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银电商“大换血”,“刷单”继续?

2020-11-16 02:11王飞
证券市场红周刊 2020年43期
关键词:上海电商

王飞

几个月前的华东钢贸圈爆雷事件的余波至今在发挥作用。据上海某中间商向《红周刊》记者证实,“钢贸圈可能会时不时再爆一个‘雷 出来”。而受此次爆雷事件影响的多家钢材供应商和钢银电商仍在诉讼当中,据透露,目前钢银电商首批起诉的8家供应商已有6家完成了一审开庭,但法庭并未当庭宣判,接下来是否二次开庭还是未知数。

除诉讼缠身未了外,钢银电商内部的人事发生重大变动。据知情人士透露,钢银电商部分高管降级,另有多达30几名员工辞职。

不过,钢银电商第三季度的平台结算量仍在高速增长。这是否表明钢银电商“刷单”模式存在并有了“升级版”?记者就此致电钢银电商,截至发稿对方未做回复。

华东钢贸圈爆雷事件余波钢银电商人事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上海钢联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截至2020年8月27日,钢银电商及控股子公司钢银供应链存在22起尚未了结的诉讼。其中,在7月华东钢贸圈爆雷事件中,由于上海能升、上海程瑾、江苏拓志和上海彤诺这四家上游供货商接连“跑路”,钢银电商在8月上旬起诉了8家中间钢贸商,目前这些诉讼尚未宣判。

目前,华东钢贸圈爆雷的高峰期似乎已经过去,但行业存在的风险点还没有完全平复。上述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虽然近期我们钢贸圈暂时没有江苏拓志这类的‘雷再爆出来,但有时候会时不时蹦一个出来。”

另据该人士透露,钢银电商内部目前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人事调整工作,部分离职工作人员与江苏拓志等“跑路”供货商存在联系。据其所述,“目前钢银电商中的金涛已被连降两级,因为钢贸这块的业务都是他在管理”。据公开资料显示,在供货商“跑路”事件发生之前,金涛的职位是钢银电商总裁助理。

除金涛外,据悉,钢银电商已有4名部门经理离职,包括上海两名、苏州办一名,而普通员工更有多达30几名员工离职,原因不详。

如此规模的人事变化对钢银电商来说影响不小。据钢银电商9月18日发布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显示(见附表),公司在年初有1020名员工,至二季度末减少至1010人。经过此次的人事变动,公司总人数将降至三位数。

附表 钢银电商今年上半年在职员工的基本情况

数据来源:钢银电商今年半年报

另外,记者查阅钢银电商公告还发现,早在8月12日,钢银电商公告称,公司的副总经理王晓楠因“个人原因”于8月10日递交了辞呈。据公开资料显示,王晓楠和金涛曾在钢银电商“2020供应链客户年会”上,共同为核心合作伙伴颁奖,而获颁奖项的合作伙伴就有爆雷事件中跑路的供应商。

三季度平台结算量不降反增“刷单”模式仍在?

相比人事变化,钢银电商的“刷单”情形似乎并未消失。

据《红周刊》记者采访查证,在爆雷事件中,钢银电商存在与钢贸商一起操作“刷单”的现象。在爆雷事件之后,钢银电商更多地选择与较大国企钢贸企业合作,以规避再次爆雷风险,但这也导致钢银电商7月的结算量大幅下降(见附图)。

附图 钢银电商近一年现货成交趋势

图片来源:钢银电商官网

不过,据上海钢联披露的半年报(更新后)和三季报显示,钢银电商今年上半年和前三季度的平台结算量分别为达2105.64万吨和3318.08万吨,分别同比增长47.64%和43.43%。据此测算,钢银电商今年第三季度的结算量也实现了36.67%的同比增长。

对此,上海某中间商向《红周刊》记者表示,“根据钢贸市场的发展经验来看,在放弃一些合作伙伴仅与较大国企钢贸企业合作的同时,钢银电商肯定也会寻找到新的资质合格的合作伙伴,而且仍会以之前的(刷单)模式进行。”

同时,其向记者坦言,虽然钢银电商与部分钢贸商有官司在身,不可以直接购买其货物,但仍可以通过中间商的方式间接合作。只不过,“刷单”模式有了改变,之前由钢银电商业务员完全操控的后台,现在需经买家“确认收货”,规避了部分风险。

对此,记者向钢银电商和上海钢联发了采访函求证,并电话告知。但截至发稿前,均未有回复。

“再现”常识性错误?

与此同时,《红周刊》记者注意到,继首轮问询之后,全国股转公司在10月中旬向钢银电商下发了第二轮审查问询函。二轮问询函的问题涉及钢银电商涉诉、“刷单”等内容。记者注意到,二轮问询函还要求钢银电商披露一个“特别”事项,就是要求其“说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是否为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主管部门。”

这一要求是因为在首轮问询中,针对监管层问询的,其“主营业务是否符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钢银电商回复称,“钢银电商的主营业务不属于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各种类型的交易场所”,同时还提供了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钢银电商业务情况的说明》,证明“钢银电商作为商品现货互联网电商平台,业务性质不属于上述文件中提及的交易场所范畴,不属于清理整顿工作范围,不需要我委批设。”

那么,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是否是开具该证明的“适用”政府部门呢?

据记者了解,在过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部委联席会议中,牵头单位一般是证监会,地方一般是省级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因此,交易场所是否合规的证明理应到省级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部门开具,而不是地方商务部门。因此,钢银电商其实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

在问询函以外,钢银电商母公司上海钢联发布了三季报,财报中有多处涉及钢银电商。

据记者查阅上海钢联财报发现,公司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等科目较期初全部出现高增情况。其中,货币资金增长82.84%,应收账款增长42.82%,存货增长58.51%,应付票据增长73.08%。从原因来看,上海钢联货币资金较期初增大,是由于钢银电商在银行开具的应付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而应付票据增大是由于钢银电商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供应商支付的钢材货款增加。

财报显示,钢银电商在交易中较多地使用承兑汇票。除应付票据外,应收票据、应收款項融资等科目都显示其在收付款中较多使用承兑汇票。

众所周知,承兑汇票是一种成本比较低的融资方式,可以提高企业的财务杠杆,但其存在的重复背书等风险始终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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