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紫涵,张艳新,杨莼莼
(河北农业大学 文管学院,河北 黄骅 061100)
国家近两年来出台多项文件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等学校要把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完善课程体系,鼓励教师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大学课程是高等教育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和载体,课程质量是人才质量的基础,因此高校教师在课程质量上要严格把关,响应国家的号召,进行课程的改革与创新,努力改变当前教学现状,实现以学生为课堂主体,提高学生参与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加强师生互动,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目前我国高校经济法课堂学生参与度不高,课堂师生互动较少,教学效果较差。针对这一问题,笔者对教学过程中如何活跃课堂气氛,实现高效教学进行研究,基于实例研习法,提出一些新型的教学方法和模式以运用于《经济法》课堂教学中来。
实例研习法是案例教学方法的一个深度运用,是指本着以“学生为中心”和以“成果为本”的理念,通过对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分析,对与案例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研究学习的一种教学和学习方法。
实例研习法是根据英美的“案例教学法”演变而来的一种教学方法,是对案例教学法的延伸和发展。实例研习法与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主体、教学形式和案例的选择这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案例研究法偏重以教师为中心,随堂举出案例帮助学生理解课本知识,而实例研习法是以学生为中心,针对真实的、典型的案例组织学生们讨论,展开批判与辩论。如表1所示。
表1 案例教学法与实例研习法的区别
实例研习法以“让更多学生参与到课堂中、提升学生主体地位”为核心。目的在于培养并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逻辑推理、团队意识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实例研习法是参与式教学模式的应用,是将课堂主体实现翻转的一种教学方法。实例研习法的引入和使用,对未来的课程教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对于学生而言,将大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法律思维、逻辑思维及各方面能力的培养。学生通过实例研习法参与到课堂中,改变了之前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为课堂主体的状况,学生主体地位得以升华。教师和学生课堂任务发生转变,从“教师讲—学生听”到“学生谈—教师评”,有助于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学生会主动探索案例中存在的经济法知识,对于存在争议的案例,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对于学生批判思维、发散思维的形成与开发、分析理解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对于教师而言,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有利于实现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增强教学效果,达到教学目的。实例研习法在课程教学中的使用,将大大改善以往“灌入式”教学方式,实现教师在教学方法上的创新,有利于教师改变其固有的思维模式。一些存在争议的案例,给《经济法》教师现有知识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带来极大挑战,有助于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从而在教学相长中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
对于学习内容而言,有利于实现内容的抽象难懂到形象通俗的转变,便于知识理解与吸收。《经济法》知识繁杂枯燥,但与形象真实的案例结合起来,则易于理解与记忆,吸收与运用。
近年来《经济法》的教学,教师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如下图1),教师是课堂的主体。从课前到课后,教师是主导者。课前备课环节、课上讲授并梳理知识及课后作业的布置均由教师完成,该种教学模式被某些学者形象地称为“灌入式”和“填鸭式”教学。可见,在当前教学中,学生参与度并不高,仅仅是教师开展工作的受体和工具。
