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 杰 周吴超
上海体育学院武术学院,上海 200438
人的动物属性,[1]决定了人自身需要不断地被完善。“教化”便是对人性本质的完善,如董仲舒所言“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黑格尔也认为“个体的教化乃是实体本身的本质性环节”,[2]因此教化乃是对人生命整体的提升和人性完善的活动。[3]“教化”一词,其意是在先秦的道德实践中孕育,其概念在汉代成立并兴盛起来,通过经典传习、礼乐教化、家庭教育等方式来教化民众,以达到育人成才、端正民风、维护社会秩序。“道德”教化乃是教化活动的中心,是对人的本身进行着引导、规范、改造与提升,[3]重在育人育德,如《汉书·董仲舒传》中所言“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对人非理性的性情予以修正,以减少“奸”“邪”这样的品质的出现。
中华武术在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中孕育而生,其重要价值外显于攻防技法、内隐于武德修养,其中武德便是“在习武群落中形成的对习武者的行为规范要求”。[4]传统武术门户对弟子的武德培养存在着一种道德教化的方式,以儒家文化理论来理解,是在“知”与“行”中对弟子的品性进行着熏陶;以福柯的身体规训理论来理解,是对弟子的“无处不在的监视”[5]与内在人性品格的规范与改造。因此,武德的教化不仅是对弟子品性的熏陶,还是对行为的规约,使弟子把武德“内化于心,外在于行”,是对弟子心性品格的不断完善。但是门户弟子如何得以实现武德教化,弟子把武德“内化于心,外在于行”又是怎样的形成过程,关于这方面问题虽有学者进行部分探究,但还未建立在师徒传承制下予以分析。基于此,本研究旨在展现师徒制下武德教化的历程,及武德教化的形成过程。而现如今,在学生的道德素养培养体系中,武德教育价值也被学者积极认可,但武德教育却在学校教育体系中逐渐流失,[6]因此,反观在传统师徒制下武德教化历程及其形成,以期待能够对现代武德教育给予借鉴,以追求武术“德技兼修”完美育人的理想目标。
在传统社会中,建立在非血缘关系中的师徒制,是传统武术传承的一个重要途径,而这种师徒关系则在社会中被“血缘化、伦理化”,形成了“以模拟血缘关系为特征的师徒传承”。[7]因此,师父作为一个“授业者”,正如“浇花要浇根,教拳要教人”,不仅传习本门的拳法技理,还承担着对门徒子弟武德培养的重任。在师徒制下,武德教化贯穿于弟子习武生涯之中,主要包括拜师入门前以“择徒”为手段的教化、拜师仪式中的教化、拜师入门后以完善弟子为目标的教化。
在中华武术的发展历程中,“师徒传承制”是传统武术传承的关键所在,也是一个拳种流派、武术门户发扬广大的“命门”所在,所以“谈玄授道,贵乎择人”是每个门户择徒的文化律令,关乎着门户拳种辈嗣的繁盛。每个武术门户都有各自的“门规戒律”,都将其作为择徒依据,其中道德考察是择徒的首要标准,如著名的梅花拳传人杨丙所订《习武序》中“凡传教之师断不可重利轻艺。苟授匪人,败名伤德,……敬者当如是耳”。[8]以“德”为入门标准,推动了有意拜师之人自为的加强自己道德的修养、塑造自己的心灵、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达到步入师门的基本标准。因此在拜师入门前,择徒以“德”为之标准,存在对“未入门”弟子的道德教化。
