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媛
事业单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组织形态方面的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单位是在各级党委和妇联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出资成立的,直接引领、服务、联系广大基层妇女群众的、阵容强大的公益组织。在群团改革的过程中,也伴随着妇女儿童中心等事业单位的改革。双重改革之下,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单位的职能定位、运作模式、社会意义势必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妇儿中心改革历程简要回顾
群团改革从1988年开始始终处在不断的推进中,但在十八大以前,工会、共青团、妇联虽然分别出台各自的改革方案,但群团改革始终存在深入不到本质。党的十八大以后,群团改革进入突破性阶段。2015年2月3日新华网报道,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对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作出全面部署;2015年7月7日,中共中央召开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7位常委均出席会议,这是党的历史上的第一次;2016年9月,出台《全国妇联改革方案》,标志着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妇联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创性地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阐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體”的总体布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等等,这些都为妇联组织谋划了新征程、新蓝图,也为妇联工作提供了纲领与方向。
十九大报告在“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提出:“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推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同时提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之后,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以及“十四五”规划等层面,重点提出深化群团组织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必须抓住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历史机遇,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自我革新勇气,全面推进全国妇联改革,引领带动各级妇联组织改革,努力提高为党做好妇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开创妇联工作新局面。在“去四化”“增三性”总原则下,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步进行,各级各类妇儿中心的清理规范机构,缩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改革力度非常之大。
二、党政所想就是妇儿中心的职责所在
妇联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转型期,是过渡期,是机遇期,还是矛盾凸显期。我们能感受到转型带来的诉求碰撞和利益冲突,有体制性的,有机制性的,有观念性的。比如只管经济发展而不关心社会发展、文化发展,贪大求多,经济指标压倒一切;再比如行政化管理与市场化行为的冲突;再如伴随社会结构变化,社会群体间的利益协调问题日益突出,可一些同志还是习惯于“一刀切”等等,协调解决不好极易引发矛盾。一方面要革故,一方面要创新。创新不能脱离时代,而要顺应时代;不能脱离体制,而要适应体制;不能脱离工作对象,而要服从于服务于工作对象,要做到认清“党政所想”,摸清“社会所需”,理清“妇联所能”。妇联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她的职责使命自然与党和国家的顶层设计、制度环境密不可分。
政治性是妇联组织的灵魂,也是党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那么,妇儿公益事业单位的政治性如何体现呢?首先学深、悟透、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新时代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得力助手,是妇联组织的政治定位;11·2讲话强调“三个注重” “四个面向”,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就是妇联组织的职能定位;沈跃跃主席讲“群团组织必须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巩固执政基础,坚持为党分忧、为民谋利,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所开展的各种活动,多做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概括一句话就是“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时代性就是将政治性创造性地、具体化到工作思维、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中。《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的很多论述,在十八大、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的报告中多次体现并反复引用。如,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对有关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等等,这一系列崭新的论述,与社会转型密切相关。我们身处的社会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群众需求个性化多样化,人民群众的交往方式与生存形态不断出新,出现了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群团改革正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大背景下展开的。就妇儿中心而言,还应“去市场化,去娱乐化,开展社会化服务,增强公益性”等具体要求。很多省市大胆尝试妇联工作社会化、项目化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尝试培育孵化女性社会组织,延长工作手臂。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逐步回归到妇联系统作为社会团体的组织特征,以及作为政权基础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组织功能上来。
三、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单位的创新模式
创新不是简单的叠加、转移和拼凑,也不能以利益总量受损为代价。相较于科技创新、商业创新,最难的还是社会创新,因为它会触及人的利益,换句话说,社会创新是不能以损伤社会和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妇联改革创新、妇儿中心的创新同属于社会创新的范畴,妇儿中心的创新要和妇联工作创新同步同频。随着群团改革的深入,妇联组织和妇儿中心在业务融合、资源链接方面应该更加紧密。
一是紧紧抓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契机,以凝聚女性社会组织为切入点参与社会治理。这是妇联开展新时代妇女群众工作的必然选择,也是发挥党政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桥梁枢纽功能的必然选择。这对于打破体制内外界限,转变工作方式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有助于实现工作仅停留于依靠体制内人员“自己做”,向引领、组织、协调各类社会资源、社会组织、社会力量“一起做”,由机关化向社会化,由行政管理型向枢纽服务型,由妇联系统的“自转”向妇联引导社会资源“公转”等一系列根本性的改变。
按照“深融合、广链接、强指导”的原則,对女性社会组织开展联系、指导和培育工作,使她们成为活跃在社区的重要力量,不仅延伸了妇联的工作手臂,也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贡献了力量。特别是在那些政府暂时还管不到、或是管不好的社会生活领域,发挥社会组织的潜能可以暂时弥补空白。这方面有很多典型案例,比如有帮助单亲困难母亲解决就业、心理问题、婚恋问题的;有帮助照看流动儿童和外来务工子女的;有提供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服务的;有为来津就医的困难家庭提供短暂居住的等等,不胜枚举。
群团(妇联)组织改革和社会组织转型共同催生了妇儿社服中心的成立。实践证明,她的创立和发展也确实为妇联改革带来了生机和活力,为妇联组织向服务型、社会化方向转型、延伸创设了路径。甚至可以说,她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联结点和突破点。
二是以增强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己任,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开展专业性、精细化、人性化的社会服务。比如,由市妇联各部门牵头开设了婚姻家庭、心理健康、创业就业、法律帮助、公益红娘、慈善救助、组织培育等7个窗口。整合12338服务热线,通过个案咨询和小组工作方法,为市民提供一对一线上线下免费咨询,把党的关怀和妇联的温暖直接送到千家万户,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服务妇女儿童家庭“零距离”。再如,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谐家庭建设、弱势群体帮扶、妇女创业就业、社区文化建设、女性社会组织培育6大类需求,开展妇女儿童公益创投活动和妇女儿童公益招投标工作,让资金随项目下沉到基层。
三是通过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引领、联系、服务,延伸妇联工作手臂,实现妇联组织的广覆盖、深覆盖,为组织发展注入活力。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是各级妇联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全国妇联“破难行动”的主攻方向。通过开展女性民生调查和“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课题研究,摸清女性社会组织的底数、实情;吸引并筛选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入驻入孵;发起成立了女性社会组织妇联,配合市妇联织密组织网络;积极扶持区妇联建设区、街社会组织孵化器,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带动区、街乡镇、社区妇联工作创新发展;培树立女性社会组织典型,推荐参与市妇联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标兵等评优评选活动,推荐参选政协委员、妇女代表等,扩大妇联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利用新媒体,面向四新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舆论引导。
四是把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和巾帼志愿服务有机结合。巾帼志愿服务是妇联的传统工作品牌。通过凝聚女性社会组织,引领和放大其公益性,将社会组织中众多志愿者吸纳为巾帼志愿者,从而扩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在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社服中心引领联系女性社会组织开展了大量的社区疫情防控服务和慈善捐助活动,收到社会广泛好评。
处在改革的年代,走出在转型的关头,就要以积极的、开放的态度迎接改革,以科学的、务实的态度探求发展。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积极探索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新模式、新举措。把握转型特征,调整心态观念;抓住转型契机,回归社会职能;第三,适应转型过程,创建公益模式。只有从容应对,才能探索出一条属于我们的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