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六篇

2020-11-18 04:34:50
山东文学 2020年10期
关键词:提问者观察者

如果我停止写作

“真是不敢相信。这个星球上的生物太落后了。”

“你看到了什么?”提问者问。

“他们竟然是通过口器震动来发出声音,再由一个长在他们的视觉接收器旁边的两个柔软的半圆形来接收声音,再经过他们身体顶端的信息处理器的复杂处理,才能理解彼此的意思。”来自HD60178的一位观察者站在一栋楼前,它用触手拾起了地上一个书包。“而且,他们彼此之间的语言并不互通。一个地球智人掌握另一个族群的语言需要五六个地球年,而这几乎是他们平均寿命的十分之一了,当然了,只是我们寿命的百分之一。”

“也就是说,即使活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地球智人的一生只能跟一小部分地球智人交流吗?”提问者又问。它是一团灰色的气体。“他们的声音会随着时间急速衰减,空气并不能留存声音。而且据我所知,地球智人甚至没能发现跨越时间的办法。太可怜了。”

“没错。”观察者说,一边用它长长的触手打开已经变脆发硬的书包。书包里的几本书掉落了出来,纸屑又脆又碎地落了一地。

“这是什么?”提问者问。

虽然书页已经粉碎,但早在书包打开之前,观察者的视觉接收器就已经读取并记录了书包里的所有内容物和上面记录的信息。“这是——用地球智人的话来说——一个书包。”观察者说。“书包就是书的容器,他们用这个容器随身携带记录信息的东西,那个东西叫书。书是由树的近地端制成的。”

“树?树是我们此行来地球的原因啊,毕竟地球是离我们最近的有树的星球了。树这么珍贵,他们竟然用来记录信息?”提问者绕着地上的纸屑飞翔了几圈。“我不理解,他们中是不是没有决策者?难怪他们会灭绝。”

观察者安静了一会儿,说:“不,地球智人中有很多决策者。而且他们每个人都同时是自己的决策者、观察者、提问者和思考者。地球智人的族群之间也有各种不同层级和类型的决策者,非常复杂,远比我们星球上的角色更复杂。”

“噢,对了,你快看看这个书包的主人是怎样的人。”提问者来了兴致,飞到观察者的视觉接收器前。

“你离我这么近,我怎么看?”观察者挥挥细长的线状手指,赶走了这一团灰色的雾。观察者其实并不厌烦提问者,毕竟提问者的问题总是能启发自己观察到更多东西。

“这个书包属于一个幼年的雌性地球智人。她死亡时,正处于她正常寿命的十二分之一处,她要去……上学。幼年地球智人都要上学。他们要在那里学习在这个星球的生存技能和交流方法——包括我刚刚提到的,学习另一群地球智人的语言。”

“我还是不懂,你刚刚不是说,地球智人的交流不是通过口器的振动吗?那书又是怎么一回事?”

“地球智人的语言是靠声音和意义的链接构成的,由口器输出,再由那一对柔软的半圆形接收声音,而这些符号则是记录语言的,他们通过肢体末端控制一种小棍子在纸张上的运动轨迹,画下不同的符号,这些符号像声音一样,有不同的意义,靠视觉接收器接收。这两套交流方式回路太复杂了,但这可能跟他们的生理结构有关,毕竟他们的听觉接收器和视觉接收器是分开的,不像我的,可以直接感受所有维度。”

“小心说话。虽然你是观察者,感官比我们都灵敏,但你也不应该说你能感受‘所有’维度。你怎么知道这就是‘所有’维度了?这样说太狂妄了。”严厉的思考者说。它虽然严肃,但总是很谦卑。思考者像一块巨石,很沉重,却悬浮在空中,只有它自己的意志才能移动它,否则就算十个旅行者来搬,也搬不动它。

“地球智人的寿命不超过一百个地球年,而且虽然他们知道时间的存在,但却不了解时间,更没有办法跨越时间。好在他们深知自己的渺小,于是用写作来抵御时间的浩瀚,记录下来他们的思考、感受甚至一切想法,避免让自己认为珍贵的东西坍缩。虽然这是徒劳的,不过好在书写依然是他们最接近跨越时间的行为。这似乎也是他们渺小但却并不绝望的原因。”思考者说。

一阵沉默。

观察者试着读取思考者的情绪,但是读不到。

可怕的事情渐渐发生了:提问者的那一团灰雾弥散开来,消失了。或者说,提问者死亡了。提问者存在的意义就是提问,如果有一个答案在它发问之前就被完美地回答出来了,那就是提问者消失的时候。

“回来!不要,不要,不要消失……提问者,不要消失!这不是你想问的问题。”观察者的线状的手指收拢成一张大网,徒劳地试图拢住那团正在不断消失的灰雾。

然而那雾还是四散开来,空气马上恢复了纯净。

思考者冷静的声音在观察者的信息处理器中响起,“你也知道的,这次探测任务,没有提问者,只靠我们两个就足够了。”

观察者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由内而外变得酸痛。身为一个观察者,它见证了很多提问者的死亡,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第49个在它面前消散的提问者。但这一次提问者的死亡,好像在解释着让它消失的那段话。

“蝼蚁。”观察者的信息处理器中突然闪现出了一个词汇,它试图捕捉:“蝼蚁不认为自己可怜,但确有一些不甘心的蝼蚁……当不甘心的蝼蚁不想在一页纸上爬行时,它会咬穿书页来到下一页吗?对于世界只有前后左右二维的蚂蚁来说,那只掉落在下一页书纸上的蚂蚁,相当于是穿越了时间的人类。”

观察者突然想到,按地球年推算,今年是地球智人所谓的“公元3030年”。

好的,让我看看。观察者将信息接收器的灵敏度调至最高,这让它的观察能穿越时间。哦,原来那个幼年雌性地球智人的面貌,跟一千年两千年的地球智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哦,他们地球智人还真是喜欢书籍,千余年了,书籍还没有被淘汰掉,太奇怪了。那些符号啊,可怜地承载着地球智人的知识,等到一个地球智人掌握了足够多的知识时,他们的生命也几乎走到了尽头,留给他们创造的时间是如此之少。谁让他们教育的方式太落后了?哦,我明白了,教育似乎不止是一种学习手段,也是他们社会制度的一部分,难怪那么落后。他们将终生在代价惨重的繁衍、缓慢的学习和有限的创造中度过,地球智人对地球毫无价值,光是维持自己的生命就已经够他们忙的了。但是这些诗歌,小说,散文……多半是无谓的可悲回忆,没有什么价值,尽是些不高明的自省和千篇一律的软弱。不过我也得承认,“比喻”这个概念,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明。

