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 锴,梁徐静
(1.南京邮电大学体育部 江苏 南京 210023 2.广州体育学院 广东 广州 510405)
中国武术具有多元功能价值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功能价值的多元化代表了发展向度的多样性,有利处也有弊端。利处在于,由于功能所对应的是人的需求,所以功能的多元化令武术对于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具有更大适应性,从而利于加大武术受众,扩宽武术传播面——这正是武术能够拥有不同年龄段习练群体的原因。弊端表现在:1)“技击、表演、养生、修身等多元功能是中国武术独具的特色,虽具有多方向的价值,但似乎多方向都不能算专长”[1]。也就是说,功能的多元兼顾使武术在单一功能维度的比较中,相对于西方体育“分项而治”以求在某个单一维度上臻于极致的运动项目处于劣势——这是人们以效率优先为评价尺度对武术进行诟病的主因(如对武术的技击效能因与其他国外武技相比表现得耗时低效,而对武术发展偏向的抨击)。2)功能的多元化很容易令自身在当今社会这样一个讲究“术业有专攻”的时代语境中,产生由“分化”向“异化”发展的危险。审视当下诸如传统武术、竞技武术、艺术武术、学校武术、大众武术、军旅武术,等等,若干个不同武术分道扬镳、各自为政的发展现状[2],就可对武术因具有多元功能所带来的越来越纷乱复杂的实践和理论问题,怀有深切体会。
那么,武术多元化的功能价值有没有“和解”可能?我国武术欲要保持住自身在当下优胜劣汰社会中的“存在合法性”,不至于最后被分化的“几成为零”[3],也不至因丧失功能多元化特点而令自己“泯然于众矣”(趋同于其他体育活动),如何让自己的各功能之间保持适度张力?这些是本文试图探讨和解答的问题。
庞朴先生在谈到“文化传统”时指出:“真正代表各民族文化传统的,恰恰是那些专属于该民族、使其得以同其它民族区别开来的那些基本成份”[4]。 武术中“专属于该民族、使其得以同其它民族区别开来的那些基本成份”,包括在中华文化“整体联系”思维下所衍生出的多元功能价值——功能因联接着人的需求而成为人们创造文化的根本动力[5]。
从技击和审美两个维度审视武术,前者重实用,在动荡不安、金戈铁马的年代里,旨在保家卫国或∕和防身自卫;在国泰民安、歌舞升平的岁月中,蜕变为一种“体育”形式,以文明化形态继续展现人类的暴力本能,抒发人们内心深处与人面对面较量输赢的原始情怀,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社会安全阀”的作用[6]。后者则非常善于挖掘前者中所蕴含的休闲、娱乐、美学质素,特别在操作层面抽离掉真实对手后所留出来的物理空间,为人们驰骋想象、开阔思维创造了条件,从而使原本“不离日用常行内”的实用技术,提取并注入新的艺术成分后,升华为一种“直到先天未化时”的表演艺术。而且,深谙二者均具有强壮人之体魄功用的先贤,在分别享用武术两种功能价值的同时,并没有将其分而离之,划别为没有关系的两种事物——虽然实用时“比武”,审美时“演武”,但无论“比”还是“演”,都以“武”为手段或称载体;而是合二为一,令其相互支持、辅成,因而形成“舞对合糓” “打练一统” “体用两全”的实践规定。需指出的是,虽然“舞对合糓”“打练一统”“体用两全”在当今社会面对域外武技挑战时遭遇到了一些质疑,但程度与属性并非一回事,武术“舞对合糓”“打练一统”等传统理念可能在新时代语境中表现出程度(某种单一功能的效度)上的不尽如人意,但历史地看,其打、练皆武的属性界定无疑是正确的。
