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迁益
摘 要:蘭色姆在《新批评》的篇尾提出的现代主义诗歌“本体性”问题涉及了其首创的本体论批评的基础“构架—肌质”理论适用性边界的存疑。基于这一存疑,本文通过对兰色姆“构架—肌质”理论,结合列举的西方象征主义的诗学理论和几首诗歌作为实证提出西方象征主义诗歌具备丰富和自由的肌质,象征主义诗歌在“构架—肌质”理论的适用范田内,从而回答“构架—肌质”理论在象征主义诗歌上的适用性,为兰色姆的存疑的解决立下基础。
关键词:兰色姆;“构架—肌质”理论;新批评;象征主义
20世纪是“批评的世纪”。批评理论在20世纪人文研究中获得了相当地位。这些批评理论中,英美新批评的诞生给科学话语强势下几乎从属于历史系或伦理系[1]的文学研究界吹来一股清新之风。而新批评代表之一的兰色姆以其“构架—肌质”(Structure-Texture)理论为基础的“本体论批评”占据着新批评“承上启下”的作用。不过,兰色姆的这一理论缺乏丰富的、足以跟上文学创作的实证,当现代主义文学兴起,象征派诗歌成为当时文学的弄潮者时,兰色姆的理论的适用性必然需要面对“延伸”的命题。
一、《新批评》中对“现代诗歌”的一些存疑
1941年,兰色姆付梓《新批评》,力图重估“新批评”家的任务,他于全书最后一章《呼唤:本体批评家》中破而后立地提出“新批评”应该是“本体论批评”,这基于他的诗歌“本体观”:“诗歌试图恢复我们通过感知和记忆粗略认识到的那个丰富多彩、也更难驾驭的本原世界”,由此,兰色姆区分了“几乎可以是任何性质的逻辑话语”[2]为基础的“构架”,以及“诗的表面上的实体,有一个X附丽其上”[3]——X即所谓的“肌质”。诗歌语言对应的客体(包括意象、感情、细节等)要足够丰富,因而,肌质的存在并不能完全依附于构架,它需要自由的,甚至有必要矛盾于以逻辑话语为中心建立的“构架”。
然而,尽管兰色姆破而后立地提出以“构架一肌质”论为核心的“本体论批评”,但他在《呼唤:本体论批评家》中论述观点时,采用的例子却基本上局限于蒲伯、布朗宁、弥尔顿乃至莎士比亚等英国传统诗人的诗篇。而在《新批评》成书之时,整个西方文学早已走过传统,迈向“现代”,因而,“构架—肌质”理论自然不能无视当时诗坛新近的硕果。兰色姆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提出了对本体论批评家如何评论“现代诗人”这一问题[4]。
兰色姆认为:肌质之所以能自由的存在且具有异于构架的特征,在于诗人在创作诗歌时韵律和意义相互摩擦而让步的结果。“韵律和意义的关系,正是构架与肌质的关系”,但现代主义诗人“无法容忍格律扭曲意义”[5],那么“现代主义”诗歌应该是不适用于“构架—肌质”之分,其本体性也值得怀疑。不过,虽然对“现代主义”诗歌本体性存在有疑惑,但兰色姆还是相信其具备本体性的。真正需要存疑的是这个“本体性”的结论是不是以诗歌的“构架—肌质”为基础——自然,“构架—肌质”理论在“现代主义”诗歌上的适用性上需要延伸思考。
《新批评》中提及的“现代诗人”只有艾略特、庞德、塔特、史蒂文斯和奥登五人,但不难发现,他们或是象征主义诗人的代表,或受其影响。因而这里的“现代主义”诗人所指代的对象应该还包括波德莱尔等其他象征主义诗人。值得注意的是:论及“构架-肌质”说适不适用某类诗歌,不应该僵化地照搬“意义让步于格律”公式下产物的概念,而应将兰色姆在解释“构架—肌质”理论时对其下的定义(“肌质几乎是诗人可以随意想到的任何内容”)和总结他在本体论批评实践时对于肌质的判断(主要包括了诗歌中的意象、感情、细节等)作为判断诗歌中哪些是“肌质”的标准。
二、西方象征主义诗歌的“肌质”
(一)西方象征主义诗歌肌质的丰富性
