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要是指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少数。[1]从历史的维度看,“四种形态”是新时代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基础上的新发展,是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一以贯之;从现实的维度看,精准使用“四种形态”,是应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细化认识;从逻辑维度分析,“四种形态”着眼于“破法积于破纪”的发展规律,以纪律为标尺,覆盖从苗头倾向到轻量违纪、从一般违纪到严重违纪直至违法犯罪的范围。
精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但在当前管党治党的实践中,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也出现标准边界有待厘清、实际操作弹性偏大、机制衔接不够紧密、制度支撑仍需完善等问题和不足。本文坚持问题导向,在全面深入理解的基础上提出有的放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合力,为全面从严治党筑牢防腐堤坝,为党员干部设好纪法警戒线。
一、加强制度供给
(一)细化监督执纪标准
“四种形态”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但是在现实操作中,为了更准确地操作和施治,应对具体的形态设立基本的问题清单,以便监督执纪时有章可循。而不同单位也可以在基本清单外,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设立附加清单、负面清单,对照清单发现问题、查摆问题、选择监督执纪形态。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量化问题,以更精细化的方式对违纪违法进行有效预防,减少盲目违纪或无意违纪的机会。
(二)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党的纪律监督由来已久,但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办法、新操作,当前的监督执纪也算是新事物。因此,面对新旧交替,推陈出新过程中监督偏差、执纪不准等不违反基本原则的情况,应该精准区分失误错误与违法违纪,精准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保护改革创新的关系。设立专门容错纠错制度,落实容错纠错责任,在执纪与被执纪层面同时配套好“谁来容”“对谁容”“如何容”等细化措施。
(三)完善轮岗交流制度
常抓严抓重要岗位、重大节点、重权部门的监督执纪落实工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畅通合理的风险岗位轮岗交流机制,及时阻止“由岗由事不由人”的易腐团体的形成;通过随机性换岗,打破监督执纪过程中形成的小众利益群体,警惕“圈子文化”、腐败亚文化的滋生,减少因适应环境迫不得已的犯错违纪。
二、优化专业队伍
(一)基础配备要到位
“四种形态”在执纪关口前移、执纪范围增大的同时,增加了执纪人员的工作量。[2]因此,一方面,应该给予执纪人员工作足够的物质支持,包括人、财、物的配备,相关提升工作效率的必要交通配置等。坚实的物质支持有助于减少工作中由于配备不足出现的执纪缺位、守纪失位、用权越位等内耗情况的滋生。另一方面,应在精神上给予高度支持。主要领导的重视,主管领导的关注,以及协作协同单位的支持和帮助都能够极大提升监督执纪的工作效能,促进清明政治生态的形成。
(二)本领提升要对位
监督执纪队伍要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口,防止“带病上岗”,聚焦主业,把政德双馨、铁面无私的人才选拔到监督执纪队伍中来;大力加强人才全方位培养,通过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素质培养体系,抓好党纪条规、法律法规教育、党内监督等有关知识学习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廉洁文化浸染等有关实践教育打造执纪铁军;通过心理学、谈话艺术、大数据技术等培训,不断提升执纪效度,强化执纪硬度,优化执纪精准度。
(三)主体监督要在位
深入贯彻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实责任。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探头”光亮,才能精细发现问题,准确处置问题。领导干部应该把定期定点定位监督谈话作为常态工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充分发挥谈话提醒的威慑作用,对存在苗头倾向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通过学习党章、公务员法、手写问题认识情况、“悔过书”等方式,督查自我反省,及时纠错。对责任主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惩不贷,坚持问题导向,尤其注重廉洁风险点、风险隐患和盲区漏洞以及高危人时事的把控,聚合问题线索协同发力,形成全域监督。
三、运用信息技术
(一)程序设定保证规范执纪
“互联网+”政务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程序一旦设定,其相对稳定性就是固化的。因此,在监督执纪中通过互联网程序,所有信息、资料、档案进网络,有助于拦截一些“人治行为”。注重数据思维,善于运用大数据提高精准思维水平、综合分析风险因素,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通过互联网对执纪案件、特点、特性等一系列相关方面的汇总分析,列好负面清单,形成问题导向,为监督执纪确定方向、选择路径等提供智慧参考。
(二)沟通畅通保证顺行执纪
监督执纪过程中,在需要跨部门、跨区域调查取证时,应设立专门对外对接窗口提供便利,打造协审智能,扩大协审范围。[3]借鉴巡视巡察中机构联建、工作联动、方法联创、力量联合、信息联通的“五联”模式,畅通线上线下联通渠道、建立横向纵向联通网络,形成监督执纪的网格化联动沟通网络。为监督执纪立行立改,有始有终,监督无死角,执纪不中断,形成监督执纪的人、事、地、时无障碍闭环模式。
(三)扩大宣传提升执纪认同
一方面,通过正向宣传促进相关纪法入脑入心。在公职人员入职教育、岗前培训等工作中加大党章党纪党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等条款内容的学习,奠定监督执纪理论基础;通过微党课、微宣讲、专题讲座等方式点对点、面对面开展宣传,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推送等方式大力宣传执纪监督条款。另一方面,通过负面警示教育、通报曝光等方式进行震慑宣传。用警示教育片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利用党日活动、党员会议等方式大力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的“四说”工作,让警示常在、警钟长鸣。
四、营造良好氛围
(一)引入心理疏导机制
心理疏导是一种职业岗位技能,也是一项个人社会技能。一方面,针对执纪人员心理疏导。部分执纪人员具有“恐高症”,对上级或领导由敬生畏,担心出错,害怕批评,更谈不上据理力争。因此在遇到事关领导或上级的问题线索时,往往瞻前顾后,即使依纪执行,也诚惶诚恐,患上“焦虑症”,以致不能公正严格执纪。另一方面,针对被执纪人员心理疏导。长期的从政惯性思维中,因犯错被谈话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因此,在受到领导的批评提醒、约谈函询、诫勉谈话之后,会出现心理波动,轻则懒政怠政不作为,重则变本加厉乱作为。因此,有必要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在谈话方式和谈话过程中引入心理艺术,发挥“南风效应”,选择恰当有效的执纪方法,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避免從严执纪产生不必要的副作用。[4]
(二)注重廉洁文化导引
“四种形态”实际上是从高压严惩到常态严管,重典治腐、“终端处理”并不是其目的,而是要通过关口前移,有效阻断违纪进程,把苗头倾向扼杀在萌芽阶段。因此,应该在促进他律到自律,从不能到不想上下功夫。一个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廉洁文化发挥“润物无声”的潜移默化作用。通过廉洁文化体系和文化精神,借助廉洁文化的内化作用和惯性力量,挤占腐败亚文化、“潜规则”“圈子文化”的存在空间,继而发挥廉洁文化正能量的辐射作用,形成修己慎独,有机会犯错而不愿犯错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法规室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8:90.
[2][3]魏晓文,吕新海.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涵、价值与践行路径[J].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9(1):87.
[4]“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社会心理促进机制研究”课题组著.城市廉洁文化建设研究—以重庆市渝中区为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9.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党校
责任编辑:张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