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软件盗版是进入信息时代以来的常见问题,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弱的发展中国家最为突出。文章将通过法经济学的研究方式,论证盗版产生的法经济学以及盗版对正版企业冲击的必然性,分析软件盗版现存问题,提出法律完善的途径建议,以期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对软件盗版问题有所更加深入地研判。
[关键词]软件盗版;法经济学;知识产权
[DOI]10.13939/j.cnki.zgsc.2020.30.177
1 在理论模型下盗版的巨大危害
法经济学研究中,假定人们十分熟悉法律情况,清楚自己在一种法律中的所享权利与应尽义务,便会通盘考虑触犯了法律的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并做出恰当的调整,选择更有利于实现自己利益的行为。
在理性行为的情况下,假定一个自由市场,这个市场中法律对盗版软件的态度不明确,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某个公司花费大量资金,研发一种电脑软件,假定售价为10元,这个价格相对当时的经济发展,高于平均消费水平。而市场对此软件的需求较大,在迫切需要商品而支付能力不足时,根据法经济学的机会主义假设,[1]法律主体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突出表现为“法律规避”。利益驱使下,人们开始生产盗版,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盗版,而正版企业的利润会减少,到最终破产。
可以用囚徒困境来理解盗版商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假定正版软件成本为5元,售价为10元,利润为5元;盗版商破解成本为2元,售价为7元,利润为5元。
在A种情况下,盗版商与消费者合作,两者都获利。
在B种情况下,盗版商生产盗版,但是消费者背叛,而盗版商可以把商品卖给别人。
在C种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盗版还没有出现,消费者一定会损失。
在D种情况下,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秩序,消费者购买正版,社会不提供盗版。
在这样一种竞争环境下,正版寸步难行,而盗版却肆意妄为。然而现在的社会情况比模型复杂得多,所以要考虑法律成本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2 控制盜版与效益分析法律成本
2.1 利用法律手段能降低公司维权的成本
制定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是非常有必要的。假定一种有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自由市场,法律对盗版商有规定法律责任,那么盗版的数量会减少。从经济学角度看,正版公司打击盗版的成本往往大于收益,且正版公司需要更多的经费来开发升级软件,提高公司的服务水平,所以打击盗版只能通过法律完成。在法律的约束下,正版公司可以在侵权以后获得赔偿。此外,通过其他方式,正版软件的价格越来越低,会有更多人接受这个价格,盗版也就自然而然地消失。
2.2 法律规定的市场秩序减少了交易成本
考虑到现实因素,在消费者无力支付高昂的正版软件时,才会被迫选择盗版。在某种意义上,是正版的高价间接导致盗版的产生。盗版软件的低价具有更高“性价比”,消费者使用的产品质量可能低于正版。尽管盗版有利可图,但不意味着它有利于社会发展。盗版的坏处很多:第一,正版厂商的利益则不能得到保障,直接打击生产者的创新和创作的积极性。第二,软件盗版给税收收入和就业带来不可弥补的亏损。第三,盗版软件更是对知识产权的严重侵害。 [2]
2.3 法律保护产权有利于增加国家税收
正版软件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而盗版的泛滥,不仅使税收减少,更使税收的长久来源——正版企业遭到冲击,造成长时间内的国家税收短缺。也导致了公民知识产权产权意识的淡薄,不论是法律层面上,还是经济层面上,盗版都带来了不可估计的损失。
2.4 法律控制的有限度促进了正版价格的下降
由于正版产品的价格较为昂贵,而盗版在功能、质量上并无太大差异,价格却低很多,性价比高。因此,很多消费者便选择了盗版软件,而这一行为,会使软件生产商调整销售策略,想方设法降低研发、生产、销售的各项成本,达到利润最大化。
3 盗版现象的法律实质
软件的盗版销售实质上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的行为,不只是软件,还有书籍、影视剧、游戏等领域,都出现了盗版的现象。以叶海仁侵犯《古剑奇谭》游戏软件著作权案为例:《古剑奇谭》游戏软件是上海烛龙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开发并享有著作权的一款单机版游戏,被告人叶海仁将《古剑奇谭》游戏程序破解,并在淘宝开设网店销售盗版《古剑奇谭》游戏。上海烛龙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发现后,进行维权。最终叶海仁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在这个案件中,正版公司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从经济角度看,不仅节省了维权的成本,还获得了补偿。在法律角度看,加强了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推进我国的法制进程。在社会层面上,有利于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从法经济学视角看,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4 中国需完善法律体系来保护正版公司和消费者的利益
目前国内面临着严峻的盗版问题,产生的原因有:第一,某些软件公司故意放纵;第二,正版软件价格过高;第三,软件公司服务低劣。我国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呈现下列四个新的特征:①案件数量不断攀升;②审理难度逐步增大;③审判质效稳中向好;④赔偿力度有所提升。
目前,部分法律制度不仅难以达到最优水平,在一定条件下还会发生相反的运作,出现了成本高昂、效果很差的“法律失效”现象。[3]所以对法律制度的改革是必要而且不间断的。希望盗版问题能通过以下四种方法解决。
(1)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立法部门应当加快修订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合理的知识产权基础。此外,还应抵制公司垄断造成的定价过高的现象。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各司其职,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2)建设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机制健全后,对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东方公证处等10家社会组织和机构,合作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机制,多措并举,通力合作,不断推进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等各项工作建设,逐步形成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机制。
(3)加强正版软件使用引导,宣传盗版软件的危害等。政府的职能部门和正版厂商应积极对公众加以引导,告知使用盗版产品的危害性,在社会群众中开展反盗版的教育活动,要使消费者能以多种方式渠道获取这些可靠信息,着力提升公众正版软件意识。
(4)制定合理的软件价格标准。政府要对定价加以管理,督促企业制定合理软件使用标准。通过给生产正版软件企业提供相应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以此来降低成本。此外,政府可以为购买正版软件的消费者给予消费补贴。
参考文献:
[1]冯玉军. 法经济学范式研究及其理论阐释[J].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1):31-45.
[2]王聪.对盗版软件危害的经济学分析[J].今日科苑,2010(12):118-119.
[3]冯玉军. 法经济学范式研究及其理论阐释[J].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4(1):31-45.
[作者简介]杨韧雯(1999—),女,侗族,贵州人,本科,中国海洋大学,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