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冬梅
摘 要:国资财务监管是重点从财务的角度监督国资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严格贯彻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有效的财务监管不仅是提升国企发展水平的需要,也是确保市场经济稳定健康运行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要实现自身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就要致力于结合多种有效措施最大化的发挥财务监管职能,顺利完成企业发展的各项经济指标。本文将以国资国企为例,围绕当前现存于国企财务监管中的问题进行分析,从充分发挥国资财务监管职能的角度提出助力完善国企财务监管的建议,旨在提高国资国企发展水平。
关键词:国资国企;财务监管;问题与对策;风险;审计
一直以来,国有资产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发展中就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长期担任国有资本管理与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国企财务总监很容易因为两项职能的交叉出现财政监管缺位的现象,加之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导致整体管理效率低下。所以探索充分发挥国资财务监管职能,提高国资国企发展水平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一、国有企业财务与会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由于大部分国有企业都存在高层管理者权利高度集中的问题,严重的限制了企业内部有关财务监管的纪检、职工会、党代会等机构的监督制衡力发挥。此外,国有企业本身的独特性质难以明确界定董事会、股东大会和高级管理层等组织结构的设置和功能的定位,进而引发权责混乱、管理不明和监管不力的现象。部分国有企业存在不发挥实际效用的名义上的内部控制,大多数都是在传统和经验基础上开展工作;还有部分国企未合理设置会计岗位,不当的人员配置、空白的业务领域和交叉现象导致内部审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作用无法发挥。
(2)外部监督力度不足
国家、社会以及外部审计层面是国企财务外部监督力的主要来源,但现阶段外部监督力度存在较大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作为监督我国经济体制发展重要力量的国家监督在企业和国家利益之间较为明显的倾向与国家利益,通常都是由国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国企监督职能,但也仅限于代理人角色扮演,所以时常在执行财务监管过程中出现不和谐问题,限制了国企经济水平发展;二是处理企业利益冲突有效机制的外部审计加大了国企财务监督压力,通常情况下都是管理层决定外部审计的聘用和薪酬制定,身处激烈市场竞争局面中的外部审计人员难免因利益作出违背客观公平性的行为,导致企业审计报告真实性降低。
(3)内部审计监督局限
内部审计是自设于国企内部用于监管企业经营者对契约执行的有效机制,但现存于内部审计中严重限制监督效能发挥的问题就是大部分企业的内审机构形同虚设,究其根本原因就是企业并未从区分管理部门的角度设置独立的财务监管部门,而隶属关系的构建导致内部审计部门不具备权威性和独立性,加之企业管理层几乎全权掌管了内部审计部门职员的聘用和薪酬制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监管职能的发挥。
(4)企业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近年来,国企之间的竞争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变得愈加激烈,财务监管职能的发挥是国企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作为企业核心竞争力重要组成的财务管理决定了财务人员综合能力与素质的重要性。但当前我国国资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很大的提升的空间,一是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需要加强,缺乏专业化的培训,容易在本职工作中不能及时发现问题;二是财务人员自身的道德素质,在利益引诱下违背职业原则或者不敢于就不合理指示发出质疑,导致监督工作无法到位。
二、健全和完善我国会计监督体系的对策
(1)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国企改革发展道路上的必经之路就是建立公司制企业,那么就需要建立对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合理性的治理结构能从根本上杜绝会计失真、财务造假的现象出现,为财务监管职能的充分发挥奠定坚实基础。一方面,要加强对管理者行为的规范力度,在提升财务监管透明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财务总监制、会计委派制和稽查制度,确保内部监管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以解决企业人才储备问题为目的建立完善的人才库机制,只有具备专业素质和资格的人员才能进入人才库,针对每一位人才库人员建立档案信息,包括职业操守、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和业绩详情等,进而助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步伐。
(2)致力于提升财务人员综合能力素质
国企财务管理中监管职能的发展在现代企业制度背景下面临着全新的要求,尤其是财务人员的工作素质、效率和质量都要保持一个较高的水准,以便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一方面,要提高对财务人员培养的重视,并做好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性和专业知识丰富性,进而适应多元化的市场发展;另一方面,培养在职人员的职业判断力,从思想层面上提升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在严格要求自身的基础上赋予工作高度的责任心,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内容,持续提升财务人员综合能力与素质。
(3)明确国家监督职责的同时加强政府监督力度
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是确保财务信息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重要前提。国企财务监督体系分为国企内部财务监督机构和外部会计监督,前者是基于自我约束对国企经济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后者是偏重于国企财务活动和资料真实性的监督,涉及的部门有税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国企财务监管是另一种形式的法律监督,财务监督主体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已经从单一的财务人员和机构转变为多元化的内外结合主体,形成了严密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督体系,明显增强了财务监管制度和工作的可行性。此外,基于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考虑,有必要将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即在政府部门主导下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以此来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同时通过外部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来杜绝财务报表出现伪造、变造的现象,提升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4)给予科学定位基础合理设置内审机构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范围不单限于企业财务账目的审核,还涉及到内控评价制度和稽查制度是否完善,对各部门发挥指定职能效果进行审查,最后将报告上呈给国企最高管理部门并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要实现以上目标就需要国有企业建立一个具有科学性的内部审计机构,以充分發挥内部审计作用为目的严格遵守财经法律,严加管控单位内部财务经济业务。此外,企业要坚持以权威性和独立性的原则科学定位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建立,以便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与权限,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助力财务监管效能充分发挥。
(5)加强对高风险业务的清理与监督力度
充分发挥国资国企财务监管职能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所以要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强化风险管理制度,将规范化管理模式应用于高风险投资业务的控制,尤其是股票、委托期权和理财等业务。首先,要及时清理进行中的国企委托理财业务,尽量在第一时间发现无法及时回收的资金,以便借助有关法律法规来提升资金的回收效率。其次,国有企业要针对高风险投资业务提升监督控制力度,要严格遵守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禁止高风险业务要求,在合法范围内开展业务工作,如有涉及风险系数较高业务的国有企业就要成立单独的机构负责全程监督管理。同时,要合理使用有效的内部审计方式去监管下属单位的投资业务,通过定期的资产清查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最后,要建立国有企业风险防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出现违反规定的业务投资行为就要给予警告,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三、结语
总而言之,国资国企的改革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逐步加快的进程中越来越深入,国资国企财务监管工作也面临着更高水准的要求。国资国企有必要在国资财务监管上不断创新与突破,充分发挥财务监管职能,实现国有资本收益增加,让国资国企发展水平在不断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过程中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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