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龙
(1.韶关学院体育学院,广东 韶关 512005;2.泰王国孔敬大学研究生院,孔敬府 孔敬 40002)
2014年10月15日,新华网介绍了成都七中万达学校实行的新政策:“体育毕业证”制度。“体育毕业证”制度对该校的学生提出了包括3年累计完成600km跑步距离在内的一系列要求,否则不能毕业[1]。这意味着达不到学校的体育要求,拿不到“体育毕业证”,学生便不能参加升学考试,当然也不能参加高考。这的确是一枚“重磅炸弹”,央视网、新华网、人民网等媒体都进行了相关的报道。成都七中万达学校用“体育毕业证”的目标来引导学生加强锻炼、主动运动,形成运动的习惯,并将此政策纳入毕业考核,可圈可点。2017年,该校颁发了第一届“体育毕业证”,效果斐然。
诚然,“体育毕业证”制度是成都七中万达学校针对自身情况提出的,这并不等于“3年600km”的长跑适应于从小学到大学的所有阶段,也并不意味跑步锻炼是“体育毕业证”制度的唯一度量衡,我们完全可以从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生年龄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出丰富的运动项目和运动形式供学生选择,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并提出运动时限的要求。当然具体细则的制定需要群策群力的研讨、修订。但该校这种“一票否决”的坚定值得推崇,学校体育也需要这种决绝和魄力。
据权威媒体2019年2月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12月,我国网民数量已达8.29亿人。其中青少年网民数量占据近1/3”[2]。“目前我国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13.2%,另有约13%青少年存在网瘾倾向”[3]。从这些报道可以得知,目前我国网瘾青少年的人数超过了3600万!随着最近10年智能手机的普及,这个数字会更惊人。网瘾对青少年而言如同洪水猛兽般可怕,近年来有关青少年因网瘾而犯罪的报道屡见不鲜。
学校是青少年活动的重要场所,学校体育的诸多功能使得学校体育在应对青少年网瘾方面可以大有作为。“大量研究结果表明,参加体育锻炼不仅有助于增强体质、改善个体心理健康等,甚至对戒断网瘾也具有显著的效果”[4]。人们研究网瘾期望得到的结果,就是试图通过一种良性的方式满足成瘾者,使其从对网络的依赖中摆脱出来,让学生尽可能在体育锻炼中实现从网络上所获得的满足[5]。在对待青少年网瘾问题的处理方式上,传统做法都是在“围堵”的思维模式下进行的,收到的效果往往如汤泼蚁。而“体育毕业证”制度把传统的“围堵”模式转变为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即运动的方式对学生的网络注意力进行分散和疏导,不仅会使学生得到一定的心理满足感,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对网络依赖的“心魔”。另外,学术界一致认为网瘾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不良网络使用的时间。“体育毕业证”制度对学生提出运动的强制性规定,在客观上促使学生花费相当的时间进行体育锻炼,进而形成了较为广泛的社会交往,参加、观看体育赛事和体育社团活动也会逐渐增多。这势必会占据其使用网络的时间。“体育毕业证”制度对学生提出的运动强制性,对于给网瘾断奶是很有必要的。
2.1 学校体育工作与培养学生运动习惯
这方面学术界的论述并不多见,可以说,并没有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其实,从很多层面我们都能洞察到学校体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应是培养学生的运动习惯。
2.1.1 “体育毕业证”制度与终身体育
保罗·朗格朗在《终身教育引论》中指出:“如果把学校体育的作用看成是无足轻重的小事,那么在学生一旦进入成年阶段以后,体育活动也就销声匿迹了;如果把体育看成只是学校阶段的事,那么体育在教育中就变成了‘插曲’”[6]。“应当说,终身体育是现代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反映了人的发展需要。终身体育体现的是整体而长远的体育思想,按照这一思想来理解,体育应该贯穿人生始终,与人生不可分割”[7]。终身体育,从某一个角度是在强调良好的运动习惯,贯穿一生的运动习惯。“体育毕业证”制度对学生在校期间的体育锻炼进行硬性要求,势必会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知识、方法和形成主动锻炼的意识,也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防止学生离开学校后,出现把体育锻炼变成“事不关己”的错误意识,为学生形成终身体育奠定基础。
2.1.2 “体育毕业证”制度与学校体育的目标
