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道秀,曹超学
(西南林业大学,云南昆明650224)
随着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许多大学生为了提高自身综合竞争力,在课余时间都会找各种兼职锻炼自己。 兼职一方面是大学生提升自我以适应社会需求的一种重要手段,另一方面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收入以补贴生活所用。 所以在大学校园里兼职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从劳动力市场需求方来看,大学生兼职也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 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应从理性的经济人角度出发来看待该市场的供求双方所做的行为,因为他们也是对各自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之后,本着各取所需的原则达成交易的。 研究以西南林业大学学生为对象,尝试从大学生的角度来分析他们兼职决策及行为问题。
研究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共发放200 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 196 份。 其中男生 99 人,女生 97 人;大一 48 人,大二 50 人,大三 51 人,大四 47 人。 在所调查的人中,有 137 人做过兼职,59 人没有做过兼职。
在有过兼职经历的137 人中,有55%的人是为了获得丰富的社会经验,占比最高。 其次分别是出于社交和获取报酬的需要,各占28%和27%。 这一方面验证了大学生兼职的主要动机是提高社会技能,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个以前没有足够重视的动机,即大学生寻求社会交往的需求。 但是也不排除有些受访者担心选择物质报酬会被人认为比较俗而选择寻求社交的可能性。
调查发现,有过兼职经历的大学生中有一半人选择需要有专业知识能力的兼职,像家教、翻译之类的工作,这些工作的收入高且比较稳定。 有31%的人选择非专业性的兼职,这主要是传单发放员、促销员、话务员等工作。 这部分工作比较容易获得,但其收入更多依靠业绩,固定报酬部分一般都比较低。 另有4%的人选择自主兼职,比如模特、礼仪、代理等之类。 其余的人为其他类型兼职。
通过QQ 或微信群等社交媒体获得信息的占31%,通过朋友介绍的与之相当,也占31%。 其次为学校勤工俭学中心和兼职企业的官方网络平台,所占比例分别为20%和15%。而通过专门的中介机构获取兼职信息的仅占3%。
在做过兼职的137 人中,有56 人每月兼职1~3 次,有28人每月兼职3~5 次,有53 人每月兼职5 次以上。 可见多数同学兼职呈现两种极端,要么比较频繁,要么不太频繁。 不过无论他们每月做兼职的频率是多少,他们都认为在做兼职的过程中会收获很多在学校学习不到的东西。 这应该是因为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可以发现自身与社会之间的差距,了解社会对个人能力的需求,从而有计划地锻炼自身的实践技能。 而这些经验和实践技能在未来找工作时会提供有利条件。
在所有受访者当中,有128 人对大学生做兼职持理解并支持的态度,占比65%;有12 人对大学生兼职不太支持,占比6%;另有56 人对大学生做兼职持无所谓的态度,可见大部分学生对大学时期的兼职是认可的。
为进一步了解获取物质报酬动机对大学生兼职的影响,需要分析兼职频率和大学生月花销额的相关关系。 经过计算,兼职的频率和月花销额的相关系数R为 0.78,并且该值大于相关系数检验表中α=0.05 时的相应值。 这说明获取物质报酬补贴生活所需对大学生兼职的影响是相当大的,这也在一档程度上修正了关于兼职动机的调查结论,即大学生所声称的兼职动机并没有完全真实地反映他们的想法。
调查显示,兼职日薪在80~100 元的人数最多,有62 人,所占比率为45%;兼职在50~80 元的人数最少,占了15%;兼职日薪100 以上的有55 人,所占比率为40%。 而2019 年昆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日均工资为360 元,私营单位职工日均工资为190 元(按每月工作22 天计算)。 相比之下,大学生兼职的收入是比较低的,特别是在他们具有较好的受教育背景和年龄优势的情况下。
有53%的人所做兼职与所学的专业不相关,只有5%的人所做兼职与自己的专业完全相关,其余42%的人则认为自己的兼职和专业多少有些相关。 有人认为兼职求精而不求多,应在理性分析的基础上,有选择性地参与跟自己所学专业相关对自身有价值帮助的兼职活动。 这种兼职与专业相关性不强的现象的确会制约大学生应用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 但是过分追求专业相关性势必会使学生兼职可供选择的范围大大降低。
