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世 伟 刘 金 柱
清王朝入主中原,其秉持的社会治理思想不仅要符合儒家思想的“正统性”,还要与“大一统”理念相一致。如何使“正统性”“大一统”以及“孝文化”达到维护儒家纲常教导士民百姓的目的,如何完成清政权合法性的建构,实现其政权的稳定性和社会秩序的稳固,这一过程值得关注。目前,关于清代基层社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保甲、士绅、宗族等方面。①对清代基层社会治理思想的研究较少涉及,相关的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孝治”“控制与自治”“司法关系”“大一统”等方面。②这些研究对清代的社会治理思想虽有涉及,但并不系统全面。本文拟从正统性、大一统、忠孝观等传统治国理念在清代州县治理中的逻辑建构过程为主要讨论对象,揭示清代州县治理思想的逻辑结构与清政权合法性及基层社会秩序稳定的关系。
中国历史上的封建王朝在取得政权之后,自身政权的“正统性”都是统治者首先考虑的问题。清初,民族问题直接关系到政权的合法性和政权的稳定性,所以,清王朝高度重视政权“正统性”问题。
1.清代国家“正统性”的建构
“正统性”是社会秩序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明代史家方孝孺言:“正统之名何所本也?曰本于《春秋》。”③孔子以“春秋笔法”表述“夷夏观”,“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④这句话的意思是,华夏与夷狄的区别不是血统,而是文化。华夏与夷狄的讨论虽起于《春秋》,却兴盛于宋代,杨念群认为,“夷夏之辨”之所以在宋代兴盛,原因就不仅在于宋代疆域狭小引起的自卑感,也与宋儒企图用文化优势弥补军事衰败的脆弱心理有关。⑤在北方少数民族的压力之下,宋代士大夫为了为维护自身政权的合法性,将传统政治思想中的“夷夏之辨”引入“正统论”,从这些可以看出,“正统性”的核心思想是文化认同。因此,清朝皇帝对于文化上的认同做了诸多努力,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清王朝从文化价值观的角度构建其“正统性”。历史上,各王朝的“正统观”都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定。⑥清王朝力图从思想上革除华夷之间的偏见,论证其政权的正统性。《大义觉迷录》着重解决了“满清入主中原君临天下,是否符合正统之道?岂可在以华夷中外而分论?”这一正统性问题。雍正说:“前明之亡国,亡于流寇李自成之手,与我朝毫无干涉。”“是以我世祖皇帝君临万邦,廓清群寇,救亿万臣民以水火之中,为明朝报仇雪耻,是我朝深有德于前明,显然著名可白万事者也,我朝得国较之成汤武征诛,更为名正言顺,何明亡之有恨乎。”⑦“夫我朝既仰承天命,为中外臣民之主,则所以蒙抚绥爱育者,何得以华夷而有殊视?而中外臣民既共奉我朝以为君,则所以归诚效顺,尽臣民之道者,尤不得以华夷而有异心。”⑧
其次,清王朝以“天命说”论证其“正统性”。在中国历史上,“种族身份与文化认同的关系并非始终处于剑拔弩张的对峙状态,而是因时而变”⑨。在王朝更迭之际,新的王朝都试图以正统的形象出现,均以“天命说”论证其政权的合法性。清朝统治者也以“天命说”论证其统治的合法性。在中国古代伦理思想中,“天”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心思想是“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这种思想把帝王的德与其统治的合法性结合起来,讲的是德行、德政是从天那里获得仁政的根本。因此雍正帝说:“惟有德者可为天下君。此天下一家,万物一体,自古迄今,万世不易之常经。”
最后,以“仁政”来培育其“正统性”的社会心态。“正统性”的实质是政权的合法性,合法性建立在公共利益之上,建立在公共利益之上的政权必然拥有社会治理的正当性。雍正说:“自古帝王之有天下,莫不由怀保万民,恩如四海,膺上天之眷命,协亿兆之欢心,用能统一寰区,垂庥奕世。”⑩这句话揭示了清代之所以统一天下,是因为心系百姓,实行“仁政”。正统观是一种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心态,有利于提供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