“未入门”弟子又有“未授艺”和“已授艺”之分。因此以择徒为手段的教化,还体现在对“未授艺”之人和“已授艺”之人的教化。一方面,门规之中列有“不传”是对未授艺之人的教化。例如在《内家拳法》中有“五不可传:心险者、好斗者、狂酒者……”;清代《杨氏传钞太极拳谱》中列有“八不传五可授”,[9]对不忠、不孝、不恩、不礼的人不予传授;《昆仑剑箴言》也有明确规定十种不传之人,其中有“人品不端者不传”“不忠不孝者不传”。“不传”虽然看似是对于品行不端之人的限制和排斥,但作为入门前对拜师之人伦理道德的考察与筛选,[5]在师父传承拳艺的角度上,是对未入门弟子的一种规训;在有意拜师之人的角度上,则是对其自身的引导和规范,依据“不传”的标准,自觉地以“忠、孝、仁、礼、行”等劝化自己的品性、约束自己的行为。所以在授艺之前,以“不传之人”的规定进行择徒,对有意入师门之人在忠、孝、仁、行和礼等方面的具有教化之意。
另一方面,门规之中列有“考察”是对已授艺之人的教化。如《少林拳术秘诀》中说:“师之授技,须先考察其人之性情、志气、品格,经三月之久,始定其收留与否,盖以师择人最严”,[10]虽然弟子的道德在未授艺之前得到了肯定,允许习练拳艺,但又有“三月之久”的进一步在性情、志气、品格的考察。之后又有“虽其人之性情良、志气坚、品格高洁,苟无恒久耐苦之心,专一不纷之概,师必不收矣”[10]对意志品质的考察。不论是“三月之久”的性情、志气、品格的考察,还是意志品质的考察,以“心性品质”为择徒标准的确立,成为诚挚的拜师者所认同的价值目标,成为一种所追求的武德范式。因此,真诚拜师之人浸染于以“武德”建立的拜师标准之中,以一种内在的自制和自治,建构自己的品性和克服自己的行为,而获得武德教化。
涂尔干认为“仪式是集合群体之中产生的行为方式,他们必定要激发、维持或重塑群体中的某些心理状态”。[11]在仪式中蕴含的文化理念,即通过日常生活中的习俗和样式,把文化信息融入到人体的活动之中,从而形成对人的精神世界教化的作用。拜师作为“中国艺人求师学艺的一种礼仪”,[12]是弟子“未入门”与“入门”之间的一个身份转化过程。在武术的拜师仪式中,存在着新进弟子需向师父行“跪拜之礼”、送“拜师贴”“签约立誓”以及“列族谱”等礼节,身份也逐渐由“为入门”转向“入门”。拜师仪式中所体现的礼节,以一种约定俗成的程序和行为方式教化新进弟子要尊师敬长、严于律己,具有一种潜移默化的规约性,形成弟子立约无畏“身体之苦、心灵之苦”以从师学艺的激励作用。在这样的“拜师礼仪”之中,激发、维持以及重塑着拜师的弟子的心性,具有教化之意。
首先,行“跪拜之礼”映现教化之意。中国传统社会自古对“跪拜”非常重视,有“男儿膝下有黄金”之说,一般用于跪拜父母,表示对父母的敬重之情、顺从之意。在拜师仪式之中,弟子需向祖师爷、师爷、师父行“跪拜之礼”,以示自己内心的诚挚的敬意,如菏泽定陶梅花拳拜师词中“虔诚唯有三叩首”。[13]因此,向师父行“跪拜之礼”,犹如师父身份向父母身份的“嫁接”,把非血缘的师徒关系深化为“似血缘而非血缘”,形成“待师如待父”的武德理念,潜移默化的产生对师父的敬重之情、顺从之意。
其次,送“拜师贴”和“签约立誓”映现教化之意。拜师贴是弟子入门的标志,其内容在不同门户之见有所差异,但最终是要弟子“遵师命、守师训、严律己”,如梅花拳16代宗师韩其昌先生的“拜师贴”上的誓言:当严守门规,谨遵师命,勤奋克己,弘扬风门。今立此誓,永不反悔,如有食言,甘愿依门规受罚。[14]“誓言”是对自己所负义务的约定,其背后是对自身所负义务的认同。[15]因此,送拜师贴及立誓中暗含着弟子对门户的一种信仰,在拳场、社会空间中形成一种隐形的约束力,对弟子在仁、礼、信、勇方面进行教化,形成尊师敬道、自强不息的心性品格。
再次,“列族谱”映现教化之意。弟子完成拜师之礼节后,其姓名便会被列入族谱之中并获得具有武德涵义的字辈。如六合门有二十字辈“仁厚尊家法,忠良报国恩,通经为世用,明道守儒真”,[16]伦理道德镶嵌、渗透、内化于每一个族谱的字辈之中,寄寓“道德教化”的思想,具有教化育人之意。