在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下,教师过于注重法律条文的讲解,学生在课堂上被动地接受被强行灌入的思想,学生主体地位缺失,这对于学生发展极为不利,越来越多的学生的思维受到局限,现实生活中思考问题方式死板,缺乏分析能力和创新精神,不利于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与人才培养目标背道而驰。虽然有些高校教师在该门课程上曾进行改革创新,使用案例教学法,在课堂上引入一些与知识点相符的有趣案例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但本质上并未改变“教师为中心”这一教学现状,因此,在当前《经济法》教学中,并没有打破传统教学模式的桎梏。
现今高校的《经济法》课堂教学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颇深,教师授课过于严肃,过于看重知识层面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专注讲授教材知识,不能运用一些教学小技巧来活跃课堂。教师教学技巧的应用是吸引学生注意力的前提,而学生精力的投入、师生情感的交流及气氛的活跃是教师课堂教学活动有效进行的保障。但是目前各高校经济法教学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首先,教师教学所用课件内容不足以吸引学生眼球,PPT文字内容过于丰富,但忽略了课件整体的呈现效果,画面颜色单一,画面组成单调,动画效果重复而缺少变化。课堂知识的巩固练习沿袭传统教学模式,教师出示题目,学生纸上作答,整个过程并没有过多的师生互动,导致课堂气氛低迷,学生积极性不高,教学效果达不到预期。
其次,教师课堂教学的语调起伏变化不大,声音感召力不强,难以抓住学生的思维和注意力,与学生之间缺少言语的交流、眼神的对接、思维的交汇以及心灵的触碰,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师生互动频率减弱,课堂压抑沉闷。
《经济法》类课程属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因为这类课程内容庞杂,抽象而晦涩难懂,如果不结合实践,让学生置身于案件中,体会知识如何运用于实例,学生学习起来会更加单调乏味,教师讲课也束手无策。高校在《经济法》课程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失衡,主要体现为两方面。
首先,教材内容上,理论知识远大于案例内容。教材大量篇幅用于讲述理论,案例分析类论述极少,有些教材案例存在以下两点问题:案例的虚构性和案例的滞后性。虚构案例和滞后的案例均不利于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去掌握知识,甚至会限制学生思维发展。教材内容的编排,在理论与实际的平衡方面仍存在缺陷。
其次,在课程的形式上,全部是理论课时,缺乏实践课时。据调研,《经济法》课程都没有综合能力训练,只是停留在知识传授和案例讲解的水平上,在实践教学方面有所缺失。
与很多课程一样,《经济法》在考核上过于注重期末一次性闭卷考试,只有书面成绩,没有充分利用多种考核方法,考核形式过于单一,学生成绩一般从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两方面来测评,其中平时成绩占30%(课堂表现10%,作业10%,出勤10%),期末成绩占70%。期末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致使学生每学期期末狂背知识点以应对考试,这种学习方式对于学生来说,根本学不到学科精华,对知识的记忆伴随着考试结束而消失,以至于日后遇到实际案例时,不知该如何处理,学生学习质量不高,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难以实现。
关于试卷结构,一般包括单选题、多选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题型单一,对知识的考核仅通过一张纸质试卷几种题型来进行,这种考核形式有些以偏概全,只能做到检测学生知识的记忆水平,但对于学生理解知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不能真正考查出来。
这种传统的考核形式,并不能体现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情况,也不能真实反映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这种考核模式,不能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升,甚至会培养出只会死记硬背的“学习机器”,而这与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大相径庭。
毛泽东同志曾就过河问题强调过方法的重要性,要想顺利过河,必须考虑过河的方法,解决桥或船的问题。因而在教学中要提升教学效果,方法尤为关键。针对大班授课,实例研习法落实于《经济法》课堂中,保证每名学生参与到课程中来,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1.实例研习的过程