2.州县层面的“正统性”教化
州县官员具有宣理风化、教养万民的重要职责。清代州县治理思想依托儒家文化,不仅调节了人们的思想,还起到了弘扬正统价值观的作用。
民众对清王朝正统性的认同首先是文化观念方面的认同,清王朝注重发扬孔孟之儒家道统,为社会治理构建正统价值观。在清代州县治理体系中,文化认同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圣谕广训》,《圣谕广训》是“清朝的圣经,为郡县学训练士子的标准,教化全国人民的法典”。《圣谕广训》之思想依据均出于中国古代典籍《尚书》《礼记》《论语》,清代帝王以全民信仰的经典典籍对民众进行伦理道德秩序教育,来强化清代正统价值观。对于州县官员来讲,宣讲圣谕是他们的职责,《河南通志》记载:“每月朔望,预择宽洁公所设香案,届期文武官俱至。”“军民人等环列肃听。”“司讲生诣香案前跪,恭捧上谕登台”“按次讲‘敦孝弟以重人伦’。”宣讲圣谕严格的仪式礼仪让抽象的思想、理念、知识变得生动形象,从而让个人融入集体,让个体从心底对集体有一种敬畏感。州县官员通过对《圣谕广训》的宣讲弘扬正统价值观。
对于州县官而言,地方礼乐教化之事是强化王朝统治正统性的重要手段。士是科举制度下衍生出的功名群体,他们的功名得自朝廷而服务于朝廷,源自民间更了解民间,他们是连接官民之间的桥梁。他们是基层社会的道德模范和价值观的引领者,发挥着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为士者乃四民之首,一方之望。凡属编氓,皆尊之奉之,以为读圣贤之书,列胶庠之选,其所言所行可以为乡人法则也。故必敦品励学,言慎行,不愧端人正士。然后以圣贤诗书之道,开示愚民,则民必听从其言,服习其教,相率而归于谨厚。”
儒家思想中的“孝”道所形成的“正统性”价值观对中国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论语》载:“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言:“吾道以一贯之。”“忠恕而已矣。”孔子所讲的“孝”,其本质就是规范社会秩序的“礼”,可见“孝”是孔子德礼治国理念的核心,为清朝树立正统价值观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因此得到统治者的提倡和重视。
文化是价值观形成的重要因素,是维护正统性的基础之策,有利于增强民族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儒家文化与州县治理的结合,发挥了正统价值观的作用,重塑了基层社会。
“大一统”思想“以国家统一为乐,以江山分裂为忧,是中华民族天经地义的政治价值取向,并发展成为我们民族的政治思想定势,推动了我们民族的整体发展”。“大一统”的政治结构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是实现基层社会有效治理的保障。
1.儒家“大一统”思想的逻辑构建过程
儒家文化的“大一统”观念来自传统礼文化的深厚积淀,“按照‘三统说’的观点,任何一个新王朝的正统都建立在对前两个王朝的礼仪、法律和制度的继承、综合和改造之中。清朝需要师法元明二朝,将自身纳入中国王朝谱系之中建立自己的正统和对汉人及其他民族的统治”。清朝疆域的扩展与元朝的“大一统”一脉相承,文化上又对明朝“忠君孝亲、治人修己”有所继承。雍正说:“以礼言之,如化民成俗,立教明伦,使天下之人,为臣皆知忠、为子皆知孝,此礼之大者也。”民众对王朝正统性的认同首先是文化观念方面的认同,“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说,一种有效的政治制度,必须要有适应的政治文化的支持,即来自于社会成员足够的政治认同意识的支持,否则,制度安排就会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不能有效地内化为社会成员自觉的价值尺度和行为准则”。因此雍正帝说:“九州四海之广,中华处百之一,其处东、西、南、朔,同在天覆地载之中者,即是一理一气,岂中华与夷狄有两个天地乎?”所谓“华夷之辨”并不是基于种族,更多的是基于文化方面的区分。因此,清初诸帝大崇儒学,以求政权稳固。“清帝也需借重有学之士,遂而乐推儒教精义。”康熙、雍正、乾隆还以道统说论证其政权的合法性,康熙在《四书解义序》中说:“朕惟天生圣贤,作君作师,万世道统之传,即万世治统之所系也。”雍正帝对此做了进一步论述:“我朝肇基东海之滨,统一诸国,君临天下,所承之统,尧舜以来中外一家之统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雍正帝对“大一统”的阐释延伸到“天下一家”,从而使“华夷之辨”之说难以立足。