象征主义诞生于19世纪末的法国,反对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摹仿观”,“着重细微的感觉和抽象的思维而扬弃了浪漫主义者喜欢直接表现感情的倾泻式的抒情方法”[6]。
从客观呈现来讲,首先以“象征派宪章”《应和》(参看戴望舒译本)为例,《应和》中提到“自然是座庙堂”,而波德莱尔中在描绘他的“自然”时用了多少肌质呢?包括柱石、树林、儿童、草场等物象,也有语音、回声、香味(琥珀香、麝香、安息香、篆烟香)等官感,还有悠长、广大、轩昂等体悟,以及“树林的凝望”,“香味与颜色的呼应”等极具形象性的比喻细节。可以说一方面在数量上是绝对丰富的,同样肌质也涉及了感觉、视觉、听觉、嗅觉,既然诗里面提到“香味,颜色和声音都互相呼应”,那么匮乏的例子是定然不足以说明这一点的,也无法达到“性灵和官感的欢狂”这一效果。因而必须要描绘出丰富的感觉,而这些都可以归纳为诗歌的肌质。
相对于前期象征主义的内涵单一、单义、简单,后期象征主义则更显多重、多义、复杂,因而在肌质的展示上更显丰富性。以里尔克的《瞪羚》(参看灵石译本)为例,仅仅看第二段就出现的“表情”与“乐章”的并举,然后跳跃到“歌词”,由“歌词”再联想到“玫瑰花瓣”,再引出一个抽象的“他”,同时出现的还包括“他放书”“闭上眼睛”的动作。除此之外最后一段,不仅有“女子沐浴”的场景肌质,还有“叶子的窸窣声”等声音和“转为凝睇”这一动作描绘的肌质。再转到“脸”的肌质,然后又出现树丛和波影这两个不同的肌质。虽然这只是一首描绘“瞪羚”这一事物的诗歌,但是诗歌中出现的肌质却包含视觉、听觉、嗅觉等诸多多重的、丰富的事物和细节足以说明肌质的丰富性。
如果以肌质的定义来看,那么无疑在这些诗歌中符合判断标准的部分是相当多的。他们能够说明象征主义诗歌在肌质建设上对于丰富性的重视。但以上结论还不足以能够说明象征主义诗歌就可以用“构架—肌质”理论来解释它的本体性。
(二)西方象征主义诗歌肌质的自由性
虽然兰色姆认为大自然无一物不是肌质,但是诗歌在表现“本体世界”的时候并不是堆砌越多的肌质越好,兰色姆强调:“要使肌质更加不着痕迹,更加圆熟,就是要打磨掉他部分的个性棱角”[7],由此才能创设“积极的肌质”——兰色姆无非想强调:肌质在“丰富性”之外还必须具有“自由性”,且自由性更能衡量“肌质”表现的好坏,从而使其成为诗歌本体性批评拼图的最重要一枚:“对批评家来说,积极的IM(诗中的不确定意义)诗歌的肌质”[8]……总之,丰富、灵动的肌质与实现诗歌“散文转述”的构架,他们共同为我们搭建认识世界的桥梁。
尽管非常多的象征派诗人都标榜自己是唯美主义者,力图对立外部世界与诗的世界。但事实上象征派从最初完美的唯美主义(如爱伦坡的“神圣美”)到瓦莱里对于纯诗追求的让步,实际只保留了唯美的“形”,放弃了“实”。具体到客观呈现出的诗歌来看,首先以马拉美的《纯洁、活泼的……》(通识翻译为《天鹅》)(参看飞白译本)为例:从构架的角度来说,《天鹅》很明显地展示出了:一只受禁锢的天鹅不能翱翔。但是诗的构架框架并没有阻碍肌质的发展。有天鹅曾经的英姿勃勃的细节刻画,有痛苦不堪行为、心理的细节描绘——特别是“它纯净的光辉”让人在构架出天鹅的困境时仍抱有对天鹅高贵气质的折服。除此之外还有环境的细节刻画,以及对天鹅本身形象的刻画。这几种肌质共存于构架中,它们的出现并不是一个严密的逻辑的因果关系,而是相对的自由出现,自由阐发。在每一个细节中出现的意象也具有独立性,譬如“如幽灵,在轻蔑的寒梦中不复动弹”這句中“幽灵在寒梦中不复动弹”这一细节和寒梦是“轻蔑的”这一细节相互独立,幽灵的不复动弹和梦的“轻蔑”难以构成一种逻辑关系。湖波的颜色是“灰色”这一肌质对于天鹅的构架没有任何逻辑关系。他们的出现是诗人肆意想象的结果。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于天鹅的那种受禁锢的现实的理解。在达到构架的效果之外还有天鹅所在的环境、天鹅那种不能飞翔的忧伤,使人有一种亦幻亦真的梦境感知,这使得天鹅的本体有一种捉摸不定的神秘之美。
