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为国 吴永发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尚未出现专门研究大运河与人居环境关系的文章,与该主题相近的也不多。其中有从京杭大运河与城市发展关系的角度来进行分析的,如浙江大学徐勤的硕士学位论文《京杭大运河与古代杭州城市的发展关系研究》,文章认为杭州古城的发展是与大运河相伴相生的。还有从聚落生态层面进行研究的,如天津大学牛会聪的博士学位论文《多元文化生态廊道影响下京杭大运河天津段聚落形态研究》,文章认为运河文化生态演变对沿运河聚落的形成和发展具有根本性的推动作用,同时对沿运河周边地区的文化发展及聚落变迁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同主题的还有天津大学许家伟的博士学位论文《乡村聚落空间结构的演变与驱动机理——基于长时段视角对河南省巩义市的考察》、北京建筑工程学院(现北京建筑大学)黎培杨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大运河聚落遗产保护规划研究——以浙江省为例》等。对大运河沿线历史上的特定人群居住区进行改造研究的,如山东建筑大学马艺峰的硕士学位论文《京杭大运河山东济宁段回族聚居区滨河景观改造研究》,文章对大运河山东济宁段回族聚居区的滨河景观改造作了研究。还有对大运河沿线小城镇的文化产业发展策略进行研究的,如柳邦坤、李蕊的《大运河文化带小城镇文化产业发展策略探析——以江苏大运河文化带沿线小城镇为例》,文章认为江苏段大运河沿线小城镇具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结合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国家发布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的要求,探讨小城镇文化产业发展策略,促进小城镇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
本文研究的是大运河对苏州人居环境的影响,包括城乡和街道、社区等;影响既包括空间的形态与内涵,也包括空间的变化与提升。
苏州古城空间格局在明代中后期发生了明显变化,商业中心从乐桥转到阊门外,城内分为功能清晰的三大区域,即东部的手工业区、西部的商贸区和南部的行政区。这个变化明显是受到大运河的影响:以大运河为主动脉的全国性交通、商贸网络便于各地商人来苏州经商,阊门外是其第一站,所以客商云集于此,形成闹市。
大运河作为全国性交通、商贸网络促进了苏州段沿线乡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催生了一些市镇,这是大运河对苏州乡村人居环境的显著影响。
大运河对苏州城内居民人居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由通过大运河进入苏州的外地商人带来的。外地商人在苏州经商、居住,建造会馆、祠堂,建造具有本乡特色的住宅,这些都会影响到苏州居民的人居环境。这样的影响不只体现在建筑格局和风格上,还体现在族群相处和社区治理方式上。
苏州历史上出现的市民公社是大运河对社区人居环境最显著的影响。市民公社源于通过大运河而进入苏州的外地商人所建立的会馆、公所,这些会馆、公所后来与苏州城区手工业紧密结合,形成各种行业的功能片区。到了清朝晚期,就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形成了市民公社。市民公社是苏州社区人居环境史上一项先进、民主、近代化的发展成果。
