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兴樑
儒家认为人是世间万物之灵,乃最可宝贵者。孙中山承传与弘扬了这一份思想遗产:他在创建特别是建设民国之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实现人的现代化——改变人之心理行为以造就高素质的人,是一项变革与重塑国民性之国家基础革新工程,并强调进行国民性改造,及提升广大国民人文素质水平,是解决此项重大时代课题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完成民主革命任务,进而建设一个驾乎欧美之上的新民国,孙中山不仅就改造国民性与提升国民素质的问题,提出了不少正确的政治主张——其中不乏真知灼见,而且在革命与施政之过程中,努力把这些理论广泛地付诸践行。
孙中山是一个“站在正面指导时代潮流的伟大历史人物”,及“全心全意地为了改造中国而耗费了毕生的精力”(1)毛泽东:《纪念孙中山先生》,《人民日报》,1956年11月12日。之民族英雄。然而遗憾的是,这位伟大爱国者毕生的奋战却屡踣屡起,而最终壮志未酬。他在叙及此事时多次指出,余首倡共和“革命之初心,本以救国救种为志,欲出斯民于水火之中,而登之衽席之上也”,结果却“反令之陷水益深,蹈火益热,与革命初衷大相违背”(2)《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6页。。其又说:革命之目的是“欲使中国为世界最强之国、最富之国,又政治最良之国”,最终把民国建设成为一个“人民最安乐之国家”(3)《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23、234页。;然而,民国成立后之事实却事与心违——“未睹建设事业之进行,而国事则日形纠纷,人民则日增痛苦”(4)《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7、176页。。孙中山认真总结30年革命经验教训的痛定思痛之后,在民初由政治巨变而引起思想剧变所形成的国民性改造思潮之影响下,对民强则国强问题有了新的深刻认识。
孙中山一方面谈到:“满清之倾覆者,此心成之也;民国之建设者,此心败之也。”由此可知,民心民力对于革命及建设事业,实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据此,他认定“心之为用大矣哉!夫心也者,万事之本源也”;而“国家政治者,一人群心理之现象也,是以建国之基,当发端于心理”。孙还联系现实强调说:民国“政治之隆污,系乎人心之振靡”(5)《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7、176页。——故其“基础之巩固,就在主义之坚定与人心之固结”,而“维持共和之力,(也)本根于心”(6)《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98、272页。。既然这“国家的基础,是建筑在人民思想之上”的(7)《孙中山全集》(第8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72页。,那么改变人心之事,就是一项更新国家基础的重要工程。另一方面,孙中山又针对当前之国情指出,由于民心民力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利用,致使我中华民国“会此时运进化之时,人文发达之际”,而未能“改造为一富强国家”,这实在令人惋惜与痛心。他又进而分析原因说:“其故何也?人心溃散,民力不凝结也”(8)《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83页。;此病状是由“中国的社会思想和社会生活还没有发达,人民知识没有普及”所造成的。正是以上这两方面的认知,成为孙中山重视与力图解决实现人的现代化这一重大课题之思想动因。
孙中山还在考察国事与民情的基础上,强调指出辛亥以来“国中多故,共和政治屡受暴力推残,虽由于武人专横,亦因国中大多数之劳动界国民不知(与)政治之关系,放弃主人之天职,以致甘受非法之压制凌辱,而吞声忍气、莫可如何”所致。(9)《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1、243页。有鉴于此,他主张并提出,我们在大力倡导进行物质建设——振兴实业之同时,还必须把努力改造国民性及进而提升国民的素质水平这一国家基础革新工程,切实抓紧做好。在孙中山看来,此项伟大政治改革之任务,是要促使广大国民改变他们因长期受封建专制统治,及其文化惰性影响而形成的奴性愚陋、懦弱、散惰等习性,并摈弃其守旧、虚骄、自大、苟安、内耗、拒变等落后思想与心理;而它的目的则是要使广大国民的思想观念、道德情操、价值取向、知识能力、人格修养和行为规范等皆来一番变革更新,从而铸造出新的国民精神与国民形象——最后令全体国民彻底脱去封建王朝臣民之烙印,跃变为共和民国的一代新国民,以使我中华民族跻身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为达此目标,孙中山再次明示和强调:这“改造人心,除去人民的旧思想,另外换成一种新思想”之工作,是一项“国家的基础革新工程”(10)《孙中山全集》(第8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72页。。他进而又指出,此事“欲图根本救治,非使国民群怀觉悟不可”(11)《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6页。;而令其“觉悟”之关键要诀,就是要尽快地改变“中国人民知识程度不足,……且加以数千年专制之毒深中乎人心”之现状,尤要去掉广大国民“向来多有不识为主人、不敢为主人、不能为主人者”的思想,及其生活习性方面之诸多劣陋行径。其强调说:这些本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的国民,只有通过思想上既破又立的推陈出新功夫,才能由“幼稚而强壮,(致)民权发达,而使纯粹之民国可指日而待也”(12)《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71、173、384页。。显然,孙中山认定:我们在革命和施政之中,应当尽快把实现人的现代化这件大事抓紧,若将改造国民性及全面养成与提升广大国民整体人文素质水平这项工作作好,即能造就出高素质的新国民,并依靠他们来完成民主革命任务,以及创建新政府与新制度,进而建设好一个新民国。