用“攻防”这条主线,将具有不同功能向度的多种技术形式串联为有机联系的统一体,这是中国武术人对世界武坛的一大贡献。这样的技术形式以及由之而衍生出的各种功能价值,也令武术获得了鲜明独到的风格和特色、气质与旨趣。其他体育因受西方“还原论”哲学思维影响,所产生的武术形式一般是分而别之的,如拳击之用拳,摔跤之用摔,跆拳道之用腿,都是讲求身体单一技术方面“更快、更高、更强”的竞技极致。与之相应地,其所蕴含的价值也趋于一元,或者更准确地说,它们都以单一维度为致力方向,而至于在这一过程中产生出了其他方面的功能价值,更多是一些无心插柳的“副产品”。譬如,这些武技项目在追求技击功能的同时,也会获得诸如强身健体的价值;但应知道,这并非是在项目习练者思维自觉的前提下获得的。正因为此,很多武技项目习练者由于对技击功能的过度追求而常常导致损害身体健康行为的发生,如泰拳之踢击橡胶树、透支性训练所导致的早衰、短寿现象的发生。而武术在功能价值追求上的非单一性(如武术对“练养兼顾”的强调),虽然会令某一功能因受兼顾多元功能彰显的牵扯,不像其他武技项目那般趋于极致,但正所谓“水满则溢,月满则亏”,这种对避免“过与不及”的“中和”境界的追求,却或直接或间接地促成了武术文化特色的形成。这一特色在当今多元化的世界文化生境中,因具有“差异化竞争”“错位竞争”上的优势[7],而为武术独立于世界武坛奠定了基础,为其有朝一日“走进世界武台的中央”筑牢了根底。所以,在武术多元功能之间维持住一定张力,“无过无不及”“极高明而道中庸”,既是彰显武术文化特色的重要保障,也是武术文化发展的一个策略选择。
无论是中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道寓于器,理在事中”的古训,还是西方现代“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都旨在告诉人们,一个事物能够产生什么样的功能,倚赖于其所具有的特定形态结构。结构改变,功能亦会发生相应改变;反之亦然。从这一视角审视武术价值功能与技术结构之间的关系,我们会发现,武术与其他武技类项目相比,功能的多元兼顾之所以能够成就其特色,根本处在于它有着自身独特的技术结构作为载体附着。
近代以来,武术在向以奥林匹克为代表的竞技体育项目借鉴、吸收过程中,由于一些历史和人为因素,导致其“舍己从人”有余、“坚守本色”不足。具体表现在:为使武术像体操那样具有易学易练易评判的标准化特点,在令其朝“操化”方向迈进的道路上,动作中蕴涵着的技击理念、攻防方法以及动作本身“因敌成体”的多变性被大量丢弃;为使武术符合竞技体育难美性项目“高、难、美、新、稳”的特点要求,近乎彻底地挣脱开武术原有技术形态和方法束缚,走向对其母体的异化之途;为使武术能够在竞技体育项目群中多条腿走路,将其原本具有“整体联系”特点的技术结构,割裂为功法、套路、散打、推手、短兵等竞赛项目,且由于受项目隶属项群的制约,各武术项目不得不将自身发展轨道并入早已为自己设定好的模式中,朝着各自竞技目标的极致奔去,尽管也能意识到这种异向而驰既是机遇也是陷阱,其最终结果很可能会导致武术的彻底解体,但却犹如射出之箭、泼出之水,只有随其惯性继续前行而无回头之可能。
结构的分割导致功能的演变。因为“项目的设立既是权利也是规定,它的边界一方面为本项目内容体系的专门化设置了屏障保护,一方面也使得除项目以外的其他内容都因非本门课所教授范围而被排除在外”[8],所以,项目化后的各武术形式与西方运动项目一样,在其功能追求上只能是“鱼和熊掌不可得兼”,愈来愈倾向于单一极致。不否认单一极致本身具有优点,但要清醒它是西方体育几乎所有运动项目共同的目标,而且后者已经“近水楼台先得月”,武术一味追寻此道则是“人身依附”“照猫画虎”,几无独立性可言。反过来讲,功能的单一化发展必然令彰显其功能的技术结构的专项化程度越来越高,相互间的关联度越来越小。在这种情况下,如若各个专项中人再不以对武术攻防属性的坚守为各自开展活动的前提条件,用这条内在规定性作为联系、沟通各方的线索,那么各单项发展的最终结果极有可能是异化为与武术无涉的他物。
时至今天我们应该省察:所谓的竞技武术,从满足部分人需求的时代性价值角度而言,只是武术与时俱进道路上的一条功能开发途径,适应一部人的身心需求和利益分配。但与此同时,“无论是心理学研究成果还是我们的日常观察和体会都证明,人的实际需求并非像理论研究中的那样能够截然划分开;而是混合着的,几种需求往往同时被捆绑交织在一起,存在于一个活生生的、完整的人身上”[9]。如据刘宏伟,姜娟对部分人群习武目的的调查结果证实:“有72%的人同意练武者不一定就要具有很高的搏击格斗本领。习武之人更在修炼之中,把武术当作一种强身健体和提高自身修为,满足自身精神需要的高级活动”[10]。可见,功能价值的多元化本是人类文化存在的一个重要特点。
