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玉娥 王泽浩
摘要:网络政治参与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新途径,有利于增进公民的政治表达、优化政府的政治决策、推动政府政策的落实,但由于网络政治参与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网络政治参与投入的资源不够充足、公民认知能力存在差异等原因,导致网络政治参与中存在网络虚假信息扰乱、政府回应力不足、公民非理性参与等问题。文章从政府、个人、媒体三个层面提出了优化治理对策,以期推动我国网络政治参与有序健康发展。
关键词:新媒体;网络问政;政治参与
中图分类号:D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0)05-0063-04
截至2019年6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已达61.2%,网民规模为8.54亿,互联网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5.09亿人,占网民总数的59.6%[1]。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网络对党建工作、时事政治、民生热点等方面发表言论,微博、微信的出现使网络政治参与进入“微时代”,微博已成为最有效的政民沟通平台之一。与此同时,政府门户网站、政治论坛等网络政治参与方式也不断深入发展,网络政治参与已经成为我国公民一种全新的政治参与形式。网络政治参与突破了传统政治参与的时空限度,不再拘泥于面对面交流、电话、书信、线下投票等传统形式,而是采用线上留言、线上投票、网络举报等更加方便、高效的形式,有效地提升了公民参与的热情。但另一方面,网络内容良莠不齐、公民认知能力的差异、网络舆论引导不足也可能带来社会失序的风险。“网络文化正在颠覆人类传统的工作生活方式、经济交易方式和政治博弈方式以及意识形态领导方式……假如将来有什么能动摇我党的执政权威,除了腐败问题外,就有可能是‘网络文化革命”[2]。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发出了“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3]的警示。因此,正确认识和分析网络政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引导和规范公民有序网络政治参与,对加快网络强国建设和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网络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虚假信息严重干扰公民政治参与
网络匿名性的特点使一些信息发布者出于博人眼球、获取热度、谋取利益等目的散布谣言,再经网民传播,导致虚假信息蔓延,引起了社会恐慌,给公民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网络水军”通过大规模的有偿留言、发帖、投票等活动,操控信息,使广大网络用户难以看清事情真相,公民的意愿和真实的诉求表达被恶意掩盖、被混淆视听,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对公民政治参与造成了极大干扰。
(二)公民的非理性导致网络政治参与盲目性
网络虚拟性的特点使得任何人都可在网络平台自由发表言论,当前的网络政治参与中存在着公民盲目跟风、思想偏执、宣泄情绪等非理性问题。一些公民缺乏独立判断能力,保持和大多数人相同的意见,盲目跟风,如不假思索地认同某些意见领袖的想法、在网络投票活动中随大流投票等。一些公民思想偏执,在进行政治参与时运用片面单向的思维来分析问题、表达观点。如一些公民对政府政策、主流观点极端排斥、恶意质疑,宁可信其错不肯信其对,宁可信其坏不肯信其好。一些公民将生活中的失落、挫败、不满等情绪通过网络进行发泄,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对他人实施谩骂、攻击等不良行为。公民的这些非理性行为导致了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出现盲目甚至非法的言行。
(三)政府回应不足削弱政府的公信力
公民广泛的网络政治参与促使政府注重网络民意,不断提高自身回应能力。在网络上掀起很大波澜的一些事件中,少数主管单位一开始对于聚集起的网络民意采取漠视、不回应的态度,期待網络民意伴随着时间流逝自行冷静下来,最后经过网络的不断传播发酵后,导致事件恶化,有关部门才开始对事件予以重视并处理。由于没有在第一时间公布相关信息和回应相关疑问,不仅拖延了事情的处理进程,也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政府回应质量不高主要指政府部门对于公民提出的诉求难以给出有效解答,表现为回应内容不全面、回应态度敷衍了事。少数政府工作人员为了减轻自身压力,对于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事项,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以不完备的内容进行回应。少数政府网站对公民咨询的问题要么不回复,要么回复“请向相关办理窗口咨询”。这些推诿搪塞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四)部分媒体信息滞后影响网络参与质量
网络政治参与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信息发布一定要及时,但是一些网络媒体信息发布滞后严重影响了网络政治参与的有效运行。主要表现为媒体播报的信息老旧,或对一些敏感问题不予播报,不同媒体间发布信息的时差较大,媒体信息滞后影响了公民对信息的及时了解,或使公民被陈旧的信息所误导,或直接阻断了信息的交流。信息交流出现空白期会导致小道消息趁虚而入,迷惑民众的思想,造成广大民众思想混乱、情绪恐慌。
二、网络政治参与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
1.网络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网络快速发展期间,我国颁布了一些促进网络有序发展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存在效力低、适用范围有限、条文过于笼统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如我国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情节严重时需责令停业整顿或暂时关闭网站,但对于情节严重的标准并无明确的细化。由于相关条例法规过于笼统,从而影响了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判定。再如,《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要求全网落实用户实名制,但这一规定在技术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限制,导致现实情况下难以进一步操作落实。
