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云
(山西省晋城市晋城大医院,山西 晋城 048000)
就目前社会的发展来看,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社会的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发展到今天,有效的给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但是对于一些需要高层次社会保障的人群在一些方面就显得无能为力,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有效地融合商业保险,使商业保险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给人们的幸福生活提供了更加完善的保障。
(一)商业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一项补充。众所周知,无论是社会保险还是商业保险,都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不同的两个层面,但两者中的社会保障体系功能和作用大有不同。在大家的眼中,认为商业保险就是对社会保险的一项补充,社会保险的第一层次的保障就主要是满足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日常生活所需,是一种人们普遍低标准的保障。而商业化的保险是更高层次的保障,可以满足人们多种多样的需求。在寿险的领域,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两者呈现出很强的互补关系,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只是给参保者提供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然后使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后,原来可以从商业保险公司中获得相关的保障计划。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与矛盾的问题,因此在寿险方面,两者呈现出很好的互补关系。
(二)在非寿险的领域,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呈现竞争关系。在社会实践中,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并非仅仅存在着互补的关系,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关系,所谓的社会保险指的是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工伤保险,而商业保险中的非寿险产品,例如意外伤害项目保险与其就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竞争关系,两者之间此消彼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险是具备强制性的,因此它需要社会中的全部人员全员参加,具有一定的保障能力,而商业保险并不具备强制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上来讲,社会保险的受众普遍高于商业保险。
(一)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众所周知,一个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险体系必须是多种多样的,具备层次性的医疗保险体系也应该如此,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目前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也在积极地推进医疗制度的改革,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的多层次需求,通过将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进行有效的融合,可以促进人们多种多样的保险服务,将原先传统单一化的保险体系转向多层次发展,可以更好地解决医疗保险资金不足的窘境。因此,通过实现商业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之间的有效融合,可以促进我国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二)满足我国社会广大职工的需求。就目前的调查研究显示,在我国城镇的社会医疗保险当中来看,虽然我国早早已经开始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但是其发展的水平还是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发展情况,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将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进行有效的结合,更好地满足社会广大职工的需求。人们可以通过选择商业保险作为补充,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险标准,通过将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进行有效的融合,可以切实的解决目前社会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
(一)保险公司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商业保险得到了越来越多社会大众的支持和鼓励,为此,社会保险公司就必须要树立起长期的经营合作理念,不能急功近利,忽视到自己的长远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保险公司要与我国的政府进行长期的合作,树立高度的信任感,挖掘更多的社会客户,不断地扩大社会保险的范围,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稳步增长,从而在社会的保险行业站稳脚跟。除此之外,为了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保险公司还必须要对社会医疗保险进行有效的补充,在实践的过程中充分的研究把握,总结推进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不断的改革自己商业保险的信息共享制度,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及时的完善多方面的管理体系,加强商业保险的监督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及时的规避风险,加强对于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培训,增强对于内部工作人员的素质拓展和培训,提高其实际的商业保险操作能力,以此来促进商业保险的创新发展。
(二)政府方面。社会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仅是政府单方面的责任,同时也是社会中每个公民自己的责任,政府的力量只能保证人们的基本医疗需求,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在政策上应该将商业保险纳入相关的保险体系,发挥商业保险的积极作用,积极的鼓励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进行有效的融合发展。除此之外,政府相关部门还要加强对于商业保险的扶持支持力度,为商业保险的发展提供舒适稳定的发展环境,间接性的促进商业保险获得更好的发展。
简而言之,就我国目前的社会发展水平来看,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必须进行有效的融合发展,互相依存、互相补充,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要全面支持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同时,商业保险公司也必须要抓住时代给予的机遇,加强对于自身的管理和完善,努力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