春秋吴国时期,阊门外有夏驾湖。唐代陆广微在《吴地记》中记载:“夏驾湖,寿梦盛夏乘驾纳凉处。凿湖为池,置苑为囿。……夏驾湖,在吴县西城下,吴趋坊西。吴王寿梦避暑驾游于此,故名。今城下犹存外濠,有湾亦名夏驾,连运河而水浸广。”[1]夏驾湖是春秋时吴王游玩的一处园囿,面积很大,东面一小部分在今古城内吴趋坊西到城墙区域,西面古城外大部分一直与古运河相通,具体面积已不可考。由于不断遭到围垦,到宋朝时,夏驾湖城外水域已基本消失。也就是说,现在南濠以西、上塘河以南地区在宋元以前只有一些寺庙和村庄(旧志上提及有一个雁荡村)。最早的寺庙是始建于晋朝的石佛寺,位置在今石路亚细亚商厦。到宋元时期,这片区域所建寺庙达20 多处,著名的有幻住庵、佑圣观、水仙庙等。
再看阊门外北濠、山塘地区,在唐朝白居易疏浚山塘河,建成山塘街后,城里居民可以通过山塘街去虎丘游玩。从此以后,此地成为达官贵人的游冶迎送之处,这从唐宋时的一些诗作中得到体现,如唐韦应物《送崔叔清游越》中的阊门外是:远水带寒树,阊门望去舟。明显是一种送别场景。宋王安石《泊舟姑苏》诗所描写的阊门外是:四顾茫无人,但见白日低。由此可见,北宋时期,阊门外人烟稀少,非常冷清。刻于南宋绍定二年(1229年)的平江图碑显示那时的阊门外除了寺庙、桥梁和远山之外,没有街巷、房屋之类,由此可以推断,即使到了南宋时期,阊门外也还是一片田园景象,人居寥寥。
从明代仇英创作的绢本设色图《清明上河图》上可以看到,阊门外已有很多店铺,建筑虽较简单(以板式为主),但已明显沿着南濠、北濠、上塘形成了街市。阊门外运河里泊有形式各异、大小不一的船只,商贩往来,市场兴旺。
清乾隆年间,从徐杨(生卒年不详)所作《姑苏繁华图》上可以看到,此时阊门外已是店铺林立、行人如蚁、商贩穿梭、货船如麻。《姑苏繁华图》中的店铺建筑档次比仇英绘《清明上河图》中的明显提高,二层楼房很多,仇英绘《清明上河图》中未见有楼房。
明朝中后期,上塘河沿线兴旺起来,从阊门外的城下街区沿着水道向外延伸,向西一直到枫桥,商贾云集。文徵明的《月夜登阊门西虹桥与子重同赋》诗描绘了阊门外的繁华夜市景象:带城灯火千家市,极目帆樯万里船。人语不分尘似海,夜寒初重水生烟。该诗所描写的阊门外,不仅白天商贸繁忙,而且夜市也热闹非凡。
明嘉靖年间,吴县知县曹自守提到附郭(阊、胥、盘三门外)的繁盛景象,说从胥门外到阊门外,一路往西,到处都是房屋和货栈,鳞次栉比,跟城里差不多。很明显,大运河对苏州阊门外南濠一线(古代阊门到胥门之间的护城河)的人居环境影响明显,到嘉靖年间,这一带的人居环境已经和城内差不多了。
清中期,阊门外的上塘河和山塘河沿线街市更加兴旺。清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建立的陕西会馆(位于山塘街)碑记载:“苏州为东南一大都会,商贾辐辏,百货骈阗。上自帝京,远连交广,以及海外诸洋,梯航毕至”[2]。
清纳兰常安《受宜堂宦游笔记》中有这样的记载:“南廒在苏城阊门外,为水陆冲要之区。凡南北舟车,外洋商贩,莫不毕集于此。……其各省大贾,自为居停,亦曰会馆,极壮丽之观。”[3]“南廒”不是“南濠”的笔误,濠是指护城河,而廒原指仓廪,后指居所。很明显,从南濠到南廒,正是大运河对苏州城区尤其是阊门外人居环境影响的最好证明。南廒这个水陆冲要之区的形成源于南濠这条水系,这条水系是明清时期大运河苏州段的组成部分,外地商人到苏州的第一站就是在这条水系落脚,并纷纷在此开店、建货栈和会馆等。因此,我们可以说是大运河成就了全国各地商贩云集南廒的盛况。至明末,南濠商业愈盛,店铺、货栈密度增加,地价亦随之上涨。