“这本不对,这本不够全面,这本没有什么内容……”观察者在图书馆门口一本一本地隔空快速阅读着书籍,忽然它在一本书前停下来了,“喂,提问者!……这里有一篇地球智人写的《如果我停止写作》,如果他们不再写作了,那么他们要怎么安放自己的渺小呢?他们有宗教。噢,对了,宗教就是……”

没有人回答它。观察者忽然想起来,提问者刚刚已经死了。

观察者忽然想像人类一样捧读一本书。于是观察者沉默地伸出它的长手,一直伸啊伸,伸啊伸,转弯,上楼,转弯,通过长长的走廊,进入已经损坏的阅览室大门,来到L区,向上延伸到第23层,那是距离地面六米高的地方。它伸出一根线,轻柔地钻进一本书和另一本书之间的缝隙,缠绕住那本书,避免它散成一堆纸屑。它又伸出十数根细线,拖住这本书,降落到地面,走出大门,通过长长的走廊,转弯,下楼,转弯,缩回观察者的身边。

观察者细细的手指翻开封面。第一篇就是《如果我停止写作》,观察者一下子就抓取到了自己母星的名字,HD60178,地球智人称之为北河二。还有几个它在意的词“提问者”“蝼蚁”,还有它自己的名字!是这篇文章中出现频率最高的符号:“观察者”。

观察者感到一阵慌张,它忙去阅读文章的开头:

“真是不敢相信。这个星球上的生物太落后了。”

“你看到了什么?”提问者问。

观察者的细绳缠绕在一起。它紧张地、仔细地继续读下去:

“地球智人的寿命不超过一百个地球年,而且虽然他们知道时间的存在,但却不了解时间,更没有办法跨越时间。好在他们深知自己的渺小,于是用写作来抵御时间的浩瀚,记录下来他们的思考、感受甚至一切想法,避免让自己认为珍贵的东西坍缩。虽然这是徒劳的,不过好在书写依然是他们最接近跨越时间的行为。这似乎也是他们渺小但却并不绝望的原因。”思考者说。

文章的落款是2020年6月14日。今天是3030年的6月6日。

“不对!地球智人分明能够跨越时间!有人看到了刚刚我们发生的事情。”观察者失控了,朝着思考者大喊。

“平静下来,现在你越来越像个地球智人了。你不该看那么多他们的资料。”思考者说。“况且,你这种说法也很狂妄。你怎么知道是有人看到了我们发生的事情,而不是我们只存在于他们的意识中呢?”

“我们只是地球智人意识中的一个角色?”观察者绝望地问:“那你又怎么证明你的猜想呢?”

思考者望向天空。它意识的目光越过云层,穿过星云,越过宇和宙的边缘,直直地望着我的眼眸:

“她早已回答了你:《如果我停止写作》。如果她此刻停止写作,我、你还有你方才失去提问者的痛苦,都会消失在这个瞬间。我们只能用消失,证明我们的存在。”

未来赌场

“试试运气。”她交给我一只玉石骰子。骰子很凉。

巴厘岛的傍晚热意退去,我走进Budda Casino,找老板。

老板的名字就是布达。布达高三时睡在我的隔壁,我的脚对着她的头。我和她看上去是完全没有交集的人,她那时以漂亮顽劣和邋遢出名,我是戴着丑陋眼镜的学习委员;她和班主任顶嘴,夜不归宿,频繁地换男朋友,我害怕违反任何规则,只会暗恋。

她甚至把隐形眼镜放在浴帽里泡着,被褥下面全垫着零钱杂物,她那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模样让老师牙痒痒,我却又曾在停电的夜晚,秉烛夜游,听她稚嫩的声音,知道那属于一个跋涉过圣贤书山的灵魂。我珍惜她,她也看我的诗。大家都说她有一点邪气,我觉得,其实她只是爱开玩笑。

高考后,她问我她该去哪儿,是上海的工科还是澳门大学。我表示你这种浑身赌场老板娘气质的人儿,是该好好接受一下万恶的资本主义洗礼。

可是她没有。

布达大学期间,一直在酒吧打工,除了老人家喜欢的事儿,她什么活儿都做过,除了体面的,也什么人都见过了。我知道她家境优渥,父母都文质彬彬的,可她却一个劲地往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地方钻,让我担心又生气。她是一个聪明、不喜欢规矩的孩子,我知道不管她现在如何乱来,将来都会是好的,可又觉得她总会胆大到伤害到自己。我想起高三的时候,她闯了祸,本该班主任好好教训,我气急,在早自习将她叫出去,骂她骂得最凶,班主任远远看着都吓得收了声,训完了我又领她去跟班主任说情。因为她,我第一次有那么一点明白父母的心思。

我看着那只玉骰子,皱起眉头。

“怎么了?你这乖宝宝不沾赌?”布达笑了,眼睛眯缝起来,眼角似有皱纹。

“骰子是用来掷的。为什么用易碎的玉做骰子?”

“你还是那么爱问问题。容易碎才是宝贝啊!”她站起来,“我这还有类似的。来,给你看这里最贵的厅。”

于是我跟着她走,一路经过无数个安保关口,我一次次地打开自己的包,一次次地被漂亮却手指粗糙的姑娘搜身。布达看着,没有阻止工作人员,这场景让我害怕。在经过数个安全检查口以后,又有一个工作人员发给我一个手环,并嘱咐我最多能在里面呆七十分钟。

布达推开一扇门,门上写着金光闪闪的“香港厅”二字。这屋子里有许多漂亮礼服,她让我选一件换上,简短地解释道,这个厅非常昂贵,对着装是有要求的。我照做了。她点点头,推开了身后的门。

这厅精致到让人眩晕。墙壁天花板和地板都是玻璃水晶制成的,桌椅却排列得很紧密。空气中有高级香水的气味,只是有些缺氧:几十人熙熙攘攘地坐了一屋子,个个都极其专注安静,个个都衣着华美。一不留神,我脚下的鞋跟在光滑的地面上发出了吱溜的响声。顿时整个屋子的人都转头,看着我。我于是面红耳赤地把鞋脱下来,生怕鞋子再弄出什么声响。地面很冷。布达看着我脱掉鞋子,并没有阻止,她随后慢慢地围着厅走了一圈,脸上有一丝不可见的得意微笑。

出来以后,我还没来得及还回自己的衣服,就有一个身材矮小的男拿走了我的手环。

“因为您是贵宾,下次您来,只要您以您的半个小时寿命做兑换,就可以再次入场了。”他深深地但毫无诚意地鞠了躬,就转身消失了。

“哇,”我看着布达,“这真的……好恶心。”

“嗨,”她摆摆手,“他就是跟你说实话了嘛。实话总是难听的。其他人要花两个小时的寿命才能换得一次进来的机会呢。”

“什么叫花两个小时的寿命,你这样说话很可怕唉。”

“就是等啊。就像有的地方吃饭要等,买东西要等,坐车要等一样咯,这里是办签证要等,看见没?这厅叫香港厅。”

“你刚刚说这个厅是最贵的——”

“是啊,要想进这间厅玩儿,在我们赌场要有亿元流水才可以,至于玩呢,筹码是百万为单位的……”

“喂,那一屋子的人都能把这座岛买下来了,为什么偏偏来这么个小屋子里憋屈着?”