在每一章节讲完之后,教师针对该章节内容,选取两节课的时间,召开实例研习讨论会。这需要教师提前整理好一些典型的、存在争议的案例,并及时关注法制栏目等收集最新案例,将案例分发给学生。由于当下国内外市场涌现出大量的商业模式,一些新型的经济纠纷等案例也会随之出现,同时促使经济法发生更新与变革,要求实例研习过程中教师不能只关注教材知识,也要时刻注意经济法中某些内容的更改。关于实例研习法在课堂中的运用,分为以下七个阶段,如图2所示。
第一阶段:预先布置工作。教师在章节内容讲完后,提醒学生为实例研习讨论会做准备。教师将全班同学进行分组,根据课堂具体人数,分成8—10组并编号。教师把搜集的最新的经济法方面的实例建成一个案例库,在案例库中选择案例,将案例编号,学生抽签选择案例后发放给学生。此外,教师也可以通过雨课堂小程序或课堂派教学软件等将案例随机发放给各组。案例内容的呈现有多种形式,即PPT展示的形式和音频、视频展示的形式。
第二阶段:学生课前准备工作。每组学生分析一个案例,各组受领案例后,同组成员利用课下时间一起研读案例,分析案例背后蕴含的经济法知识。对于典型无争议案例,小组成员得出一致的结论或解决方案;对于存在争议的案件,小组内每名成员结合经济法知识,合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各组将案例研习情况制作成PPT或拍摄视频等,为课堂展示准备。
第三阶段:课堂展示环节。学生课堂上讲解剖析案例(利用其课前准备的PPT、视频等材料)。对于无争议的案例,小组成员派代表说明本组的结论或解决方案,同时组内每名成员讲解剖析一个在案例中涉及到的经济法知识;对于存在争议的案例,组内每名学生陈述自己的观点,并指出理论依据。
第四阶段:课上点评环节。该环节分为组间互评和教师点评两部分。组间互评即在一个案例剖析结束后,其他各组选派代表,针对该实例发表见解;教师点评即教师在每个案例剖析结束后,评价组内各成员的观点,提出正确的分析思路,总结案例涉及的知识点,帮助学生进一步熟悉理解经济法知识。同时,针对各组学生案例研习情况及展示环节表现记录学生实例研习讨论会的平时成绩。
第五阶段:评选、投票环节。全班同学和教师根据课堂中展示环节各小组的表现情况和案例剖析水平,选出自己认为最好的一组,并投票。选取一名学生记录各组票数,并排名。
第六阶段:颁奖环节。教师为实例研习课程中表现最好的前三组颁发奖状,以此激励学生在接下来的实例研习课上好好表现。
第七阶段:课后工作。学生针对每次的实例研习讨论会撰写简短的实例研习报告,有助于帮助学生回顾、归纳在课程学习及研习中的收获。
具体过程如图2所示:
2.实例研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使用准确的案例。教师在分发案例时,需仔细筛选,摒弃滞后性或虚构案例,选择符合目前经济形势和政策,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把握好案例所反映出的经济法知识的难易程度,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解决案例问题[1]。
(2)合理把握时间。课堂时间有限,教师要控制好各组发言时间,合理分配小组展示、点评、投票的时间。只有科学安排利用课堂时间,实例研习才能获得预期效果,教学效果才会更显著。
(3)教师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知识水平。有些案例存在争议,没有一致的结论,这就需要教师全面掌握实例的相关争议,并拥有自己的见解,以便在实例研习讨论会上掌控全局,驾驭课堂。
“共鸣式课堂”是建立在“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教育理念上的一种课堂教学方法,其核心在于两方面:第一,为学生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学习环境;第二,根据学生发展阶段制订符合他们兴趣及需求的课程计划。这种教学思想起源于美国教育学家杜威,而今被许多学校所使用。
笔者认为,我国高校也需借鉴这种教学思想,将“共鸣式课堂”引入大学《经济法》课程的教学中来,为高校学生营造一个积极活跃的课堂学习环境。同时,教师采用合理的教学技巧以迎合现在大学生的兴趣点,旨在实现教师与学生情感上的共鸣,从而提升课堂活力,更好地完成教学目标。基于“共鸣式课堂”教学思想,我国《经济法》课程教学在多个环节可以进行改善。
1.增强教学课件的生动性
教学PPT是教学内容的载体,是连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桥梁,一份吸引学生眼球的PPT也是教师教学技巧的一种运用,生动优秀的教学PPT对于提高教学质量具有一定的帮助。
教师在PPT的制作上要紧跟时代潮流,使用多变的动画效果、加入合适的表情包、引用当下时髦的网络流行语,都会为教学PPT增光添色。由于表情包和网络流行语在大学生的生活交流中被广泛使用,深受该群体喜爱,所以教师可以此为突破口,发现学生此种兴趣点并积极利用于教学上,以达到抓住学生课堂注意力的目的,同时实现与学生兴趣的融合和情感的共鸣。
2.改变案例的呈现形式
《经济法》课程中案例教学是核心,但传统教学模式下,案例均以文字形式呈现,随着课程教学的改革,这种案例呈现形式越来越不具新意,给学生单调乏味的感觉。
教师据此现状,应考虑在案例呈现形式上进行创新。众所周知,画面是形象易理解的,因此我们可以将经济法案例以画面的形式展现。教师课下专门录制视频,组织学生进行角色扮演,生动还原文字案例内容。播放由学生们自己参演的案例视频,不仅能带动课堂气氛,还能调动学生分析思考的主动性,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实现教学目标大有裨益。
