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地实现产业对接,将有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的建设。
在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的建设中,应发挥两地的政策优势,结合双方特色,同时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优化产业布局,拓宽发展空间。近年来,国家在免税经济、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医疗健康和金融等领域,给予了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诸多的政策支持,未来双方可在上述领域加强合作,点面结合,在实现高水平开放的条件下,进一步推动区港产业发展。首先从某些特定区域开展“点”的合作,如选取湾区内产业基础较雄厚、科技水平较高、旅游资源丰富的部分城市,加强与海南自贸港部分城市的联动,整合双方优势资源,集中力量进行局部突破,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待时机成熟后,将其成功经验复制到其他地区和领域,不断扩大合作范围,最终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的全面联动,使大湾区与自贸港改革创新的相互促进和产业发展的进一步融合进入一个新阶段。
在中央高度重视促进消费回流的大环境下,鼓励新消费、发展免税经济,已成为当下城市发展的新动能。离岛旅客免税政策已成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金字招牌”,对粤港澳大湾区免税经济战略布局具有较强的参考借鉴作用。目前看,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免税形态截然不同:海南自贸港实施的是离岛免税政策,销售对象为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额度为每年每人10万元;相比之下,粤港澳大湾区主要依托口岸人流优势,销售对象为通关旅客,其中进境免税额度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相比海南免税购物的火爆场面,受疫情冲击,湾区免税经济受到重挫,区港免税购物出现“冰火两重天”的鲜明对照。
从当前区港免税政策及发展势头对比看,海南自贸港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购物额度更高,吸引海外消费回流的效果更好、未来发展空间势必更广。粤港澳大湾区应当充分借鉴海南自贸港离岛免税政策的经验,建立“离岛”模式的免税经济。如依托“口岸+港珠澳大桥”、珠海横琴国际旅游岛建设等现有政策及区位条件,珠海目前完全具备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免税经济“试验田”的先天条件。在原口岸进出境免税购物的基础上,增加横琴和港珠澳大桥人工岛离岛免税试点政策,将有利于推动横琴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和做大做强大桥经济,同时还能提升对不可抗力外部风险的应对能力,真正形成带有粤港澳大湾区特色的免税经济。
自2015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复了五批、10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其中广东获批13个(包括粤港澳大湾区9市),位列全国首位。广州、深圳获批综试区后,广东出台了《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4号),明确提出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四年来,依托持续释放的产业政策红利、完整的产业体系和强大的制造业基础,粤港澳大湾区已培育出一批优质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和跨境电商货源工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位列全国前列。相比之下,海南自贸港目前仅有海口、三亚两市获批综试区,且受到海南地方产业政策扶持竞争力不强,产业基础薄弱,物流慢、成本高、人才极度缺乏等因素的制约,发展缓慢,与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电商业务的规模相距甚远。未来,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和“一线放开”等核心创新制度,或将为其跨境电商的产业提供较大的发展空间。
海南自贸港要发展跨境电商,一是要积极吸取粤港澳大湾区在培养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大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搭建多层次立体仓储物流体系、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府服务体系和推进支付结算互联互通等多方面的先进经验;二是要结合海南自身优势条件,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要的生产基地和重要的消费区域,打造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多业态融合出口的新模式,并主动适应自贸港的先进制度安排,利用离岛免税政策,尝试“跨境+免税”“线上平台+线下自提”等各类创新模式,积极探索有海南特色的跨境电商发展路径。
中央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成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和航空枢纽,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这也有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现代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珠三角港口群的国际竞争力;同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世界级机场群,构建大湾区快速交通网络,提升客货运输服务水平。鉴此,在航空联动、港口联动以及空港联动方面,海南自贸港和粤港澳大湾区存在巨大的合作空间。
一是学习借鉴中国香港在船舶管理及租赁、船舶融资、海事保险、海事法律及争议解决等高端航运服务业上的先进经验,助力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提升港口配套服务水平。
二是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广州南沙”“中国前海”和“中国深圳”三个船籍港与海南自贸港的“中国洋浦港”开展全方位的对接,在港口运营维护、国际航线布局、港区仓储物流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尽快将海南洋浦港建设成为船籍港。