明末遗民把满族入主中原的原因归结为“礼”秩序的失范,所以“复三代”“崇古礼”对明末遗民来说蕴含着“反清复明”的意愿。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言:“王者必改正朔,易肤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换言之,“礼”的重建是整顿社会秩序的理论逻辑,皇帝可以通过礼乐来实现其统治的合法性。清朝统治者以中原王朝正统形象自居,频繁举行祭孔仪式,体现了夷夏文化的同源一体。鼎革之际,遗民对于“礼”的修复和清初帝王对“礼”的倡导不谋而合,尽管其中深意并不相同。但是,“反清复明”已经不能成为一个有效的旗帜,正如陈旭麓先生所言:“遗民本不是一种可以传代的职业。”“光阴最是无情物,在他的磨洗之下,‘反清复明’变成了内容模糊的观念躯壳。”
2.大一统思想在州县层面的逻辑建构
儒家的大一统思想并不仅仅体现在疆域观念方面,还体现在社会制度方面。儒家的大一统思想包含两大要义,分别是国家和民族统一理论和社会制度统一理论。国家和民族统一是社会制度统一的前提,无论是打天下,还是治天下,儒家都坚定地主张“大一统”,在打天下时,儒家主张救民于水火,在治天下时,以制度整合社会,维护社会的大致公平。“民本”思想是“大一统”思想的有机组成,卜宪群认为,“‘大一统’的‘大’,就其本意而言不仅指版图的广大,也应包含着人本、民本的思想关怀。没有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民众安宁,就不能称之为‘大一统’的盛世或治世”。民本思想与大一统思想是儒家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提升了清代社会治理能力。
民本思想的实质是民心向悖问题,关系清王朝的根本利益,康熙皇帝说:“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民本思想重在养民,是州县治理的首要任务,“天下事莫不起于州县,州县理则天下无不理”。州县治理中民本思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谘问地方之利弊。康熙皇帝主张巡视地方,康熙帝诏曰:“道重观民,政先求瘼。”州县官要“不时单骑简从,亲诣乡村,问其播种者如何,收获者如何。奖其勤朴,戒其奢靡”。州县官员问政于民还要做到亲民、爱民,正如刚毅所言:“亲民之官,要将亲自做到。时常下乡,与百姓课晴雨,谈闲话,劝勤俭,戒浮惰。贤者礼之,愚者教之,嘱其勿争讼,勿赌钱,勿妄为,勿窝匪,勖之以孝悌,勉之以耕桑,启其固有之良,化其浮惰之性,因而询问疾苦,讲求利益,审物土之宜,顺闾阎之便,利所当兴者举之,害所当除者去之。”
第二,急民之所急。康熙认为:“民为邦本,必使家给人足,安生乐业,方可称太平之治。”“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困”是州县官员突出民本思想、发展“大一统”事业的构建过程。如清代州县广泛设置义仓和社仓,以便抚恤灾民。州县官还负责地方防洪蓄水、修缮道路桥梁等公共事务。州县官员这种贯彻民本思想的行为,成为清王朝维系“大一统”的工具。
“民本”思想维护了社会秩序,巩固了民族团结,保持了国家稳定,促进了国家统一。“民本”思想是清代帝王践行“大一统”宗旨的体现。民本思想不仅是一种政治文化,也是一种社会心态。清初诸帝在“民本”和“大一统”思想的作用下,至乾隆时期,清王朝“得国之正,扩土之广,臣服之普,民庶之安,虽非大当,可谓小康”。
清王朝打破了华夷之别,实现了文化上的大一统,使中国是由多民族国家组成的大家庭观念深入人心,产生了巨大的凝聚力。因此,华夷之辨已不再是统治过程中的中心问题。清王朝在“大一统”观念的指导下,强调满汉一家,在文化层面上儒化倾向不断加深,“大一统”理念和“满汉一家”思想有效地促进了民族融合,在社会治理方面很好地实现了农业文明与草原文明的结合。