超过80%的人表示在兼职过程中面临课程与兼职时间相冲突的情形。 此时有33%的人会放弃兼职,41%的人选择和用人单位商量更换时间,有23%的人则根据课程重要性来决定是否逃课去兼职,另有3%的人会直接逃课去兼职。
在有兼职经历的137 人中,有115 人表示兼职时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占比高达84%。 在那些没有兼职经历的学生当中,担心自身利益无法保障是主要原因之一。 大学生兼职时权利受损的主要表现就是企业不能按照之前承诺的报酬支付,或者肆意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大学生因为课程冲突不能工作后扣减已经完成的工作报酬。 导致大学生兼职权利不能保障的一个主要的客观原因是在微信、QQ 群里发布的许多兼职信息有虚假的成分存在。 在自身权益被侵害时,多数大学生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方面是因为大学生缺少相关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大学生涉世不深,社会阅历较少,所以不清楚应该如何应对。 兼职权益受损已成为大学生兼职的普遍隐患,各种侵权行为威胁着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他们需要一个和谐健康的兼职环境。
在调查中发现,兼职收入较高的学生有三类:一是从事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比如家教、翻译、网页设计、视频后期处理等。 二是从事底薪加提成的一些具有销售性质的工作,像促销、房地产导购等。 三是商业表演或一些会议的模特和礼仪。 这三个方面除了第三类对外貌有一定的限制之外,另外两种都可以通过掌握相关技能来获得兼职机会。 大学生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公选课、图书馆、慕课等免费资源提高自己这些方面的技能,从而选择收入较高且竞争不太激烈的兼职工作。
大学生应该尽量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兼职工作,这样才能在兼职过程中了解自己所欠缺的专业知识与相关技能,为以后真正踏入社会后选择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但是如前所述,这会减少大学生获得兼职的机会。 所以一方面学生自身应该在找寻此类兼职过程中仔细审核自己的专业知识缺口,及时补充从而增加获得专业性兼职工作的机会。另一方面也需要学校鼓励有条件的老师给学生提供相关机会。 比如西南林业大学的土木工程学院有老师在社会上有一些兼职,为一些施工单位进行设计、规划,相关专业的学生可以在勘测、制图、数据录入等方面提供帮助;艺术学院的老师也可以推荐专业技能较好的学生去帮助一些企业或个人进行相关的艺术设计;林学院学术科研氛围浓厚,可以挑选优秀的学生做科研助理,进行数据的收集和初步处理,并为这些学生以后考取研究生奠定基础。
当然这方面也不需要刻意强求,因为有些学生就是对自己专业之外的兼职感兴趣,那也没有问题。 因为这会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对于大学生以后的就业、生活都是有益的。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学生,要正确处理好学业与兼职之间的关系。 大学生首先是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 可以利用闲余时间兼职,但是要以学习的精神看待兼职。 在社会中锻炼自己固然可贵,但是要分清主次。 因此,一方面应该尽量选择在大学高年级课程较少时再开始兼职,另一方面在找兼职时要和用人单位明确自己哪些时段可以工作,哪些时段需要上课,从而减少冲突发生。
考虑到兼职在大学生中的普遍性,学校可以为本校大学生建立一个良好的兼职信息交流平台。 对外可以保障用人单位的权利,对内可以保护大学生的权利。 这个平台日常维护的主要工作可以由大学生自己来做,比如寻找兼职的本校大学生审核信息,与本校大学生顺利合作的企业信息存储等,有一名教师进行技术维护和监管即可,从而减少学校的人事压力。
大学生兼职作为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对学生、高校、社会都会带来较大的影响,如何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提高有利影响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文章只是选取了西南林业大学为研究对象,样本容量和调查问题都比较有限,对各个问题也只是进行了初步分析,今后可以在兼职对学生成绩、毕业率、就业率等方面的影响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