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宋文静
W I P O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1974年12月成为联合国15个专门机构之一,WIPO的成立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通过是20世纪知识产权发展史上最为重要的里程碑。WIPO通过兼顾各方利益和行之有效的国际知识制度,促进创新创造,推动所有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目前,该组织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92个成员国,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26项国际条约,其中对我国工业发展和企业“走出去”有重大影响的国际条约主要有:《巴黎公约》、《海牙公约》、《专利法条约》与《专利合作条约》、《商标法条约》与《商标法新加坡条约》、《伯尔尼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马德里协定》与《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等。
WIPO是一个自筹资金的联合国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协调各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和程序;为工业产权国际申请提供服务;交流知识产权信息;向发展中国家及其他国家提供法律和技术援助;为解决私人知识产权争端提供便利;利用信息技术和因特网作为存储、查询和使用有价值的知识产权信息的工具,帮助各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实现知识产权的益处。
WIPO一直支持中国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起草过程中,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世界知识产权WIPO组织促成了中国参与包括《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在内的15个重要的国际公约,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对接世界通行规则,对吸引外资和促进技术转让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WIPO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能力建设方面与中国开展了深度合作活动,促进了中国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快速提升。
中国在接受WIPO的帮助和影响的同时,也对WIPO乃至世界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提案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
根据中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的提案,WIPO在2000年9月召开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上通过决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WIPO公约生效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该制度建立以来,对推动世界知识产权事业起到了积极作用,使更多的人了解、认识到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
2、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缔结和生效
2012年6月2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正式签署了《视听表演北京条约》,2020年4月28日生效。《视听表演北京条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在我国缔结和生效、以我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将全面提升国际社会对表演者权利保护的水平,从而充分保障视听表演者的权利,促进文化多样性发展。
3、我国联合WIPO开展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专门研究
WIPO联合各成员方,紧跟世界技术创新趋势,开展专门领域的相关研究。特别是在信息通信和人工智能领域与中国开展了密切合作。比如在信息通信领域方面,推出了“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报告:全球价值链中的无形资本”报告,在案例研究部分,重点研究分析了智能手机等领域,并审查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国民收入和生产核算账户、国际贸易统计数据以及企业数据。中国华为公司参与了报告的编写。WIPO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对知识产权的影响也十分关注,2019年推出了《技术趋势2019:人工智能》报告。报告包括了中国在内的全球各地的人工智能专家的供稿,探讨了人工智能技术现有的和潜在的用途及影响,法律和监管问题,数据保护和伦理问题等,并组织成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讨论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政策的影响,为成员国制定和部署本国相关战略与政策提供了参考或依据。
1、2019年WIPO知识产权全球服务体系在我国的应用
(1)2019年《专利合作条约》(PCT)在我国的应用
我国自1994年1月1日起加入PCT,依托PCT国际专利申请构筑国际市场竞争优势,已经成为“走出去”的中国企业获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WIPO公布的数据,19 9 9年,产权组织从中国收到276件PCT专利申请,到2019年PCT申请量达到58990件,短短20年增长200倍。2019年,中国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了58990件专利申请,首次超过美国,跃升至第一位。2019年我国PCT申请量与2018年相比,增长了10.6%。在领先的PCT申请人中,前十大申请人榜单中包括四家中国企业。在PCT申请的技术领域方面,中国申请人PCT专利申请最多的是数字通信领域和计算机技术。
(2)2019年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体系在我国的应用
截至2 02 0年,马德里体系成员101个,覆盖包括中国在内的117个国家和地区。根据WIPO发布的2019年马德里体系国际商标注册申请量数据统计,2019年中国的申请人首次跻身前五位。美国的申请人(10087件)使用产权组织马德里体系提交的国际商标申请量最大,其次是德国(7700件)、中国(6339件)、法国(4437件)和瑞士(3729件)。
(3)2019年国际外观设计海牙体系在我国的应用
2020年,海牙体系共有74个缔约方,覆盖91个国家;中国正在努力加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设计发展迅速,工业设计已初步形成产业,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已初具规模;一批制造业企业高度重视和广泛应用工业设计,取得明显成效;专业从事工业设计的企业发展迅速,设计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一些优秀设计成果已经走向国际市场;越来越多的创新型企业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已经媲美欧美产品。