应该说,孙中山关于改变人的心理和形象这场社会政治变革是国家基础更新工程之论断是完全正确的;其在这方面的相应践行也很值得肯定。此项工程旨在通过培育塑铸一代新国民来促进人的现代化。它包含了大力改造国民性与提升国民人文素质这两个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子建设工程。具体而言,这两者的工作又各自含有几个方面之重要内容与工作。对此,孙中山皆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以饷国人:他把当时的国民程度与民初政局结合起来考察,既指出剖析了国民存在的错误思想与心态及其劣根性之诸多表现,又明示了应如何对它们实行破立并举;同时还提出与强调了重塑新国民精神及形象的具体内涵,以及达此目的之办法和途径。不仅如此,孙在民初年间的几次开府行政中,一直力图实施这些思想主张。这样一来,他就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上,为做好这项促进人的现代化之国家基础工程指明了方向,并提出过实施方略(案)。
孙中山根据中国特殊国情所积淀而成的国民心理,认为改造国民性是精神(心理)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基于此认识,他在所著的《建国方略》等书及平常之演说和谈话中指出,做好改造国民性的工作,必须在以下几个破与立上着力下功夫:
第一,孙中山要求广大国民,特别是党人与志士,应实行思维方式的变革更新:要破除传统的“知易行难”说,而新立其倡行的“知难行易”观——他将此深层的心理革新列为改造国民性之首要内容。
“知易行难”是中国古代的认识论命题。如《左传·昭公十年》曰:“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伪《古文尚书·说命中》也谓:“非知之艰,行之惟艰”(13)参见《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年版,第1734页。。这两种讲法都认为,知道一件事并不难,实行起来可就难了。孙中山毫不留情地批驳了这错误的思维定式。其先指出此谬说流毒久远广泛且危害巨大。如曰:“夫‘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一语,传之数千年,习之遍全国四万万人心理中”,“此说深中于学者之心理,由学者而传于群众,……遂使暮气畏难之中国(人),……易者则避而远之,而难者又趋而近之,始则欲求知而后行,及其知之不可得也,则惟有……放弃一切”;“夫中国近代之积弱不振、奄奄待毙者,实为‘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一说之误也”。他进而又强调说:“知易行难”说对中国革命之极大危害性,就在于它不仅“夺吾人之志,且足以迷亿兆人之心”。如“革命党(人)之心理,……被‘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之说所奴”后,大多皆“于革命宗旨、革命方略……信仰不笃、奉行不力”导致革命受挫失败、建设事业停顿。(14)《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8、159—160、116—117页。
接着,孙中山一针见血地指出:这“古人之所传、今人之所信”,“久已认为天经地义而不可移”的“‘知之非艰,行之惟艰’之说”,“实似是而非”的伪命题也。他在猛“破”此错误思想之同时,又注重致力于“立”——为“出国人之思想于迷津”,其先后以“饮食”、“用钱”、“作文”、“建屋”等10件事来说明随着人类社会文明之发展进步,人们的思维方式经历了“不知而行”、“行而后知”、“知而后行”三个阶段,以此“证明行之非艰,而知之惟艰,……而破世人之迷惑”。最后,孙中山强调说:“予之所以不惮其烦、连篇累牍以求发明‘行易知难’之理者,盖以此为救中国必由之道也”;“中国事向来不振者,……则误于以知为易、以行为难也,倘能证明知非易而行非难也,使中国人无所畏而乐于行,则中国之事大有可为矣。”为此,他号召并勉励全体国民要赶紧实现思维方式的变革和心性更新:“国民!国民!当急起直追,万众一心”,“破此心理之大敌”,先奠国基于方寸之地,为去旧更新之始,以成良心上之建设也!”(15)《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16、118、159、173页。
第二,孙中山劝导与号召广大国民应紧跟时代潮流前进,切实去掉由封建专制淫威所逼成之奴隶性,转而树(确)立民国主人翁的主体思想。他认为这是改造国民性不可或缺之重要内容。
中国是个有着数千年悠久历史文明的农业国,自秦始皇实现统一以来,又长期是君主专制的封建大帝国。在孙中山看来,封建“君政时代”之“国家者,亦不过是君主一人一姓之私产,非我国民所有也,故人民无国家思想,且无国民资格”(16)《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37页。;这使“中国四万万之人民,由远久初生以来,素为君主之奴隶”。他们“久处于专制之下,奴性已深,牢不可破”,向来就不会也不敢作主人;我们今天即使“勉强拉他来做主人翁,他倒感觉得不舒服”(17)《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01页。。更有甚者,“全国大多数(人)的普通心理是:‘国乱民穷,真命天子何时出现呢?’”(18)《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页。这种情形表明:“现在人民有一种专制积威造下来的奴隶性,实在不容易改变”(19)《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01页。。
面对上述国史民情,孙中山一方面多次告诫国民说:近代中国由清廷的封建君主专制,而一跃变成了共和民国,这是“中国从古没有的大变动”;我们的社会文明特别是国民之思想,也应随这时代发展而进步——应明白“现在民国时代,大家都是主人翁”。他又进而强调说:“从前帝国时代,四万万人都是奴隶;……我们革命党用革命主义把专制皇帝推翻,才把人民由奴隶的地位超度到主人翁的地位”。广大国民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革命成果,千万不可“有希望……把民国再变成帝国的心理”,而应赶紧尽职“居于主人翁的地位”。因为“现在民国……是人民公有的国家”,“是人民大家作主的”,而“大总统”及“文武百官”,“实在是全国人民的公仆”(20)《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页。。另一方面,孙中山为帮助广大国民了解革命党的三民主义,以当好民国主人翁,在按照党的《革命方略》和《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进行施政之过程中,还特别设置了“训政”时期。他在论及此问题时说:“须知共和国,皇帝就是人民。以五千年来被压作奴隶的人民,一旦抬他作起皇帝,定然是不会作的,所以我们革命党人应该……如伊尹训太甲样”——“现在没有别法,只好用此强迫的手段,迫着他来作主人,教他练习练习。这就是我用‘训政’的意思。”(21)《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01页。其又强调指出:“而今皆当为民国主人”的广大国民,“实等于初生之婴儿耳。革命党即为产此婴儿之母也,……训政时期者,为保养、教育此主人成年而后还之政也;夫以中国数千年专制、退化而被征服亡国之民族,一旦革命光复而欲成立一共和宪治之国家,舍训政一道断无由速达也。”(22)《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72—173页。孙中山特别诫勉广大国民:需知“吾等现由奴隶地位,一跃而居主人地位,实为莫大之幸福!”我们现在“既处于主人翁的地位,则当把从前之奴隶性质,尽数抛却”,“就应该以主人自居”;大家“既为主人,即应尽其应负之责任:方今民国初建,万端待理,……则凡百艰难事物,吾人都负其全责”,“万不能再视国家事为分外事,能如是则中国前途自有莫大之希望”(23)《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27、537—538页。。
