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存数量不足500只的绿孔雀,暂时逼停了已投资10亿元的水电站项目。近日,云南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新平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戛洒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流蓄水,不得对该水电站淹没区内植被进行砍伐。此案是国内第一例濒危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同样是孔雀,其实大不同——我们平时看到的是蓝孔雀,原产地在印度和斯里兰卡;而绿孔雀属于濒危物种,是中国真正的原生种群。
戛洒江一级水电站涉及的,是绿孔雀在中国的最后一片面积最大、最完整的栖息地。在原告方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看来,“绿孔雀保卫战”尚未取得最终胜利,案件很难双赢,很可能只是零和博弈。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已然不需要赘述。当发展与保护发生直接冲突,宁可摁下发展“停止键”,也決不牺牲自然,早就成了社会共识。法院的一审判决体现了这样的导向,但代价毕竟存在,是很难一抹了之的。
根据此前的报道,这个项目已经投资超过10亿元,一旦项目搁浅,造成的损失是谁也无法忽视的。要经济发展还是要环境保护,并不是一道选择题,真正值得思考的是,如何真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到位。体现在项目建设中,就是要把环境充分考虑在内,要按照要求做好环评。
现实中不少企业项目环评存在标准低、走形式等问题。有些投资方存在一定侥幸认识,以为只要投资强度够,经济价值大,即便遇到一些环境问题,也会得到“保护”,总会有变通方法。其实,中国早就过了为发展经济牺牲环境的阶段了,这些年来,重大项目因环评不过关搁浅,最终蒙受重大损失的事例并不罕见。高标准做好环评,不仅是对环境负责,也是对项目本身负责。
“绿孔雀保卫战”胜败都不轻松,都是在提醒我们:在环保问题上千万不能有任何疏漏,不能存在侥幸之心,要避免搬起石头砸到自己的脚。
(摘自《北京青年报》 本文作者: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