“这厅多豪华精致!你见过用水晶做地板的赌场吗?能进这间厅,是身份的象征。”

“幼稚……水晶地板走路又滑又响,根本不如水泥地好吗……”我小声嘟囔着。

“还有,我们每昀空气中会喷洒价值每毫升万元的香精……”

“等等,'每昀'是什么?”

“噢,每昀就是每半小时,这里时间很金贵的,我们一般不用小时,用昀。每天四十八昀。”

“了不起。”我鼓掌。

“这只是我们内部用的概念,至于他们,是要忘记时间才好。自然这里一扇窗也没有,通风口也没有,有人闻到下雨的味道就会惦记家里的事情,我可不希望我的客人不专心。”

“可怕。”我竖起拇指,“你没去澳门念书,也学到了威尼斯人假蓝天天花板的精髓了。”

“对了,还有澳门厅。”

“等会儿,让我先缓缓。”我摆手。

“你知道为什么我偏要用水晶吗?连一块地垫也不铺?”

我摇头。

“水泥或者木质地板,都会吸收噪声,而水晶完全不吸音,稍有一点响声,像刚才,整个屋子就会不断回荡那一点声音,听着很烦躁。所以所有人都不得发出任何声响,越安静的,就越显得高贵,那是那个屋子的规矩。”布达按开一个屏幕,监视着厅里的动静。

“所以你是故意做成小小的水晶屋子,把这些最有钱的人受着罪关在这里?”

“我才没有关他们!他们穿着漂亮衣服,进来得心甘情愿。”布达笑了,指了指屏幕,“你看,多专心,多可爱!受罪?他们喜欢着呢。他们还能认识朋友,多好啊。”

“功德无量,功德无量!你布达真是Buddha!”

“小的不敢,”布达拱手,用威海话说,“我也因此找到了说辞,这些个雕梁画栋都是虚妄,我做的不是赌场,是行为艺术。我乐得在自己的作品里当上帝,这些都是群众演员,只是他们不明白concept,哈哈。”

玉石骰子,水晶屋,可不是行为艺术?我想。

“我这赌场,还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没有钱也可以来玩。”她巨大的耳环前后摆动,像是地铁的扶手。

“如何?”

她换了一个频道,“筹码就是你的寿命,时间。以天为单位,输了的任由赢的支配时间。”

“听上去像是奴隶。”

她微微偏头,压低声音,“你看到这儿的工作人员,几乎都是跟我赌这个赌输了的。像是刚才那个男的,拿手环的那个,他原来是个接散客的导游,那天不知道喝多了还是怎么的,他的客人都走了,他还在这儿说要跟我来一盘,一直打到早上,输得眼都红了。最后一算,得了,欠我十几年。刚来做事的时候,他整个人都丧了气。后来我索性把大小事务给他管,他渐渐意识到,自己并不惨,和其他人一样,活着都是为别人做事的。现在他早就还清了赌债,可还是留在这里。更有些人,没赌输,也主动把时间送给我。”

“人家那是来应聘的。有工资拿啊,不一样。”

“工资?对资本家来说那算几个钱啊?反正我剥削的是剩余价值……还有,这是赌场啊,真真你说,我赚的是什么?”

“可是大家还是没有办法,谁有气力改变游戏规则?终究要钱养家糊口的。”

“是啊,”她点点头,“沉默的长跑者/听见风送来女儿的笑声,”布达冷不丁背起了我的诗,“草原上滚动着柠檬”。

我吓得不轻,她竟听见了我灵魂的自言自语。

“我还是挺喜欢你的。”布达把玉石骰子放在我手里,“跟我玩一把吧,就押时间。我赢了你留下,你赢了我和这个场子随你处置。你想赌几天?”

“你哪儿来这么多钱建赌场的?”我坐下。

“赢来的啊。”布达也在桌前坐下,腿搭在桌子上,“我的东西几乎都是赌桌上来的。”

“只是以何种方式得来的,就会以何种方式失去。”

布达笑笑,不再说话。她转着手中的念珠,抛起骰子。

骰子在空中旋转了许久都没有落下。我索性醒来,记下这夏日的最后一天。

寻找雪松的少年

楔子

阿呆开车带我去乐器行的那天,我就认出了云山。

她似乎很喜欢一把沙比利的琴,反复跟琴行老板确认价格。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直摇头。

靠墙站的云山,对上我的目光,好似也轻轻摇头,说,“真的不怎么样。”

我笑了。三四年过去了,他依然那么好看。这次重逢,不在医院里,真好。

“阿呆,这把琴不行。”我走过去,“你还记得云山吗?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是在一次帮助自闭症患者义工活动中认识云山的,那时他十七岁。一帮一,他分配给我。跟其他义工们艰难的开始不同,他很喜欢跟我交流。第一次见面时,我问他要不要去花园散步,他竟马上回房拿外套。同行的朋友们顿时发出了叹息声。

他倒是个植物学家,散步时开心地为我介绍花园里的一草一木。阿呆说我运气真好,分到这么一个病情不是很严重的,她负责的那位患者到现在都不肯跟她对视。我却觉得云山没那么简单。他并非我们想的那样友好和“正常”。

问起他喜欢什么乐器,他摇头,眼中露出不可置信的恐惧。我不知道我到底说了什么不合适的刺激到了他。只好不再问这些问题,讲自己的故事,好在他会认真倾听。

那时候很流行涂彩铅画,我就找了纸笔,想跟他一起画画。他非常反感,把我推出门外。我以为他不喜欢画画,可我又看见他在傍晚的走廊里画油画,清瘦的脊梁挺得很直。我的目光越过他的肩膀,看到画上一片繁茂的松林中,露出一座重檐歇山顶的建筑物。神奇,他竟用油画来表现这样的场面。

云山觉察到了我的目光,转过头来。

“你在画什么?”

“万松寺。”他盯着我的眼睛。

“万松寺?”我突然感到一阵烦躁。“那里好玩吗?”