第三,孙中山认识到,教育与促使广大国民改变素自尊大的封闭心态,及其近年来之崇洋自卑心理,令他们转而树立新的开放观念与自强意识,也是改造国民性之重要内容。
孙中山先批判了国民的封闭意识和守旧拒变心态。他认为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小农社会及其传统文化,再加上明清两朝廷之锁国政策,造成了我国民以崇古、守旧、短视与排外为文化特征的、根深蒂固之惰性心理——人们依恋旧的思想与制度,不愿或难以接受新思想和新事物。其在论及国民此劣根性时指出:“吾国向来闭塞门户,不与外人往来,暨后中外通商,愚民又常行排外主义,……惟守旧不变。”(24)《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94页。如义和运动前,中国人在“守旧的时候总是反对外国,极端信仰中国要比外国好”,不信“欧美的文化是比中国进步,并且想表示中国的文化还要好过欧美”,故义和团民甚至“始终不相信外国的新式武器”厉害。他们在反抗八国联军入侵时,“总是用大刀、肉体和联军相搏,……被联军打死了几万人”,结果吃了大亏。(25)《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17、315—316页。孙中山还联系现实一针见血地说明了这种劣根性的危害:进入民国之后,很多国民仍有抱残守旧之劣(习)性——“以为现在共和政体,不及从前专制政体之善”(26)《孙中山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7页。,他们“不但不知道共和的好处,反有希望真命天子出现,或满清复辟”的心理。(27)《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页。在他看来,正是此孤立自大和守旧封闭的心理惯性,成了造成民国动乱的一大政治动因。这阻碍了近代中国社会顺应世界潮流前进,使它不能从事建设而无法由传统农业国迈入现代工业国。
孙中山为让广大国民摈弃上述素自尊大、目无他国及守旧拒变的错误思想与心态,一再劝诫国人曰:我们“必须使我们的国家,对欧洲文明采取开放态度”(28)《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6页。,要赶快破除自身“向(来)未知国际互助之益,故不能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的错误心理(29)《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24页。,转而迎接“现在各国通商”之世界合作潮流,“行开放门户政策,以振兴工商业”(30)转引黄明同:《孙中山建设哲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43页。。他同时又进而提出,我们还应“取法西人的文明而用之”:“要择地球上最文明的政治法律来救我们中国,(以)最优秀的人格来待我四万万同胞”,以使全体国民在心性(精神)文明上来一番“易旧为新”。其认定并强调若能如此做去,则中国定可“由过代之文明变为近世文明”(31)《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81、278页。,而在不断开放改革的进程中走向民族复兴,以及迎来国家之富强。
孙中山又要求中国人赶快摈弃近些年来产生的崇洋自卑心理。他在论及此错误思想之来历时指出:庚子义和团之役,是国民用“最后的自信思想和最后的自信能力,去同欧美的新文化相抵抗”。自是役失败后,“中国人……便明白欧美的新文明的确是比中国的旧文明好得多”;于是国民之心理又,“反过来极端地崇拜外国,信仰外国是比中国好,……把中国的旧东西都不要,事事都是仿效外国”,结果使“自信力完全失去,崇拜外国的心理便一天高过一天”:人们普遍认为,凡“物质科学”与“政治社会上的事”——总之“无论什么事,一定要步欧美的后尘、要仿效欧美的办法;甚至在选择存款与购物地时,只要看到门口有“洋招牌,便吃了定心丸”(32)《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16—317、342、205页。。
孙中山严厉地批判了国民这种只信用、崇拜外国,不相信本国文明的民族虚无主义和自悲心理。为此,他一方面指出此种错误心理之危害:“仆观察社会之心理”是,国民见欧美各国“种种较吾国为强,乃生悲观之念”;“惟此人心中之悲观最为危险,若人心中之悲观不去,则即无外患等之危险,而民国亦必不免于灭亡”。有鉴于此,其大声疾呼,要求国民“诸君先袪此足足以致亡之悲观”思想,并号召人们将破与立两者结合起来:认为只有“全国人……将悲观之心理打除,……造成一进取之乐观,唤起国民勇猛真诚之志气”,国家才能“焕发一种新气象”,而“于民国前途实有莫大之利!”(33)《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95—496页。另一方面,孙中山又强调指出,我们应树立起民族自信自强的理念,尤其是要自觉地坚定文化自信。因为“中国的文明已有数千年,西人不过数百年”(34)《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78页。——“欧美近年来的文化才比中国进步”,且其“驾乎我们中国之上的,……完全是物质文明”;至于“讲到政治哲学的真谛,欧洲人还要求知于中国”(35)《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90、666—667页。。因此,他告诫广大国民说:我们切不可“妄自菲薄”,“不可以轻视自己”!大家要知道:“中国几千年以来都是独立国家,从前政治的发达” “向来没有假借过外国材料”,一直“在世界之中文化上是先进的国家”。正因如此,所以现在“要中国驾乎欧美之上,改造成世界上最新、最进步的国家,……实在是有这样的资格”(36)《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44—345页。——我们一定要坚信:中华民族完全有能力跻身于世界之先进民族行列,且驾乎其上!