为使武术更加契合当代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地满足现代人的多元需求,当然也包括令自身因能更好地适应时代而获得更广阔发展前景,武术就不能以丧失自身多元功能特点为代价,单向度地彰显其竞技功能。对于武术内容体系的大多数而言,只有维持其多元功能价值间的适度张力,才能保证武术的技术结构特点不被破坏。
为了在激烈竞争中促进自身发展,任何人都要绞尽脑汁、拼尽浑身解数,甚至是无所不用其极;因而各领域事物在加速专精化的同时,相互之间也会伴有借鉴、融合的现象发生,所谓“会通以求超胜”。无论是教育学中的知识迁移理论还是运动训练学中的项群理论都证明,只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事物之间才具有产生“正迁移”效果的可能性;如果是性质相异的事物,各自经验对于双方不仅没有促进作用,还很可能产生“负迁移”。
对于武术而言,由于它按项目分化的结果是产生了运动规定迥然有异的类项,如套路和散打,一个属于表现难美性项目,一个属于格斗对抗性项目;目标追求和竞技(制胜)规律的不同,导致其天然的不可通约。有学者运用后现代理论对其进行解读后指出,套路和散打分属不同的“符码”系统,各自进行“编码”和“解码”的机制迥然有别[11]。这种情况似乎注定了武术为适应现代竞赛需要而进行的项目分化,只有随时代发展、科技进步而继续分化的必要,无融合会通乃至兑现武术“打练合一”“舞对合彀”“体用两全”传统理想之可能。正如刘文武等在《论武术的分化》中所指出的:“……由于竞技体育的目标是追求‘更高、更快、更强’,是追求极致,所以也就注定了竞技武术各个单项之间的发展路途只能是异向而驰的。难美性的只能更加难美,对抗性的只能更加对抗,谁也顾及不了谁,除非竞技体育衰亡,不然这种趋势就不但不会改变,而且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达,步伐还会越迈越快”[3]。综上,武术若要开展现代奥林匹克项目理念下的运动竞赛,就必须遵照竞技体育的特点继续分项而治地发展下去。
由于这种情况仅是彰显了武术多元功能价值中的一个面相——竞技功能,所以,于人们在其他领域中对武术其他功能需求的现实来讲,显然是不适用的。例如,在学校教育领域,“较之其他学校体育项目,武术最大的不同就是融摄了丰富的传统文化、蕴含了多元的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也是国家设置武术教育的逻辑起点”[12]。而立足“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视角,显然,武术“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教育功能的实现,无法倚赖于只追求项目视野下“更快、更高、更强”的竞技技术,民族的文化和精神还需更具民族特征的内容和形式进行表达,武术的原创性成果——拳种技术结构——与该功能的实现更相适合[13]。
有无解决的办法?我们认为,学科分化的大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向之所趋;学科融合虽然也将会是学科分化到一定程度后欲谋新突破、求取新发展的必要途径,但它却只有在学科分化前提下方具有高水平实现的可能。就目前的现实情形来说,更切实有效的做法是划清“项目化”武术形式的适用边界,而不是一味地对其进行是非褒贬。具体言之,就是先遵循学科分化逻辑,将竞技领域内开展的武术形式最大限度地框定在竞技领域内,让它们遵循竞技体育项目化要求和规律开展完善;而不是长期以来以竞赛系统为基点,广泛渗透、影响乃至干涉其他领域内的武术活动开展,造成武术整体生态在内容、形式、标准等方面极大程度地趋于单一化和扁平化,与身处不同领域、具有多样化特点的大众需求不相榫接。将项目化后的武术形式限定在竞技比赛领域中,既是对武术在不同领域中有不同发展规律的正视,是维持武术多元功能之间张力的必要步骤,同时也与当今历史阶段国家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策略相契合。
