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多在线平台的《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改革

2020-11-18 06:25张文彦程美丽
图书馆界 2020年5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课程

张文彦,程美丽

(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1 多在线平台的《知识产权法》课程开设的必要性与条件

网络教学是依赖于互联网技术和相关设施设备来实现实时交互、远程多点传输、多媒体方式的现代化教学手段。目前的本科学生都是1995年后出生的“新生代”,身处具备多种网络条件的环境,熟悉多个在线沟通渠道,掌握一定的网络操作技术,这就为开展《知识产权法》纯在线课程教学模式提供了前提条件与可能性。

图书馆学、情报学与档案学(下文简称“图情档”)的各二级学科专业,都是文科类应用性较强的专业,因此,如何培养出既能满足社会需求,能够分析解决相关实际问题,具备一定管理能力和综合技能,又具备扎实知识理论基础的信息资源管理类人才是该一级学科在课程教学面前无法回避的重要课题。这对完成学校和院系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为学界、业界源源不断输入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乃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学生的培养目标和有关的教育方针政策都要落实于每门课程、每个教育教学环节当中,为开展课程建设、变革教学方法等一系列教学活动提供方向和指引。所谓复合型人才,就是要求学生具备宽口径思维的能力,所以,学生仅有单个二级学科的原有知识内容是完全不够的,多个学科知识的交融与多角度思维能力可帮助其形成和提升解决问题(尤其是复杂问题)的能力。另外,所谓应用型和创新型人才,必定要在掌握较坚实的知识和技能基础之上,具备较扎实的专业理念和思维方式,再具备多学科的融合能力就更可能实现对原有知识、技能的超越,实现优化应用与创新、创造[3]。另外,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还可以增强图情档学科学生的法律观念,使其具备相关知识基础并能在实务中简单运用。

笔者已经为不同学校的图情档一级学科本科生开设《知识产权法》课程超过了8年,2020年春季学期,受全球疫情影响,学生与学校、教师和课堂处于分离状态,因此,笔者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利用腾讯课堂、钉钉群直播、微助教、微信群和MOOC平台等移动信息化教学工具进行空中课堂教学,初步实现了“移动互联网+教学”模式,在特殊的教学环境条件下实现“教学内容不缩水、教学标准不降低”的教学目标,同样也达到了教育部、省市级教育厅(教育委员会、局)和学校在非常时期所提出的“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

2 教学内容的选用和教学难度的掌控

对于非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在教学内容和教学难度上需要审慎把控。因为对他们与对法学专业本科生的要求水平和侧重点都有差异,对图情档一级学科本科生的教学侧重于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对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的要求较低,而法学专业本科生开设的《知识产权法》课程课时量大,授课内容的专业性和深度都较突出,尤其对法学专业基础知识要求很高[2]66。

对非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教学是要使他们在较短时间之内,对《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及其他理论体系有一定的认知,要求学生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其他基本理论,尤其要掌握《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领域的专门法条,特别是要培养学生运用《知识产权法》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8]。结合图情档一级学科本科生所学习的专业和未来就业方向,对社会科学类本科生的教学可将《著作权法》部分环节特别是著作权的保护作为重点,相应地,理工科本科生的知识产权相关教学则应侧重于专利权(包括生物技术、商业方法软件等)、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地理标志法律保护和域名法律保护等内容[1],特别要掌握专利权和商标权应如何保护和申请[9]Ⅰ—Ⅶ。

基于此,《知识产权法》的课程内容构成如下:1)《知识产权法》导论;2)《著作权法》:①《著作权法》概论;②著作权的对象;③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④著作权的主体;⑤邻接权;⑥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⑦著作权的限制;⑧与著作权有关的行政管理和著作权集体管理;⑨著作权的保护;3)《专利法》;4)《商标法》;5)《反不正当竞争法》[9]Ⅰ—Ⅶ。事实上,笔者对后三部分的章节内容并未展开,原因在于课程实际进展时需要根据课时量与学生的具体专业需求酌情确定教学内容,在图情档一级学科范围内课时紧张,与本学科内容相关度一般的后三章内容仅作为选择性开展教学的环节[9]Ⅰ—Ⅶ。

3 空中课堂的开展与本科生学习状况

由于笔者和学生都是首次应用纯线上的教学工具,在《知识产权法》课程正式直播教学之前,一般要开展多次预直播和调试,直至演示和互动效果都较好为止。调试的效果主要是检查在线上教学过程中,播放是否流畅、视音频质量和软件准备情况如何,而这些在教师全部预备妥当的情况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生家庭现有的通信条件,因此,在调试之前还组织学生在课程微信群中以接龙的方式做了家庭上网条件调查。之后,在正式开课前几天内和学生预约好,做了第一次直播教学前的预直播和调试,遇到了影响直播效果的若干问题,但师生都解决了问题、排除了故障,较好地保证了技术问题,不占用宝贵的课堂时间。