最后,在拜师仪式的场域之中,对在场的已入门弟子也有教化之意。涂尔干认为“仪式是社会群体定期重新巩固自身的手段”,[11]562“维持或重塑群体中的某些心理状态”。[11]11在拜师仪式中,进行的“跪拜之礼”、送“拜师贴”“签约立誓”以及“列族谱”等,可以强化门户群体的集体情感和集体意识,巩固对本门户的认同;对于已入门弟子,可促使以门规戒律再次审视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德行一致”而获得教化。
“拜师礼仪”的完成是结束了对弟子入门标准的考察,也形成了对弟子基本品性的肯定和身份的认同,使弟子进入了以模拟血缘关系为基础的群体,与师父正式确立了师徒关系。师徒关系的确立,即标志着弟子开始承担在武术门户中应有的责任与义务,也标志着师父承担对弟子“授业解惑”的职责,其中不仅包括拳法技理的传授,还有对弟子道德品质的完善。
在入门之前的择徒和拜师仪式中虽已对弟子进行武德教化,但弟子还未达到武德之理想的道德意识形态——“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所以在拜师入门后,通过“门规戒律”“习俗礼仪”“经典传习”“言传”“身教”等形式,使弟子在“明德”“习德”“执德”的过程中而“立于德”,以促进弟子心性品质的完善。
第一,“明德”之教化。柏拉图认为人的行为得以善良是建立在知识的引导之下,[17]因此道德的教化必须建立在个体“知”的基础之上。[3]201武德教化便是通过门户的门规律令和武术谚语,让弟子知晓何为“武德”,并以“武德”引导着其自身行为。其一,在中华文化儒、佛、道为主体的伦理体系影响下,不同武术门户其门规虽存在差异,但基本围绕由“孝悌忠信礼义廉耻”而形成的“仁、义、信、勇”等武德思想,形成了弟子应做之条约,如少林寺的“规约十二条”和“十愿”、苌家拳《初学条目》有“学拳宜以德行为先,凡事恭敬谦逊,不与人争,方是正人君子”;[18]弟子勿做之条约,如少林寺“十不许”、受佛教“五戒律”影响而产生的武僧“十禁约”、六合拳的“三慎五戒”。通过规定“应做之事”和“勿做之事”,让弟子知晓武德有“尊师”“孝悌”“保国”“仗义”“勇为”等内容,形成对武德内容的基本认知。其二,在武术谚语中渗透着武德规范,如“三分保平安”“比武走手,点到为止”“拳不伤人,械不取命”等,让弟子明白行走江湖礼让三分、武艺切磋点到为止、习武防身不伤人等武德理念,展现习武之人的心性修养和道德理想的追求。所以,门规律令和谚语这些外在的规约,以社会之中普遍认同的道德理念而建构一种价值导向,在弟子“明德”的过程中,形成对武德内容的认知与认同,自为的产生一种道德标准,以涵养心性、规约行为进而产生教化之意。
第二,“习德”之教化。“习德”,即通过不同途径把武德内化于心。其一,通过惩戒使弟子把武德规范牢记于心。在少林寺的门徒规条中,让弟子对“规约十二条”熟记于心,以免责罚;对“十不许”勿犯,不然遭杀身之报;对“十愿”跪神位、师傅面前口读,并发誓口是心非,会不得好死。既以责罚为惩戒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规训,如“惟敬五刑,以成三德”;又出于传统社会对“天命”的信仰,促使弟子虔诚地把武德内化于心。其二,通过拳法的习练把武德内化于心。“拳虽小技,其道存焉”,“道”不仅包含拳法的技法理念,还有武德的存在,如拳有“八打八不打”“四打四不打”。[19]“八不打”“四不打”是对人的致命之处主动规避,在武艺切磋中达到以武会友、交流情感,即使偶遇险情置身于危险之中,也只为达到防身自卫之效,而非杀人。因此,把友爱、仁义的武德思想贯穿于拳法技理之中,把厚道的人道主义精神融入弟子身体活动之中,让弟子在修炼后内化成为一种高尚品格。其三,通过师父口授把武德内化于心。师父作为“传道授业解惑”者,十分重视武德品格的培养,据李仲轩口述“唐师教育我:‘别人的好,一辈子不忘;别人的不是,转头就忘’”。[20]“知恩图报,为人大度”是唐师教育李仲轩的武德思想,李仲轩内化并形成了“年轻人,心胸要大点,不要做‘与恶狗争食’的事”[20]的思想,转化为一种待人处事之大度涵养。