学术界对学校体育目标的研究由来已久。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以下三种。袁旦认为:“研究学校体育,把为人们从事终身体育奠定良好基础作为学校体育的第一目标,使学生具有正确、科学的健康观念和体育观念,掌握从事体育的理论知识和从事体育活动的习惯就有了根本性的意义”[8]。周登嵩、赖天德、毛振明指出“体育教学目标已经不是去增强体质,而是在掌握知识技能、开发兴趣习惯、培养创造能力,同时尽可能地同步发展学生的体质”[9]。陈琦在《学校体育的根本目标》一文中指出“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从调查研究结果,都说明了学生体育兴趣、习惯和能力培养的确是学校体育要高度关注的问题”[10]。“学校体育的根本目标应该是学校体育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相结合,把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爱好、终身体育习惯与能力放在首位”[10]。综合以上三种观点可以看出,学校体育应将着眼点聚焦在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和运动习惯方面,而“体育毕业证”制度所阐扬的与之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2.1.3 国家相关文件对培养学生运动习惯的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中的第5条提到“每个学生学会至少两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11]。另外,《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也提到了要培养学生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体育毕业证”制度提出的要求,从小学到大学毕业,要持续16年,也是在培养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习惯,这和上述文件精神的初衷是一致的。
2.1.4 学校体育培养学生运动习惯与“木桶理论”
“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结束了中国几千年来教育无章程、教学无体系的状态”[12]。乘着《奏定学堂章程》的东风,国人对学校体育进行了一个多世纪的苦苦探索和实践,为学校体育谋求更好的出路。除了公认的体育课遭挤占、城乡学校体育设施不均等问题外,笔者认为:在培养学生体育运动锻炼习惯这一方面,可以“大做文章”。然而绝大多数学生一旦离开学校,体育锻炼就距离他们越来越远。这,似乎成了学校体育中的短板。
“一个由许多块长短不同的木板制成的木桶,决定其容水量大小的,不是其中最长的那块木板的长度,也不是各木板长度的平均值,而是取决于其中最短的那块板。要想提高木桶的整体容量,不是去加长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要下功夫补齐最短的木板”[13]。这是一个被广泛接受了的管理学中的“木桶理论”。此理论为我们思考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为了使学生体育锻炼习惯这块短板“不短”,需要进行卓有成效的思考和实践。
2.2 “体育毕业证”制度与学生运动习惯
无论是在理论思考层面还是在实践操作层面,如何使学校体育工作更加有效率的开展,如何让学生尽可能多地从体育运动中得到快乐和益处,进而形成体育运动的习惯,都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
查《新华字典》,“习”字的解释:学过后再温熟反复地学,使熟练;“惯”字的解释:习以为常,积久成性。“习惯是经过反复练习逐步养成的不需要意志努力和监督的自动化行为模式”[14]。就是说,习惯是经过不断实践而逐渐适应,成为了自然而然。要想培养学生的运动习惯,学校体育首先要考虑到的就是运动时间的问题。科学证实:21天以上的反复将养成习惯,90天的反复可以养成稳定的习惯。“体育毕业证”制度在培养学生形成体育运动习惯方面,是“一剂良方”,具有独特的“药效”。“体育毕业证”制度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要完成一定时间段的运动,从小学到大学,要持续16年的时间。从形成一种习惯所需要的时间来看,16年是一个相当长的周期,足以让学生形成运动习惯。
除此之外,学校体育还必须要考虑到学生的运动兴趣问题。关于“兴趣”这一概念赫尔巴特认为“兴趣是教育的直接目的,兴趣就是主动性,兴趣导致有意义学习,促进长时记忆,并为进一步的学习提供动机”[15]。反过来说,对于一个讨厌游泳的学生硬性施加游泳要求,恐怕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形成逆反心理。“体育毕业证”制度在“因学生兴趣施教”方面带来了较好的诠释。倘若学生在离校以后能把体育锻炼内化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白首不渝,可以说学校体育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2014年国家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中对学生从小学到大学的各个阶段的体育成绩做了明确的说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16]。这种“达不到标准就不能正常毕业”的规定,对学生可以起到相当大的督促作用,对于那些忽视学生体育锻炼的老师、家长和学生本身都有一个巨大的警醒作用。“体育毕业证”制度的“一票否决”,这与《标准》的文件精神一脉相承,是《标准》的必要补充。但《标准》中对于项目的设置是固定的,挫伤了一部分学生的学习兴趣。如大学男生普遍完成不了引体向上的要求,对其也没有多大的兴趣。此时“体育毕业证”制度的变通就显现了灵活性。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办学条件存在较大差异。而多数运动项目对场地、器材有所要求。偏远地区的学校,甚至连购买最基本的体育器材都存在困难。即便是在大城市的学校中,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也依然存在场地、课时等方面的困难。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中心城市优质学校的学位异常饱和,场地不足的矛盾异常突出。