根据WIPO发布的2019年国际外观设计海牙体系申请数据显示,来自中国用户的申请已达到238件(包含663项设计),增长超过70%,使得中国跻身海牙体系前十大申请人之列,显示了海牙体系在助力中国企业转型升级和参与国际竞争中所发挥的独特和重要作用。
(4)WIPO争端解决程序的适用
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与全球30余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局建立了合作关系。2018年,WIPO中心与中国知识产权局开展合作,致力于促进中国工业产权纠纷对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的使用。
WIPO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能够为当事人提供诸多便利,但目前除了域名争议的解决外,我国真正使用仲裁、调解等WIPO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并不多。
2、WIPO知识产权全球服务体系在我国的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P C T 使用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P C T国际专利申请的质量上还有很多待提升的空间。2019年,我国打破了美国连续40年保持的PCT年度申请量第一的记录,体现了我国的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进入世界领先行列,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第14位。但是,我国虽然在数量方面突破了新高度,但在PCT国际专利申请的质量上还有很多待提升的空间。特别是在核心技术领域,比如在信息通信行业的半导体存储、物联网等领域与美国还存在较大差距,整体表现为积累的专利还不够多,质量还不够高,而这些领域大多数是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专利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另外,在专利布局和策略方面,企业在整体运用P C T 专利策略方面也有待提升。通过PCT途径企业申请人应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布局国家多少、专利公开时限、专利布局策略等因素综合来考虑运用P C T途径还是巴黎公约途径申请。比如,在欧洲专利局公布的2019年欧洲专利申请量排名中,第四名Un ite d Te c h n olo g ie s(美国联合公司),在近几年PCT排行榜的前列中都没有出现,显示出该美国公司并非是PCT的“粉丝”。在其他一些世界型大企业中,比如一些日本公司,也会综合考虑运用PCT和巴黎公约两个途径。因此,我国企业在运用PCT申请专利和提升专利质量方面应该更加重视和完善海外专利布局策略,政府在制定海外申请“PCT鼓励政策”时也需要考虑和企业自身“海外专利战略”的衔接。
(2)马德里体系应用存在的问题
2 019 年,我国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方面,与美国仍存在相当差距,申请的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企业进行商标注册的意识较淡薄。另一方面也是受马德里体系本身原则的影响,马德里体系封闭难转让也是阻碍其发展的瓶颈之一,申请人无法把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转让给马德里体系之外的申请人,企业处置商标有时会遇到困难。
(3)海牙体系在我国应用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国海牙体系申请数据增长迅速,但我国目前尚未加入“海牙协定”,这使得我国企业在通过海牙体系提交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时,只能利用其在海牙协定缔约方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提交海牙国际申请,即只能通过“后门申请方式”进行申请。目前,我国就加入海牙协定正在积极进行磋商,我国加入海牙协定将帮助更多的企业在其他国家更加便捷地获得外观设计保护,让中国创意、中国设计、中国制造更好地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4)我国使用WIPO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
首先,国内企业对WIPO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了解欠缺,目前除了域名争议的解决外,我国真正使用仲裁、调解等WIPO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并不多。其次,如果一方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其仍可提起诉讼,这就使得ADR相对于诉讼节约时间、经费成本的优势无法发挥。而对于调解协议而言,其执行力更为有限,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法律也没有规定相应的救济措施。
经济全球化使得知识产权成为重要的国际治理规则,并向政治、经济生活各领域纵深发展,WIPO将不断通过兼顾各方利益和行之有效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创新创造,推动所有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国是WIPO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成员之一,在不断提高自身创新能力的同时,加快技术创新力度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力度,与WIPO共同促进全球知识产权政策的构建和完善,为中国创新的国际化道路奠定基础,赢得知识产权战略主动权。
一是争取更多参与WIPO国际规则的制定,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在他国市场上的保护。在扩大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更多地参与国际公约,充分利用WIPO的知识产权跨国保护体系,对标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为本国创新者提供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方案。
二是进一步完善WIPO全球服务体系方面在我国的应用,特别是在PCT专利申请方面,在推动PCT专利质量上台阶的同时形成更加完善的海外专利布局策略和预警机制,加快技术创新力度和成果转化;同时,完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式在我国的应用。
三是推动更多国际创新资源进入中国。WIPO建有全球专利数据库(PATENTSCOPE)、全球品牌数据库和全球法律数据库等丰富的数据信息资源,我国应促进更多中国科研机构和法律机构有效利用这些资源,会给中国科技创新提供更多助力,帮助中国创新者通过信息分析,掌握最新科技动态,优化研发方向和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