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洁
(承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河北 承德 067000)
伴随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行业日渐兴起,并逐渐被大众所认知。但身为民生保障当中关键的基金保险之一,其虽然已历经了几十年的研究与探索,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方式也已获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这其中也存在着一些实际的问题。比如,基金法律制度不够完备、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缺少切实有效的内部监督等等。因此,本篇文章就这些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广大该行业从事者进行参考。
目前我国已有的养老保险基金还处在一个探索的阶段,即使本身大概的框架已经建立,但是对应的基金法律制度仍是不够健全,具体能够从下面这两个方面来讲:首先能够就我国已有的基金法律制度而言,目前我国并未建立较为统一的规范,同时覆盖领域相对较大的基金法律制度,所具有保障性并不是很高。这就导致在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期间,如果发生保险基金分歧,便难以做较为统一化的规定,造成很多养老保险基金辨别不公平情况的存在。其次能够就基金法律制度的权限而言,目前的基金法律制度拥有的权限相对较低,缺少应有的法律地位与社会保障体制,难以确保基金法律制度的根本落实和得并到切实监管,已有的基金法律制度无法给养老保险基金提供较为有力、有效的法律支持。
大部分养老保险基金所存在的运行风险主要是内部问题,像是养老保险基金本身运行风险当中的管理风险,是因为一些管理者随意行使职权,做内部违规行为所造成的风险。这类风险的出现,就证明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确保要有效地内部监督:其一是内部监督的条款和制度要有法律制度来保障;其二是赋予内部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足够的权力。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行监督体制通常是对一般的员工进行监督,对于管理人员与领导人员并未真正做到内部监督,造成个别领导者存在着专权的情况,肆意安排人到公司,违规操作较为严重。就内部监督管理部门而言,现下养老保险基金机构在具体运行期间缺少有力的内部监管部门,缺乏针对性的监督管理,致使内部的监管效率较低。
从现实的角度分析,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人员属于各项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执行者,其综合素质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到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的成效,进而影响到各项资金的有效利用率。针对于此,对于专业化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团队组建工作就显得尤为必要。首先,需要综合考察每一位应聘人员的职业素养、道德素养、工作责任意识,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技巧掌握能力以及基金运行风险管理意识,选择综合素质水平较高的管理人员作为各项风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其次,需要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将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要求、工作规范准则,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类型及防治策略作为主要培训内容,以此来保证每一位管理人员的综合工作能力都可以得到与时俱进的提升并满足当前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工作的要求。
完善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法律制度体系以及管理制度体系是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能够持续有效且规范运行,遏制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问题出现的主要策略之一。针对于此,首先,从法律层面,需要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律地位以及相关社会保障机制进行完善,明确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的法律效应,对于违规使用养老保险基金的行为进行法律上的惩处。其次,相关管理部门内部需要有效的增设连带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奖惩制度以及风险预估管理制度,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工作以及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细致的责任划分,明确每一位管理人员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及义务,同时还要明确管理人员具体的管理权限以及职责,做到职权分明,然后明确规定出能够及时预防并处理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的管理人员需要及时地给予其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工作不作为的管理人员要对其基于严厉的惩处,然后对各个环节进行风险预估处理,做到全面掌握各类风险出现的概率以及优先处理内容,以此来降低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问题出现的概率以及对于各项工作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程度。
要想确保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尤为关键,相关的管理部门需要成立专项监察小组,专项负责对各个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环节进行监控,明确各类资金的流动方向以数额,同时还要明晰其使用原有,然后将所得到的信息上报给高层负责人进行审查。其次,需要有效的提升监督小组监督权力行使的独立性以及规范性,避免监督管理工作受到其他部门管理人员的影响,降低贪腐问题出现的概率。
综上所述,在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体系当中,风险管理属于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该项管理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着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的精准性以及有效利用率。针对于此,相关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于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管理问题及对策的研究,结合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