社功能的全面把握。正是对农民合作社功能的全面把握,毛泽东对农民合作社愈发重视,逐步描绘了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美好图景。

解放战争时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成熟阶段。在解放战争期间,我国的阶级力量对比发生显著变化,中国共产党取得胜利已是必然趋势。国民党反动政权已是秋天的落叶般,难以阻挡自身走向衰亡的命运。经过革命风暴的洗礼,充满生机的新中国即将诞生。在解放战争时期,基于发展农民合作社相关经验的积累,毛泽东对农民合作社的认识日渐成熟,已经将发展农民合作社视为新中国的重要任务,把它看作是在农村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方式。1947年12月25日,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毛泽东断定我国革命取得胜利之后,农村经济要经历由分散的个体经济到合作社经济的历史转变。毛泽东指出:“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由于新民主主义国家手里有着从官僚资产阶级接收过来的控制全国经济命脉的巨大的国家企业,又有从封建制度解放出来,虽然在一个颇长时间内在基本上仍然是分散的个体的,但是将来可以逐渐地引向合作社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3]1255这个时候,毛泽东已经将农民合作社纳入我国未来发展蓝图。这是毛泽东对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理性把握,体现了他对农民合作社进入社会主义建设历史舞台的自信。也要看到,由于历史背景的限制和缺乏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经验,三大改造完成之后,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道路遇到了些许挫折,甚至搞出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错误探索。但是,不管走过多么曲折的道路,发展农民合作社依然是我们要抵达的远方。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毛泽东描绘的农民合作社发展蓝图已经逐渐具备做强的条件。只有正确发展农民合作社,才能适应我国发展的必然趋势,为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坚实基础。如果偏离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我国农村发展就会走进死胡同,甚至会有误入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危险,不仅历史不答应,人民群众也不会同意。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主要内容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根植于我国革命斗争实践的历史土壤,散发着真理的光芒。发展农民合作社涉及农村的经济发展、政治方向、文化进步和村民的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对农村整体面貌的改观具有重要作用。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倡导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农民合作社应该稳步提上日程,既不要过急,也不要过慢。现阶段,重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理论内涵,并对其作出新的理解,符合我国农村发展的趋势,符合人民群众的内心呼唤,是响应党中央政策精神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农业集体化的必然要求。

(一)保产增收是检验农民合作社质量的首要标准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根本目的是让农村生产关系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状况,让农村生产关系适应革命战争时期的需要,增加广大农民的粮食产量,为实现广大农民的幸福生活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这是确保我国取得革命战争胜利的重要保障,也是检验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的重要标准。毛泽东不仅追求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数量,将农民合作社的数量视为衡量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更对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质量给予高度重视,将保产增收视为体现农民合作社优越性的首要标准。1933年8月12日,毛泽东在《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中指出:“要大家懂得经济建设在革命战争中的重要性,努力推销经济建设公债,发展合作社运动,普遍建设仓谷,建设备荒仓。”[1]121也就是说,发展农民合作社首先要促进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确保我国粮食产量逐年增加,让人民群众把饭碗牢牢捧在自己手中,保证革命根据地的粮食安全。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不仅要确保革命根据地的粮食供应,让革命根据地的广大人民群众能够填饱肚子,而且要把粮储藏起来,甚至要将粮食运输到白区,将粮食作为同白区进行物资交换的资本,进而打破敌人对革命根据地的封锁和商人剥削,维护革命根据地人民的基本利益,增加革命根据地人民打败国内外反动派的底气。

(二)实现农业集体化是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最终目标

实现农业集体化是我国农村的必然出路。当社会历史条件具备之时,必须抓住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历史机遇,不能让机遇从身边溜走。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社,让分散的村民组织起来,让他们跟小农思想实行彻底的决裂,跟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彻底决裂,才能为实现农业集体化铺好路,避免农村发生资本主义复辟。这是毛泽东形成并提出农民合作社思想的初心,他为促进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作为一个现实的理想主义者,毛泽东虽然在发展农民合作社方面具有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但是,他在推动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中也立足我国农村的客观实际,稳步地推进农民合作社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招待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大会上指出:“在边区,我们现在已经组织了许多的农民合作社,不过这些在目前还是一种初级形式的合作社,还要经过若干发展阶段,才会在将来发展为苏联式的被称为集体农庄的那种合作社。”[2]931可以看到,毛泽东已经意识到,实现农业集体化要沉住气,绝不能妄图一口气吃个胖子。农民合作社是实现农业集体化的过渡形式,是实现农业集体化的必然途经。任何将农民合作社与农业集体化划等号的观点都是主观想象,绝不符合客观实际。将发展农民合作社看作是实现农业集体化的必要一环,才是对待农民合作社的正确态度。受历史条件的约束,陕甘宁边区的合作社水平还是比较低的,必然要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社,才能建成苏联式的集体农庄。如果不顾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妄图立刻建成苏联式的集体农庄,只会延迟陕甘宁边区建设苏联式的集体农庄的进程,损害陕甘宁边区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解决思想问题是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必要环节

