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教师》看夏洛蒂·勃朗特对父权传统的反抗与顺从

2020-11-18 02:57蒋佳欢
海外文摘·艺术 2020年18期
关键词:勃朗特父权弗朗西斯

蒋佳欢

(上海杉达学院,上海 201209)

《教师》是勃朗特写成的第一部小说。虽然书名所指是男主人公,然而从弗朗西斯出场起,对她的描述便占了很大比重,对她的描写奠定了勃朗特针对女性对父权传统的反抗叙述基础。正如吉尔伯特和古芭所言:“作为最早体现勃朗特整个写作生涯中不断强化的主题的作品,这部小说还是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的。”[1]勃朗特在小说序言中就曾提到:

我的主人公应当像我在现实生活中所看到的人那样辛劳终生……他至少要登到“困难山”的半山腰才能找到一座凉亭歇歇脚[2]……

考虑当时大多数出版商偏爱更具想象力与诗意的作品,勃朗特对传统的挑战便可从其“现实主义”志趣中窥见一二。在小说中,勃朗特赋予女主人公职业的追求与成就,这更是对父权传统定义下女性角色的反抗。然而,女主人公在婚姻中的屈从地位表明这种反抗并不彻底。

1 弗朗西斯的职业成就:对父权传统的反抗

海伦·戴薇丝在评价《教师》时指出,和威廉的首次长对话实际上反映了弗朗西斯是一个“积极上进,自力更生的女人”[3]。因为早在与威廉相识之前,弗朗西斯就已设计好自己的发迹之路:作为一个只能依靠姑妈、无财无能的孤儿,她并未好高骛远,而是选择从学习修补花边开始。补花边是当时社会所接受的少数女性工作之一,弗朗西斯选择通过该工作挣取学习文化课程的学费,进而逐步实现自己成为教师的追求,表明她对自己能力与处境的清醒认知,也从侧面反映了她的决断力。

弗朗西斯坚持在婚后继续执教,而不依靠丈夫,说明她是一名具有高度独立意识的女性。她为能够和威廉有同样的职业而感到高兴,甚至设想自己能够像他一样通过努力在事业上有所进步,不受限制。她不仅要求职业平等,还要职业自主权,这一要求其实是“超出传统所能接受的范围的”。因为维多利亚时期,女性被认为应由其父亲或丈夫供养,因此弗朗西斯拒绝自己成为丈夫的负担已是革命性的一步。

除了拥有和男性一样的职业,获得职业自主权,她还表现出朴素的“同工同酬”期望。当她得知威廉的薪水足以供养她赋闲在家时,并没有表现出一点欣慰,反而因为自己的薪水微薄而感到懊恼。“同工同酬”在勃朗特所处的时代简直遥不可及,然而这一愿景也反映了勃朗特思想的先进性。

弗朗西斯的职业生涯并未止步于学校教师。在积累了足够经验后,她就着手开办自己的学校,从而获得更多的职业权威,同时进一步缩小与丈夫的收入差距。十年后,她开办的学校成为“布鲁塞尔最好的学校之一”,弗朗西斯也由此证明自己的能力。曾经的补花边女工,已蜕变为女校长,打磨着来自布鲁塞尔最好的家庭的孩子。亨斯顿的褒奖以及学生的社会等级都进一步证明弗朗西斯在职业舞台上所获得的成就。勃朗特通过描写女主人公在公共职业领域的逐步升级,表明了她关于女性职业发展的立场,即“出生卑微的女性也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成为一名拥有一定影响力的教育工作者”[4]。虽然小说中主要职业尚局限于教师这一行业,但在女性受到各种束缚的维多利亚时代,弗朗西斯的成就足以证明勃朗特对父权传统的挑战与反抗。

2 弗朗西斯的“美满”婚姻:对父权传统的顺从

弗朗西斯与威廉相识相知于学校,并双双成长为成功的教师,最终步入婚姻,育有一子:勃朗特对其婚姻的呈现似乎可以用“美满”来形容。然而,这美满婚姻得以维持,是以弗朗西斯牺牲部分主权为代价的。

在被求婚时,弗朗西斯的表现就预示着在婚后她将完全臣服于她的丈夫。当被问及对威廉的感情时,她答道,“我是您忠实的学生,全心全意地爱您”。弗朗西斯在此时重申师生关系,实际上暗示了双方的主从地位。虽然就婚后继续工作这一问题,弗朗西斯最终争取到威廉的同意,但商议过程中,弗朗西斯的表现表明她默认了威廉的主导地位。在提出要求前,她首先通过恭维对方以满足其虚荣心。对于自己不想依靠丈夫的想法,她解释为不想成为丈夫的“负累”——该词再次把后者推向了中心地位。当威廉表示他薪水足够,她不工作也合情合理时,她的第一反应是沉默,接着叹气,并小声再次提出自己的要求。此时她的表现完全符合当时社会对女性的柔弱品性的期待。

吉尔伯特和古芭称弗朗西斯为“为其他年轻女士制作女人味服饰的灰姑娘,社会却没有给她分配合适的服饰”。直到她脱下作为补花边女工、教师、学生时常穿的黑色和其他深色衣服,换上雪白的新娘礼服,她才拥有了社会所认可的角色,即克利姆斯沃斯太太[5],而人妻这一角色本身就暗示着女性的附属地位。

威廉曾表示,“我像是拥有两个妻子”——一个威严能干,管理着一所兴旺的学校;另一个则温顺如羊羔,相夫教子——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揭示了弗朗西斯获得职业成就的前提就是她在家庭中必须完全居于从属地位。戴维斯将弗朗西斯在不同环境中判若两人的行事风格解释为勃朗特“关于平等与屈从地位的矛盾式幻想”[6]。婚后多年,弗朗西斯仍坚持称自己的丈夫为“先生”(master),对此后者解释说“她喜欢并享受在一切事务上都由我做主”。求婚时的商议、提出办校时的咨询,这些谦卑态度未必不是弗朗西斯迂回获得职业自由的退让。这种矛盾也说明在早期,勃朗特认为女性作为独立的个体是能够在职业中有所成就的,但是获得这种成就的前提是她们同时也要做一个温顺的妻子,扮演好家庭天使的角色。

3 结语

弗雷德里克认为,《教师》这部小说是勃朗特尝试反驳男女领域分工观念的初次尝试[7]。一方面,弗朗西斯的形象是具有革命性反抗精神的,因为她在婚后经济并不拮据时仍坚持工作;然而另一方面,她仍是保守的,因为她完全臣服于男性,似乎唯有遵循维多利亚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女性在职业上的发展才合情合理。这种反抗与顺从在勃朗特后来的作品中也有所体现,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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