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书磊
摘要: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成为嫡出的唯一的皇位继承人,紧接着在当年接受其父的禅让,是为唐太宗。李世民采用非正常的手段谋得皇位,不仅不符合儒家立嫡以长不以贤的礼制,而且还背上了不忠不孝的骂名。为了彰显李世民继承皇位的合法性、维护李唐皇室的形象并将以孝治天下的国策推行下去,李世民君臣通过一系列手段,塑造了一个英明神武,忠孝两全的唐太宗形象。本文试图从李世民篡改国史等史料出发,论述在唐前期儒家影响式微的形势下对唐太宗忠孝形象的塑造,并由此解释李世民皇权的巩固和其“以孝治天下”国策的顺利推行。
关键词:孝治;政权合法性;玄武门之变;李世民
玄武门之变后,皇太子李世民于当年(626年)即皇帝位。其首先要面对的,即是如何使民众相信其皇位是符合礼制,合法继承来的。为此,李世民改篡国史,同时大力推崇孝治,表彰忠孝之士,推动儒家礼制的回归。
一、何以推行孝治
隋统一以前,政权更迭频繁,儒学暗而不彰。为了推动儒学的复兴,改变自魏晋以来儒家伦理长期式微的局面,唐太宗实行孝治“,今欲专以仁义诚信为始,望革近代之浇薄”。既要将自己的统治推之四海,也需要使天下重新确立起正常的伦理秩序,推行孝治便是两全其美之策。孝治的推行更有着现实因素的考虑。唐初,统治权力的更迭并不是风平浪静的。李世民通过宫廷政变,将原本属于李建成的皇位继承权收入囊中,又后接受其父禅让,成为最高统治者。这本就不符合宗法制中立嫡以长不以贤的伦理,更使李世民蒙上了相互碾轧,不忠不孝的骂名。如何修复自身及李唐王室的形象,诠释政权的合法性,进而向天下推行儒家孝道,是李世民即位后的当务之急。
二、孝治的核心——移孝作忠
《孝经·广扬名章》云:“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以儒家伦理为准绳的人,不仅会赡养父母,而且会像孝敬父母一般地向君主效忠。在宗法社会里,君主身份有着双重意味:既是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最高统治者,又是全天下的大宗。相应地,百姓作为被统治者要向君主缴纳赋税,同时作为皇帝的子民,又要履行臣子的义务。古语云:“欲求忠臣,出于孝子之门。”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逐渐巩固,家国同构不断深化的情形下,君主大力表彰孝行,要求每个人以孝事父母,并且用爱敬父母的方式去侍奉君主。
六朝以来,皇权衰微,门阀世族坐大。士人只要凭借显赫门第,便可以清流入职。这导致官员都只关心本家族的利益,毫不在乎国家安危。·到了唐代初年,世家大族的势力已遭到不小的削弱,但不少人仍将本家族作为第一效忠对象。
贞观六年(632年),唐太宗命大臣修《氏族志》。在初成之时,高士廉等人却将山东崔氏等大姓排在首位,引得太宗勃然大怒,于是钦定李氏为世族之首。不难发现,唐前期的世家大族仍可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不论在朝堂还是乡土仍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唐太宗大力提倡儒学、崇尚孝治,其目的当然不是恢复南朝时世族与皇权分庭抗礼的局面,而且通过不断强化的王朝统治推动“孝”与“忠”道德目标的契合,使得更多效忠于唐王朝的人出现。
三、如何推行孝治
(一)李世民忠孝形象的塑造
“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天子不同于庶民,其特殊的政治身份,要求其不仅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教化百姓,使天下人效法。“夫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也。”天子必须修养德行,并且通过自己的行为感染百姓。塑造出一个英明神武,忠孝两全的唐太宗形象,即是推行孝治最直观的做法。弑兄逼父终不为世人所接受,于是贞观君臣篡改历史,从源头重塑皇帝形象。
(二)修改国史、实录的实证
贞观十四年(640年),唐太宗向监修国史的宰相房玄龄索要国史查看,其以当代帝王不得查看国史的惯例婉拒。但太宗以“鉴诫”为由,说服了房玄齡。“玄龄等遂删略国史为编年体,撰高祖、太宗实录各二十卷,表上之”,为了随合太宗意思,他们删改文字,改变体例,将国史改为实录。谁知“太宗见六月四日事,语多微文”,命他们再次修改。经过再三修改,实录删去了不少于玄武门之变中对太宗不利的信息。而由此史料的真实性也大打折扣。唯《大唐创业起居注》写于义宁、武德年间,其距离玄武门之变尚远;而作者温大雅时为大将军府记室参军,执掌文翰,对创业事迹极为熟稔,其所著应该可信。
