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昱
舞蹈是以人体动作为媒介的造型艺术,锅庄作为一种舞蹈是用特定的肢体动作表达某种情感、思想、反映特定群体性格的艺术形式。西藏锅庄舞的基本艺术特征是人们围成圆圈跳舞,其音乐节奏欢快明朗,动作简洁大方,步伐整齐划一,不仅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价值,而且男性粗狂豪迈与女性典雅庄重的舞蹈动作还集中体现了藏民族坚毅顽强、互助团结、虔敬诚恳的民族性格。伴随着中华民族的形成过程,西藏锅庄不仅具有了中国礼乐精神的特质,而且还在现代日益密切的民族交往交融中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中国礼乐精神。
艺术在人类文明早期并不具有单纯的娱乐性质和审美功用。礼乐制度的精义就是天人合一,即将人类社会的古代国家制度安排与当时人们认为的天地运行的自然规律结合起来,前者的合法性建立在对后者的模仿之上。这种勾连天人的追求在人类社会早期必然通过相应的仪式来实现。所以,最早的国家制度脱胎于具有艺术形式的仪式。周公根据当时社会已经存在的某些社会规范制礼作乐,最终发展出了一套以“家天下”为内核,以相应的礼乐仪式为表征的治理模式,其实质是根据血缘的亲疏组织一套庞大而严密的礼仪体系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血缘的亲疏与商周人对上帝和祖先的二元崇拜结合在一起成为了儒家思想和礼乐制度的信仰内核,先秦儒家的这种基本理念和固定的礼仪制度结合在一起,是礼乐制度的基本特征。
礼乐制度是用艺术为形式为载体的国家制度安排,而礼乐精神则是其制度背后的灵魂。礼乐精神的内涵和影响在历史中不断变化,其内涵中的神秘色彩逐渐的成为关于政治合法性的哲学思想,即天人合一。在儒家的政治视野下,礼乐精神带有普遍主义的特征,儒生以天下统一为前提,以“和”为指归构筑了中心-边缘的差序关系,其影响范围由中原地区拓展到边疆。
锅庄在藏语中意为:围成圆圈的舞。从考古学的角度看,西藏纳木错扎西岛岩画中有六位舞女围着篝火跳舞,这种舞蹈的形式与锅庄舞极为相似。经碳化测定该岩画距今有五年前左右的历史,因此,锅庄舞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有可能产生于人类文明的早期。从文献的角度看,根据《清史稿·乐志》《卫藏通志》的记载,锅庄舞原是西藏农奴主之间在签订盟约时进行的仪式,其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7 世纪左右。锅庄舞从其最初面目来看,与中原地区的礼乐制度是大致相似的,都是社会上层贵族之间进行社会交往的仪式与规范。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锅庄舞不再是贵族的“专利”,其中政治的功能越来越淡化。最终,锅庄舞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在民间开始逐渐流行,其审美属性开始逐渐压倒其政治功能成为其最主要的属性。
在古代中国,西藏文明虽然与中原文明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但是它们都存在着人类文明早期的一些共性。弗雷泽的《金枝》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揭示了艺术的起源与人类早期文明中普遍存在的、具有神圣意味的社会仪式之间关系,前者植根于后者,是后者的具体体现。西藏锅庄舞具有的鲜明的社会交往与规范的特征就是早期锅庄舞中贵族之间进行盟誓等政治功能的遗存。礼乐制度中,“礼”是一种对身体的规训,这在本质上与舞蹈是相同的。从表现形式上看,礼乐制度与西藏锅庄都体现为对身体动作的某些要求与音乐节奏相结合。这种艺术形式不仅是一种现象,而且还是人类文明早期的一个共同特征。文明之间的共通性最终为民族文化之间的交融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
除了文明之间的共通性,决定锅庄舞中能够体现出礼乐精神的是在中原地区与西藏地区的历史中形成的血脉联系。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辖较为成功的是清代。清代儒家士大夫通过重新阐述儒家经典来确立满汉关系的同时,也在重新确立中原文明和周边少数民族文明之间的关系。清王朝时期,西藏的知识、文化阶层虽然也有一套基于自身的文化体系形成的、具有独特性的世界观,以及由此世界观基础之上确立的权力上的等级关系和礼仪上的差序关系,但是从西藏地方和中央的整体力量的对比上看,西藏的文明是被纳入到整个儒家的礼乐体系之中的。换言之,西藏文明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的礼乐文明的一部分。这是中华民族之中的各个组成民族之间相互融合的历史事实。在民族交融的视野下,体现藏民族文化特色的锅庄舞被占主流地位儒家文化进行重新的理解、阐释因而成为了礼乐系统的一部分,具有了礼乐精神。值得注意的是,西藏锅庄中所具有的礼乐精神,是在中华民族作为自在的民族实体的形成过程中产生的,这个过程是历史的、具体的,但两者连结起来的方式却是通过抽象的。中原文明与西藏文明在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过程之中的交融为西藏锅庄与礼乐精神之间抽象的连结方式提供了坚实的历史基础。如果没有前者的存在,那么这种抽象的连结方式将是反历史的。
