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盛云高 慎娜娜 李敏,克拉玛依众桥生产力促进有限责任公司
克拉玛依区现有孵化机构3 家,众桥科技企业孵化器、K 空间、融汇电子商务孵化基地。K 空间属于国家备案众创空间,众桥科技企业孵化器和融汇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属于自治区科技厅和人社厅备案机构。K 空间和融汇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属于苗圃性质的孵化机构,主要针对科技型和电子商务的创业团队;众桥科技企业孵化器是针对科技型初创企业的孵化机构;区政府免费提供友联大厦作为孵化基地,三家孵化机构共同打造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整合资源,服务企业。2016-2017 年总体服务成效如下:
1.1 入孵企业总体情况
入孵企业2016 年产值约为1.7 亿,税收缴纳995 万,企业科研投入约1200 万, 2017 年产值约为2.5 亿,较2016 年增长47%,税收缴纳1445 万,较2016 年增长45.2%,企业科研投入约2000万,较2016 年增长66.6%。企业专利数量共144 个(其中发明专利19 个,实用新型专利125 个)。辅导企业获得政府创业补贴约200 余万元,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共计3 家。
1.2 创业大赛
截止2017 年底,承接三次创业大赛,共吸引450 余家企业和项目参与。其中,众创空间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的企业共计61 家。其中本地赛区获奖企业7 家,一等奖4 家,二等奖3 家;自治区大赛获奖企业3 家,二等奖1 家,三等奖1 家,优秀奖1 家;全国大赛优秀奖1 家。
1.3 创业基金服务情况
克拉玛依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采用母-子基金结构进行运作,主要通过与社会资本及其他政府资金合作设立或以增资方式参股天使投资基金、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石油石化并购基金、债券基金的方式,体现区政府对不同领域发展的引导和鼓励。
1.4 融资服务情况
依托“克拉玛依小微金融服务中心”,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截止2017 年底,累计为1189 户中小微企业提供合计为22.56亿元(数据不含昆仑银行)的融资服务。贷款企业实现就业39832余人,销售收入约120.72 亿元,实现税收约3.04 亿元;“助保贷”业务发生额为4260 万元,受益企业8 家。“科易贷”业务发生额为3580万元,受益企业9家。可转换债券累计发行额度为24860万元,帮助10 家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其中双创可转换债共计1500 万元。)
截止2017 年底,开展“投融资大讲堂”公益讲座及活动9 次,金企对接会1 场,共计参加活动约700 余人次,受益中小微企业约300 余家。
目前克拉玛依区双创服务存在的问题:
2.1 双创服务体系没有从政府层面推动,没有构建创业生态;2.创业政策不够完善和持续,针对孵化机构没有专项政策;3.全链条孵化服务没有构建完成,加速器没有载体;(全链条: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4.创业项目较少,创业氛围不浓;(2015 年大赛项目300 余个,2018 年只有30 余个。)5.金融支持双创目前处于暂停状态,创业项目无法获得本地政府引导基金支持;(科易贷,助保贷,担保业务,产业基金,天使基金,双创可转换债均处在停滞状态)
总体思路:以服务石油石化主业为孵化方向,构建人才驱动+金融驱动双引擎的孵化体系建设,加强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推动孵化机构质效提升;促进开放协同,推动孵化机构聚集区建设,壮大创业孵化人才队伍,提高创业孵化水平,引领产业发展,助力企业腾飞。
3.1 营造创业氛围,引领我区创业文化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各类创业孵化品牌活动,如创业大赛、双创活动周、创业沙龙、研讨等;二是大力培育、弘扬企业家精神、创客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业文化氛围,梳理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
3.2 加强人才驱动,提升孵化质量
一是建立人才引进配套政策,鼓励引进人才带项目创业;二是加强创业导师的引进和培养,支持各类孵化机构聘请创业导师;三是拓展科技创业者企业家能力提升培训;四是提升孵化机构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3.3 优化金融服务,推进投资孵化融合发展一是构建梯度孵化投资服务体系;二是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多方位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支持孵化机构建立创业金融服务平台发展,提供融资方案设计,项目对接,信息共享一体化服务。
3.4 服务大众创业,完善创业孵化链条建设
一是支持已有的苗圃机构,使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二是发挥好孵化器的中坚作用,建立苗圃至孵化器的政策扶持及奖励措施,促进接力服务;三是引进能促成企业高成长性的机构提供企业加速服务,早日进入产业园区。
3.5 推动孵化机构聚集区建设,加速创业孵化生态发展
一是继续推动孵化机构聚集区建设,以聚集区为核心,鼓励孵化机构与各类创新创业要素和主体对接,构建“孵化机构+”资源网络,发挥集群优势,打造一揽子培育企业孵化成长环境;二是加强孵化机构与石油石化主业企业、本地龙头企业和各大商会对接,围绕其产业创新,紧密合作,实现双赢;三是引导跨区域孵化机构合作,鼓励本地孵化机构与区外品牌孵化机构开展结对帮扶,联合共建,模式输出,异地孵化等方式服务入孵企业;
3.6 推动改革创新,促进孵化机构可持续发展
一是继续推动国有企业孵化器体制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孵化机构提供公共服务,支持混合所有制孵化器;二是引导孵化机构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鼓励孵化器形成政府采购服务、场地租金、增值服务和股权投资收益相结合的多元收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