清初,南濠街仅容一人进出的横巷就有4条,有些面对面的店铺甚至屋檐相接。如此密集的建筑,一旦失火,常常因无法容纳更多的人参与救火只能任其燃烧蔓延,导致损失惨重,于是就有了南濠水弄。首先有姚家弄、信心巷两条水弄。后来,在清乾隆初年,巡抚陈大受和知府爱新觉罗·雅尔哈善将这两条水弄拓宽,还新辟同善、中正、兴仁等三条水弄以备不测,给苏州留下了“中水弄”“北水弄”这两个地名,即使如此也未能杜绝火患。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南濠街上发生火灾,延烧数千家,各家店内货物尽数化为灰烬。几天后,又接连发生多次火灾。由此可见,到了清中期,南濠街上的人居建筑密度已经大得超出想象,几乎没有公共空间。
虎丘门口右侧墙壁内有一块《奉宪勒石永禁虎丘染坊碑记》,由碑文可知,清乾隆二年(1737年),苏州府会同属下到元和、长洲、吴县实地勘察,颁布禁令:永禁虎丘开设染坊,并明确划出东至彩云桥,西至四廊桥这一具体地段,所有染作器物,迁移他处开张。
苏州丝绸历来有名,明清时期出现了许多丝织业染坊。而苏州和松江的棉布是畅销全国乃至海外的大宗商品,清初松江人叶梦珠在《阅世编》中说:“吾邑地产木棉,行于浙西诸郡,纺绩成布,衣被天下。……前朝标布盛行,富商巨贾,操重资而来市者,白银动以数万计,多或数十万两,少亦以万计。”[4]可见,当时棉布产业之盛。这些棉布大多(约占全部外销棉布90%)在苏州整染,然后再行销四方,统称为“苏布”,因此苏州建立了许多与棉作有关的染坊。为了便于丝织品和棉布的转运和外销,这些染坊都建在大运河沿线,主要是苏州阊门外的上塘河一带。
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江苏巡抚曹时聘因苏州民变上疏皇帝,提到那时参与罢工的织工、染工有数千人。
清初,棉布加工中心从松江移到苏州,苏州染布业和踹布业兴起。到清康熙时期,苏州染坊已有300多户,染工超过万人,分布区域主要在阊门上下塘,“苏布名称四方,习是业者,阊门外上下塘居多,谓之字号,自漂布、染布及看布、行布,各有其人,一字号常数十家赖以举火。”[5]
由于染织业生意兴隆,有利可图,投身染坊者越来越多,故该碑文中说有些逐利之徒,就想方设法要在阊门外大运河边开染坊。清乾隆《长洲县志》中提到:“染布一业,远近不逞之徒,往往聚而为之。”[6]于是,除了上、下塘,山塘河区域、南濠区域、北濠区域都有染坊出现。如此多的染坊蜂拥出现,大量污水流入塘、河,导致阊门外上塘至虎丘之间的河流受到严重污染,满河青红黑紫,臭味洋溢。当地120余户居民联名诉诸官府,于是就有了勒石禁令的出现。
大运河发达的水上交通网络成就了苏州阊门上下塘和山塘沿线丝织、棉布整染加工中心的地位,从而改变了阊门周边的人居环境——即以众多的染坊、染坊主、染工、布商所形成的全新人居环境。
平望位于吴江中南部。在古代,此地“淼然一波,居民鲜少,自南至北,止有塘路鼎分于葭苇之间,天光水色,一望皆平。”[7]故称“平望”。隋开运河,流经平望,始有人居,属地归浙江嘉兴县。唐开元年间(713—741年),朝廷设水陆驿站,建驿亭,居民渐增,行政管辖属浙东湖州府乌程县。唐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形成小村落。苏州地方乡绅请于刺史吴从众,要求割太湖洞庭三乡调换乌程县的平望。后梁开平三年(909年),吴越王钱镠请割吴县南地、嘉兴北境置吴江县,平望归属吴江县管辖。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年),建军垒。南宋建炎年间(1127—1130年),设巡检司,元明清三代一直延续旧制。宋元时期,平望因位于大运河交通枢纽而商贸往来频繁,外地商人云集。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据苏州,建平望军事城堡(土城)。明洪武元年(1368年),常遇春击败张士诚的平望守将,毁掉城堡,改设为军镇,此后平望属苏州府管辖。
