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珍
摘 要:20世纪中后期之后,人类的哲学思维进入了一个变革的时代。从本体论到存在论,从知识论到意识论,从价值规范到价值哲学,变革从哲学理论到思想方法都面临着变革。因为价值的普遍性和独立性都依据于具体的主体性,表现在主体之间有共同点和普遍性,所以可以在同一个环境中共处,依靠相同的资源,认同相同的规则。但是每个主体又具有其独立性,各自依据自己的利益准则来进行价值判断,主体之间有了区别,就会产生各种的“价值冲突”。
关键词:当代;哲学思维;变革;挑战
引 言
我们的哲学思维一定要可以充分的反应所处时代的深度和力度,这要求我们不仅仅要有实践的眼光,还要有世界的眼光,更要吸收我国的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一些新的思想和理念,对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和当代意义进行更加充分的阐述。下文将对哲学理论和思想方法的变化进行梳理。
一、基础理论的新形态
(一)“本体论”到“存在论”
“存在论”的本义是“关于存在的学说”,最早是由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日本将其翻译成“本体论”,传入我国后也一直沿用这个翻译。但是后来我国和日本都将其改为了“存在论”。这在本质上是理论的觉悟和回归,也是对“存在”范畴的进一步理解和探索。最早的“本体论”是从“存在物”的角度讨论和证明“存在”的,所以是符合当时的实际的。这种哲学思维对于早期的科学和实践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是人类文明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基石。
19世纪后半叶到20世纪,人类开始突破实体思维,走向“关系思维”。这一阶段的科学和哲学的进展表明任何存在者的存在都发生或者表现于一定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之中。按照关系思维,“存在”不仅仅是名词,还变成了一个动词。由此对于“存在”的研究从“什么存在着”变成了“什么是存在”。所以目前“存在论”的变革重点是从实体思维进入关系思维,从“本体论”的哲学进入到“存在论”的哲学。
(二)“知识论”到“意识论”
知识论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文中,意思是“关于精神事物的学说”。西方哲学在研究人的精神活动时的总体取向是以客体为中心的。自笛卡尔以后,理性思维有了巨大的发展,在实践中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据此产生了成熟的狭义的认识论,也就是“知识论”。后来休谟提出了人的精神活动中信念和意志的独特性。所以在20世纪哲学变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意识论开始走向知、情、意的统一,比如知识社会学、认知心理学等。
(三)“价值规范”到“价值哲学”
价值论简单来说就是“好坏”问题或者“世界的意义”问题。这个问题是人与生俱来的问题,一直都在被关注和研究,但是一直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才逐渐形成。在西方,较早的开拓者是休谟和康德。休谟提出了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康德则是通过《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提出了价值论,但是后来只有一小部分人重视康德的关于价值论的这一部分内容,这一小部分人后来成为了现代价值哲学的创立者。
20世纪以前的伦理学主要是“规范伦理学”,更多的还是停留在判断具体的善恶现象上,到了摩尔批判“自然主义谬误”之后,才逐渐进入了“元理论研究”阶段。“规范美学”是从鲍姆加登宣布“美学是研究审美价值的科学”开始,美学才有了真正的科学地位。因为伦理学和美学从“规范论”提升到了“元理论”,而这两个理论都属于同一个哲学领域,即价值论,所以才为后来的价值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变革的基本趋势
这些變化和突破是在传统知识的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展,在继承的基础上进行了超越,对于已经达到的深度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是向着人类生活世界的更加真实的领域前进。三大元理论的发展,深刻全面的改变了我们的哲学面貌和社会思想观念。
(一)“实体思维”走向“关系思维”
存在论的变革核心是从实体走向关系,并确立了关系思维。关系思维可以让我们认识到一些我们之前没有注意到和没办法解释的一些现象。比如“主客体”、“主体间”、“信息”、“价值”等等,都需要关系思维来解释,才能够把握这些概念的本质。这种关系思维在我国的体现是邓小平的“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统一。如果按照实体思想去理解,就是把他分成两段,画好蓝图,然后照着图去建设社会主义。但是邓小平发现“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么建设社会主义”是一体的,问题的关键应该是“怎样做才有社会主义”,邓小平在实践中悟出了“是”和“如何是”是统一的这一深刻的道理。邓小平的这一思想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理论基础。
(二)“单向思维”走向“多向思维”
过去的哲学和科学都被看做是真理的学问,但是只讲真理的哲学并不完整,只能算半个哲学。因为真理只注重客体,不注重主体的作用和意义,这实际上就是忽略了实践。马克思提出了人类活动的“两个尺度”的思想,体现了人与世界的关系是多向性的。人不仅仅有“主体的尺度”,也有“客体的尺度”,还会把两个尺度结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形态,从而构建了多向性的、多维的人与世界的关系。
(三)“客体思维”走向“主体思维”
在主客体关系中,主体占据主导地位。主体性问题就是指“人在自己对象性行为中的权利和责任问题”,而主体性范畴的意义就在于人类重新认识自己的权力和责任。人类既有权利根据自己的需要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也就有责任承担这样做的后果,这是权利与责任的统一。而我们现在的改革就是要将权利和责任进行统一,因为过去在这一方面还是有许多欠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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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德顺.怎样看“普世价值”(J).哲学研究,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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