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先报案

2020-11-28 07:23伍里川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20年10期
关键词:恶人报案权力

伍里川

南京女大学生被杀一案,令人唏嘘。她毕业的大学母校,我偶尔会经过。那是一片美丽的、生长青春和梦想的土地。最令人愤怒的是,此案系其男友与两名男子合谋,由这两人将她诱骗至云南省勐海县城郊外的山林中杀害并埋尸。此心歹毒到何等程度?!而据报道,这名女大学生失踪后,其男友還曾与被害女生父亲一同去派出所报案。此心无耻、诡异、狡猾到何等程度?!

这事让人想起此前杭州女子失踪案,事件中,也是其丈夫先报的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还能侃侃而谈,展现出不一般的口才和“定力”。然而,这名一度给了公众不错印象的男子,其实是杀妻抛尸的狂魔。

没人咨询过这两人先行报案的心理,但分析一下可以有。

古有“恶人先告状”,今有恶人先报案。先告状,取的是占据有利地位,遏制和消解对手的优势之意。恶人通过先告状,把好人整垮,历史上和小说里不乏案例。恶人的“快字诀”,玩转的是先下手为强。但恶人先报案,与之相比,还是有明显不同的。恶人先告状,有极其明显的打击对象,而恶人先报案往往没有这样的对象。先报案的恶人,更像故意指错方向的引路人。

把水搅浑,把视线搞乱,把舆情带歪,总之,试图把自己从怀疑对象中”摘“出来,获得一个相对安全的处境,尽管这样的处境可能是暂时的,但他们需要这样的氛围喘息,从而思谋更多的计划。从这点而言,恶人先告状和恶人先报案,又有类似之处。

好在,两案中,警方都没有给恶人太长的”避险时间“和机会。没多久,真相就大白于天下。杭州杀妻案中的恶人,“避险”的时间略长一点,但有关方面也没耗费漫长时日。这恐怕主要是因为,看上去极度诡异的“女子在小区原地失踪”案件,其实恰恰否决了诸多可能性,反而令其丈夫成为最大嫌疑人。

既然机关算尽也没辙,干嘛还要自作聪明先报案呢?

话不能这么说,这俩恶人的特别身份首先决定了他们不可能不报案。妻子、女友失踪了,自己不报案,不合常理,更引人怀疑。只有先报案,最好同时还表现出悲情一面,才能先过了大众审视关。

不论如何,他们这么做,都是在和外界作搏命式的博弈——这个外界包括警方和社会。这是他们“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唯一出路。除非他们一开始就放弃抵抗,直接自首。但他们的暗黑人性决定了这一点:自首?自首是不可能的。

因此,他们唯有假装强大、镇定,才能将被其误读的“安全系数”尽力延续。而事实上,他们在这个过程中,有掩饰不了的脆弱和“马脚”。被害女大学生的一位朋友告诉新京报记者,该学生失踪新闻发布后,洪某显得有些气急败坏,指责网上有人曝光他的住所,并提到该女生的家人都在怀疑自己。他提供的一张洪某聊天截图显示,洪某称:“我感觉她家人脑子急出包了,弄得像是怀疑我干啥了。”这话就是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也说明,他处于崩溃的边缘。

至于杭州杀妻案中的“丈夫”,也曾在一次受访时有过瞬间的失态,几近暴露“线索”。

想说的是,他们的“聪明”,不仅在警方这里行不通,在“社会人”面前,也频频出现难以招架的迹象。这是令人欣慰的地方。对此,可以有多种解读法。但肯定能说明,法治的进步已经在多重方面表现出来。某种意义上,相关恶人是在一个具有法治常识和敏锐度的社会、一个具有公正和技术性的权力机构面前玩魔术。而在“事件”的透明度越来越高的情况下,这是可笑的。人们越是有基于法治常识的判断力,权力机构越是有基于法治精神的敬畏心、公正心,恶人们的表演就越是拙劣不堪,就越是毫无胜算。

但千万不要小看这样的表现,认为这是必然的结果就不觉得来之不易。几乎与这两起案件同时引发舆论关注的“张玉环26年之后终无罪释放”一案,以“正义迟到但好在没有缺席”引发公众的热议。该案亦在说明,一旦某些地方权力机构的局部出现打盹甚至出现与法治精神相悖的一面,就会导致保护个体尊严和安全的堤坝渗漏,令个体遭遇无妄之灾。张玉环说起的刑讯逼供,自然需要调查回应,但在某些旧案中,一些办案人员的任性行为催生冤假错案,是不争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有恶人先告状、恶人先报案,假如有替罪羊可以利用——那么, 这些办案人员、这些权力机构的局部还能保持公正公平底线吗?还能无视恶人提供的假线索、真诬陷吗?希望这种担忧再也没有机会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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