(三)弱化李渊、李世民父子的矛盾
玄武门之变后,李渊迅速将李世民立为皇太子,不久又传位于世民。在《立秦王为皇太子诏》中,高祖称其“气质冲远,风猷昭茂,宏图昔著,美业日隆。”在李世民成为皇储继而登基称帝的几个月里,高祖又多次发布诏书昭显世民其德,但这绝非高祖内心所想。随着李世民功业日著,他和李渊的矛盾也逐渐激化。虽然在史书中绝不会记其忤逆之举,但也能在其中发现一鳞半爪。
李世民为人臣,不依诏而行,是为不忠;为人子,不依父言,是为不孝。李渊与李世民的关系也随着李世民集团势力日增而渐衰减,高祖终言“非复我昔日子也。”从这些零星的史料里,我们可以发现李世民绝没有像舜一样的孝行。贞观史臣通过删减史实,将不利于李世民的史料弃之不录,重新塑造出一个英明神武、忠孝两全的千古明君。
(四)主动传递的忠孝观念
1. 恰当处理前朝臣子的后代
贞观朝后,如何处理创业时投奔唐军的隋朝旧臣,这既事关唐朝立身问题,又直接影响太宗忠孝观念的贯彻。《旧唐书》载,太宗对前朝贰臣有过两次重大的处理。贞观二年(628年),太宗两次下诏,流放辰州刺史裴虔通等一批前朝谋逆贰臣,伸其“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之义。贞观七年(633年),太宗又下诏,针对谋害隋炀帝的逆臣,“其子孙并宜禁锢,勿令齿叙”。这两次处理,使得这一批隋朝逆臣及其后代永不被录用,失去了政治生命,处罚不可谓不严。
相反地,为了明赏罚,辨忠逆,太宗对前代名臣子孙又作了宽大处理。《宥周隋名臣子孙配流诏》云:“朕听朝之暇,每观前史,每览名贤佐时,忠臣徇国,何尝不想见其人……其周隋二代名臣及忠节子孙,有贞观以来犯流配者,宜令有司。”
前朝贰臣的后代,永不录用;前朝忠臣之后,却得到宽大处理。太宗通过惩恶扬善,为群臣树起了忠君不贰的标杆。
2. 重新界定孝的涵义
李世民即皇帝位后,既面临着如何从弑兄逼父走出的道德困境,又要直视因魏晋以来频繁的政权更迭而造成的世人忠君观念的缺失。为此,他重新界定孝的涵义。贞观十四年(640年),太宗视察国子学,适逢孔颖达讲授《孝经》,便与其论孝。孔独讲曾子之孝,而不曾彰显闵子骞的孝行。通过树立闵子骞这个道德榜样,为自己的行为作无声的辩解。因不喜儒生们对孝的阐发,太宗又与大臣讨论:“孝者,善事父母,自家刑国,忠于其君,战陈勇,朋友信,扬名显亲,此之谓孝。”按照孔颖达对孝的解释,子女赡养、顺从父母即为孝,太宗却将孝的涵义泛化。
四、唐太宗明君形象的出炉
唐太宗深知政权的来之不易,平日勤勉政事,如履薄冰,终成“贞观之治”。“自是数年之后,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唐代迎来了第一个盛世。政治清明,国力强盛,于是贞观君臣集体构建起关于玄武门之变新的认知。贞观之治的出现,更促使人们接受了唐太宗明君的形象,其政权合法性的问题也迎刃而解了。
令李世民介怀的是,后人的态度却褒贬不一。《旧唐书·太宗纪》赞曰:“昌、发启国,一门三圣。文定高位,友于不令。管、蔡既诛,成、康道正。贞观之风,到今歌咏。”。这意味着在后晋时的政治环境下,在官方层面上对玄武门之变的评价多是正面的。
到了北宋年间,情况却发生逆转。《资治通鉴》曰:“立嫡以长,礼之正也。然高祖所以有天下,皆太宗之功;隐天子以庸劣距其右,地嫌势逼,必不相容。向使高祖有文王之明,隐太子有泰伯之贤,太宗有子臧之节,则乱何自而生矣!既不能然,太宗始欲俟其先发,然后应之,如此,则事非获己,犹为愈也。既而为群下所迫,遂至蹀血禁门,推忍同气,贻讥千古!天创业垂统之君,子孙之所以仪刑也。彼中、明、肃、代之传继,得非有所指拟以为口实乎?”司马光认为李世民继位始终是不合礼制,给后世的政变落下了口实。
五、结语
在数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里,皇帝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威,其言行举止都深刻影響着民众的生活。以孝治天下的国策,自汉以来被众多统治者奉为金科玉律,其前提便是天子为美好德行的首倡者和践行者。玄武门之变后,唐太宗李世民囿于身后名声,在全国推行孝治。通过对李世民形象的重塑,对孝行的重新定义,孝治融进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而对孝行的呼唤,更是为了完成对政权法统的论证,最终实现民众对贞观一朝的效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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