大运河开通后,平望于唐代形成小村落。宋元时期,平望的交通地位显现,但也由于地处交通枢纽,常遭战争破坏。元末战争破坏使得平望一度发展缓慢,市井萧条,直到明成(化)弘(治)年间,才逐渐兴旺起来,“居民日增,货物益备,而米及豆麦尤多,千艘万舸远近毕集。”[7]形成著名的米市,堪与苏州枫桥镇相媲美,故称“小枫桥”。这样的兴旺一直延续到清中期。
平望既没有著名的农副产业,没有独特的经济作物或手工业,却在明清时期成为著名的米市,主要受益于大运河,凸显了平望水陆交通枢纽的地位。《平望志》称:“东接吴淞,北达镇扬淮泗齐鲁之域,行而为通津,坦而为要道。”[7]镇上米行、米栈遍布。平望不只是商品粮集散中心,还是工艺特殊的冬舂米的制作基地,“虽他处亦有,而平望为独盛。”[8]商贩多至平望镇籴买。镇上经营米业的牙侩开设米行,招接米商,再由各地商贩在此籴买后转销他乡,生意十分兴隆,成为著名米市。
清太平天国运动后,由于海运日盛,大运河优势丧失,米市散布各处,平望米贩只得运米到各处籴卖。后来更因通商口岸增多,长江中上游湖广、四川等地白籼米不再经由平望而是直接通过长江运到上海,再从上海用轮船装往福建、广东和天津等地,于是平望米市日渐萧条。
梳理平望人居环境变迁脉络可以发现发挥决定性影响作用的就是大运河,平望之盛衰是大运河对苏州乡村人居环境影响的显著例证。
在以大运河为主要航运通道的明清时期,从苏州出发,可以“南达浙闽,北接齐豫,渡江而西,走皖鄂、逾彭蠡,引楚蜀岭南。”[2]《新修陕西会馆记》中也有这样的记载:“苏州为东南一大都会,商贾辐辏,百货骈阗。上自帝京,远连交广,以及海外诸洋,梯航毕至。”[2]由此可见,当时苏州确实是外地商人眼里的以大运河为主动脉的全国性交通和商贸网络的枢纽。通过这样的枢纽,乘坐一艘快船,就可以一日夜行二百五十里(125 km),南到杭州,北从镇江而上。便利的交通条件,为商品流通、人口流动开启了一条大动脉,使得苏州成为财货聚散的枢纽。
交通优势,丝绸、粮食、棉布及手工艺品等方面的产品优势,吸引全国各地的商人纷纷经大运河来到苏州,在苏州开设店铺,经商贸易,建立会馆、公所,“姑苏为东南一大都会,五方商贾,辐辏云集,百货充盈,交易得所,故各省郡邑贸易于斯者莫不建立会馆。”[2]据《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统计,仅苏州附郭的吴、长、元3县境内,明清会馆就有40家。而据《中国会馆志》统计,明清时期苏州共有会馆64家,可以说全国各地商帮都在苏州建有会馆,有的甚至建有多家会馆。
留存至今的会馆中,建在阊门外的有27家,其中建在大运河边的有9家,大运河对苏州会馆的兴建与分布产生了直接影响。
外地商人会馆的功能主要有答神庥、睦乡谊、祀神、合乐、义举、公约等。不同地方商人所建的会馆彰显了各地的建筑特色。如建在枣市街的广东嘉应会馆,建筑有照壁、门头、戏台、大殿等,门头面阔五间,上层为戏台的后台,向北伸出的部分为前台,上复卷棚歇山顶。其中,大殿坐北朝南,与戏台隔庭院相望,前檐配以满天星格子明瓦长窗,殿北还有楼房3间,楼前有砖雕门楼。
建在中张家巷的全晋会馆则是庙堂殿宇式样,分中、东、西3路,中路为主体,有门厅、鼓楼、戏台和大殿,是举行庆典和娱乐活动的场所。会馆有两层戏楼,戏楼底层是仪门和两廊,楼层由戏台、后台和厢楼组成,为同乡人逢年过节聚酬演戏之用。西路建筑中的楠木厅、鸳鸯厅为晋商们交流商情、相互借贷、调剂资金的洽谈场所,万寿庵为停放已故晋商灵柩之处。东路有房屋数十间,供短期来苏州晋商寄宿、存货以及在苏破产失业的晋商借住。
在苏外地商人会馆主要建筑一般都建有大殿,供居住、祭祀、宴饮等;客堂和房舍用于居住;戏台用于聚会;义冢用于安葬无处安葬的同乡人;义庄、义田所收租金用以维持会馆正常开销。
3.3.1 外来商帮会馆对苏州本地民居建筑的影响