三是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区港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港口管理、航线共享、仓储物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包括开展游轮、货运航线合作,在港口共建、规章制度建设、人才培训、信息共享协作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等,将大湾区和海南打造成世界级的港口群,为“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南海资源开发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
四是依托港口群开展大宗商品贸易和转口贸易,逐步减少对境外转口贸易的依赖,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提升我国经济安全和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
五是抓住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带来的巨大政策红利,鼓励粤港澳大湾区内的航空公司等机构凭借长期积累的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参与到海南自贸港政策红利中,合力推动海南航空机构拓展政策红利带来的产业发展空间。
六是大力发展通用航空业,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与航路航权限制,优化航运路线,提升进出海南的通达性与便利性,进一步扩大直升飞机直飞海南业务,满足粤港澳大湾区高端人士的需求,为其赴海南就医、疗养、参会等提供快捷、便利的交通方式。
七是支持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合力发展航空物流产业,拓展航空货运市场,打通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航空货站,发挥两地航空、机场、货运等产业的协同优势,打造航空物流综合服务区。
国际医疗旅游具有“消费品不动、消费者跨国输运”的另类贸易特点,位于服务业价值链的上游,是现代服务业产业升级的重点方向之一。我国高度重视其发展,早在2013年,国务院便批准设立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今后,应关注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南自贸港医疗旅游产业的协同发展:一方面,可充分运用海南人员进出境便利及服务业成本较低的优势;另一方面,可充分发挥粤港澳医疗产业的先行优势及中医药产业的特色优势,通过政策与产业优势互补,促进区港两地高端服务业的协同发展,提升中国在国际产业链分工中的地位。
一是发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优势,吸引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医养康养、生物医药企业参与到先行区建设,享受政策便利,加快研发新药和引进急需进口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技术等。
二是鼓励横琴粤澳中医药产业园参与到海南健康产业发展中,加强交流互动,在生物医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大健康产业上协同发展。
三是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紧密合作,借助粤港澳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提供主体在海南发展的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同时加强医疗卫生人才的联合培养和交流,鼓励港澳医务人员到海南开展学术交流和私人短期执业。
四是借助《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允许外国人以就医事由免签入境海南的政策,吸引国外人士前往粤港澳大湾区及海南开展医疗旅游、养老旅游等活动,带动餐饮、住宿、交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五是完善医疗旅游产业协同发展的配套措施,利用“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建立“一程多站”空中快线及高铁快线,推动大湾区和海南医疗旅游产业的协同。
海南金融基础较为薄弱。2019年,海南金融业增加值仅占GDP的约7%,且仅有一家法人银行——海南银行。为加快海南金融业的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给予了海南开放程度更大、创新系统性更强的金融政策,以助推海南金融业的发展壮大。而相对而言,粤港澳大湾区拥有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广州和深圳两个区域金融中心,金融产业发达。未来可加强区港金融业的联动,在推动海南金融业发展,促进其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也进一步拓宽大湾区金融业的发展空间。
一是推动大湾区金融机构充分参与海南金融体系建设。要支持大湾区的银行、保险、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在海南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大湾区金融机构参与海南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等交易平台,在为海南金融业“输血”的同时拓宽大湾区金融业的发展空间。
二是充分利用大湾区成熟的金融市场。海南自贸港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因此可充分发挥港澳金融市场的优势,为海南的市场主体拓宽融资渠道,并不断催生优质企业,再赴深交所、港交所等平台上市,进而促进大湾区金融业的发展。
三是加强金融改革创新互动。改革创新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建设的源动力。未来可在本外币一体化账户、跨境保险产品创新等方面,加强研究合作。例如可发挥大湾区的金融科技优势,运用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实现本外币的资金来源跟踪,构建本外币一体化账户,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助力海南自贸港建立资金“电子围网”,为海南自贸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
四是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合作。作为对外开放的门户,大湾区和海南都提出要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尤其是跨境金融风险。未来,双方可加强数字人民币在跨境资金管理、反洗钱等方面应用的合作,推动央行数字货币在国际化场景中的试点应用,助推数字人民币的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