3.增强理论课程中讨论环节的有效性
对于大班授课,组织课堂讨论是有效进行教学工作的一种教学技巧。但讨论环节学生是否能有效利用时间得出合理的讨论结果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因此在讨论环节,教师可以从小组讨论的人员角色设定入手进行教学改革,实施“西游思维讨论法”,以提高理论课程中讨论环节的有效性。每组四人分别扮演西游师徒四人的角色:提问者唐僧、多种方案的提供者悟空、质疑者八戒和肯定者沙僧,这种讨论法分工定位明确,在训练学生思维能力的同时,还锻炼了口语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学生获得愉快的学习体验的同时,也能大大提高课堂效果。
4.增强语言感召力和个人魅力
抑扬顿挫的语调、幽默的语言和生动丰富表情的配合会提升教师的感召力和个人魅力,同时使课堂教学活跃生动,独具趣味。因此,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时,要注意语调的强弱、声音的高低,时刻留意自己的表情管理,并运用得体却不失幽默的语言与学生进行情感的交流,使教师和学生在情感上产生一定程度的共鸣。
此外,教师可利用课间,为学生播放其感兴趣的短视频或音频,有助于调节学生情绪,缓解课上的疲劳感,在与学生发生情感共鸣的同时提高学生课上学习效果,有效进行教学工作。
《经济法》的课程内容贴近实际,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经济生活中,一些经济纠纷案例或其他问题需要经济法理论来解释;一些经济原理需要实例来佐证,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2]。因此,高校要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在生活中学习,在实例中掌握知识。具体措施如下:
1.选择合适的教材,收集典型实例
市场上经济法相关书籍俯拾皆是,而内容的好坏则需任课教师仔细鉴别,选择最适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教材。此外,教师在课下需收集最新实例,以便于课上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使教学工作丰富生动。同时,也更好地锻炼学生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增强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丰富课程形式,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教师需要尽力调整课程结构,减少理论课所占比重,加入实践课时,加大对实践课的投入。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增强课程的趣味性,提高课堂活力,使学生在活动中亲身体验,进一步理解经济法知识;每章结课后,组织学生进行实例研习,努力激发学生探索知识的积极性,培养其创新思维和能力;在课程进行到中间阶段时,向学院申请组织学生到学校附近律师事务所进行认知实习,或者讲到某一章节时,邀请社会人士如一名律师到课堂中来给学生授课,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专业知识和运用范围,使学生对知识的了解上升一个层面。
总之,实践活动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理解、分析、归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善课堂枯燥乏味的现状。实践课程能拓宽课程教学外延,突破课堂教学中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性[3]。因此,高校《经济法》课程的任课教师需努力进行教学改革,尽力平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使教学工作高效进行。
考核是教学的重要方面,合理且有效的考核机制不仅能够真实地检测出学生的学习成果和知识掌握情况,还能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4]。因此,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完善考核制度,实现《经济法》课程的立体化考核。
1.调整各项考核标准的结构
《经济法》教师可以向学院申请,调整考核制度,考评学生能力时,不仅局限于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除了这两项考核标准外,还应该将一些实践类活动成绩列入考核范围内,尽可能地对学生整体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具体可以分为:平时作业、出勤和实例研习表现占20%,实例研习报告占20%,实习报告占20%,期末成绩占40%,逐步向立体化考核形式发展。
2.利用教学辅助软件帮助教师评价学生平时成绩