“我生在那里,除了这个疗养院,我没去过其他地方。”他转过身,继续调和颜色,一种冷冷的青绿色。

那时我无法确定云山是否还有别的精神疾病,但他真的不可能没去过其他地方。

我深吸一口气,“你为什么不去其他地方玩儿呢?”在他的身边坐下。

“因为我是一棵树啊。”

他似乎确定颜料板上的青绿色调和成功了,开始往画布上涂抹。

我站起身,深呼吸。向辅导老师办公室的方向跑去。

辅导老师告诉我云山算是这批患者中最好管理的一个了,除了偶尔对人冷漠,表现出极度恐惧,其他方面跟常人没有什么不同。

“他是不是有妄想症?”我问老师,“他告诉我,他是一棵树。”

“什么时候的事?”老师透过眼镜上方看着我。

“就在刚刚。”我手心出汗,他竟然没对别人说过。

“要对云山重新诊断了,”老师翻找出一份档案。“妄想症不会和其他精神疾病症状同时存在。”

“还有别的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老师看着档案,“他可能是……精神分裂。”

云山之前恐惧乐器和铅笔的样子在我的脑海里闪现,如果他觉得自己是一棵树,那么木制的乐器和铅笔对他来说,当然是非常恐怖的了。

“有吗?”老师再次问我。

云山的画和清瘦脊梁在我的眼前闪过。

我摇摇头。

我不太清楚精神分裂是否更糟,但我对告诉老师云山的想法这件事有一点不安,于是我更主动地找他说话。

云山知道我写诗以后,主动拿出他的诗集给我看。他的诗集很特别,是布料订成的。他只给我看最后一页,是一首诗的第一小节:

云杉

树不会离开树

雪松 雪松 云杉 雪松

你也害怕看到

钢琴,吉他和桌椅吗?

“为什么害怕看到钢琴,吉他和桌椅呢?”我问。

少年挠头,“你不记得了?”

“记得什么?”

“万松寺,”他起身,掀开身后画板上的盖布,“在万亩雪松林的深处。”

我脑壳隐隐作痛,“有寺就该有塔吧?”

“琥珀塔,”他摇摇头,“我不喜欢那座塔,更不喜欢塔主人。”

“万松寺,琥珀塔……你为什么不喜欢塔主人?”

“塔主人为做一把胡琴,砍了好几棵树。真是罪过。怪不得叫吴楠……何止无楠!简直是无松!无树!她还想试试杉木呢,幸亏您不让,否则我就没命了。”

吴楠是我擅拉二胡的发小,眼下他竟知道她的名字。

“那我是谁?”我似乎有点想起之前做过的一个梦。

“您是寺主人,万松寺主人。”他回身一指,他那画上重檐歇山顶的寺庙。

“你是谁?”

“寺门口有一双守门树。其中一棵是云杉,那便是我。”

我看着云山,瘦高笔直,白净腼腆,真像一棵树。他如果不是疯了,就一定是个天才,天才故事家,天才演员:他讲故事的才能,简直让我嫉妒。

“你为什么不继续守门了呢?”

“我来找雪松。”

“万松寺不是有上万棵雪松吗?”我索性跟他一起编故事。

“您不记得了,我眼里只有一棵。”

云山告诉我,万松寺本来有两棵守着寺门的树,一棵是不一样的云杉,也就是他,还有一棵雪松。寺主人久去不归,守门的雪松便离开万松寺去寻,前些日子听说寺主人去了琥珀塔一趟,虽然把旧事忘得一干二净,但总算知道去向了。可是那棵雪松却没了音讯,于是他便也来现世寻找,只是关于万松寺的记忆太深重,他无法适应现世的生活,过了一段时间,家人只好把他送来住院。

“对了,您能把这首诗写下去吗?”

“这是你的诗,你为什么不写下去?”

“这不是我写的。这是上次在万松寺,你说我们俩守门有功,要写了送我俩的。结果你没写完就离开了。”云山摸摸鼻子。

“怪不得我觉得写得好呢,原来是我自己写的,哈哈哈哈……”

“是。”云山微微颔首。

我本来是想开个玩笑,他竟如此严肃。我只好拿起那布本子:

云杉

树不会离开树

雪松 雪松 云杉 雪松

你也害怕看到

钢琴,吉他和桌椅吗?

我继续写下去。

你听上去低沉温暖

我的骨骼清脆明亮

夏天是制造回忆的季节

你又做了琥珀

我是潮湿的柱子

请你余音绕梁

“好了,是不是立等可取?”我炫耀似的交给云山。“所以,雪松到底去哪儿了?”

云山举起诗看着,本子刚好挡住了他的脸,他许久没有说话。

“云山?”我站起来。

“他被做成琴了。”他放下诗,颓然坐在地上。

“你怎么……突然知道了?”

他一指那布本子,“你刚刚写的。”一滴泪水滑过他的太阳穴,消失在他好看的鬓角里。“我也要被做成琴了。”

“我只是写首诗。”

“你只是写首诗。万松寺也只是你的想象。所以你写的每一个字都是这个世界的大事。我是那个世界里的一棵树,一首诗?足够决定我的去向了。”他拍拍自己的脸,“真丢人,我竟然哭了。不过真的,听说雪松制成吉他声音更暖和一点,我的声音就更明亮一点。”

“我是不是应该说对不起?”

“这是我的荣幸。”他摇摇头,一笑,“唉,对了。你说我适合被做成小提琴,吉他,还是乌克丽丽?”

我把他的诊断问卷攥成球,丢进纸篓。

尾声

最后,阿呆还是买了那把不怎么样的沙比利的琴,把它抱在怀里。

我们坐在车里,我刚讲完故事的最后一句。她张着嘴。

“所以,云山最后去哪儿了?”

“我刚刚看到他了,他让我告诉你这把琴不怎么样。”

“什么?”

橱窗里,一把云杉制的小提琴琴颈笔直清瘦。一如寺外那棵足够稚嫩、未曾触及过天空的云杉。

摄影:世界上最长的梦境

最后剩下的只有照片,记忆不过是照片上的灰尘。

——艾克·鲍朗格

从前有个少年,每当他干完地里的活儿,扛着锄头走在回家的路上,看着夕阳,就觉得心动。他哼上几句小曲,同行的阿狗也跟着乐得兜圈。

吃完晚饭,他拿着马扎坐在路灯下,抬头看着满天深远的星斗,觉得心动,想感慨些什么,张张嘴,最后只是摸出烟盒,点亮一颗橙红色的星星,叼着。

他看了一些书,知道有些人并不和自己一样,在日出之前起床。他看了千万次的日出,却从来没有仔仔细细从头到尾看完。这一天,他好好看了一个完整的日出。他觉得心动。

这些心动令他忧郁。他觉得自己很渺小,无法给他人转述他的心动,也无法为自己记录这些心动。他觉得自己不会在这小村庄里待一辈子,他觉得自己将会离开这里:他好奇更东方的日出,更西方的夕阳和高原上的星空。他贪心,他想带走这些心动。眼前,阿狗和蝴蝶玩得正欢。他觉得阿狗是他见过最好的狗,眼神比他的还忧郁,耳朵聪明,额头坚定。

