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萍,张 宇,孟宪军
(佳木斯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研究目的在于建立以行业为依托的多种形式的校企协同人才培养创新模式,以获得学校和企业间可持续的、互惠共赢的协同效应。利用校企合作的协同效应促进教学体制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进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能够为区域经济提供人才保障。
立足于校企协同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的背景与内涵,分析企业对人才创新教育的要求,系统性和创新性地建构人才培养模式,能够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促进高校创新教育的规范化发展与整体水平提升。企业应该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构建以学校为主体、企业积极参与、校企共同制定创新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式、实践基地建设、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等,最终使学生具有较强理论和实践能力,并研究出一种切实可行的校企协同人才培养新模式。
目前,通过校企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普遍受到高校的关注与重视,总体来看,有关校企协同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的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效,并逐步进入发展成熟阶段。各高校已经逐渐普及了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的新理念,逐步形成了系统化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的实践教学体系,使创新型人才源源不断地从高校里走出来,并相继取得了显著的创新效果。但在校企协同人才培养创新模式不断发展过程中,进行不断总结与反思发现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创新型人才主要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而目前多数高校授课主要教学方式仍以讲授为主。虽然大多采用多媒体教学的现代化手段,但实际上仍然是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载体,对教学内容进行讲解。传统教学方式制约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大多数高校教师已经习惯而且无法摆脱这种传统教学方式的历史局限性,且很多学生已经适应了教师的传统教学方式和方法,因此在这种培养方式下,教师的授课内容和实践能力很难有新的突破,严重阻碍了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同时也压抑了学生个性化培养。
目前,多数高校都不同程度地与企业进行了合作,但是部分高校校企合作的深度还不够,还处在浅层次合作层面上,合作项目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甚至不稳定。学校组织学生到企业参加各种实践环节大多流于表面形式。企业主要为学校提供实验室教学设施,学生到企业实习,多数是组织学生进行短暂地参观和讲座,学生到企业去就是走马观花,根本接触不到实际业务,校企没有很好地从培养目标、专业课程设置、实训基地建设、就业导向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合作。在教学过程中企业不参与,大多存在学校和企业联系不够紧密。绝大多数高校的校企合作深度不够,距离真正意义上的深度融合还相差甚远,没有达到预期合作的效果,使社会资源与教育资源没有很好地进行深度融合,社会资源与教育资源没有达到最优化配置。
目前,高校与企业合作形式普遍松散、流于表面形式。校企合作动力不足,主要还在于缺乏利益契合点。对企业来说,企业支出远远大于预期收益,绝大多数企业认为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付出得不到经济补偿,政策法规缺失,企业参与热情不高。企业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主要是由于缺乏良好的合作机制、政府相关政策缺失、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保障机制,这些因素直接导致了企业在参与过程中的积极性。绝大多数企业在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优秀人才时,都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进行招聘,然后对毕业生进行统一上岗培训。中小企业招聘方式首选的是从社会招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业务人员。所以在没有相关法律制度约束和保障机制的前提下,企业无须走进学校,而且目前在人才市场过剩的情况下,企业更愿意坐享其成,不用进行投入就可以挑选最优秀的学生,这种情况导致很多企业不愿意进行投入来参与校企合作,影响了校企合作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社会各个主体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和多元化,使企业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忽视了社会责任。多数企业还不清晰自身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对社会责任不够了解,更谈不上理解自身在高校校企合作中应尽的社会责任。当前很多企业依旧把校企合作看作高校的责任,将创新型人才培养问题完全归结于高校。这说明,企业对自身高校教育责任的认知度还不够,缺乏社会责任意识。尤其是从事低端产业、技术含量低的中小型和小微企业,更缺少社会责任感和社会担当。
传统的课程体系构建通常是把培养目标放在培养学生理论知识范畴上,学校制订的培养方案体现不出对学生个性化的培养,培养的学生和企业所需的人才不能很好地进行对接,造成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首先,高校可以派出有一定能力的教师到企业中实地考察企业对人才规格的要求,从而把了解到的相关专业最新动态及发展趋势带入课堂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可以以国家统编教材为主,然后再融合未来的新知识和新技术、企业文化等内容,可以促进企业和学校共同制订培养方案,使学校培养的学生更能适应社会发展和企业需要。另外教师可以把自己的教学科研项目带入教学中去,一方面有利于教师教学,另一方面也使学生能参与进来,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使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有效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其次,可以运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根据每个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再根据不同学习阶段和企业岗位需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不同的训练项目,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协调能力与实践动手能力。
一方面,学校可以根据教师具体情况和企业岗位对人才的要求重新制订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根据企业对人才规格的需求进行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从而实现校企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以达到与企业共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目的。另一方面,鼓励企业进入校园,可以让企业帮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学生和企业能面对面地交流,使学生能够准确地把握企业所需的不同层次人才的信息,学生毕业后和企业所需岗位能够很好地对接,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传统的校企合作模式中,很少注重企业利益,企业只是单方面地向学校提供服务,缺乏利益驱动。而在创新模式中,首先,企业应积极参与制订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使企业能够真正了解与高校合作带来的利益,在这种培养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正是企业所需要的对口人才,能给企业带来真实利益;其次,在校内可以建立实践基地,使学生能够实现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同时也可以在校园内办企业,校企可以优势互补,共享资源,但前提是在校企合作建设过程中需要制定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作为保障。企业参与的利益驱动点是互利共赢,在新型校企协同人才培养创新模式下,高校与企业形成一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式多元化的网络式联合体,从而有利于增强双方的竞争力和培养出社会与企业需要的优秀人才。校企双方有无共同利益是校企合作能否成功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企业对技术人才的需求,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化是必然的。高等院校需要从行业和产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出适合校情、国情的互利共赢校企合作运行机制。
为实现校企合作健康、稳定与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建设,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完善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体制,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当前多数企业缺乏参与校企合作的社会责任意识,自我觉悟不够,只关注当前的经济利益,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有必要通过社会舆论、政府引导、法律规范等多重路径,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让企业将参与校企合作看作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要由外部因素来驱动并推动内生力量,由政府采取相关措施向企业施加压力,建立、完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外部环境,端正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态度,从而加大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履行社会责任的力度,更好地激励企业积极主动地承担校企合作的社会责任。由于高等学校人才供给与企业对创新人才需求的契合度低,因此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创新模式的研究与探索显得极为重要。校企协同已成为现代教育的主流模式,只有寻求到校企合作各方都有较高积极性和全方位的高度统一,才能构建出符合校企各自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创新模式。面向21世纪的人才培养战略和社会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为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高等学校应该一如既往地发挥人才优势,以创新能力提升为契机,树立以人才培养为理念,拓展同社会各界的合作领域,实现学校与企业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