州县官员是中央进行地方社会治理的代表,州县官员深刻地认识到个人、家庭、国家价值观的一致性是进行社会治理的伦理标准。而“孝”所蕴含的社会治理思想是从个人角度的“修身”到家庭层面的“齐家”,再到国家层面的规范人们行为的“礼法”,最终归宿为维护王朝秩序的“忠”。因此,州县官员在治理中加强孝观念的普及,将“孝”作为启蒙教育的重要内容,宣扬传统的孝道文化,强化孝道教育,从而完成个人的基本道德规范的构建。
州县官员注重耆老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让他们对民众进行“孝”道教育,通过“孝”建立起个人修养与家庭之间的联系,从而发挥伦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州县官员通过将孝子顺孙上报朝廷,然后,刊刻孝子名字于牌坊之上,死后被列入彰显伦理道德的“节孝祠”“孝悌祠”等,来体现道德理念,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社会成员价值观和行为的一致性是社会秩序稳定有序的基石,清代通过“孝”与“忠”实现了个体价值观、家庭价值观和国家价值导向的贯通融合。加强德礼“忠孝”教育是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士人民众价值观的过程。“忠孝”价值观教育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解决了清代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价值观问题。清帝用儒家思想来加强自己的统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清代还实行严厉的措施惩戒不孝行为,《大清律例》规定:“凡骂祖父母、父母及妻、妾骂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绞。”“凡卑幼殴本宗及外姻缌麻兄姊,杖一百,小功兄姊,杖六十、徒一年,大功兄姊,杖七十、徒一年半,尊长各加一等。”“笃疾者,绞,死者,斩。”清代对“孝”的维护最终归宿为“忠”,对有违于“忠”“孝”的所有行为,都有与之相对的惩戒措施,“公共刑罚展示的是通过血腥、暴力的手段来对身体进行直接的惩罚,这种惩罚的目的在于展示君主的权威”。维护君主权威的“法”增强了“孝”的社会治理功能。
清代以“孝”作为治国的道德制度核心,雍正元年谕:“乡、会试二场,向以《孝经》为论题。”“今雍正元年会试为始,二场论题宜仍用《孝经》,庶士子咸知诵习,而民间宜敦本励行。”科举考试以《孝经》为题,具有重大的社会价值导向作用,是价值观强化的过程。科举制给出身低微的学子提供了出人头地的导向和空间,使他们有进入“士”阶层的机会和路径,这些“社会精英”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守护者和捍卫者。至此,“孝”所蕴含的思想行为标准已经覆盖了个人、家庭、宗族和乡党,实现了对个人、家庭、社会全方位的价值构建。
建立在德礼教育机制上的习俗、习惯与规范“都是具体的文化形态”。人依赖这些具体的文化形态控制自己的行为,从而对社会认知形成国家所主导的价值观。
清初,出于维护统治秩序的现实需要,清王朝通过对儒家文化的继承来证明其政权的正统性和合法性,使“大一统”思想重于“华夷之辨”,更使儒家知识分子忠于“君臣大义”。顺治、康熙、雍正等皇帝尊儒重道,通过对儒家文化的继承完成了清王朝“正统性”和“大一统”观的构建,“正统性”为州县治理提供了依据,民本为州县层面“大一统”观的构建提供了支撑。清王朝通过对“孝”文化的不懈追求,构建起了“家国一体”的政治文化,“夷夏之辨”在“忠孝”价值观下内化为“家国一体”,不言而喻,通过“忠孝”构建起来的文化身份,形成了以家庭为单位的道德治理体系,造就了“大一统”格局,也成为清代进行州县治理的正统价值观。总之,回顾历史,认真研究清代州县治理的得失,对加强和改进今天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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