拿成都七中万达学校来说,学生有4000人,体育课有80个班,每个星期要开展三节体育课,第一、二节不安排体育课,其余课时基本上每节课有12个班600名学生同时上体育课,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数字,还不包括学校运动队的日常训练。成都七中万达学校的占地面积有78000m2,人均19m2,相比有的学校人均不足10m2,开展体育更加困难。管理是问题,安全更是问题。如果进行一刀切,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效果会大打折扣。“体育毕业证”制度的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在保障学校体育工作更加有效开展方面,显现了独有的优势和鲜明的特色。对于处于欠发达地区、体育经费困难的学校,跑步不失为一种较好的体育锻炼方法。在国内外,跑步是被公认的最常用的一种锻炼方式,锻炼起来技术简单,场地要求不高,甚至在田野间、树林中均可进行跑步锻炼。对于地处发达地区、体育经费充足的学校,可以开展一些集体类项目,比如“三大球”的足球、篮球、排球和羽毛球、网球、户外拓展等等。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为核心的总体部署,到国务院首次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其出发点均源于一个事实:当前我国的青少年体质健康指标与改革开放成就不匹配”[17]。针对这种本不该有的现实,各界人士对学校体育应当进行深刻的反思。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相关文件,在国家层面的关注和重视下,学校体育的地位有所好转,但与数学、语文、外语等课程相比,仍属“非主流”,也可以说是一个相对的“薄弱环节”。虽然我们殚精竭虑地从各个角度来强调体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性[18,19,20],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体育在学校教育系统中一直处于尴尬的境地,特别是在有升学压力的学校中,体育的“被边缘化”显而易见。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少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体育毕业证”制度规定的达不到要求就不能参加升学考试的果敢,把学校体育塑造成了一个“硬汉”的形象,从政策上如果能进一步予以扶持,从方法、措施和时效上进一步优化,势必会从另一个角度唤起社会各界对学校体育的关注,势必会在相当程度上改善体育的尴尬境地,势必会提高体育在学校教育系统中的地位。或许,这也夹杂着学校体育的些许无奈。
从1991年国家教委颁布《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开始,体育中考陆续在全国各级各类中学中实施,开启了体育考试分数纳入升学体系的大门。这对中学体育而言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对学生体质的改善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片面追求考试分数以期达到更高升学率的功利主义作祟,这也使得“学校体育的工作重心正由强调‘学业’偏向重视‘考业’”[17],催生了“考试体育”。“‘考试体育’主要表现为尽管基于分值权重以及考试结果差异极小的原因,体育科目在‘教育竞技场’仍为‘鸡肋’,但带来学生‘局限某个考试项目训练以获得高分’的应试行为趋盛,以及体育教师‘围绕体育考试施教而忽视常态课堂’现象的迅速滋生,甚至出现‘短期效果’凌驾‘终身体育’”之上[17]。举例说明。2016年北京市中考体育项目之一是篮球运球绕标志物。21世纪教育网网站在2015年12月刊登了《2016北京中考体育篮球项目考试方式和评分标准》[21],对场地器材规格及设置、考试操作规范和犯规行为都做了详细的说明。但我们似乎忽视了一个重要的问题:运球绕标志物的考试,学生得了满分,绝不代表学生会打篮球,更不能武断地预言学生会一直从事篮球运动并从中获益。自古以来,我们的学生家长重视的是孩子智力的开发,却忽视了孩子的运动需求和良好运动习惯的养成。这种情况到现在也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我们知道,即便是在渲染素质教育重要性的今天,所有的升学考试都是以文化课分数为基础和前提的。这勾勒出了一幅幅司空见惯的体育升学考试的情境:学生为了考试成绩而进行运动,考试一旦结束,便弃之不顾,旋即投入到了家长、学校和社会更加重视的高考体系的怀抱之中。面对此情,学校体育有心无力,面对此景,我们煞费苦心的一直在探索着出路。体育升学考试究竟应该考什么,究竟应该怎样考?怎样规避“考试体育”现象的发生?“体育毕业证”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值得深入研究和积极推行。
即便是智能电子设备在校园内大行其道的今天,体育在学生中间也拥有相当深厚的群众基础。学生对体育的热爱,是发自内心的,和升学考试的功利性是无关的。关键是需要一种适当的敦促和制度的保障。“体育毕业证”制度可以对学生提供严格的规定和强有力的保障,这就在相当程度上防止学生为了考试分数而进行体育运动,引导学生真正地从体育运动中得到快乐和益处,可以有效地规避“考试体育”现象的出现。