他还想起来西头家里的小闺女。那次傍晚回家,她走在他前面,夕阳把她的耳朵照成透明的橙红色,她柔软的头发别在耳后,也照成透明的亚麻色。他觉得心动。他试图不去回忆太多,太久之前的记忆和梦境一样不稳定,断断续续,色泽黯淡。

这天晚上,他恰好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拿着一个神奇的黑盒子,拿着这个黑盒子,他去找那些让他心动的景色,他见到了更东方的日出,更西方的夕阳,高原上的银河,黑盒子把这些景色都吃了一点,好让他离开了,也能再看到自己的心动。他贪婪地往前翻着,翻到尽头,第一张是他第一次感动的夕阳。他还想看,却没有了。可是他还在往前按,黑盒子上又奇迹地出现了序号为-1的照片,那是她漂亮的背影,毛茸茸小巧的透明耳朵,隐约的侧脸。再往前翻,是他第一次看见他捡回来的小阿狗躺在干草里,眼角还挂着眼屎和泪水睡着的样子。再往前翻,那是妈妈唯一一次和他出去玩耍,等着他向自己跑回来微笑着的美丽模样。

他哭了,他想起这是梦。他试图从梦中醒来。

但却事与愿违。

——这些年,我一直活在这个梦里,直到现在:儿孙满堂,我则垂垂老矣。不管有没有人相信,我还是写了这篇文章,记下我的故事。虽然我在这个梦里过得很好,但如果可能,我希望自己可以醒来。醒成那个容易心动的乡下少年,再看一眼原来那个世界的夕阳,星空和日出。

没有人光临的早餐店

初中时,我有一位同桌,他叫刘一帆。刘一帆同学很瘦弱,牙齿不太齐整,肤色很白,眉毛和头发是浅棕色的,好似患有轻微的白化病。他每天看上去都很疲惫,常常在课堂上睡觉,醒了就画画,甚至考试也不好好答卷。老师们都拿他没辙,他毫不在乎。

一次历史期中考试,他又在简答题空白处画画。卷子发下来,我瞥了一眼,画得真好:“第四大题:2. 请简述抗日战争初期的四大会战。”他把答题区画得满满,画中一个姑娘神色平静,左手持枪,右手举着红旗,回眸看着身后的战士们,颇有《自由引导人民》的神韵。

“大画家,您是用圆珠笔的德拉克洛瓦啊。”我笑说。

“Merci, mademoiselle.”他一笑。

“别贫啦,您这下又招着老师了。”

不一会历史课开始,老师果然是忍无可忍的模样,一进门,就把刘一帆叫起来站着,质问他为什么这样,他始终以疲惫的样子沉默不语。

“你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天天睡觉!还敢在试卷上画画,你不想读高中了吗?”

他说,“唉,我上过高中了,也就那么回事。”

“上过高中了?别跟我抬杠。你几岁啊?”

“比你大。”

全班倒抽一口冷气。

“你再说一遍?”老师声音低沉,这下是真的生气了。我拉了拉刘一帆的袖子。

“比你大。”全班都仿佛不再敢往下听了。

“你胆子太大了!”老师伸手推了他的脑门一下。

刘一帆没站住,往后一个趔趄摔倒了,头磕在桌子角上,流了血。

这一下换了攻守,老师变得很慌张,忙扶他起来。他摆摆手,颤颤巍巍地自己站起来。

“嗨,您别着急。”刘一帆抹了下眉角上的血,摇了摇头,“是我自己没站稳。我下次注意,不再往卷子上画画了。”

老师很尴尬,点点头,沉默了半晌,末了说,“张真真,领你同桌去医务室包扎一下吧。”

那是我从小到大唯一一次去医务室:这地方就是个摆设,一个办公桌,一张床,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桌子后面的医生看上去不比我们大几岁,用纱布叠了几下,胶布黏在额角的伤口上,就结束了。

我拿酒精棉球,擦着刘一帆脸上干了的血渍,有些血已经在眉毛上结了痂。我从眉头往眉角擦去,他的眉毛都立了起来。以前我每次看刘一帆,都觉得哪里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来,今天我好像知道为什么了。

他的眉毛生长方向,是和正常人相逆的。

“你眉毛怎么长这样?”

“有一阵子了,”他皱眉,陷入了思索,“以前不这样的。”

我肚子此时突然咕噜一响。

“你饿啦?”

“是啊,一到第三节课就饿得不行。”

“要好好吃早饭。”他语气慈祥。

“吃了,还是饿。”

“我老家就有一个特别好吃的早餐店。豆浆,油条,羊奶,糖包,斋烧鹅,豆腐脑,灌汤牛肉馅饼。最绝的是还有烤香蕉,烤菠萝,烤苹果,表面烤得酥脆,汁水都锁在果肉里,一咬下去,暖暖的果汁流出来,实在太好吃了。”

“在哪儿?带我去吃!”我拍着他的手。

“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人去了,想必已经倒闭了。”他低下头。

“有烤菠萝的早餐店,竟然会没有人去吃?”我不敢仔细想烤菠萝的诱人模样,怕肚子又响起来。

“不怪这家店。是老家吃早餐的人越来越少,现在怕是已经没有了。”

“为什么啊?你老家的人只吃午餐和晚餐吗?”

“不,是他们起床太晚。早餐店六点开门,十一点关门,这段时间没有人起床的。”

“你的老家不是在乡下吗?”我很是惊讶,“农村人起床都很早的,天还没亮就起来了,天一黑就睡了。”我小时候在农村住过,知道姥姥姥爷的作息就是如此,早上四点就醒了,晚上六七点就睡了。

“的确,是乡下啊……”他又陷入思考了。

“你老家是哪儿的?”

“鳞溪口。”

“没听说过唉,哪个鳞哪个溪?在哪儿呢?”

“就在林泉村的西边,林泉跟北大疃中间。”他知道我爸老家在林泉。“鳞嘛,就是鱼鳞的鳞,溪呢,就是溪水的溪,鳞溪口。”

“噢……”说实话,我有点搞不清了。因为我记得林泉和北大疃之间只有一条河,而且我也并没有听说过有鳞溪口这么个村子。

他好像看出了我的疑惑,说,“那个地方很小,人们也都搬去城市里了,这块地现在应该已经并在林泉村里了。原来叫鳞溪渡口,现在叫鳞溪口。”

“这样啊……”我点点头,“那为什么鳞溪口的人们都起床这么晚呢?”

“一开始,大家也是跟着日头作息的:日头落了就睡觉,升起来就醒了做事。后来村里有个人,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从小研究什么奇门遁甲,声称鳞溪口位于龙脉上,鳞溪口的人都能返老还童。”

“怎么个返老还童法儿?”我不由得笑了。

“活到中年的时候,有个方法可以让你不再变老,而是倒着生长,越来越小,直到变成婴儿,才是生命的终结。但离开的时候,你不会留下肉身,而是突然消失,就像婴儿是被诞下的一样,反过来,你会去往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

“真有意思,他是疯子吗?”我问。

“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但大家都害了怕。”

“为什么怕?”

