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患时代的心灵漫游

2020-11-23 07:37殷碟
读书文摘(下半月) 2020年4期

殷碟

摘要: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伍子胥》是冯至写作兴趣转移的标志性作品,其中体现了冯至如何从孤独个体走向相互关情;他对于时代与个人的关系有自己的思考,并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走向人生的政治时刻,伍子胥就是冯至自己心灵漫游的写照。

关键词:孤独个体;相互关情;决断;写作转移

与鲁迅、郭沫若、闻一多等立于时代浪尖的革命知识分子相比,40年代以前的冯至偏安一室之宁静。冯至是中国现代抒情诗人的杰出代表,他首先以诗人的身份进入文学界,从早期的浪漫抒情诗歌《昨日之歌》《北游》到后来的哲理化诗歌《十四行集》,朱自清称冯至的叙事诗“堪称独步”,鲁迅称他为现代“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1935年他从海德堡大学学成归来,他书斋式的宁静生活被打破了,20世纪40年代中国处在时代的风云变幻中,内忧外患的局面牵动着每一个仁人志士的心,很多文学家涌向潮头,肩负起大写中国人的责任与担当。当时的冯至则以自己独特的声音、方式参与中国文学史和民族国家的发展,他像一个独自思考的哲人,不被时代裹挟,也不想立于时代之外。从1939年到1946年他任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期间,他创作了诗集《十四行集》、散文集《山水》和中篇历史小说《伍子胥》,这是他“写作兴趣转移”时期,与前期大量的抒情诗歌、后期大量的杂文随笔相比,写于1942年的短篇历史小说《伍子胥》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一、从孤独个体走向相互关情

1.    西学背景下对孤独个体的思考

1929年,冯至考取了公费留学的机会,1930年9月冯至离开北京抵达海德堡大学。德国是西方浪漫主义的圣地,也是存在主义哲学的发源地,冯至在此留学期间深受西方大师的影响,他的心灵好友有里尔克、歌德、尼采、雅斯贝尔斯等。回国归来,40年代的冯至在西南联大北大外国语文学系任德语教授,他在《维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译本序言里为成长小说下定义:“它们不像英国和法国小说那样,描绘出一幅广大的社会图像,或是单纯的故事叙述,而多半是表达一个人在内心的发展与外界的遭遇中间所演化出来的历史。”《伍子胥》的写成与这本小说的翻译是在同一时期,主人公伍子胥像一个孤独的漫游者,从城父到吴市历经沧桑,不断成长、不断思考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冯至没有像传统历史记载那样将视角放在伍子胥如何报仇血恨的过程和结果上,而是加入了宛丘和延陵两章,删去伍子胥后来挖坟鞭尸的故事,故事如同一个孤独者的自白。一个人如何在平庸、无聊的现实世界,通过一步步的决断,摆脱存在主义式的无家可归的状态。存在主义思想使这部惊险的复仇小说摇身变成极具现代主义色彩的“奥德赛”,它是伍子胥的个人成长史,同时也是冯至个人心灵的漫游。

小说开篇“城父,这座在方城外新建筑的边城,三年来无人过问,自己也仿佛失去了重心,无时不在空中漂浮着。”“天天早上醒来,横在人人心头的,总是那两件事:太子建的出奔和伍奢的被囚。”小说开头伍子胥就面臨着生和死的抉择,是前往郢城见父亲最后一面欣然赴死,还是勇敢出逃来一次自我挣扎?“他觉得三年的日出日落都聚集在这决定的一瞬间,他不能把这瞬间放过,他要把他化为永恒。”他选择了远远地走去,开始了他人生自我选择的第一步,而这个起点也将影响他今后所有的决断。

存在主义认为,人是生而孤独的,正如海德尔格所说人是被无缘无故抛掷在大地上的,每一个人都是绝对的孤独和无助,没有任何的存在根据和理由。人的存在方式就是不断地自我否定、自我超越,人将永远处于焦虑之中。生活在城父的居民是无根的,他们像一盘散沙随即可以飘走,即使是郢城传来消息也只是使这座城似乎牢固了一点,他们永远只是自在的存在。一步步选择的伍子胥才是自为的存在。他来到林泽,面对隐居的楚狂虽在一瞬间有舒适栖居的羡慕,但随即又意识到自己身上背负的是父兄的仇恨,无法消融在雏鸡麋鹿之中。