从小学到大学,每星期的体育课课时数量非常的有限。况且在这极其有限的课时时间内,体育教师还要进行课堂纪律的规范、安全事项的强调、技术动作的讲解与示范,真正留给学生的运动时间就显得有些“捉襟见肘”了,这还没有把学生因为身体不适进行见习、遇到恶劣天气停课、体育课被其他课程挤的时间计算在内。鉴于此,学校体育工作单单依赖体育课是远不能胜任的。另外,由于学生尚未充分认识到体育锻炼对其自身产生的深远影响,既要面对课业和升学压力,还要面对老师和家长的学业督促。要让学生在体育课以外自觉地进行运动,难度是很大的。另外,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必须指出来的:体育课上,无论教师怎样绞尽脑汁地来吸引学生,努力使其爱上体育课、爱上运动,但总有一部分学生的热情很低。相当多的一线教师面临着这个苦恼。“体育毕业证”制度的强制性,作为一种纪律来约束学生的体育锻炼情况,势必会影响到那些体育“后进生”。这可以从“从众行为”的理论来解释。“教学活动中,群体规范对每个学生产生的约束力量,使群体中每个学生自觉或不自觉地保持着与大多数人的一致性,从而产生从众行为。班级群体中有遵守课堂纪律的规范,会对每个成员有约束力,感到群体压力,从而使纪律观念较差的同学因从众行为而遵守课堂纪律”[22]。“由于从众现象,群体中大多数人的行为往往决定了个人的行为”[23]。同理,当“体育毕业证”制度对学生的运动情况提出要求时,大多数学生都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体育锻炼,那些“后进生”也会产生从众行为,从而对他们施加积极的影响,引导“后进生”逐步从众,由消极、被动的参与运动向积极、主动的参与运动转化。“体育毕业证”制度对学生的强制性要求,还可以有效地预防“后进生”的负面效应对其他学生产生负面的影响。
“体育毕业证”制度是提醒学生体育课以外进行运动的“闹钟”,使体育课的课上和课下能够进行联动,是对体育课的有益和必要的补充。
咋一看,“体育毕业证”制度的强制性要求似乎是剥夺了学生的自由,是不近人情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因此有必要梳理“体育毕业证”制度中包含的强制和自由的关系。强制和自由的关系盘根错节、纵横交错,讨论起来,需要找寻一个恰当的视角。从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原理来理解“体育毕业证”制度的强制和自由的关系,可使我们观察和分析问题的思路思路更加清晰。强制与自由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既不存在无强制的自由,也不存在无自由的强制。“体育毕业证”制度框架下的强制性应该是有度的,自由是有限的,正所谓“过犹不及”。在学校体育实施的操作层面上,如果过分强调强制,就会变成简单、粗暴的“军阀式”,学校体育会失去色彩;如果过分的强调自由,就会变成无组织、无纪律的“放羊式”,学校体育就会失去本真。“体育毕业证”制度的强制,是为了达到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是过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而学生的自由是建立在一定的前提之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包含学校体育在内的学校教育系统,一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学生。强制,也是为了学生的发展。这正如德意志著名哲学家康德所表达的:“对他施加一定的强制,是为了指导他去运用自己的自由,人们对他进行培养,是为了他有朝一日能够自由,即不再依赖他人的照料”[24]。人是有惰性的,加上学生的学业压力和来自电子产品的种种诱惑,挥汗如雨的体育锻炼往往不太容易被想起;目前,虽然学校、家长对学生体育锻炼的认识逐渐的“松绑”,但身处最显性的利益情境——升学的诱惑之下,让学生花费一定的时间进行体育锻炼,便显得不是那么的心甘情愿。此时,强制就显得很有必要了。“教育过程中需要训导和强制,教师教学行为中需要按照自由的精神去寻找实施强制权利的途径”[25]。
除此之外,“体育毕业证”制度对处于不同阶段学生的要求也是有所区别的,对处于同一阶段的学生也会尽可能的提供更多的选择性,在最大程度上照顾到个性不同的学生的运动兴趣所在,在强制的框架下充分尊重其自由。找寻强制与自由的平衡点,是制定“体育毕业证”制度细则时所必须要考虑的。
8.1 小学阶段,学生每天至少累积运动两个小时,以游戏性的体育运动项目为主,开始着眼于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和习惯。
8.2 初中、高中阶段,学生每天至少累积运动一个半小时,提供丰富的运动项目可供其选择,挖掘学生对某些运动项目的兴趣。
8.3 大学阶段,学生每天至少累积运动两个小时,鼓励学生继续开展初中、高中的兴趣项目,为培养其运动习惯和终身体育打下基础。
在当前学校体育工作在整个学校教育系统中处于弱势地位的背景下,在学生体质连续下滑的背景下,“体育毕业证”制度的实施,意义非凡。在学校体育工作中,各级各类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学生不同的年龄阶段对“体育毕业证”制度的细则进行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完善,这样既可以照顾到不同条件学校的办学水平,又可以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进行因材施教。即便如此,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在创立初期和执行过程中都要根据不同的内部、外部环境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和优化,哪怕是寿终正寝、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候,也会留给人们一些思考。从小学到大学,“体育毕业证”制度究竟应该开展什么样的运动项目、评判细则是什么,如何使包括“体育毕业证”制度在内的各种规章制度能够“落地”、落实,都是本研究有待优化的重要问题。我们也真切地渴望本文激起的涟漪能荡漾到更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