竞技武术的主体存身之所在于竞技体校(武术学校)、省市专业运动队乃至国家队,而学校教育系统(包括普通学校和专业体育院校)在教学中可采用现代体育项目教学的组织形式,但在教学内容、方式方法上却应以民族的、传统的武术为主,辅之以对世界范围内体育最新发展成果的借鉴、吸收。由于目前的专业体育院校依然部分地承担着解决竞技体育退役人员的升学、就业任务,所以其生源结构仍以竞技武术习练者为主[14];但这只是专业体育院校在武术专业人才“选材”环节上的顺应政策、服务国家战略,在“人才培养”环节则应打破“延续竞技武术人才培养模式”的老路,真正按照专业而非专项的内涵进行“立德树人”,强调武术专业的民族性和传统性,彰显武术教育资源的文化性和原创性。这样一来,未来体育院校毕业的学生在专业知识和能力结构上,才能成为既具有时代性(攻读武术专业之前所获得的现代武术竞赛知识和能力),也具有民族性(攻读武术专业期间所获得民族的、传统的武术知识和能力)的全面发展的武术专业人才;而他们作为普通学校武术教学的主要师资来源,才能够更好地将与教育要求相契合的武术专业(非专项)知识和技能散播出去,实现学校武术“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的教育主旨。
学者指出:“传统武术的功能优势,并不是表现在技击、表演、健身、养性、自娱的某一个别方面,而是表现在其所具有的技击、表演、健身、养性、自娱等各种功能的复合性,从而使传统武术的习练者能够在相对简捷的运动中一举多得”[15]。如果这一观点基本符合实际情况的话,那么,在武术宏富而驳杂的技术内容体系中,拳种的技术结构特点具备了表达武术“技击、表演、健身、养性、自娱等各种功能的复合性”的现实操作力量。
拳种相较项目化后的武术形式,其一大特点是在技术操作中由于强调“体”与“用”的整体联系、互为辅成,所以视套路、散手、功法等为武术实践整体的环节或部分,而非现代体育概念下独立的、互不相干的专项;在理论支撑上由于基本定型、成熟于近现代“世界大交通”以前,所以更具有知识和文化上的民族性和原创性。特别对于作为当今武术技术主体的套路而言,它是一个内容异常庞大繁杂的体系,每种套路又包含了若干招势动作。这些不可胜数的套路技术,在符号学视域中被视为具有不同象征意义的符号[16]。如果它们只是孤立的存在,或是只作为一种身体技艺的展示,不与其他富有目的性的存在(如技击)产生联系的话,就不可能衍生出除肢体操练所能产生意义之外的其他意义——一定程度上讲,无论人或者物,任何附加意义的产生都是与他人/物相互勾连、发生关系的结果。而在拳种概念规约下的套路技术,由于前面连接着与之相应的功力功法的身体功能训练储备,后面连接着诸如说招、喂手、抢手的攻防含义解读和条件性实战训练,循序渐进地提高习练者在“两两相当”语境中条件反射的速度、力度和准度,还有一个技击实战目标的牵引,不仅使习练过程因这些意义的附加而激发好奇心和饶有趣味性,而且如上所述,这种结构上的有机联系,正是武术能够发挥多元功能价值的“物质基础”。
反观竞技领域内开展的武术,挺进奥运和推向全球的时代使命迫使它将标准化作为自身的一个根本性技术特征和价值观念追求,全球只有一个通用尺度,除非不参与其中,否则都要被这一尺度所“规训”。以竞技武术套路为例,之所以多年来很多人诟病其“千人一面”,其背后的生成逻辑是因受标准划一的目标限定,如同为其扣上一顶自由伸缩空间狭仄的“罩杯”,或如学者所形容的令其“带着脚铐跳舞”[17]。竞技领域内武术开展的标准化所导致的是其满足人群需求靶目标的单一化。这显然与竞技领域以外人们所呈现出的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时代需求相龃龉。
从武术文化传承的角度分析,王校中等指出:“未分化的文化形态我们完全可以顺其规律,进行合理的改造,但必须立足于固有文化的本质,本质改变后的活动形式,只属于舞蹈和体育,而并非武术。独特的文化形式,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根本特征,保护固有的武术形态,是对这一仅有文化遗存最起码的尊重,同时也是对本民族几千年文化的认同”[1]。竞赛领域以外的广大社会领域正是武术彰显其风格独具的民族文化性的水肥沃土,在这些领域中大力推介中国武术的“原生态”——拳种,是本土的、“在地的”武术文化在当代全球一体化、体育一元化洪流中,不忘初心、不忘本来、不完全随波逐流而始终保持自己文化身份的一条根本性路径选择,是中华武术以倡导和践行“和而不同”理念获得未来世界武坛主导性话语权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