外来商帮会馆的建筑形式和格局对苏州本地市民人居环境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体现在建筑风格上,比如现在还能看到许多苏州民居上有马头墙、风火墙等,带有徽派建筑风格。此外,还体现在建筑格局上,官绅人家建筑在格局上加入戏台、祠堂、义庄等,注重门头的装饰。比如位于临顿路钮家巷西端的清状元潘世恩故居,其中路第三进正厅留余堂和西路第三进纱帽厅分别为楠木厅和鸳鸯厅,明显受到会馆建筑的影响。
平江路悬桥巷潘氏松麟义庄和清末状元洪钧故居(枝荫义庄),都有义庄,明显受到外来商帮会馆建筑的影响。
3.3.2 外来商帮会馆对苏州本地社会的影响
外地商人在苏会馆90%以上属于工商业会馆,谋求社会稳定的需求与政府管理的目标一致。所以,地方政府鼓励会馆参与苏州社会管理,方式主要有救助同业、捐资办法、公家给付、工匠管理、产品质量、禁止假冒、抵制不法牙行、对付地棍势力等。一方面,会馆在乡民来苏州时助其进入某行业以维持生计,平时经常举办宴会以联络乡情,在乡民有困难时予以资助,从而促进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苏州地方政府会给予会馆以合法地位,使其参与到社会管理中,并在其遇到纠纷时给予保护。《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中有一块《元长吴三县饬示枣帖牙户概行领用会馆烙印官斛碑》,揭示了枣商会馆与牙行之间的竞争与纠纷,也显示了会馆参与社会管理的成效:客商到苏州府卖枣需要地方政府颁布的特许证,即枣帖官牙;使用政府颁给会馆的统一度量衡——烙印官斛。由此可见,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持商业秩序、抵制私牙的过程中,会馆已经成为政府管理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担当起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商业、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
宣统元年(1909年),苏州出现了一个全新的商民自治组织——市民公社,这是以街道为行政区划组成的基层自治团体,其倡建者是成立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的苏州总商会。民国十年(1921年),苏州市民公社联合会成立,其管辖范围包括整个苏州城区和枫桥镇。民国十七年(1928年),苏州市民公社被取缔。
苏州市民公社是以商民所在街道为社区单位组织的自治团体。从宣统元年(1909年)到民国十七年(1928年),先后成立了观前、金阊、渡僧桥、道养(道前街、养育巷)、山塘、胥江、临平(临顿路、平门大街)、郡珠申(郡学前、珠明寺前、申衙前)、双塔四隅、娄江、葑溪、城中、胥盘、金门、新阊、枫江等27个市民公社。
《市民公社章程》包括定名、宗旨、办法、入社、出社、职员、经费、会期、社所、附则等,规定“凡年满二十周岁,在本地区居住一年以上,客籍居住两年以上,在本地区有商业活动或不动产者,均可加入”[9]。其目的是“联合团体,互相保卫,专办本街公益之事”[9]。所谓公益之事,主要是调解民事纠纷,维护地方治安,做好消防、修补桥路、疏浚河道、安装路灯、举办赈济等事务。
市民公社是面临困境的清政府实施宪政的产物。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庚子事变,《辛丑条约》签订,清政府面临深重的内忧外患,为了摆脱困境,不得不在各方面进行调整和革新,于是在宣统元年(1909年)年初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规定地方自治以专办地方公益事宜、辅佐官治为主,同时规定由地方公选合格绅民,设立自治公所。这种变革,推动了各地宪政与地方自治活动的发展,促使了各地自治社团的诞生。于是,苏州市民公社在这样独特的时代背景下产生了。