另外,笔者还在《知识产权法》课程开课之前,在微信群中布置了课前的讨论作业,即“在社会上曾有哪些重要的影响力巨大,或者你认为很有趣的知识产权事件呢?”让同学们事先有所准备和思考,以便增强直播上课的效果。此次课前作业在第一次空中课堂时随机抽选了学生连麦作实时、在线和公开的回答,另外,首次空中课堂主要简介了课程和任课教师的基本情况,使得学生在心理和理性上都能够逐渐熟悉本课程的教学环境、教师个人风格和空中教学的节奏,以便保证日后在校内外所有线上课程的教学效果。另外,在空中课堂的常规化考勤方面,仍采用微助教平台GPS定位签到,因为教师提前建立了课程群和课堂,学生对此方式也较熟悉,因此,能够在两三分钟之内完成考勤,这也方便了教师日后总评时的统计。

《知识产权法》课程主要在腾讯课堂进行,它能够使学生清晰地观看到教师讲课或使用画中画模式看到教师面貌,还能看到文字、听到教师声音,因而学生精力普遍比较集中,教学过程流畅、效果较好。这些上课方式也是在开课之前经过教师深思熟虑、向教师同行取经,并在微信群中和同学们初步交流过的结果。

本门课程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全程并未遇到网络或软件长时间卡顿、断线等状况(即使遇到上述情况也可利用身边的iPad、台式机和笔记本电脑作为应对突发状况时的教学工具)。考虑到绝大多数学生在纯在线上课期间尚未拿到教材,学习条件有限等因素,笔者在直播课上向学生强调可以记笔记,同时,在微信群中发送了讲课PPT并提供了两个MOOC平台的课程,供有深入思考、学习和探索需求的学生观看,而任课教师也事先观看了这些网络课程的讲解,挑选了生活化、容易理解掌握且生动活泼的课程加以推荐。

同时,笔者还通过播放网络新闻评论类节目或长期以来积累的本地视频资料用以更精细地展示诸多法条、复杂的案例,让学生获得更加清晰、直观的认知,可在技术工具手段的配合下重点分析、挖掘相关的《知识产权法》理论。此处呼应了上文所述:《知识产权法》课程虽然是社会科学类课程,但专业性和技术性很强,具有一定的学习难度,后面更深入的理论知识学习是以最初所学的基础为前提的,如果学生开始时就未认真学习、理解和吸收,那么,课程讲到结尾时常会令部分学生云山雾罩、不知所云[6]224;而且,此课程的目的和着眼点在于拓宽图情档专业学生的视野和见识,因而法律理论知识与案例分析的结合至关重要,通过案例引导学生思考知识产权司法实践、管理实践等内容,使他们在将来的工作中能够真正学以致用,特别是案例要列举那些学生略知一二但不知其真实来龙去脉的真实例证,这样,可直接解决他们现存的知识盲区,容易引发共鸣,从而加强师生间的互动交流,提升实际的教学效果。例如,在讲解到合理使用著作权时结合学生课程和毕业论文撰写任务和行为,讲解做到合理引用的重要性,明确合理使用中打着“希望工程”捐款幌子的非免费集中演出事实上都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而部分大学未经许可大量复制教师讲义、往年考试题目等出售给学生,即使与教学科研有关且不营利,也不属于“合理使用”[9]125;在讲解第四部分商标权时涉及驰名商标部分,为了进一步强调知识产权对多数规模以上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作用,也为说明驰名商标认定的基本模式和国际通行做法是被动认证,为了终止和预防商标权纠纷也可施行主动认定[9]。笔者利用课堂时间专门播放了2007年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的“‘小肥羊’争夺战”节目;在讲到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时,则以金庸和席慕蓉的小说被不同主体多次冒名顶替,被“蹭了热度”,或者其他人的小说侵犯了他们财产权中的改编权、汇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来说明在我国,著作权保护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对作者都很重要,出现侵权都可将其诉诸法律,对于名家的画作也是相同的道理[9]74—75。

在《知识产权法》课程直播教学过程中,全部或接近全部学生都观看了直播。而且,在课堂互动过程中采取了自主积极举手连线和随机点名回答相结合的方式让学生参与回答问题,不少学生在线发表了较为中肯的观点,课程结束后,大多数学生都得到了较好的平时成绩,学生也普遍对本课程的教育教学评价较高,因而取得了较良好的纯在线教育体验。腾讯直播平台中也保留有直播课堂的全程回放资料,可供相关部门备查和初步评价。