思想问题是一切问题的根源,解决思想问题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途径,思想问题是比实际问题更加难啃的“硬骨头”。思想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办好事情会比登天还难。小农经济在我国已经存在千年之久,小农思想对人民群众具有深刻的影响,甚至难以彻底清除。农民合作社作为崭新的经济组织,必然会遭到部分群众的质疑,甚至是否定。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必然要解决思想问题这个障碍。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必然是清除思想问题这个障碍的过程。只有勇敢地越过思想问题这个障碍,方可进入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广阔天地。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毛泽东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因此,他非常关心人民群众对农民合作社的态度,将人民群众同意或者不同意发展农民合作社,看作是否办好农民合作社的关键因素。1933年8月12日,毛泽东在《必须注意经济工作》 中明确指出:“我们一定不能要命令主义,我们要的是努力宣传,说服群众,按照具体的环境、具体地表现出来的群众情绪,去发展合作社,去推销公债,去做一切经济动员的工作。”[1]125强扭的瓜不甜,发展农民合作社绝不可以硬来。毛泽东不仅将命令主义看作发展合作社的大敌,要求人们同命令主义断绝关系,也要求人们在发展合作社的过程中,不要忽视思想问题的解决,要通过思想问题的解决,为农民合作社发展增添精神动力,让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观念走进人民群众的心坎。这是毛泽东对人民群众思想观念的理性尊重,也体现了毛泽东高度重视思想问题的领导智慧。

(四)发展农民合作社不能盲目追求公有化程度

农民合作社的公有化程度与农村生产力发展状况相互联系,虽然公有化程度是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的衡量尺度,但农民合作社的公有化程度的提高是生产力相应发展的结果,绝不能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相脱节。要将发展农村生产力视为决定农民合作社公有化程度的根本因素,将农民合作社公有化程度同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结合起来,坚决反对急躁冒进的“左”倾错误。如果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就要沉住气,根据农村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稳步提高农民合作社的公有化程度。那种不顾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状况,而盲目追求农民合作社的公有化程度,就会像让三岁小孩去学高数一样,根本不符合客观规律。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必须劝告农民在自愿原则下逐步地组织为现时经济条件所许可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各种生产和消费的合作团体。”[3]1316毛泽东的论述表明,农民合作社的公有化程度应该在私有制的基础上逐渐提高,直到完全消灭私有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私有制应该与农民合作社并存,为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打下基础。盲目否定私有制对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作用,必然会让农民合作社成为无本之木。允许私有制暂时存在,不是破坏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而是为更好地发展农民合作社。毛泽东不仅认为发展农民合作社要快干,不能有任何偷懒的心理,更要实打实的干好,绝不能过急过躁。他坚决反对人们不顾生产力发展状况,而盲目地追求农民合作社的公有化程度的行为。恰恰相反,他要求人们坐在农民合作社的“船”上,划动私有制的“船桨”,让私有制的“船桨”推动农民合作社不断前进,踏实走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每一步。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当代启示

在新时代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农民合作社是实现农业集体化的重要措施,是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事关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说:“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4]发展农民合作社不仅是经济任务,也是政治任务。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立足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指导下,探寻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让农民合作社在广大农村遍地开花,为新时代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发展农民合作社要以促进农村全面发展为目标导向

发展农民合作社是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农村发展方向的关键举措。面对农村和城市发展差距明显存在的客观状况,只有稳步缩小农村与城市的差距,方可确保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合理。如果任由城市和农村的差距不断拉大,就是对历史和人民的不负责任。在缩小城市与农村差距的措施中,发展农民合作社是缩小农村与城市差距的可用措施,能为缩小城市与农村的差距提供新动力。