2.网络监管不够有力
对网络平台和网络政治参与的监管,需要相关部门的整体协调才能完成。但目前我国网络监管体系存在着分散不系统的问题,监管工作由多个部门推进,不利于整体化管理。虽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了不同监管部门的职责,但网络监管问题在不同部门间的流转会使管理标准不清、责任相互推诿,监管工作的要求和实际操作情况出现较大差异,使监管效率大大降低。
3.网络投入资源不够充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4]当前我国网络政治参与中的信息检索采集与过滤系统、身份认证系统、数据库资料系统、监控分析系统、信息公开技术、互联网安全防护技术等方面比较薄弱,需进一步加强。同时,从事网络政治参与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人才缺乏。目前政府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平台的管理人员大多数是来自其他岗位工作的兼职人员。由于兼职的缘故,这些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充足的时间,心有余而力不足,导致网络政治参与内容不合理、更新不及时、监管不完备、反馈不到位等问题。技术和人力的投入、平台的运营维护、部门间的信息交流、网络政治参与的监督管理等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来支持。目前,网络政治参与建设投入资金短缺,制约了网络政治参与的进一步发展。
4.政府培训和宣传引导不到位
网络政治参与作为一个新兴领域,政府有责任对公民开展网络技能培训,定期宣传和开展网络道德教育,提高公民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引导公民理性合法地参与网络政治活动。在现实中,由于财政投入不足、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人员网络知识和技术缺乏等原因,少数地方政府对网络政治参与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流于形式,口头上重视,行动上弱视,短期宣传较多,系统性、长期性专题培训活动较少,培训和宣传采用“一刀切”,没有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方式。政府培训和宣傳引导工作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公民因为不掌握网络技能,不了解相关途径和方法而无法进行网络政治参与。一部分公民因为网络法治意识和网络政治道德观念淡薄,不能准确甄别各种网络信息,没有合理合法进行网络政治参与。
5.考核和问责机制不完善
政府回应效果如何,需要一个完备的绩效评估机制予以考核。但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在网络回应方面并没有清晰完整的考核系统,公民很难对政府回应工作进行反馈。另外,问责机制不完善,实施问责的部门可能就是政府回应部门,导致政府问责缺乏公正性,无法追究失职责任,政府回应拖沓、效率较低、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公民个人层面
1.公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10岁至19岁年龄段网民的比例超过两成,20岁至39岁年龄段网民的比例超过五成,这说明我国网民以青年群体为主。从学历水平看,初中学历者的网民比例有近四成,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比例近三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网民比例近两成,小学及以下学历的网民比例近两成,这说明我国网民中高学历者较少[1]。网络政治参与者年龄、学历的差别,导致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中对事物的认知能力也有所不同。在现实中,一部分公民知识水平较高,认知能力较强,所以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表现出较为准确的分辨力,在传播信息时表现出更加理性的态度,在发表言论时保持正确的方向。而很大一部分公民由于年纪尚小、学历较低,认知能力较弱,在网络政治参与中常常会出现信息分辨不清、轻信谣言、宣扬小道消息、发表非理性甚至非法言论的现象,这些问题给网络政治参与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2.公民思想道德素养存在差异
网络政治参与中的非理性行为不仅和公民的知识文化水平有关,更与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密切相关,网络政治参与无序现象是公民网络政治道德缺失的表现。在现实中,公民的思想素养有高有低。思想素养较高的公民,会通过合理的方式参与网络相关活动;而思想素养较低的公民,往往会抱有故意扰乱网络政治参与的目的而进行相关活动,他们或将网络言论表达当作宣泄私欲的渠道,或故意传播危害社会的虚假信息,或用偏激的言论挑起各种争端等等。在网络的虚拟环境下,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约束被削弱,一些公民的道德素养问题就会暴露出来,公民思想道德素养的缺失不利于网络政治参与的健康有序进展。
(三)网络媒体层面
1.媒体自我管控缺失
媒体负责新闻的发布和政策的宣传,确保公民及时接收到准确、详尽的信息,在网络政治参与中扮演信息传播者的角色。在现实中,一些媒体为了吸引公众注意而对报道内容添油加醋、故作噱头,或发布信息前对信息来源不经严格考证导致虚假信息流出,或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发布一些危害社会的不良信息。自我管控的缺失,自律意识的不足使一些媒体在运营过程中出现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行为,导致信息发布这一重要关口出现问题。
2.媒体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媒体及时更新信息是公民政治表达的保证,将公民想知道、需要知道的信息在第一时间主动、高效、快捷地发布,这是媒体的基本职责。但一些媒体往往由于自身管理不完善使得运营中存在漏洞,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由此导致了公民不能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信息,对某一事物的发展情况了解得不够全面,极大地影响了公民的政治表达。