还有,孙中山又把儒家的“修身”一项,新解析为是要讲究个人卫生和举止文明,并将之也列为改造国民性的内容之一,以期塑造国民良好的外表形象。如他说:“像吐痰、放屁、留长指甲、不洗牙齿,都是修身上寻常的功夫,中国人都不检点”,而习以为常;外国人见到我国民之此等陋行,“便以为很野蛮”。其又谓:中国之所以退步、落后,固然是“因为受外国政治经济的压迫”,但“推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中国人不修身”(按:孙此语虽不全对,但也可见其良苦用心),故甚希望国民对上述“鄙陋行为”“切当戒之”,转而注重“把修身的功夫做得很有条理”,而成为一个“诚中形外,甚至举动之微也能很注意”的文明人士。在孙先生看来,广大国民个个若能做好这件事,那我们对外就一定会受到“外国人……尊重的”;而在内“便可以来讲齐家、治国”,以恢复“我们民族的精神”及“地位”(37)《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49—250页。,用它来救国并建设新国家。
此外,孙中山还将革除缠足、蓄奴、养婢、嫖娼、聚赌、抽鸦片、酗酒闹事、迷信风水等社会陋习,皆列为改造国民性的内容,以期在国民广泛移风易俗之基础上,重建民国一代社会新风尚。为此,他在南京和广州两地开府施政时,曾亲下大总统或大元帅令,要求各属严禁诸陋习中之危害极大者,充分体现了其力图用行政手段助一些人改掉恶习劣行,以进而造就出良好国民及社会新环境的意愿和决心。
纵观前文可知,孙中山认定并强调改造国民性及改造人是实现人的现代化过程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肩负着改革广大国民不适应时代和国家发展要求的各种落后守旧的心理和习俗,为重塑国民内在精神(心理)与外表举止(形象)创造条件的双重任务。为此,他寄望并诫勉大家应赶紧行动起来,共同努力去做好上述几破几立的工作,以尽快地将全体国民塑造成为心理健康向上、行为遵法守纪又奋发有为的民国主人翁;其强调惟如是,我们才能更快地完成民主革命及建设好新民国之任务。
孙中山指出,实现人的现代化之另一大项重要工作,就是要不断培育与全面提升广大国民之人文素质。与主张改造国民性一样,他在这个问题上也提出过不少真知灼见,并且还有贯彻该思想主张的施政践行。
孙中山首先认定,提升广大国民人文素质的最根本问题,在于培养和增强人民的爱国心(思想)。他明确地指出:“做人的最大事件是什么呢?就是(应)知道怎么样爱国,怎么样可以管国事”(38)《孙中山全集》(第10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8—19页。,并毕生笃行此事——其始终沿着共和革命之救国道路奋进,在爱国救亡方面身体力行地做出了光辉表率孙先生身为一位赤诚的伟大民主革命家,曾为我们留下了不少饱含爱国与救国深情的格言。如“仆为中国一爱国者”(39)《孙中山全集》(第4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0、19页。;“中国土地人口,世界莫及。我们生在中国,实为幸福”(40)《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79页。;“文爱国若命”(41)《孙中山全集》(第7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1页。;“救国文之本怀”,“救国之心未尝少懈”;“共和国体若危,文视之为唯一生命,必尽其所能拥护之”(42)《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47、230、225页。等。他更将自己一生全奉献给了以革命救中国的事业,真正做到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诚如其临终之遗嘱所言:“余致力于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现在革命尚未成功”,故“同志仍需奋斗”——于弥留之际犹口呼“和平”、“奋斗”,“救中国”等数语。(43)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2131、2133页。孙中山一生的爱国言行垂范千古,而为近现代和当代中国所有的志士仁人建树了光辉榜样!