成立市民公社的倡议者是苏州总商会,苏州总商会成员包括由大运河所催生的来自全国各地的商帮在苏州建立的会馆、公所为单元的商民团体。其中一些经过在苏州数百年的发展,已成为土著商民团体。进入晚清后,这些商民团体与手工业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进而形成了具有专业特色的商业街坊,即若干相对集中、各有侧重的功能片区。如阊门内外上下塘是棉织业加工区,胥门一带为传统商业区,齐门、娄门一带是纺织业加工区,葑门一带为新兴商业区等等。这种以街道为单位的功能片区产生了新的商民自治组织,这些新型组织成为市民公社的主体。
由此可见,市民公社其实是以往由大运河催生的会馆、公所等商民团体在新的历史时期所产生的全新组织形式,其主体为同一阶层。
组织结构方面:领导体制有干事制(早期)、社长制(中期)、委员制(晚期)等。主要负责人由全体市民公社成员公举产生,每年选举一次。组织机构一般都有评议、干事、经济(或会计)、庶务、文读(或书记)、调查等部。经费主要靠社员自筹,分入社费、常年费和特别费三种。每年收支账目,都要向全体成员公布。与地方政府保持距离,有需要与地方政府交涉的事项,大多请商会代为转陈。公社宗旨为以专办地方公益事宜、辅佐官治为主。
市民公社以街区自治、社会公益作为组织首要任务,超越了商会等经济类组织固守经济利益的思想,积极介入社会和政治事务,更具城市公民的现代意识。
从大运河对现代社区环境的影响来看,目前已有一些品牌房企在大运河沿线打造的现代社区,如相城区望亭镇禹州嘉荟星岛,高新区浒关运河公馆、运河与岸、苏悦湾等,姑苏区沧浪新城的世茂运河城,吴中区的颐和湾花园,吴江区的世纪春晓、大运河府,等等。
新近公布的《京杭大运河文化带苏州段沿岸开发建设规划》显示,苏州市政府将努力把苏州段大运河文化带打造成具有苏式韵味的运河文化段落,并将其构建为国际视野的遗产水岸、江南特色的文旅水岸、苏州个性的创新水岸和自我更新的宜居水岸。其中自我更新的宜居水岸强调沿运河生态人文要素、慢行体系、休闲与服务配套,打造环境优美、设施齐全、通行顺畅、品质宜人的城市公共空间,保障运河周边水绿交织的生态格局,打造沿运河舒适便捷的慢行网络,提升沿运河地区的宜居程度。
通过对大运河与苏州人居环境变化之间影响关系的深入解析,可以发现大运河无论对苏州城乡人居格局还是空间形态,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样的影响还体现在人居的空间规模和层级变动方面,以及人居的空间环境扩展和优化提升方面,因而是多方位的、全局性的、深层次的。
虽然在不同历史时期,这种影响所产生的效果不尽相同,但影响本身证明了大运河自身所具有的深厚的、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至今仍影响着苏州的人居环境。这从苏州刚公布的《京杭大运河文化带苏州段沿岸开发建设规划》中得到了印证,整个规划涉及相城区、高新区、姑苏区和吴中区,旨在营造“一带功能复合、两核区域中心、七廊生态织补、七彩运河生活”的空间结构。由此可见,大运河的深刻影响仍在延续,也将继续延续,今后苏州人居环境的空间外延和文化内涵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受大运河影响的苏州人居环境也将会变得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