“因为那个男人看上去完全神志清醒。而且他的话,触动了大家心底一个从未敢妄想的奢望。”

“就是返老还童。”

“对。”他挠挠脑袋,“返老还童不是长生不老。那男人说,永远活着是很可怕的事情,衰老也是很可怕的事情。但人青壮年的时期就那么短,很让人不甘心。”

“最可怕的是,”我接着说,“青春很短,而且人们在青春期的时候大多很傻,把时间浪费在愚蠢的事情上。”我突然忧郁起来,旋即摇摇头。“那么他返老还童了吗?”

“他开始跟别人讲故事,把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都讲了一遍,因为他记日记,所以他几乎能复述下来自己会写字以来的每天发生了什么。他说他每过一段时间就会翻看自己的日记,让自己的记忆尽可能保持鲜活,所以他不但记下来了他人生的每一天,也记得每一天。”

我想,怪不得我爸一直让我记日记,不过他应该不知道返老还童这回事。

“他不停地讲,讲了足足四十九天,终于把所有的故事讲完了,然后他把自己的眉毛剃掉了。”

“然后呢?”

“然后他累病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然后他就真的停止变老了。”

“不是吧!”

“一开始大家在他剃眉毛以后已经认定他疯了,但过了两三年以后,慢慢地,谁都看得出来,他的容貌正在往回走,越来越年轻。特别是跟他的妻子相比,起初两个人是相似年纪,那以后,他妻子越来越衰老,他却越来越年轻,过了五六年,模样竟然差出十岁。”

“他有孩子吗?”

“他有一个儿子,他儿子也被他嘱咐要天天记日记,将来好返老还童。老师们都担心他儿子,甚至告诉他爸爸是个疯子。他说记日记没什么不好的。”

“儿子会不会也很担心自己的爸爸?还是相信他?”

刘一帆摆了摆手,就像刚才老师要扶他时一样,“后来老师们就不再敢这样说了。十年过去了,他的模样和他的儿子几乎一样,看上去跟兄弟无异。家里只有一个衰老的妻子。”

“想想还是挺悲伤的。自己越来越老,丈夫却越来越年轻。”

“你们小姑娘就想着这个。”

我勃然,“他为什么不带着他妻子一起返老还童?”

“他可能不确定吧,不知道这个会不会成功。不论好坏,他只想自己承担这个后果。而且他认为,要启动这个返老还童的机制,一定要保证自己的记忆完整鲜活,讲得下来自己的故事。他妻子虽然也受他的影响,记日记,可是之前最有生命力的日子,那些遇到他之前的日子,都已经迷失了,她没有留下最优质的记忆,几乎不可能成功。但他仍然希望自己的儿子未来有选择的权利,就让他的儿子从小每天记日记,保持记忆鲜活。”

“这样啊,日记真恐怖,有这么大作用。”

“像我刚才说的一样,这也不是没有风险的。自从他开始变年轻以后,生物钟变得无法跟着太阳走了,而是跟着月亮走,不得不白天睡觉,晚上醒着,如果像普通人那样晚上睡觉,白天醒着,就会浑身难受。”

“就像我晚上熬夜白天睡觉一样难受。”我终于明白刘一帆为什么天天上课睡觉了。

他点点头。

“还有什么副作用吗?”

“眉毛会倒着长啊。”他轻轻地说。

医务室里安静得让我耳鸣。突然,下课的铃声响了。

他继续若无其事地讲下去,“后来村里的人都模仿着他。渐渐地,我们村里已经没有老人了。如果你在街上看见倒长眉毛的小孩子,千万不要逗弄,都是爷爷辈分的人。”

“天啊。”

“其实我离开了村子以后,真的遇到过倒长眉毛的人。”

“这么神奇?在哪儿见到的?也是你们村的吗?”

“我在里昂学画画的时候,学校图书馆总有个东方面孔的小学生来看书,专看那些厉害的大书。有一次我好奇上前,看到他的眉毛,便知道是我们村的老人。”

“你们聊天了吗?”

“没有。我拱了拱手,鞠了一躬,看他点了点头,我就走了。”

“为什么啊?”

“因为我很难受。我第一次看到倒眉的小孩子,他看上去八九岁,也就是说还有八九年寿命,他一生积累了那么多经验和智慧,现在越来越小,仍然在学习。总有一天他的智力会变得很差,不是因为衰老,而是未发育成熟,但无论如何,他都在走向生命的尽头,都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一具稚嫩的躯壳,装着衰老的灵魂,不是那么值得开心的事。我看着他的眼睛,明明是一个小孩子,眼神却很沧桑疲倦。”他把脸埋在手中,“我们付出了代价。”

我小心翼翼地问,“等等,你在法国留过学?什么时候的事?”

他眼神落得很远,“一九三六年,一晃都快七十年了。呆了挺久的。”

“一九三六年……”我喃喃说。

他从兜里掏出刚才画着画的试卷,念着,“第四大题:2. 请简述抗日战争初期的四大会战。”他笑了,指着下面那幅圆珠笔版的“自由引导人民”,“这幅画是我一九三七年画的,听说平型关打了胜仗,我激动得一夜没睡,起来画我想象的战场和凯旋模样,模仿着《自由引导人民》,画了一个月,就是这幅。”他摩挲着试卷,“考试的时候,我看见这题,想起往事,高兴。又画了一幅,看给老师气的!嗨,也不能怪她。小孩儿,她知道啥啊。我上什么高中啊,我都上了两遭了。”

“你不要走。”我急了。

“我不走哪行啊?我得一直转学,老同学联系我,我都躲着。”他挤出一个笑容,“怕他们看我越来越年轻,嫉妒我。”

“你想他们吗?”

“我第一遭的高中同学……现在还活着的不多了;第二遭高中同学他们现在应是大学毕业了。你别说,这两帮孩子还真不一样。时代啊时代。”他躲闪着我的眼睛,“说什么想不想啊,都是选择,都要付出代价。我们村的人都付出了代价,你不知道我留学回来,看到我爸变成一个婴儿时,那种怪异又难过的感觉。最后他走了,连肉身都没有,什么都没有。那天早上,我看到爸爸睡的襁褓空空荡荡,我知道他走了。我们没法埋葬他,只能埋了那些婴童衣物。”

“别难过了。”我使劲笑了一下,却差点哭出来。我拍拍他,心中一个可怕的念头一直在盘旋:刘一帆现在十五岁,距他消失的那个日子,只有十五年了。“你怕吗?经过了这个世界,却连肉身都没有留下。”

“留下尸身做什么?为一座坟冢,一块墓碑吗?”他看着我。

“都不要。”我笑着摇头,“人活一辈子,能留下一个好故事就可以了。你会留下许多好故事的,你有日记呀!果然不是谁都能返老还童的啊。”只是更多人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留下,连一个故事都没有。“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说。”

“你什么时候剃眉的?”