孙中山面对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国事危殆之现状心急如焚。他领导中国在革命之进程中,一直号召和勉励全体国民应树立坚强的爱国心与做一名爱国者。其早在兴中会时期,就界定近代中国的“爱国”二字,是与革命救亡、振兴中华联在一起的。因此,孙中山曾痛斥康梁保皇党之所谓“爱国”,是“保异种而奴中华,非爱国也,实害国也”;进而明确指出,革命者和广大民众“所爱之国应为中华国”(44)《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33页。。此后,他一方面以近邻日本国“初本弱小”,但由于其国民有强烈的爱国心,故而能“一跃而与列强并峙”为例说明“故爱国心重者,其国必强,反是则弱”的道理。(45)《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3页。另一方面,其又多次嘉勉广大国民说:“今民国成立,国民须人人有爱国心,……各就其业,改良提倡,尽应尽之义务”;或谓“全世界文化进化,尚在竞争时代”,所有军政界人士“处此竞争剧烈之际,人人须以爱国保种为前提”。(46)《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44、154—155页。
孙中山在论及如何增强国民之爱国心,以凝聚中华民族全体的力量进行革命救国和建设新民国时,特别强调了以下几点:一是他提出大家要立志救国,并“用民族精神来救国”。为此,孙中山指出爱国就要励行革命。因今日之中国“非革命无以救垂亡”与“图光复”也,故广大国民应效法顺天应人的“汤武革命”之救国举动,“速立志以实行革命,则中国可救”(47)《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06页。。他进而又指出:“民族主义就是国族主义。……中国只有家族主义和宗族主义,没有国族主义,(故)外国旁观的人说中国是一片散沙。”我们今要救治此重病,就应大力“留心提倡民族主义,结合四万万人成一个坚固的民族”,即“用宗族的小团体,来做扩充国族的工夫,……以成一个极大中华民国的国族团体;有了这国族团体,还怕什么外患,还怕不能兴邦吗?”“所以救中国危亡的根本办法,在自己先有团体,用三四百个宗族的团体来顾国家,便有办法”(48)《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19、621、674、676—678页。。
二是孙中山提出国家应采取有效的法律举措来增强国民的爱国心。为此,其要求民国之各级政府,应仿效同盟会员“共立信誓”的办法,令所有“文武官吏、军士人民,当一律宣誓,表示归顺民国,而尽其忠勤”。这就是要以“宣誓之仪文”成一“心理结合”,而坚定国民之爱国心。他强调此办法需“普及于全县之成年男女”, 使广大国民“必从宣誓以发其正心诚意之端”,以明白自身从此“由清朝臣民而归顺民国”,然后每个人才能懂得必须忠于民国,而增强其爱国与治国之心;同时还应让他们知道:如“有违背民国之行为”,则应负背誓的法律责任。(49)《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12—214页。
三是孙中山强调“要以革命党为根本”来救国,即要求广大党人在爱国方面应成为国民之榜样。为此,他提出“办党事比无论何事都要重要”(50)《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56页。,勉励“数十万党员”要成为国民中之先知先觉者,“在从事革命与建设民国的斗争中充当表率”;其强调党人“须知救国即自救,责无旁贷”,各宜“(将)抛却头颅,倾家救国,视为无上之职志,……(且)必要从事实上实行,……奋力猛进,毋让美于人”(51)陈锡祺主编:《孙中山年谱长编》(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1705、1703页。。同时,他还希望广大党员:要牢记“古人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国家之内一物不得其所,便是我们的责任”;这责任之一便应宣传与组织群众——因为革命与建设事业,皆“必要应用群力,请全国人都同心协力去做,那才容易成功”(52)《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64、568页。。
四是孙中山认为国民真正爱国就要落实在行动上,即应参与国事、担负起建国之义务和责任。如他说:“此后之中华民国,置于国民全体之怀抱;建设中华民国之责任,荷于国民全体之仔肩”(53)《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35页。。其又谓:“现在共和国是大家的国家,大家都是股东”,“凡我国民……于国家一切事件,亦有主权矣”,“所以就应该竭力地支持”—— “大家出力帮助民国,那就是民国前途的幸福”,故国民应“各具一种爱国心,将国家一切事件,群策群力、尽心办理”——“民国要做的事情是很多很多,只要大家同心协力做下去,就可以做地球上第一等强国。”(54)《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25、537页。五是孙中山特别寄望身负“救亡”与“卫国卫民”重任的广大军警,更应具备爱国的“高尚思想与强毅能力”,认真负起“救国救民之责任”,并切实将之落实在“造成安乐新世界”的奋战中。如他说:“军警为立国之本,所以恃保护我国民者,即军警界同胞是也”,故“军人当存一与国存亡之心”;“我军警界同胞果能以国家为前提,努力前途,对于外尽捍卫之劳,对内尽维持之力,则我中华民国自此日进于富强,可称雄于东亚也。”(55)《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29、475页。其又谓:“革命军人‘以杀人为救人’,必赖冒险之精神,有奋斗之决心,事才始有可为”;“诸君……须知军人之为国家效死,……我死则国生,我生则国死”,“以吾人数十年必死之生命,立国家亿万年不死之根基,其价值之重可知”:为国“成仁”者,“则为死重于泰山,其价值乃无量之价值,其光荣乃无上之光荣,惟诸君图之!”(56)《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52、19、40、29、34—35、39页。由上述可知,孙先生认定培育与增强全体人民之爱国心,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关键所在。正是基于此认识,他毕生对这事身体力行,并大力倡导之。
孙中山其次认为,促使国民人人皆养成良好道德与高尚人格,这是提高全体国民人文素质的重点工作所在。为达此目的,他不断号召和勉励广大国民应努力为实现这一人生修养目标而进行不懈的奋斗。