在城市与乡村发展差距相对较大的情况下,我国农村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目标,就是在家庭经营占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紧扣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任务,逐渐将村民组织到农民合作社当中,推动农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风俗等方面的全面进步,稳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彻底改变农村相对落后的局面,让农村再换“新颜”。农民合作社要拓宽自身职能,不仅要发展农业,也要发展工业。将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任务承担起来,确保农村实现工农并举,让农村就地实现工业化,尽量将产业链留在农村,形成农业与工业相互支撑的局面。

在农村实现工业化的基础上,农民合作社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就近更好地解决村民住房、教育、医疗等问题,有效缩小农村与城市在住房、教育、医疗等资源方面的差距,尽量让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享有相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更有效地增加农村对村民的吸引力,减少村民向城市的流动,防止农村成为一片荒地,让农村追赶城市的过程更有人情味。

(二)发展农民合作社要严防“左”倾错误

大海之所以浩瀚无边,是因为涓涓细流的持续涌入。同样的道理,办好农民合作社,也需要持续的付出。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舞台上,唱好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戏”要耐得住性子,把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戏”逐句唱出来,切莫犯太过心急的错误。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村民不仅应看到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广阔前景,保持对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热情,也要立足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状况,将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热情同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具体状况相结合,像呵护婴儿一样关心农民合作社的发展。

一方面,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必须要以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基础性地位的前提下,稳步地引导广大村民发展农民合作社,坚决防止和反对各种无视农村经济发展条件而蛮干的“左”倾错误,甚至重演历史闹剧。另一方面,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也要深刻把握“星星之火”与“燎原之势”的辩证关系,不仅要看到“燎原之势”是点燃“星星之火”的结果,也要看到点燃“星星之火”是形成“燎原之势”的条件。现阶段,虽然家庭经营依然在农业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但部分地区已经具备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基础。根据不同地区的生产力发展状况,积极地推动我国农村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历史进程,为农民合作社形成“燎原之势”不断点燃“星星之火”,这是村民心中必须紧绷的弦。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应该发展农民合作社条件的情况下,任何抵制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思想,甚至破坏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行为,都会对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造成损害,犯下历史性错误。只有深入贯彻党中央的政策精神,以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培育好农民合作社的棵棵“幼苗”,让它们都长成为“参天大树”,才是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态度,才能利用好农村腾飞的新发力点,确保农村稳步实现集体化。

(三)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对发展农民合作社的作用

要想顺利发展农民合作社,必须解决思想问题。我国实行小农经济已经具有几千年的历史,发展小农经济的漫长历史,也就决定了扫除小农思想的艰巨性。虽然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村民的小农思想扫除不少,但是受历史因素的影响,小农思想在我国仍有不同程度的显现,对部分村民仍有消极影响。

受小农思想等诸多消极因素的影响,部分村民势必会对发展农民合作社存在疑虑,必须要对他们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减少他们对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疑虑,破除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思想障碍。不难想象,如果不顾村民的认可程度去强制村民发展农民合作社,会让发展农民合作社走多少不必要的弯路。在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过程中应该将思想政治工作看作是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生命线,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全过程,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减少阻碍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思想因素,确保农民合作社顺利发展。

对村民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仅要向村民进行理论灌输,让他们头脑中紧绷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弦,也要通过客观事实冲击他们的灵魂深处,引发他们的思想共鸣。一方面,为顺利发展农民合作社,村委会要通过定期组织学习活动的方式,让村里颇具威望的长者或者深得村民赏识的有为青年向父老乡亲讲述党中央关于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政策精神,让他们认识到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好处,减少他们对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抵触情绪,为发展农民合作社扫除思想阻碍。另一方面,为破除部分村民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思想障碍,村委会应结合本村的实际,组织村民代表或分批组织村民去外地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地区参观学习,加强父老乡亲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让他们从自己的小天地当中跳出来,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光明前景,消除他们对发展农民合作社的疑虑,增强他们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自觉性,让村民心甘情愿地发展农民合作社。

总之,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闪耀着共产主义的光芒。本文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的发展脉络、主要内容及其当代启示做了简要论述。然而,农村的客观状况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我们要继续研究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结合农村的具体实际,对毛泽东农民合作社思想做出新的阐述和运用,为新时代发展农民合作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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