藏族的锅庄舞以身体为媒介,通过艺术的表现手法,通过美的方式,体现藏民族文化中人与人之间的团结友好、相亲相爱。锅庄舞的参与者也可以在艺术活动中暂时脱离琐碎的生活,专注于审美活动,让自己在审美活动中感受到愉悦感,进而让自己的心性得以向着真、善、美的高度升华。儒家的礼乐制度通过同样的审美心理机制,让参与礼乐活动的人心性得以陶冶,最终认可其在礼乐体系中的地位,认可儒家忠君爱国的价值体系。因此,在抽象的角度,儒家礼乐制度和藏族锅庄舞借助了同样的审美心理机制强化其背后的精神。西藏锅庄中“圆”是一个重要的审美元素,圆的形式具有和谐圆满、团结统一的意蕴,这可以在礼乐的视野内体现汉藏人民的团结一致以及在艺术上共通的“和”的精神,它与西方世界的基督教文明绝对的排他性有着巨大的差异。这也是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实体,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不断交融的结果。总之,西藏锅庄舞是中国礼乐精神在藏民族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的文化传统在得到了很好地继承和发扬。西藏锅庄的文化价值在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中得以进一步丰富发展,这种发展在接续了礼乐精神的文化传统,也使旧有的礼乐精神有了新的内涵。西藏锅庄在新的历史时期展现出现代的礼乐文化价值。
西藏锅庄中人与人之间和谐的要素进一步突出。礼乐是用艺术的形式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目的是在差序关系中谋求和谐的状态。西藏锅庄在现代社会是人人都可以参与的舞蹈,不区分民族、性别和社会阶层。锅庄舞要求参与者尽可能的保持步伐和动作的一致,参与到舞蹈中的人们可以在集体协作中感受到人与人之间的热情。人们在锅庄舞欢乐明快的节奏中可以打破现代社会的冷漠,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和谐共处。西藏锅庄在现代社会取消了差序关系,实现了人与人平等的参与到“乐”中以达到人际关系和谐的状态。
天下一统、各民族和睦相处是古代礼乐精神的重要内涵,西藏锅庄在现代社会将其升华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西藏锅庄因其相对简单的舞蹈动作而使参与者具有广泛性。随着经济的发展,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也日益频繁,在西藏很多城市街头都可以看到不同民族的人一起跳锅庄,这体现了中国和谐的民族关系和各民族同胞之间的相互友爱。不同民族的人们参与到西藏锅庄舞中一方面可以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了解,减少隔阂,另一方面又可以让参与者在“乐”中潜移默化地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识。
西藏锅庄在现代社会突出了审美价值,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礼乐制度有极强的教化功能,不仅利用“乐”使人的精神境界的得以提升,而且注重将人培养教育成六艺皆全的翩翩君子。在现代社会,西藏锅庄作为一种极富民族文化特色的艺术活动承接了礼乐精神的教化功用,其审美价值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人们不仅可以在欢快的舞蹈中锻炼身体,而且可以在舞蹈艺术中体验生活,启发思想,抛去世俗的功利心,使自己的精神境界得以升华,提升个人的审美趣味和生活品质,让参与者在德、智、体、美等方面更加全面的发展。
西藏锅庄原始的政治与教化功用与中原礼乐制度中“乐”的功用是相同的,最初两者分别在不同的文化体系之中,但随着历史的发展,在民族交融的历史视野下,藏民族文化成为了中国礼乐文化的一环,西藏锅庄也因此具有了礼乐精神。在现代社会,中华文化传统表现出了极强的韧劲,西藏锅庄在民族大团结的世界背景下具有了新的文化含义,并进一步丰富发展着中国作为一个礼仪之邦的礼乐精神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