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惠娟 编辑/吴梦晗
数字技术的进步正从根本上改变传统贸易,为国际贸易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世界贸易组织预计,到2030年,数字技术将促进全球贸易量每年增长1.8%—2%。顺应全球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数字贸易发展,有助于激发我国数字经济和贸易创新发展的潜力,对推动我国形成更高水平开放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而提升对数字贸易的监管水平,则成为外汇管理促进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课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不断进步,数字贸易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形态得以快速发展。国际上对数字贸易的定义已逐渐形成共识,即数字贸易是以数字方式订购或交付的贸易形式。从内容上看,经合组织认为,数字贸易包括数据流动、数字产品贸易以及数字服务贸易。这表明,与传统贸易相比,数字贸易并没有改变商品和服务自身的性质,改变的只是商品和服务跨境交付的方式,并因此拓宽了可贸易的边界,具有区别于传统贸易的显著特征。
一是“去中心化”特征更为明显,降低了国际贸易参与成本。数字技术能够实现大量贸易信息的汇聚与共享,使原材料来源和供应商多元化,供需之间匹配效率更高,可帮助市场主体快速做出以数据为依据的决策,降低信息搜索成本和沟通交流成本。整个交易过程可追踪且透明度更高,各环节交易频率加快,减少了无效的中间环节,贸易更加高效和便利。
二是贸易更具弹性,加速了全球价值链的重构升级。数据是数字贸易的核心生产要素,数据的流动发生在虚拟的空间里,弱化了地理空间的限制,从而降低了有形国界、口岸等贸易管制措施的影响。在贸易保护主义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全球价值链正变得分散和本地化,数字贸易在增强全球价值链弹性、推动全球价值链重构升级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数据的跨境流动加速了国际产业间知识和技术要素的共享,带动更多国家的传统贸易向数字化转型,向全球价值链高附加值环节攀升。
三是贸易普惠性更强,降低了国际贸易的准入门槛。在网络化、扁平化、数字化的贸易活动中,由于低成本和低市场准入,打破了大型跨国企业对贸易渠道的垄断,使更多的中小企业有机会参与到全球贸易活动中,共享国际分工带来的福利增长。而贸易竞争环境的更加开放,使贸易普惠性增强,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数字产品和服务多样化的需求。
首先,数字技术促进了跨境电商转型升级。伴随全球跨境电商多年的发展、成熟,跨境贸易逐步实现了交易流程的线上化,其积累起来的强大互联网市场和海量交易数据,为跨境电商利用数字技术进行转型升级、向数字贸易演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联合国贸发会议报告显示,2018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5.6万亿美元,同比增长8%,占全球经济总量的30%;超过14亿人在网上购物,其中,约3.3亿网购者进行了跨境购物。
其次,数字技术激发了服务贸易发展新动能。数字化驱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趋势更为明显。数字技术的出现,使越来越多的服务得以在网上进行交易,跨境医疗、跨境教育、跨境文化娱乐等服务,逐渐变得可贸易,服务贸易方式逐渐从以商业存在为主,向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等其他方式推进,服务贸易种类不断得到丰富、范围不断扩大。数字技术的创新引领性,还推动着服务贸易由资源、劳动密集型向知识、技术密集型转变,使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进一步深化,加快了智能制造和服务升级的进程,激发了服务贸易,尤其是高端生产性服务贸易的发展动能。
此外,新冠肺炎疫情凸显了数字贸易的重要性。疫情影响下,数字贸易的网络化、无接触等优势明显,带来了在线购物、远程办公、网络教育、社交媒体的广泛使用等,对防控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发展格局下,外汇管理部门需要把握全球数字贸易发展新趋势。从国际收支角度看,我国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数字贸易交易项目长期保持顺差,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有助于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增强我国国际收支自主平衡的能力。从数字贸易管理链条看,贸易收支管理处于流程末端,既要促便利又要防风险,对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一,深化数字技术在外汇管理领域的运用。当前,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加速融合,数字贸易的“去中心化”、普惠性将进一步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主体的规模,使数字贸易主体更加多元和分散,带来检测统计数据扩容的潜在需求。数字贸易交易更加虚拟化和个性化,对交易真实性的判断会越来越复杂,将加大微观监管难度。外汇管理部门需要同步升级监管技术手段。
第二,持续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面对数字贸易发展快、创新强的特征,外汇管理需要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及时调整关注重点,积极改革监管思路和模式,不断探索真实性审核的内容、形式和手段的改革创新,以形成对数字贸易更便捷有效的管理模式。此外,还需对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管理,营造既合规又便利的市场环境;增设正向激励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主体的合规守法意识,降低对外贸易管理的成本。
第三,加强国际研究与跨部门合作。当前,发达经济体在全球数字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纷纷争抢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权。随着我国数字贸易的快速发展,数字贸易领域的摩擦也会增多。外汇管理部门需要持续关注全球数字贸易的发展趋势,尤其是数字贸易规则变化对我国涉汇主体的影响,做好形势研判与预警;同时,推进与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合作,提升多部门监管合力,寻求数字贸易争端的解决路径,支持我国企业更好地开展跨境数字贸易活动。
第四,探索并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数字技术推动贸易新业态层出不穷,催生了外汇结算服务的新需求。2020年5月,外汇局出台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便利化政策,包括:支持支付机构或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跨境外汇业务;允许跨境电商企业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允许从事跨境电商的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出口收汇等。下一步,在鼓励外贸市场主体用足用好已推出的便利化政策的同时,外汇管理部门可根据市场主体的数字贸易创新发展需求,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通过精准分类管理、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等措施,使诚信合规主体在业务办理时更加便利,为我国数字贸易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