“五十五岁半的时候,我剃了眉毛。因为我受够了天天回忆这么多年的每一天。”他笑说,“唉,开玩笑。我五十五岁的时候,身体已经不是很好了,我觉得不能再衰老下去了。另外我想,这样我就能活一百零一岁,比一百岁更像一个振奋人心的开始。因为没有人知道,我们村的人死后去了哪里,我希望那还是一个开始。我很贪心呢。”他跳下病床,神采飞扬,确是十五岁的样子。

“谁不贪心呢。青春又是最好的。”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

“抬头,让我看看你的眉毛,”少年笑得明亮,目光慈祥,“这么说话,你倒像也活了很久的样子。”

“哼,你还不是很幼稚。”我作势要打。

“我期末又要转走了,念小学五年级。给你考一个我的真实水平看看。”

那次期末,刘一帆的历史成绩是满分。只是发卷子那天,他没有来。现在我依然记得他漂亮的字迹,和优美深刻的论述。开学以后,老师给我调了新同桌。我很想念刘一帆。

我把他画着抗日版的《自由引导人民》夹在日记本里留作纪念,搬家的时候却不见踪影了。后来有一次,我曾在一个夜市摊上,隐约看到过那张卷子,却因为有更紧急的事情而没机会看清。现在想来,十分后悔。从那天以后,我一直保持着记日记的习惯。总为我不记日记和我吵架的作家爸爸对我的突然改变很惊讶,问我缘由,我也不肯多说。

我第一个正儿八经坚持下去的日记始于2006年4月22日,今天距离这次谈话,刚好十年整。十年前,刘一帆十五岁。他现在应是五岁了,不知道是去了幼儿园,还是因为厌烦老师而呆在家里,在深夜画画。小小的他站在巨大的画布前,临摹着自己记忆中年轻时的画作。

写到这里,我翻看了一下日记,给爸爸打去一个电话。

“爸爸,林泉和北大疃之间有村子吗?”

“没有啊,只有一条河。问这个干什么?”

“那你听说过鳞溪吗?”

“林夕?是梦吗?作词的那位?”

我挂了电话。

原来他来自梦的渡口啊,谁都不知道它在哪儿。这么多年,我都在想,为什么我当初没有问问刘一帆,他有妻子和孩子吗?可能是我俩都害怕面对这个问题吧。他不要想起,我也宁愿什么都不知道。

鳞溪,鳞溪。关于鳞溪,其实我一无所知。我只知道,在鳞溪渡口深处,有一个没有人光临的早餐店。

手表王

今天乘飞机回家。我换上新衣服,打理好头发,往机场赶去。我看了一眼手表:还有一小时就起飞了——这块手表是爸爸送我成年的生日礼物,是一块有意思的古董手工表。我很喜欢它水滴模样的外壳,镶着白玉的表冠,和流水一般柔软冰凉的表带:据说这块表很珍贵。可惜,我不懂表。我只知道,这个手表不仅外观有意思,功能也很特别。

这班飞机乘客很少,我刚拿出电脑,想要写点东西,空姐走过来,说头等舱太空了,问我愿不愿意免费升舱,坐到头等舱里。我跳起来,拿起电脑就走。

帘子后面的头等舱有一点冷,六个宽敞的位置,只有一位老人坐在那里,翻看着一本笔记,他长着一张智慧又忧伤的脸庞。我不乏和他交谈的兴趣,便选了离他不远不近的位置坐下。

他困了,飞机起飞不久,他便睡着了。他太老了,呼吸不似年轻人那样平静而均匀。呼吸对睡梦中的他来说,是件需要努力维持的事情,那气流时而微弱得让人担忧,时而短促粗糙。

我对他的观察直到他手中的笔记落在地上,他随之惊醒。我赶忙上前,帮他拾起笔记,交还给他。他点头致谢,看到我的手表,一笑,说,“这手表可真好看。”

我也笑着点点头,“谢谢,爸爸说这是表王。”

“恕我冒昧,我能看看吗?”老人手托着,伸出一块蓝黑色的天鹅绒手绢。“我也喜欢手表。”

我看着那块天鹅绒手绢,角落里绣着或许是老人名字缩写的字母,并不是庸俗的圆体字,而是手写的字体。我看着那金线修成的字母,老人的谦虚微笑,和他悬在空中等待的手,都纹丝不动,不容置疑,似有一种要救赎我的宗教意味。我取下手表,放在那手绢上。那时我们都注意到了,放在天鹅绒上的手表,突然显得流光溢彩。

老人熟练地翻过表壳,转动表盘,那白色的珍珠表盘竟变成了黑珍珠色。我心里一惊,原来这手表还有如此功能。老人对我的惊讶报以宽容的笑,“现在天黑了。”老人看看舷窗外的暮色,“这手表是知道的。”

我没有说话,他把手表交还给我。

“你是一个作家。”老人锐利的目光扫过我的电脑和纸笔,越过镜片上方看着我。

“是的,我在写一个故事。”我仍然有些紧张。

“噢?什么故事?”

“名字叫《没有人光临的早餐店》,一个返老还童的故事。”

“有意思,”老人点点头,“是你想象的?是听说来的?还是真的?”

“想象的,听说来的,就一定不是真的吗?”我问。

“你怎么理解这句话?”老人笑着摇头,“那,我可以看看你的大作吗?”

“只修改过了一稿,见笑了。”我把电脑搬到老人面前。

老人看得很仔细,表情慎重严肃,不时点头。我见他年纪约莫有近百岁,手指却极为灵巧,放大字体,调亮屏幕,移动光标,每个动作都敏捷干净,毫不迟疑。方才睡梦中虚弱到有些可怜的他,和眼前精明专注的他,完全不相干。

他看完了文章,不做评论,而是说:“我也喜欢写写自己过去的事儿,你应该会觉得有趣。”

我犹疑着,接过他的笔记本。本子上是老人纤细漂亮的字迹:

我来自鳞溪口,那是一个神奇的村子:村里常有人练习一种秘术,即返老还童。人们可以选择自己的寿命,如果你想要活到七十岁,便在三十五岁生日的那天剃掉自己的眉毛,附加一系列的程序,第二天你便会一天比一天年轻,直到变成婴儿,在七十岁生日的那天,你会从襁褓中消失,离开这个世界。