第三,“执德”之教化。“执德”是道德教化所追求的结果。通过“执德”能把抽象的意识观念、道德价值映现出来,即“内化于心”的武德思想“外在于行”,外显于言行举止之中,使弟子“可观、可感、可知”,[21]潜移默化的受到道德内容的灌注而获得教化,如老子所言“行不言之教”。一方面,弟子“以身体道”展现教化之意。在儒家文化的渲染下,以礼教化形成了“重礼受礼”的社会风俗。武术门户同样如此,如李仲轩口述“形意门规矩大,民国社会上废除跪拜礼,但形意门一直是见了长辈要磕头,说话要带称呼”,[20]256这里的“规矩”便是行为礼节,含有尊师敬道之意,是武术门户对弟子内心武德教化而转化为行为的结果,如费孝通认为“礼并不是靠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的个人敬畏之感”。[22]“执德”是以身体活动展现的“内在品质”与“外在行为”的结合,如武术的“抱拳礼”,在尊敬师长的行为表现中,凝结着一种的尊师重道的氛围。另外还有拜场地礼、器械礼等,使门内弟子既在师门长辈的“执德”行为氛围中感化,又在自身“体道”中浸染。但是行为若有背礼节、违反门规,并因此受到惩戒,以儆效尤,对其他弟子也具有教化之意。唐维禄一弟子,在唐师教其习拳时,对唐师突然袭击,尔后被逐出师门;另一弟子,一次心生恼怒之时,将其儿子打死,而被逐出师门。[20]186唐师两位弟子,一是无尊敬之心、一是无仁爱之心,受“逐出师门”的惩戒,对门内其他弟子则有警醒作用,转化为自我行为的约束。另一方面,师父“以身示范”展现教化之意。师者不仅在“传道授业”中教授弟子技艺,也能以自身学识、道德和行为在以身示范中对弟子熏染,如《四书训义》中“师弟子者以道相交而为人伦。故言必正言,行必正行,教必正教,相扶以正”。在武术中有“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之说,习练武术本是就是体验“身体之苦”,便有张文广对弟子说“咱们一起练好不好”、孙禄堂以身示范一口气翻300个跟头,以让弟子克服身体疲劳,塑造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另外还有尚云祥手把手保护学生以体悟技击动作,让弟子形成师门之内相互礼爱、互帮互助;在民族危亡之时,李存义率弟子与八国联军对决,让弟子形成保家卫国之情怀。
“教化”一词中西方虽存在差异,但“教化”都是关涉到人的本质的获得。如理查德·罗蒂认为教化是推动人在精神生活上的转变,[23]伽达默尔认为教化最终是为了心性的“保持”。[24]黑格尔则认为人类所创造的政教伦理制度在社会活动中具有普遍性本质,而教化便是在政教伦理制度下,把人存在的盲目冲动状态的非理性状态上升至理性状态。[25]换句话说,通过异化自身本质存在的精神活动(如暴力、欲望),而获得普遍性的理智素质,达到如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状态。因此,把“转变”“保持”“普遍性”相结合,我们便可更加全面地理解武德教化所形成的过程,即武德教化是以武德为标准,使弟子获得内化于心的“转变”,并达到外在于行的“保持”,进而达到心性品质的“普遍化”。