孙中山对道德之社会功能和作用,给予了极高评价。如其谓:“大凡一个国家所以能够强盛的原故,起初的时候都是由于武力发展,继之以种种文化的发扬,便能成功;但要维持民族和国家的长久地位,还有道德的问题,有了很好的道德,国家才能长治久安。”(57)《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79页。他又曰:“我们要造成一个好国家,便先要人人有好人格”,为此应“正本清源,自根本上做工夫,(这)便是要改良人格来救国。”(58)《孙中山全集》(第8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19页。其甚至还说:“有道德始有国家,有道德始有世界”(59)《孙中山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5页。——把它的功用提到了前所未有之高度。孙又联系到民国的社会现实进而指出:“今日得一种高尚完全之政体;政体既改良,人民道德也必随之改变,方可表示共和之真相。”(60)《孙中山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5页。他对民初醉心于新文化者“排斥旧道德”和“不要旧道德”的言行,严肃地提出了批评,(61)《孙中山全集》(第9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43页。认为我们既要坚守民族固有之好道德,又要树立跟上世界进步潮流的新道德,并强调应从这两个方面着手,相济为用地来养成全体国民之好道德与好人格,以期不断地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使民国之共和民主政制臻于优良强盛。
首先,孙中山指出:“以前中国民族的道德,因为比外国民族的道德高尚得多。……所以穷本极源,我们现在要恢复民族的地位,……就要把固有的旧道德先恢复起来。”到底要恢复哪些“固有的旧道德”呢?他在谈及此时认定:这“就是要恢复数千年历史上之文明”(62)《孙中山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5页。,并进而指明说:“中国人至今不能忘记的,首先是忠孝,次是仁爱,其次是信义,(再)其次是和平”——“这种特别的好道德,便是我们的民族精神。我们以后对于这种精神不但是要保存,并且要发扬光大”。其还补充说:我国军人常讲的“智、仁、勇”三达德,也要坚守和发扬;除了“我们旧有的道德应该恢复以外,还有固有的智能也应该恢复起来”。孙认为这“智”者,“就是《大学》中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那一段话。……这就是我们政治哲学的知识中独有的宝贝,是应该要保存的”;而所谓“能”者,是指我们民族“固有的”创造力,即要将古代人民发明指南针、造纸、印刷术、火药及制作茶叶、瓷器和丝织品等“固有的能力,一齐都恢复起来”(63)《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80、684、687—688页。。
孙中山在提倡恢复中华民族“固有旧道德”的过程中,曾对其中某些内容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造和创新诠释。如他指出:“一般人民的思想,……以为从前讲忠字是对于君主的,所谓忠君;现在民国没有君主,忠字便可以不用。……这种理论实在是误解。”其进而又强调说:现今因为不讲“忠字,故连累到民国什么道德都破坏了”;由此看来,我们对“忠字的好道德还是要保存”,即“在民国之内,……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64)《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81页。为此,孙中山特别提出在广大国民进行“正心诚意、当众宣誓”的誓词内,就应有“从此去旧更新,自立为国民,尽忠竭力,拥护中华民国”等忠于国家的内容。(65)《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15页。他又将忠解释成要“忠于事”——“我们做一件事,总要始终不渝,做到成功。……这便是忠。”
在此尤需指出的是,孙中山在论及应恢复“祖宗”政治哲学中的“内治”与“外修”等“道德功夫”之同时,还特地强调说:“今天讲到修身,诸位新青年便应该学习外国人的新文化”,特别是要学其一贯之价值观——自由、平等、博爱等;也就是说,我们在“恢复我一切国粹之后,还要去学欧美之所长,然后才可以和欧美并驾齐驱”(66)《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681、685、689页。。
其次,孙中山勉励革命党人以及学界和军队等广大国民,人人都应“树立高尚志愿”,追上世界人类道德进步之新潮流,而具备“求大家之利益,办大家之事业”(67)《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9页。的新道德。他指出:“现在文明进化的人类觉悟起来,发生一种新道德。这种新道德就是有聪明能力的人,应该替众人来服务;这种替众人来服务的新道德,就是世界上道德的新潮流。”为此,孙先生一再叮嘱党员诸君:大家要注重党德建设,因为一个“政党之发展,……全视乎党人智能道德之高下”(68)《孙中山全集》(第3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页。。他要求广大党员应从两方面来修炼党德:一是要重视人格修养。他认为党员应“以党事为己事,以国事为己事”(69)《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8页。,“恢复以前为党奋斗之精神”,要做到“人格高尚,行为正大:不可居心发财,想做大官,要立志牺牲,想做大事”(70)《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26—527、524、484页。。若个人能如此,则全国人民都会佩服与信仰本党。二是党员要奉信三民主义,并以笃行与大力宣传之来促使国民觉醒,进而赢得其心。他指出这三民主义不仅是“适合中国国情、顺应世界潮流、建设新国家一个最完全的主义”,也是“无形中改造人民思想”之利器。党员们应带头充分信仰与奉行之,并进而“负起责任来,到处去宣传”它。我党只有“用这个主义去统一全国人民的心理”,使国民之政治觉悟大提高,“都来倾向本党”,我们才能“得全国的人心”。而做到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人心就是立国的大根本”;唯如此,“然后本党才可望蒸蒸日上”,领导中国“革命大告成功”(71)《孙中山全集》(第8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84—286页。。