二、爱:承担他人,充实自己

人永远是孤独的存在,但这并不意味个人与他人是完全隔绝的。冯至看来,人作为精神性的存在,应该相互关怀、相互敞开。冯至的心灵导师雅斯贝斯和里尔克都提倡在有限的生命里向无限的爱的空间敞开。这种与他人的相互关情可以让人们在个人的孤独中承担他人的世界,从而获得更加真实的存在。解志熙说:“他(冯至)主张个人应自觉分担他人的苦乐以至于承担整个世界,召唤爱,强调人与人,人与一切存在物的关情……是对雅斯贝斯和里尔克思想的综合和转化。”一方面强调孤独是个人的本然处境,极力张扬个人应对其存在全面负责,独自承担其生存的全部问题,另一方面又格外重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情,相互分担,这是冯至三四十年代思想和创作中的两个突出主题。伍子胥从城父到达吴市的一路上接受到很多来自他人的温情,隐居林泽的楚狂为他提供一夜的安稳,好友申包胥黑夜给予他无言的理解、江上渔夫也不求回报地帮助他。但伍子胥逐渐看清了现实,溜须拍马的司巫和苟且偷生的太子建让他明白不能为了所谓的利益虚无地活着,但是他也不能像季札一样活在与世无争的风月里,人生的其他选择都以他人的形象展现了。正如钱理群在《冯至博士<伍子胥>新论》中所说,伍子胥与文中的人物都是相通的,他人启示着“我”,“他”和“我”都是彼此的影子,其中的人物以“他”出现,伍子胥借以照见并坚持自己。“变”是永远存在的主题,伍子胥知道他必须前进,不断地否定自己、超越自己。

三、渡:决断前的审慎

“路”的意象经常出现在冯至的写作中,宛丘一章当伍子胥向太子建联盟失败后,他陷于前路迷茫中,冯至写到“几条黄土的道路,又瘦又长,消逝在东南的天边……子胥未加选择便走上了一条。”冯至对于人生道理的选择是审慎的,他明白你现在的每一个选择都决定了你以后的走向。存在主义认为人的痛苦就在于拥有选择的自由。德国汉学家顾彬认为,冯至的十四行诗是关于“路的哲学”的诗。冯至深受存在主义哲学影响,我们不难发现他的“路”基本意寓人生道路的选择。人生处处都是岔路,冯至害怕误入歧途,但歧路彷徨是人生时常要面临的问题。

选择本身对人来说就是巨大的精神负担。选择是痛苦的、瞬间的、非理性的,但是它又是极其严肃的,选择决定着人的存在方式,决定着人能否到达本真的状态。冯至在其散文《决断》里谈到:“只有自己对自己负有完全责任的人在这里才会既不盲目,也不依靠神卜,他要自己决断。当人面临着引向不同目的的两条或两条以上的道路,孤单地考量着自己应该走上哪条道路时,才会体会到作为一个人的艰难的意义。”

翻过韶关来到江上,伍子胥一夜白了头,他感到世界换了新的衣裳,旧日的一切都像枯叶一样从他身上凋落,这疼痛的蜕变几乎要了他整个生命。江上是一个相对隔绝的世界,一个是疏散于清淡的鱼水之乡,一个是日夜浸泡在仇恨的残酷现实。他重新感到自己是一个自由的人,身后没有了追赶,在全然陌生的环境内,他获得了新生,他不再是受束缚的存在,他要成为自己选择的结果。江边的人们讨论着季札的故事,季札不要王位,周游列国,保持自己的高洁,但是随即有人指责,“这算什么高洁呢;使全吴国的人都能保持高洁才是真高洁,他只自己保持高洁,而一般人都还在水火里过日子,——我恨这样的人,因为追根溯源,我们都是吃了他高洁的苦。”这是伍子胥的自我反思,也是冯至的自我反思。伍子胥小时候也生活在诗书礼乐的世界里,他也向往季札带来的那种“风乎舞雩,咏而归”的生活,但复仇的使命将他隔绝在了季札的大门外。冯至也是这样,留学期间的自由思想和归国后在西南联大昆明市郊的安静生活,让他暂时远离了战争的纷飞。但战争的炮火未停,知识分子的责任催促着他,选择难以抉择。

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冯至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责任,他只是十分审慎。当有人指责季札只顾自己的高洁的时候,老年人就站出来说:“士各有志,我们也不能相强啊。他用好的行为启示我们,感动我们,不是比做国王有意义的多吗?一代的兴隆不过是十几年的事,但是一个人善良的行为却能传于永久。”个人的理想和时代的现实给了他巨大的压力。在抗日战争形势日趋严峻,人民的生活遭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中国的知识分子艰难地思考着个人生命的意义和时代的艰巨使命。一时间,“民族救亡”成为当时文学的主题,“文章下乡,文章入伍”的口号成为知识分子的责任。到底是忠于个人理想还是面对现实呢?在西方留学的冯至知道社会经过各种民族解放和革命运动,仍然存在淹没个人声音的危险。当时西方存在主义的兴起不就是要对战后西方现代文明的反思吗?冯至懂得审慎的看待个体和集体、理想和现实关系的道理。他后来在《论个人的地位》的文章里说到:“在一个口号嚷得最热烈的时候,若有人不肯附和,自己埋头于个人的工作,或是另外有一些自己的见解,便会被人称作个人主义者。其实这个‘个人主义他也当之无愧,但如果说个人主义有什么罪,就未免不公平了。一个运动固然需要多血质的大声疾呼的人,但是在冷静中从事工作的人也未可厚非,事实他也在为人类努力。”