教化过程中人所形成的心性品性“转变”,既是《五行篇》中的“形于内”,也是理查德·罗蒂所言“脱离旧我,成为新人”的过程。在武德教化三个历程中——拜师入门前、拜师仪式、拜师入门之后,通过不同的方式把武德思想融入到弟子整个习武生涯之中,对弟子不完善的心性品质进行引导和熏陶,以内化武德的核心价值之“仁”、基本要求之“义”、处世原则之“信”等,[26]使弟子由非理性向理性、他律向自律的转变,在这样的转变中塑造着弟子内心品格和意志。
教化的形成“必筑基于内而发行于外”,[27]即在内心获得转变后,并自然发之于行为,才能说明教化的内容得以保持,教化才具有实意。道德教化的结果并非是孤立于内在性,而要见诸于实体,有一种“肉身化”的体现,正如《孟子·尽心上》提出“践行”之说:“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后可以践行”。“践形”即“外在于行”,是品性由内而外的展现,付诸于实践之中。同样武德教化也是如此,即在武德思想“内化于心”,使心性品质获得完善的基础上,要长久地呈现于行为之中。武德教化的保持则体现在“抱拳礼、器械礼、场地礼”“对父母之孝、子之仁爱”“点到为止、不打致命之处”等行为礼节之中,分别在拳场、家庭、社会不同的场域中展现武德风采,武德教化才得以形成并实现弟子心性品质的不断完善。
以儒家、道家、佛家文化为主导,中华传统道德文化不断地被创造和选择,普遍的存在于“礼乐文明”之中,如丧、祭、昏、冠、喜、射等,渗透在社会各个阶层成为普泛的生活样式。武德既来自传统社会的普遍伦理观念,又是对这一普遍伦理观念的择取和凝练,形成了“仁、义、信、勇、礼”等内容,并融入到“门规戒律”“行为礼节”“拳法理念”“武术谚语”等之中,成为广大习武群体中所认同的具有普遍性的道德理念。在师徒传承制下,不论是用以择徒为目标的教化,还是对弟子品性的继续完善的教化,把普遍性的武德理念渗透到门徒子弟的日常行为之中,潜移默化的规约和熏染着弟子的思想,使弟子获得内化于心的“转变”,并达到外在于行的“保持”,最终抛弃自身个别未完善的冲动状态向普遍性心性品质的提升。
自先秦以来,中国传统社会就有道德教化的思想。从社会精英的角度,道德教化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对百姓生活移风易俗,在有形无形中建构着普遍的社会道德理念,形成良好的社会公约。师徒制下,武德教化与传统社会道德教化存在紧密的联系,在“拜师入门前、拜师仪式、拜师入门之后”三个阶段中,以门规戒律、跪拜之礼、拳法技理、以身示范等不同的方式对弟子进行着武德教化,把在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质的武德理念内化于弟子精神品质之中并展现于行为之中,使弟子心性品质达到普遍性的状态。所以,武德教化的根本目的在于培养武术门户需要之人——不仅是传承拳种技法之人,更是具有完善的武德修养之人。
如今,道德素养作为学生这一“时代新人”的核心素养的关键一环,不可缺失,而武德教育对于学生道德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作用。因此,对待传统师徒制下的武德教化,我们应挖掘其精华,择取其有实践意义的教化方式,如“传习经典”“以身体道”“以身示范”“行为礼节”等方法,融入到现代武德教育之中,既能丰富武术教学中的文化趣味性,又能促使学生把武德“内化于心,外在于行”,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获得道德素养的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