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青
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第二小学
随着现代社会婚姻观念的转变,造成大量单亲家庭儿童出现,可以分成两大类型,一种是生长在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另一类是隐形性的单亲家庭,这种家庭是因为监护人有一方长时间处于离家状态的单亲家庭。因此,单亲家庭的儿童教育,不只是家庭的问题,也是社会的问题。
在我国传统观念中,家庭教育一直都是家庭内部问题,属于家庭私事。在单亲家庭中,所涉及的儿童早期教育只局限单亲教育,又得不到应有的社会关注,造成家庭教育行为不规范,使儿童很难享受到高质量的早期教育。
跟正常家庭相比,单亲家庭的教育相对弱势,单身家庭儿童的早期教育问题政府应承担主要责任。但目前来看,我国政府只是以补偿一部分经济为主,并没有详细的、具体的支持体系。虽然有一些公益性组织去关注单亲家庭儿童早期教育的问题,但无论是参与程度,还是支持效果都不理想,都没能把单亲家庭儿童早期教育问题有力的推动起来。总之,就目前来看,单亲家庭儿童早期教育问题的社会支持太少,相支撑的体系还需加强完善。如何把单亲家庭儿童早期教育问题推动起来,如何加强目前社会的支持体系,成为单亲家庭儿童早期教育问题的重中之重。
家庭是儿童早期教育的重要来源,对儿童的价值观、心理素质的培养,有着决定性的作用。而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缺失,将对儿童在早期教育中造成极大的影响。例如,单身家庭中对儿童的关爱不够,或是把自身的负面情绪传递给儿童,把儿童当做负担,甚至虐待儿童,某些父母之间相互对立等等,都会对儿童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缺乏安全感、孤僻、敏感、不自信都是单身家庭儿童多发的心理问题,还有一部分家庭因父母所受教育程度有限,不具备提供良好家庭教育的条件,或是为弥补家庭缺失而对儿童过度溺爱,有求必应,造成儿童以自我为中心的心理问题。因此,对单亲家庭儿童的早期教育如何得到政府支持,成为解决单亲家庭儿童早期教育问题的重要环节。
教育开始于家庭,家庭是社会组成的一份子。家庭教育影响的不仅是所在家庭成员,还有社会公共性,它与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繁荣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以社会力量为基础,对单亲家庭儿童的早期教育实行社会干预机制,通过提供系统、专业、全面的支持,为儿童提供更好的早期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需要坚持以政府为主,逐步调动社会各界的能动性,通过对经济、教育、环境等多方面的支持干预,推动单亲家庭儿童的早期教育的健康发展。
单身家庭的经济是由一人来支撑,经济状况不好无可避免,所以,加强单身家庭的经济补偿,为促进单亲家庭儿童早期教育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目前,社会对单身家庭的专项补贴还没有全面铺开,政府可以采用间接补偿的方式,例如,有针对性的发放单亲家庭的部分津贴、对民办教育机构实施税费的减免等措施,以最大程度保障单亲家庭儿童享受早期教育的权利。
家庭干预要对父母的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引导单身家庭父母履行自己的职责,还要加强单亲家庭对儿童的情感支持,引导父母为孩子营造快乐有爱的感情生活。
儿童是家庭的一员,也是社会和国家的一员。对于单身家庭的儿童早期教育,只靠家庭的支持,还远远不够,社会教育机构的专业教育不能没有,因此,组织相关机构与家庭的密切合作,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是推进留守儿童早期教育社会干预机制的重要任务。
随着单亲家庭的不断增长,有关单亲家庭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单亲家庭的儿童更需要得到关注。他们由于家庭责任的部分缺失,给生活增加了更多的困难,就家庭责任而言,不能有效保障儿童的早期教育。家庭是社会的一份子,因此,政府的支持将加大单亲家庭儿童早期教育的有序发展。但政府的支持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单亲家庭儿童的早期教育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共同提供帮助,确保社会干预机制,能有效推进单亲家庭儿童早期教育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