孙中山又教导所有公职人员说:大家应明白:民国“政府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也”(72)《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11页。。我们的民国是行民权的共和国,“这种民权主义,是以人民为主人的,以官吏为奴仆的”,所以为“公仆”者在为国民服役办事时,“居心要诚恳,服务要勤劳,要真是为农民谋幸福”(73)《孙中山全集》(第10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61、558页。——他这句对农讲所毕业学员讲的话,实际上也是其对所有政府公职人员的要求。孙中山还诫勉学界诸君:一定要学习革命先烈“为人类来服务的那种道德观念,……发奋读书,研究为人类服务的各种学问;有了学问之后,便要立志为国家服务、为社会服务。”(74)《孙中山全集》(第10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56—157页。孙中山对“西南政府旗下的”众将士更勉慰有加。他强调军警今日“为人民革命”,必须明白一切要以“利国利民为是”的奋斗来“再造一庄严华丽之新民国”(75)《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85页。。为达此目的,诸君宜弘扬“智、仁、勇”三达德,切实把“升官发财、自私自利的思想化除,……完全变为革命党员,一致为三民主义(去)牺牲”(76)《孙中山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50页。——只有这样做才能竟革命事业之全功。
总之,孙中山注重并致力于搞好国民素质中的道德建设。在他看来,道德不仅是调整人与人及人与社会群体间关系的行为规范,而且它还是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建设社会文明乃至大同世界之精神支柱。因此,其强调全体国民一定要努力树立良好的道德与人格,这才对民国之建设大有裨益。
孙中山还承传儒家对民“教化有道”的主张,把大办和普及教育事业视为当务之急;他认为此事既是养成与提升国民整体人文素质的重要内容,又为达到此目的之主要途径,故始终大力倡行之。
孙中山关于教育乃立国之本的思想,虽主要内容是从“兴学育才”以建设好国家方面立论,但它里面也不乏以教育来养成国民之文化、知识与技能,是提升其人文素质水平的主张。为此,他一直强调大办教育、广设各类学校之必要与重要性。如孙认为:就国家以“教化致强”而论,则“远观历代,横览九洲,……教之有道,则人才济济,风俗丕丕,而国以强。否则反比”(77)《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页。;就个人成长来说,“人不能生而知之,必得学而后知之,人不能皆好学,必待教而后学”——“有学校以陶冶之,则智者进焉,愚者止焉,偏才者专焉,全才者普焉。”由此他得出结论:无论是从国家考量,还是为人民着想,当政者都应法“三代之遗风,(令)庠序学校遍于国中,人无贵贱皆奋于学”(78)《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8—9页。。孙中山还针对民国之现状强调大办学校对养成与提升广大国民人文素质,有三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大办学校可快速扫除文盲,提高国民之识字能力与文化水平。他在论及此时谓:“夫中国人民知识程度之不足,固无可隐讳者也”(79)《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09页。——“吾国虽自号文物之邦,(然)男子教育不及十分之六,女子教育不足十分之三,其中有志无力者,颇不乏人”(80)《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52页。;“今天下之失教也久矣”,致国民之“(目)不识丁者十之七八,妇女识字者百中无一”。其认为要快速改变这国民文化水平低下之现状,就“必须多设学校,使天下无不学之人、无不学之地,则……妇孺也皆知诗书”(81)《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页。。二是多办与普及学校教育,能极大地提高国民的知识水平与增进其技能。孙认为每个人的知识与技能,都是通过后天之“所学,由浅而深、自简入繁”,慢慢地“日积月累”而得来的(82)《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9页。。他又指出,现在的国民是民国之主人翁,而这“做主人”者,不仅要“有主人的资格……量度”,而且还应“有主人的学问”(83)《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25页。——因欲“将民国建成一极乐世界,非国民有充足之知识不为功”(84)《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37页。,而大办教育就可以促进与提高广大国民的知识技能水平——这可为民族振兴和建设好国家奠定智能基础。三是学校的教育与革命宣传,还能提高国民的政治素质,以及培育社会精神文明:这正是民国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孙在论及此时指出:过去“二百六十余年……受异族专制”之广大国民,“今日欲回复其人格,第一件(事)须从教育始”。如广大青少年通过入校学习,即可接受“德育、智育、体育之陶冶”,而“成为完全人格之人”;这“万千有完全人格之青年”,将“有兴趣来管理国家”(85)《孙中山全集》(第1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37页。。又“教育既兴,然后男女可望平权”(86)《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58页。。国民在接受教育及三民主义宣传后,就会知道“凡为中华民国之人民,均有平等自由之权”,应行动起来当好建设民国的主人翁。孙认为所有这些,皆是我们提升国民人文素质应有的工作内容。
孙中山还特别诫勉全体国民尤其是教育家,要明白并肩负起建国之责任。他指出:民国的“当务之急为‘建设新政治’”。现我同胞“皆得为共和国之主人翁,即皆能取得国家参政权”,对“民国政治”建设要“均负责任”;而身处教育战线的“教育家(则)须记提倡政治,实行改良政治”,在对学生之施教中应做到德、智、体三育并重,并进而“使四万万国民同心协力改良政治”(87)《孙中山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0、287页。。只有这样做下去,新生之民国才能“民为国主,主安即国治”,最终达到“造成……为世界第一庄严灿烂之真共和(国)”的目标(88)《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36—637页。。