综上可见,在线直播的教学模式改变了传统教学手段呆板、单一的状况,可以把抽象、晦涩的理论内容形象化、直观化[7],而且,在空中课堂上,学生在对教师讲课几乎没有影响的情况下随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问题,教师在讨论区等互动区域看到学生反馈后可及时、近似无缝地解答学生问题,这种互动比仅主要通过语音来进行教学的课堂更加自然、及时[6]223—224,能够在无意识中提升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观念和意识,因而有利于活跃课堂气氛、促进学生注意力的集中,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4,5]。事实上,并用多种网络教学平台不仅能够支持完成所有的基本教学任务,而且,也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一个较强大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唤醒和增强学生的自我教育意识,增强其自主学习的能力和意愿[2]68。

4 教学效果和考核方式

由于遇到了全球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且部分地区和学段开学时间不确定,因此,经过笔者认真、深入地选择教学模式,结合对学校微课程的前期建设和实践积累,得出结论:如果只是以打字输入、提供资料或者仅有音频沟通主要依赖学生自主学习,不能保证他们的学习效果,因此,笔者借鉴同行经验,利用专业教学平台开展教学。

虽然,需要事先下载、熟悉软件,向学生推介平台并做调试,占用了一些时间,但是保障了师生的空中课堂体验,使全部中长期的教学依托该平台都不再成为问题,学生也渐渐形成了路径依赖,并由此见识到教师的专业化形象和在线教学的技能水平。此种教学也不再完全依赖于学生的自觉性和自主学习能力,教师可在后期逐渐扩大他们的自学空间,以便防止教学方式和认知模式断层的出现。从课程开始就较好地保障了教学质量,加上除去签到,教学期间互动频繁和随机点名,也让学生在课程全程保持清醒和一定的专注力。另外,平台自身有统计每位学生在线总时长的功能,教师也能在例行签到外查看学生实际在线听课时间,从而实现督学、促学的目的。

课程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于检验学生学习成效、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调整优化教学等有着重要作用,但传统期末考试“一考定终身”或者主要由期末考试决定的评价机制,很难全程、科学、客观地评价学生学习效果。因而,《知识产权法》课程采用了灵活多样的考核方式,在全面检验和评价学生的科学化思维和对理论知识掌握水平的基础上,激发他们学习的能动性与自主性。本课程的考核实行平时考核和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平时考核包括随堂考核和课程论文两种评价方式;随堂考核是在知会或学生不知情的状况下,在课堂上利用事先准备好的微助教课堂测试题模块进行全员测试,在教学进度到位后,随堂且远程检验学生的在线学习效果,每次测试的时间是5—10分钟。虽然,学生也会有课堂笔记和网络搜索引擎这些工具作为参考,但根据答题成绩可知:这种有限时间内的作答和评判,较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出学生对课程学习的态度和投入程度,这种测试有利于教师根据学生情况及时调整课程进度与教学策略。在课程论文方面拟定专门选题(包括对上述所展示案例的分析)给学生布置课下作业,一般要求7—15天内完成并交予教师。期末考试题目除去包含传统意义上需要背诵的理论问题,还设计了一定量的案例分析题,考查的即是学生在现有理论框架内自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 教学反思与提升策略

总的来讲,在线讲授的《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内容和难度得当、条理清晰、节奏得当,师生互动频繁、流畅,教学效果总体上较好,课程考核方式灵活、全面又科学客观,因而,此课程的教学有利于实现立德树人和培养专业化人才的目标。

经过课后调查发现,腾讯课堂平台在进入“举手”模式时,虽然举手的学生在接通之后在教师端所听到声音清晰、无回音,教师声音也始终清晰无杂音,但部分学生端发现了有回声的情况。之后,尝试使用其他平台如钉钉群直播,这种回音情况反而更加严重,教师说话也出现了回音。经过失败的尝试就继续使用腾讯课堂,并计划长期利用这一平台作为线上教学工具。而且,笔者多次的亲身教学实践表明:腾讯课堂和钉钉播放视频或音频都会出现短暂卡顿现象,后期有需求时可使用蓝墨云班课、ZOOM、超星学习通等平台观察其运行效能。

另外,教师备课可充分扣紧时代行业发展,更多地接触不同来源和体例的相关资料,利用多个案例在激发学生对课程主题兴趣和关注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课堂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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