后期象征主义诗人艾略特的名篇《空心人》(参看裘小龙译本)在肌质自由性的表现上也比较突出:一开始说“我们是空心人”,后又说“我们是稻草人”,“空心人”和“稻草人”是一对相互矛盾的存在的细节肌质。而“耳语”和“干草地上的风”“地窖的玻璃”这几个细节的出现也具有一定的异质性。呈现却没有颜色中的“颜色”这一肌质从上下文语境来看也十分的突兀。“无动机的姿势”这一细节与“瘫痪的力量”是互为矛盾的存在。诗歌的构架在“空心人”这一概念,而诗歌中对于步履是“耗子踩在碎玻璃上”的细节肌质的展示与这一构架也完全看不出有什么逻辑联系,它是“步履”这一肌质自由发展的结果。
肌质的自由性展示是诗歌本体性批判的重要标准,如上面所列举的《天鹅》,在达到构架的效果之外还有天鹅所在的环境、天鹅那种不能飞翔的忧伤,使人有一种亦幻亦真的梦境感知,这使得天鹅的本体有一种捉摸不定的神秘。而描绘这样的神秘正是采用了一些脱离于逻辑线索而突兀出现的肌质的结果。通过这些自由的肌质,马拉美还原了一个全方位进入人的感知的天鹅。
三、总结
总之,象征主义诗歌无疑具备丰富的肌质,“构架—肌质”理论适用于西方象征主义诗歌,批评家在西方象征主义诗歌上不必担心“无话可说”。当然,兰色姆对象征派诗歌也确有过零散思考,比如他认为马拉美的诗歌“将不带任何构架组织的肌质视作诗歌标准”[9],然而,他所举的例证被批评“选取了意象派最差的几首”[10],韦勒克更是认为举例狭窄是新批评界的一个通病[11]。不过,尽管存在谬误,但我们仍不可忽视“构架—肌质”理论和本体论批评的价值,它本身就是在不断地反思和思辨的自我净化过程中诞生的新视角。正如兰色姆本人所讲“批评存在于未来而非过去”[12]。
参考文献
[1]兰色姆.二十世纪西方文学批评丛书:新批评[M].史亮译.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9,5:9.
[2]兰色姆.新批评[M].王腊宝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192.
[3]兰色姆,张谷诺译.《纯属思考推理的文学批评》,赵毅衡编:《“新批评”文集》,2001,9:116.
[4]兰色姆.新批评[M].王腊宝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228–229.
[5]兰色姆.新批评[M].王腊宝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148.
[6]袁可嘉.欧美现代派文学概论[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97.
[7]兰色姆.新批评[M].王腊宝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224.
[8]兰色姆.新批评[M].王腊宝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216.
[9]安德烈·戈尔内赫.形式论:从结构到文本及其界[M].李冬梅,朱涛译.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8,6:55.
[10]约翰·克罗·兰色姆著,蒋一平译.《诗歌:本体论札记》(赵毅衡作序言部分),赵毅衡编:《“新批评”文集》,2001.9:52.
[11]勒内·韦勒克著.批评的诸种概念[M].罗钢,王馨钵,杨德友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360.
[12]兰色姆.新批评[M].王腊宝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