在高校实际教学活动中,对学生平时成绩的考评,往往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尤其是对于大班授课这种情况,任课教师很难认识全体同学,甚至还会有错认的情况,因此在平时成绩的给定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偏误。而时下一些新研究出的用于辅助教师课堂教学的软件便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课堂教学辅助软件能根据学生上课答题正确率、互动及讨论情况进行统计,据此对每名学生的课堂表现情况生成数据,给出客观的成绩。
3.调整《经济法》期末试卷各题型分值
《经济法》任课教师在期末试卷的题型上也要做调整,适当改变期末考试试卷题型结构,调整主观题与客观题所占比例,加大案例分析题及论述题所占分值比重,在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的设置上需格外注意,考题尽量不要设置有标准答案的客观题,以此来激励学生在平时注意锻炼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思维的开发。
所谓“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就是指两种教学模式结合使用,在线下的课堂中我们利用实例研习法实现“翻转课堂”模式,线上采用“雨课堂”教学软件,二者结合使用,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工作,有效达到教学目的。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下,课后作业不能实现及时收回批改,以至于再上课时,教师不清楚学生上节课知识掌握情况,课上与课下内容不能实现有效衔接,属于直线型的教学链条。“线上+线下”模式,贯穿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能够实现灵活的课前学习、快捷的课上测验、创新的师生互动、练习完善的题型,让学生成为课堂中心。“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如图3所示)具体内容如下:
1.课前:重视课堂预习环节,提升课前预习效果
传统教学模式中,课前预习这一环节往往不能有效完成,因此在教学时,可以通过雨课堂教师端,将教师制作好的课程预习文件、预习资料打包,以任务的形式分发给学生[5]。通过课前预习,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课堂上不必要的时间浪费,使学生带着问题高效听课。
2.课中:进行互动教学,提升教学效果
在理论课上,使用雨课堂,解决费时的考勤问题,开展热烈的弹幕讨论,极大地活跃课堂气氛,还有助于锻炼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此外,将预先设定好的问题导入雨课堂,就可在课堂上随时进行投票、选择、简答等互动,便于教师实时看到学生的回答,并针对学生回答的情况,对知识进行针对性讲解。雨课堂“提前导入测试,课上发布测试,实时结果呈现”的功能,有助于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活跃课堂气氛,发现教学活动中的难点和学生的兴趣点,同步调整教学内容和重点。
在实例研习课上,利用分组展示的方式和实例研习法的教学方法,实现“翻转课堂”,提升学生的主体地位,提高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质量。
3.课后:布置课后复习作业和延展学习任务,形成完整教学链条
雨课堂在课后复习和知识的延展方面作用极大。传统教学模式下,学生课后作业以纸质版的形式上交,致使教师作业批改效率低下,不能高效划分学生的错题类型。而通过雨课堂,教师可提前在平台上发布作业,并设置好正确答案或模糊匹配,学生一旦提交作业,后台立刻反馈给学生成绩,教师端还会自动生成每一道题目的数据分析,通过数据,教师可以准确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并在课堂上有的放矢地进行讲解,大大提高课堂效率。
雨课堂具有学习任务延展的功能,即教师将制作的音频视频数据资源上传至雨课堂平台,供学生自主选择内容和时间收听、收看,教师要求每名学生记录学习笔记,期末提交并计平时成绩,这样有助于避免学生课余时间的大量浪费,同时还给时下非常流行的混合式教学管理提供辅助。
综上,“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的运用,为教师解决了传统教学模式下的众多问题,尤其体现在其方法与工具结合使用上,兼顾了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同时也形成了闭环教学链条。
《经济法》课程是高校经济管理类专业重要的课程之一,是培养法学、经济学等专业人才的基础课程[6]。但目前高校在该课程的教学上处于瓶颈期,由于其课程内容枯燥,加之教师采用传统教学模式教学,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思维亦得不到扩展。因此,实例研习法用于《经济法》课程的改革创新上,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