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一篇好的论文写作需符合逻辑,做到具有严谨性,不仅仅是体现在内容方面,从选题、结构、学术见解方面也要体现出来。首先明确了法律文体与文学文体的区别,从选题、结构、学术见解三个方面探讨如何做到在论文写作时突出其严谨性。
关键词:选题 ;论文结构;学术见解
研究者一定要将逻辑作为论文的支撑,一篇论文如果毫无逻辑,那么只能说是一堆没有意义的文字堆放在一起,不仅使论文显得杂乱无章,而且毫无秩序,研究者自己也越写越糊涂,那么何谈论文的严谨性。为使学者们更加清楚学位论文写作方法,梁慧星教授整理了自己的教学经验,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了《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一书,该书从选题出发、结合论文的结构、研究方法以及学术见解,强调社会责任,并通过大量的实例让学者们清楚认识到论文的写作既不复杂,也不难懂。
一、法律文体
有些初学者在写论文时经常会用一些夸张或者拟人等不适合出现在法学论文的修辞方法,所以在写作前很有必要辨别法律文体与文学文体的区别,这两者的差异在于法律文体特别要求准确性和一义性。但文学文体恰恰相反,文学文体是可以采用各种各样的修辞方法,要给读者留下猜想的空间。但法律文体就绝对不行,必须要做到准确无误,还特别强调逻辑性,而且要依靠缩所写的内容本身具有严密的逻辑性,使论文具有较强的说服力来说服大众。法律文体必须具有严谨性、逻辑性才能够让读者信服。试问一篇逻辑上混乱,语义模糊,运用不恰当的修辞方法,而且层次不清的论文,如何让读者相信你所写的论文具有严谨性?
二、选题
选题是学术论文写作的开始,也是表现论文严谨性的极为重要一步。梁慧星教授认为:课题选定的四项要求包括:有学术性,理论性;有实践性、针对性;有充足的资料;能够扬长避短。其实题目是非常很重要的,一方面题目体现了作者研究的到底是关于什么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也可以确定本文研究的最佳视角,并将作者的研究内容规定在恰当的范围内,选择出正确的切入点。如果是用于投稿,题目是引起编辑的阅读兴趣最好的敲门砖。
梁慧星教授在书中写到题目设计的四项要求包括:题目要新颖;题目与内容相符;题目大小适当;能够扬长避短。题目的新颖程度取决于作者的日常积累,题目必须与内容相符合,而且内容应在题目范围内,达到这一要求可以体现出作者在写作时的严谨性。题目范围的大小就决定了论文篇幅的长短。在确定题目时还需注意,假设还设置了副标题,这种情况下副题必须比正题所包含的范围窄,而不能相反。并不是所有题目都要包含副标题,之所以运用副标题目的是为了达到扬长避短。
三、结构
我们在写作过程中,要做到论文严谨,在结构上用心是必不可少的。导论、本论、结论三部分构成论文的本体;目录、序言、参考文献目录和后记,是附属部分。最重要的是本体。本论部分的结构大体上有五种总分结构、三分结构、四分结构、篇章结构、章节结构。若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分为两大块,而且下面没有再去划分章节,或者本论仅仅只有两章,那么就是单纯的二分结构,这种情况应当认为论文的结构不是恰当的。关于一篇好的论文中本论的结构,无论是采取哪一类型的结构模式,其共同具备的要求便是紧紧扣住主题,各标题也是完全可以表达出内容和题目间是具备密切的联系。这才能体现出论文应具备的严谨性之一。
在上面这一基础上,还存在对论文所应当具备的逻辑性的要求。这是说本论部分上结构的安排要具备清晰的逻辑关系,我们在写作时所常用的有三种逻辑关系:总分关系、并列关系、递进关系。无论是采用哪一种结构,都必须做到总论与分论之间要有清楚明晰的界限,千万不能混淆。要将总论部分写完后再写分论的内容,到分论部分时就不能再插入时属于总论的内容,也不能将顺序颠倒,否则写出的该论文就是不符合我们的逻辑要求。而关于递进关系,无论是采用编章结构还是采用章节结构,都可以是递进关系。不过梁慧星教授认为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某编下面的各章或者某章下面的各节,若是已经采用了递进关系,那么就必须是递进关系,而不能出现某几章是递进关系,而另外的某几章却是并列关系,千万不要这样随意混淆,否则该论文也会显得逻辑混乱也不够严谨。例如若是论文运用的是时间上的递进关系,那么就必须要根据时间上的先后顺序进行创作,一旦论文中出现时间上的先后顺序不一致,该论文就是没有将层次分清楚,逻辑上而言也是混乱的,更不能体现出论文的严谨性。
总的来说,第一,硕士论文的结构,除包括导论、本论、结论这三个三部分外,前面必须有目录,当然还可以有序言,也可以不写序言。后面是一定要包含参考著作的目录,后记是否写由作者决定,后记的内容也是没有具体规定。第二,当论文的结构决定好了就可以开始着手研究和写作,而且通常也可以不顺着章节的顺序开始写,而可以有作者自己决定,从最容易写的某一部分,也可以是某一章的某一节先写,而相比较难写的章节可以放在后面写。第三,写作过程中若论文结构不是很完善,还需要对论文结构进行微调。结构的完美很大程度体现了论文的严谨性。
四、学术见解
如果一项研究,只是就事论事,没有任何借鉴和启示作用,其研究价值也就不大。这就是说一篇论文没有作者自己的学术见解,就等于是资料。表述一般学术见解大致有四种方法:采通说、从新说、择善而从、自创新说。要知道所有学科所具有的内容通常都是繁杂的,也总会出现前人对某一些问题是研究不够的,特别是法学学科随着当今社会不断发展、不断进步时,自然而然一些旧问题解决了,但仍然会产生各种各样的与社会相适应的新问题。不管是某一部分老的制度还是某些新理论,都有可能需要我们再次去思考、去检讨。而在同一学术论文中我们往往能看到交替出现的这四类方法。假设整篇论文的方法都是采通说亦或是从新说,会被专家评价为该作者在写论文时缺乏必备的创造性见解,这很明显会导致我们写出来的论文学术水准低下。而我们写出来的论文中若适当的运用了择善而从或者是自创新说的方法,这样专家就会认为该论文是具备一定的创造性见解。而这几种方法的选择运用哪一个或哪些,最关键就是作者自己的选题和思维能力方面。
劉南平老师也曾说:法学博士论文应该有命题在西方是一项普遍性的要求。同时如果一篇论文连基本见解都没有,很明显就不能将该论文称之为学术论文。一个课题认认真真研究到最后,将一篇学术论文写到结尾,作者自然而然就会产生自己的基本见解。学术论文的独创性是指在论文所研究的范围内,要有真知灼见,独立看法,绝不人云亦云,单纯重复前人的发现。
学术研究以及写作的规律性决定了学术论文必须要有结论。要清楚认识到学术研究它是一个过程,是有开始和结尾的。结论标志着这一项法学研究的结束,而且这一项研究肯定是有相关的研究结果的,最后作者到底得到了一个怎样的研究结果是需要在结论这一部分表述出来的。如果存在一些或某些遗留问题暂时还无法解决,也是需要在结论部分指出。
参考文献
[1] 梁慧星著:《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2] 张天舒:《学术论文写作中逻辑论证的方法与路径》,载《写作》2019年第4期。
[3] 刘南平:《法学博士论文的骨髓和皮囊》,载《中外法学》2000年第1期。
[4] 徐振宗编著:《汉语写作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作者简介:陈美艳,湘潭大学2019级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