四、政治时刻

冯至在《伍子胥·后记》中曾谈到“远在十六年前,我第一次读到里尔克的散文诗《旗手里尔克的爱與死之歌》,后来我在一篇将里尔克的文章里曾经说过:‘在我那时是一个意外的、奇异的得获。色彩的绚烂,音调的和谐,从头至尾被一种幽郁而神秘的情调支配着,像一阵深山中的骤雨,又像一篇秋夜里的铁马风声。我被那一幕一幕的色彩与音调所感到,我当时想,关于伍子胥的逃亡也正好用这样的体裁写一遍。”虽然当时冯至并没有动笔,但是写伍子胥的故事的种子一直埋藏在他的心里,甚至当他流离转徙在几个城市的上空时,他也在思量写伍子胥的计划,直到多年后再次读到卞之琳译的《旗手》,他才最终写成了《伍子胥》。然而十六年的光景,伍子胥早已褪去了浪漫主义的面纱,曾经吸引他的韶关的夜色、江上的黄昏、溧水的阳光、渔夫和浣衣女等浪漫元素都隐退了,他说:“但是现在所写的和十多年前所想象的全然不同了,再和里尔克的那首散文诗一比,也没有一点相同或类似的地方。里边既缺乏音乐的元素,同时也失却这故事里所应有的朴质。其中掺入许多琐事,反映出一些现代人的、尤其是近年来中国人的痛苦。”冯至不再是年轻时候抒情的浪漫青年,他和他笔下的人物都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的人生选择,他们没有被时代的浪潮淹没,而是在迷茫中清醒地创造自己的本质,如果说前期从里尔克哪里获得的存在主义是孤独个体思考的哲学底色,那么后期他的杂文书写则是他面对民族国家的责任担当对存在主义哲学实现的创造性转化。

伍子胥在进入吴市前,他曾纠结于是隐藏自己还是暴露。但第二天吴市上就出现了畸人,披着头发,面貌黢黑,赤着双脚,手捧着排箫从早上吹到中午,从中午吹到傍晚。这个人就是伍子胥。伍子胥的萧声不仅吸引了吴市的大多数人民,就连怀疑伍子胥在蛊惑大众的吴国司市也被萧声感动了,萧声在这里具有重要的政治作用。在前面的林泽、洧滨、宛丘、韶关、韶关、江上、溧水和延陵的章节都是伍子胥一个人孤独地走在人迹罕至的山林的,但是到了吴市,伍子胥走向了充满人群的广场。“这个走向‘人群和‘广场的过程,正是‘五四以来知识分子投身民众启蒙的一个缩影。”吹箫是一种又隐蔽又表露的表达,这正伍子胥需要的政治参与方式。

冯至在《昆明往事》里回忆:“我在40年代初期写的诗集《十四行集》、散文集《山水》里个别的篇章,以及历史故事《伍子胥》或多或少地与林场茅屋有关。”林场茅屋的日子已经成为印记,城里有了更多的吸引力,在民族国家矛盾下,安静的书斋生活不再可能,投身革命才是当时广大知识分子的棘手的责任,这是一场从哈姆莱特到堂吉诃德的转变,尽管在其间经历了无数的“延宕”,但最终还是走向了行动时刻。前面我们论述了《伍子胥》里冯至理想的政治参与方式是隐微的表达,再加上早年留学经历让他对个人本位极其尊重,所以即使是冯至走近政治,他的方式也不同于那些街头诗人的大声疾呼,不同于郭沫若、何其芳和丁玲式的直接政治介入,存在主义仍然是他杂文书写的哲学底色,他始终保持着作为一个进步学者而不是政治家的形象。

马绍玺在《西南联大时期冯至随笔写作的现代性新追求》中写道:“如果说在诗歌和小说中,冯至始终沉潜于现代性追求中的‘自我如何完成这一方面的话,那么在随笔里冯至已经在拥有自我的基础上渴望着更新、更大的意义了,那就是在一个艰难的时代里‘民族和国家如何完成。”在他的后来的杂文写作中,他往往从日常生活的琐事入手,谈青年人应有的做人的态度,以及如何保存自我的存在,并由个人推及时代和民族,强调对时代的介入和一种富有创造性的继承传统文化的态度。40年代是冯至人生的重要转折点,贺桂梅说他“不再是在‘时代的纷纭面前‘闭上我们的双目尽管没有‘济人和‘自救,却也不在仅仅停留于‘保存,等待,忍耐。个人和时代之间的界限被有限度地打破:一方面不在背对‘时代去寻求洁净的个人生存,而认为必须拥抱时代的艰难;另一方面,从个人合理的生存出发,对时代做出批评和矫正。”

冯至从早期的孤独个体到后来向时代的迈进,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歌德的浮士德式的转变,年轻的冯至也和歌德一样是书斋里的学者,但人到中年,冯至也如同浮士德一样走向了政治。冯至自己也曾谈到《浮士德》和《维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给予他的影响:“这两部书的主人公,身份不同,活动的环境也不一样,却都体现一个共同的思想;人在努力时总不免要走写迷途,但只要他永远自强不息,最后总会从迷途中‘得救,换句话说,人要不断地克服和超越自己。在抗战战争艰难的岁月里,它们给了我不少克服苦难,纠正错误的勇气。”这样看,我们可以说,青年时候的冯至在里尔克那里学会了孤独个体如何获得真正的存在,中年的冯至从歌德里领悟了如何在社会中成为行动的主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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