三、网络政治参与的治理对策
(一)政府层面
1.完善网络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精准细致、便于操作的原则完善网络政治参与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针对一些法律法规过于笼统的情况,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补充、完善,形成完整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堵死不法网民浑水摸鱼的漏洞。另一方面,针对一些法律法规操作性不强的情况,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时,要深入调研,充分考虑到网络的技术状况和人才的配置情况,使法律法规切合实际,能得到有效落实。
2.加大网络监管力度
网络监管很难由一个部门独立完成,需要多个部门合作才能对网络进行有效的监管。因此,需要建立一个由有关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网络监管协作机制。一是明确各方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二是加强沟通交流,强化协调配合。三是履行本级职责,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上述措施,使网络监管工作形成“责任分明、合心合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网络政治参与有序运行。
3.增加网络政治参与的各项投入
一是增加资金投入。网络平台的运营维护、部门的组织构建、信息的及时畅通等各个环节,都离不开经费的支撑,充足的资金投入是保证网络政治参与的前提。二是加大人才投入。网络空间的竞争是人才竞争,建设网络强国,必须有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设置专门的岗位,聘用固定的人员负责网络政治参与工作,避免“兼职”的尴尬;注重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相应的网络技术;高校开设相关专业,推进网络政治参与工作人员的专业化。三是加大技术投入。平台维护升级、信息检索过滤、身份认证系统等技术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技术问题仅靠政府部门自身难以解决,可通过与技术公司外包合作等方式实现技术的提升。
4.扩大宣传引导公民有序参与
政府要加强网络政治参与的宣传引导,可在社区发放宣传页、张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服务站等方式,向广大居民进行宣传。可利用学校开展“文明网络进校园”“青少年网络政治参与知识竞答”等趣味性活动,请专业人员举办校园讲座等方式进行知识科普。针对具有一定社会经验的单位员工,通过发放问卷、进行投票等形式,對员工遇见的网络政治参与问题进行调查,并现场予以答疑解惑。政府通过全方位、全覆盖地宣传使公民深入了解网络政治参与,让公民切实明白网络政治参与是什么、为什么进行网络政治参与、怎么进行网络政治参与,让公民在网络空间的言行举止更加得体。
5.完善回应机制促进政民互动
一方面建立完备的绩效评估机制。政府将回复内容、回复时间、回复率等作为评估依据,通过定期考核对工作绩效进行阶段性评价。同时,将群众对政府回应的反馈意见作为一个重要的评估依据,通过内部定期工作考核和外部公众反馈促进政府回应机制的不断完善。另一方面完善政府问责机制。建立专门的问责部门,对回应过程中问题处理不及时、回应态度不端正等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或严肃追责,促使回应态度的转变和回应效率的提高,促进政民良性互动。
(二)公民个人层面
1.提高自我认知能力
不论是何种年龄段和何种学历水平的公民,都应当持有提升自我认知能力的积极态度,通过社会、家庭、学校或借助报纸、杂志、课堂、讲座等各种渠道,加强对网络政治参与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判别是非、分析问题、表达诉求的能力,促进网络政治参与高效有序进行。
2.秉持积极的参政心态
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中,要切记在拥有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受到法律道德的约束。公民要承担社会责任,明白网络政治参与的目的是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发表自我意见,推动社会进步;公民要知道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要将网络作为发泄私欲、挑起争端、扰乱社会的工具,坚决杜绝煽动性、虚假性、偏激性的消极违法行为;公民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名心态阳光、素养高尚的网络政治参与者。
(三)网络媒体层面
1.树立自律意识增强自我管控力度
及时、真实、客观地传递信息是媒体最根本的原则,因此媒体要树立自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媒体从业人员要时刻铭记职业素养,严格要求自己,杜绝发布虚假信息、发布不良信息、故意制造噱头等不良行为。媒体之间可以建立媒体联盟、行业协会等联合组织,如已经建成的上海自媒体联盟、长春市自媒体协会等,联盟成员统一签署行业自律公约,加强相互监督,增强媒体行业的自我管制力度。
2.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媒体在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中担任信息传播者的角色,需要第一时间及时公开发布公民需要知道的信息,避免由于信息的延误发布,使公民产生误解。这就要求媒体自身健全管理机制,堵塞运营中存在的漏洞,加强媒体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奖惩制度,确保网络信息发布高效,公民能及时快捷地了解真相。
参考文献: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http://www.cac.gov. cn/2019-08/30/c_1124938750.htm.
[2]刘文富.网络政治:网络社会与国家治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51.
[3]郝永平,黄相怀.长期执政如何过好互联网这一关[N].光明日报,2017-12-11(13).
[4]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0.
责任编辑陆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