这并不是一个传说。因为我的父亲,便是第一个修炼这个秘术的人。

他被村人当作疯子,可当他的容貌的确越来越年轻,在他六十岁生日那天,我为他摆了酒席,我见到席间亲友之间,交换着隐秘的眼色:父亲和我的容貌相差无几,他年轻得有如我的兄弟。酒席散去,我看到伯伯留下了,拉着表哥,跟父亲说着什么,他的眼神热切又焦虑。

我可以肯定,伯伯在问父亲返老还童的事。父亲面有难色。

我把剩菜倒进鸡食盆中,打断了他们的谈话,跟父亲大声说,“爸,帮我看一下我近来的日记吧。”

返老还童哪有那么容易。我出生以来,父亲就为我记下了每天的日记,直到我会写字,我自己开始记日记,日复一日,从未间断。每过一段时间,我就要从头到尾重新阅读我的人生,在脑海中反复温习,越详细越好,一天也不可忘记。

而这些,都是为了返老还童做准备。因为复述下来自己的人生,是比剃掉眉毛更重要的条件。这些年我花了大量精力整理自己的回忆,不断练习跟他人讲述自己的故事,也不断听父亲跟我练习讲述他的人生故事。父亲既是我的师傅,也是我的同学和朋友。我们怀着这样一个外人看来荒唐的信念,共同坚持了三十几年。

在父亲返老还童之前,我被几位老师好心嘱咐,不必太相信父亲的话。说实话,我也曾极度排斥父亲的做法,毕竟他的信念跟我在学校接受的教育相悖。可他毕竟是我的父亲。因此面对老师们,我往往只是道谢,表示写日记是个挺好的习惯,希望老师们能允许我坚持。

我承认我怀疑过父亲。但不知为什么,我从未放弃记日记。这点让父亲很欣慰。

然而记得每一天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我需要一些重要的东西来辅助记忆,譬如一支常常使用的墨绿色铅笔,每当我的记忆变得模糊时,凝视着那支铅笔,我似乎就记得起拿它写字的情景,再努力一些,我就可以越过笔杆看到时隐时现的模糊字迹;再比如一块手表,每到紧张重大的时候,我总是反复确认时间,当我想要回忆起什么的时候,我就再次抬起手腕,想象手表的那个时刻,再放下手腕,那一天的情景,就会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还有一些图案纹样,都被我画在一个小本子里,每当我有同样的情绪的时候,我就翻出对应的纹样凝视,描画,把事件和纹样连接在一起记忆。

渐渐地,我的观察力和记忆力变得越来越好,甚至有一段时间,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观察能力,走在街上,回到家里,常常有大量信息涌入我的眼睛和大脑,其中一些细微的变化让我不安:小巷深处一个乞丐的失踪,他冬天常常取暖的热水管道旁的细小血迹,以及被遗忘在地上他最喜欢的口琴的盒子;或是我上了锁的抽屉被人开合的痕迹,桌上笔记本的细微移动,和在客厅与父亲谈笑风生的堂哥……这些不被常人察觉的细节,却争先恐后地让我发现它:它就在那儿,我无法回避。这些微小的细节之间的联系和结论,常常让我毛骨悚然,我却不能关闭感官,不能停止思考,不能停止发现许多可怖的事实。

父亲见我如此,很是担心,他便送我去学制表。

制表需要好眼力,又需要耐心。他想让我的观察力有所寄托,培养我的耐心。师父听了我的故事,高兴地收下了我,他说,我会成为比他更好的表匠。我说,我不要当表匠,我是表王。大人们听了哄堂大笑。

我入门快,眼睛也好,手更仔细。我也不讨厌这个活计,但我对造出千篇一律的精美表件没有兴趣。师父待我很好,开玩笑地一直叫我手表王,也任由我瞎琢磨。我每天琢磨的,都是怎么造个好玩的表,比如指示得出星辰方位和明灭的日相表,月相表,星相表;做出了月相表,我接着就做了一个算得了涨潮和退潮时间的表:还有小六壬表,报得出大安、留连、速喜、赤口、小吉、空亡这样吉凶的表;以及倒着走的表。

这个倒着走的表,是我为爸爸准备的,等他返老还童以后,这个表可以作为他重活那一岁的那一天的指示,让他心中有个对比。对于别人,它只是坏表一块,可对于记得自己人生每一天的父亲来说,这表应该很让他感慨:等表上的时间走到他生日的那一天,也便是他离开的那一天。这表既是游动的坐标系,也是倒计时。

比起其他奇奇怪怪的表,从技术上来说,这块倒行的表是工艺最简单的一块,但我费了最多心思,不论是机芯,还是游丝,摆轮,以及基板的打磨,我都想尽办法做到最精致美丽。光是蝴蝶扣,我就出了十几个开合方案。从设计到最后完工,这表前前后后,又花了我三年的时间。不曾想,这块表不知不觉地也成了我记忆的重要寄托。

父亲戴上这块表,成功地变得越来越年轻。但当他十五岁那年,也就是实际年龄八十五岁那年以后,我就得每年给他卸掉一节表链:他手腕越来越细,容貌正渐渐变成少年。

那年,母亲去世了。我六十岁,还没有返老还童。我做的表,光一个被我弃用的蝴蝶扣的设计,就已给我换了许多财产房屋。我的事迹也被写成书,拍成电影,他们都叫我手表王。当初的童言无忌,竟是一语成谶。

我很贪心。我想活得更久,因此我在不断推迟那个仪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需要记忆的东西越来越多,体力也越来越差,因此失败风险也越来越大。

直到父亲五岁那年,也就是他九十五岁那年,出事了。

那天,一团孩儿气的父亲穿着小棉袄和虎头鞋出去找小伙伴玩,袖间仍然戴着那块倒行的手表:精致的表盘此刻在他的孩童的手腕上,显得太大了。我嘱咐父亲小心手表,他嘻嘻一笑就跑出去了。我打算追出去,膝盖的风湿疼却又让我放弃了。

晚上父亲回来,腕间果然空荡荡。我正色,问父亲怎么回事,他却被我吓得哇的一声哭个不停,抽泣着说有个男人给他巧克力吃,他吃了就睡了,醒了手表就没了。我再一看,他右手的银镯子也没了。看来那贼人只是为了钱,不明白这表的意义。所幸没有伤及父亲性命。

他为了钱,却也让我不可能像父亲一样返老还童了,毕竟那表上承载了我整整三年的记忆。我顿时万念俱灰,让女儿和儿子出去寻偷表的人,更是贴了广告求表,望其归还,承诺一旦我回忆完毕,我愿意把我所制的所有表都送给那人。

却终究是一滴水消失在大海里,苦寻不得。

我手心全是汗水。老人看着我,脸上仍是那救赎意味的哀伤微笑。

往后翻,是一页草图。那图上画着一块水滴状的手表,和我的手腕交相辉映。

“你说得对。”老人合上双眼,轻声说道。“想象的,听说来的,为什么就不可以是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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