孙中山将其兴教办学育人之思想付诸实践,毕生为普及教育和提高国民的人文素质水平,进行过不懈努力。如他在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任内,先后提出了“民国新造,凡有教育应予提倡,乃足以启文明而速进化”(89)参见王耿雄:《孙中山史事详录》,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95页。,“教育主义,贵在普及”(90)《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58页。,“教育平等,凡为社会之人,无论贫贱,皆可入公共学校”(91)《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23页。,以便“让人人都能读书”,“都可以得到教育”等主张(92)《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4—75页。。其在谈到振兴教育之具体方案与举措时,又提出应大力“兴办中小学校”,“提倡女子教育为最要之事”,及“欲四万万人皆得受教育,必倚重师范,此师范学校宜急办也”——如此才能“隐植将来教育之根本”(93)《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58页。。孙为尽快恢复和发展民初的新教育事业,在大总统任上于批准教育部颁行《普通教育暂行办法》等法规之同时,又亲自发出了多项规复教育秩序、保护学校与奖励游(留)学的令示。
孙中山于解除民国临时大总统职后,及其在广州三度建政担任大元帅期间,或以大力倡导办学、提高国民的文化与知识水平为念,或切实大办学校,把提高民众的政治和智能素质等事,视为自己行政之急务。要之,他此间一直“注重教育”事业的发达。如孙当时强调说:“民国的人民,人人都是主人,人人都要替国家做事的,所以建设一个新地方,首在办教育;要办普及的教育,令普通人民都可以得到教育,然后人人知道替国家做事。”(94)《孙中山全集》(第6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4页。他对发达民国教育事业寄予厚望,并充满着信心——曾提出要“先使每乡皆有蒙学校,由蒙学校而至高等,由高等学校而至大学堂”(95)《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67页。。其还从“学校者,文明进化之泉源也”出发,特别要求各地在实行地方自治时,“于衣、食、住、行四种人生需要之外,首当注重于(办)学校”,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所设“学校之等级,由幼稚园而小学而中学,当陆续按级而登,以至大学而后已;(除)教育青少年外,当设立公共讲堂、书库、夜学,为年长者养育知识之所。”孙中山在论及普通教育之内容时强调了两个方面:其一,他提出所有这些普通与社会学校,皆应“于读书、识字、学问、知识外,当注重于双手多能,力求实用”(96)《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23—224页。;其二,他基于“国家治乱一系于法”,“共和政治以法律为纲”(97)《孙中山全集》(第4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40、349页。,及“现代新国家乃重在法(治)”之理念(98)《孙中山全集》(第5卷),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91页。,要求学校应强化法制方面的教育与宣传——要教莘莘学子从小就树立法制观念,步入社会后宜遵法守纪,进而带动与促使国民人人皆做个守法纪的人。其认为国民法纪观念之强弱,是衡量其政治与心理(精神)素质高下之尺度,故厉行法制教育也是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上就是孙先生关于通过办学育人来提升国民全面素质的主要思想主张。至于说到他在这方面之践行,则1924年在广州市先后创办了黄埔军校、广东公立法官学校、国立广东大学三所高校,显然可作为其大办教育的明证。
由前所述可知,孙中山始终将兴学育人和极大地提升国民之整体人文素质水平连在一起,认定前者既构成为后者的内容之一,又是达到后者目标的重要途径;在他看来,这是关乎民族精神振兴与国家发展富强之大事。这诚如其所说的:今后国家“振兴之基础,全在于国民知识之发达。学界中人当知责任之重”(99)《孙中山全集》(第2卷),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24页。;“欲我国转弱为强,反衰为盛,必俟学校振兴,家弦户诵,无民非士,无士非民,而后可与泰西各国并驾齐驱,驰骋于地球之上”(100)《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5、253页。。
纵观全文可知,孙中山对如何实现人的现代化问题,不仅高屋建瓴地提供了理论指导,而且还是足为垂范之社会革命实践。他是近代中国最早真正致力于改变人心以重塑国民性及全面提升国民人文素质水平的一位伟人。其在这方面之一系列言行和作为,乃旨在通过一场深刻的政治与心理革新来努力将原来屈从于封建专制统治威权下之臣民,改造成为民国共和体制之下居于主人翁地位的新国民。孙常将这件大事列为其所推行的“心性文明建设”之重要内容及主要工作。他认为此项工程的实施完成,将会收到开社会之风气,启国民之智慧,广人才之养成,促民权之发达,致民族复兴和国家富强之社会实效。孙中山还强调该工程目标的实现,需有政府与国民持之以恒的共同奋斗,以使各种相应之方案与举措落实到位,尤要注重在此过程中做好三点:一是要传承与弘扬中外优秀文化的思想资料,用以培育国民之人文精神;二是应发挥党人与官员们的表率作用,并以三民主义来教育、感化、改造国民,以及征服全国的人心;三是此事由理论到实践,需有必要的规制来激励人们,以保证其顺利进行。他始终坚信:若能切实做好这项改造与转化人们思想认识,及重新塑铸国民良好心性与形象的心性文明建设工作,那就一定会大有益于全体国民整体人文素质水平之提升,而利于更好又快速地建设一个民主富强、文明和谐与博爱安乐的新民国。我们应承认,孙中山关注和致力实现人的现代化之理论与践行,对搞好民国当时的社会政治文明建设,培育一代崭新国民并激励他们当好主人翁,实有督导和促进作用。毛泽东同志于50年前专门撰文纪念孙中山先生时肯定地指出:“他在政治思想方面留给我们许多有益的东西”(101)毛泽东:《纪念孙中山先生》,《人民日报》,1956年11月12日。。史实的确如此。孙中山上述这些思想实践,显然是其留给后人的珍贵政治遗产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