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产业用地比价与环境污染

2020-11-04 12:52黄金升张耀宇
关键词:比价工业用地环境污染

黄金升,张耀宇

一、引 言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需要扭曲地价,形成严重的土地资源错配问题,也导致了当前我国水、土壤和空气等生态环境的立体污染与严重透支[1][2]。为了促进土地价格合理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 “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2014年3月发布的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也再次重申了这一改革方向。

构建合理产业用地比价机制的提出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 “两手”供地策略下产业用地价格扭曲导致的不同产业用地价格偏离现象。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产业用地价格的偏离,是否就意味着土地资源配置扭曲?要构建合理的产业用地比价机制,这是首先需要回答的一个问题。事实上,由于不同城市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其地方政府的供地策略、土地市场化水平等都会影响产业用地的比价。进一步考虑到资源配置的环境效应,不同产业用地价格越悬殊是否就会导致更为严重的环境污染?对此,需要进一步考虑到产业用地价格偏离产生的根源及其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据此,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1)研究视角上,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视角检验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拓展了现有关于地方政府土地供给对环境污染影响的研究。(2)研究样本上,通过搜集整理2007—2015年中国土地交易市场的相关数据,从地级市层面研究产业用地比价与环境污染的关系,相对于省级层面样本,研究结论更为稳健可靠。(3)研究意义上,研究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产业用地比价形成过程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及其中间机制,能够为理解中国环境污染问题提供新线索,也为构建合理比价机制进而遏制环境污染提供思路。

二、文献综述

关于产业用地比价的研究指出,由于中国工业发展严重依赖低价的土地供给[3][4],地方政府往往实行 “两手”供地策略,在促进房地产发展的同时,使得中国工业用地价格偏低,导致工业用地价格明显低于住宅和商服用地价格[5][6]。工业用地价格过低使得其与居住用地比价不合理的现象具有普遍性,无论是在经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都存在[1],但是随着区位优势的减弱,普通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地价的差距会缩小,比价波动的幅度有逐步减缓的趋势[7]。产业用地不合理比价产生的原因与产业用地的市场化程度密切有关[8][9]。通过二级市场上的工业和住宅用地转让价格对两者价格差异进行分析可知,投资属性的差异是影响产业用地比价的关键原因[10]。此外,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和产业结构下的地方政府面临着不同的财政约束与竞争约束,也造成了地方政府在土地定价方面的差异[11]。

要素市场扭曲对环境污染有着显著的影响作用[12],其影响机制主要通过抑制技术进步[13]、阻碍企业GVC升级[14]、强化产业结构刚性[15][16]、影响能源利用效率[17]等产生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对于土地要素市场扭曲的环境效应的研究则进一步指出,城市用地规模、土地城市化水平是影响环境生态质量的重要因素[18][19]。当前,地方政府对土地等要素价格和配置方式进行干预与控制导致了土地要素市场扭曲并作用于环境污染[2][20],如有关研究指出,用协议出让方式增加工业用地出让面积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将加剧环境污染[21]。此外,由于财政分权对环境污染的非线性效应[22],土地要素市场扭曲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同样存在着显著的财政分权门槛效应[23],使得土地资源错配对经济发展质量的影响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和显著的时序异质性[24]。

综上所述,现有研究在产业用地比价方面已形成了丰富的文献基础,对于土地市场扭曲的环境污染效应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但直接分析产业用地比价的环境污染效应的研究并不多见,甚至有部分研究将产业用地比价作为土地市场扭曲的表征[2]。这种观点只关注到了工业用地扭曲,而忽视了市场需求对土地价格形成的作用。事实上,由于不同城市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地方政府的土地定价策略也不同,关于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研究需要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联系起来,探究产业用地比价形成的差异进而分析其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对此,本文基于2007—2015年中国285个地级市的相关数据,利用门槛效应模型系统考察了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三、理论分析与假说提出

20世纪90年代,Grossman等[25]将库兹涅茨假说引入生态环境领域的研究,指出在一般情况下,工业化初期人们的环境意识普遍较低,而经济增长及居民收入提高是政府的首要任务,因此对于环境污染的规制水平较低;但当工业化和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人们开始注重环境质量,政府将会对环境污染进行有效监管,也会加大环保投入,从而使得环境污染开始呈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因此,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表明了环境污染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下的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资源配置等行为密切相关[26]。

由于政策倾向、地理区位、资源禀赋等历史现实原因,城市地区发展水平之间明显存在着的不平衡性是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东部地区的一些城市在改革开放之后充分利用政策支持以及区位优势大力推进生产要素的集聚,率先实现了经济水平与工业化水平的高速发展;而中西部地区城市由于起步较晚,一直处于追赶地位,相较于东部地区城市,其经济发展水平普遍较低。城市经济发展的异质性又进一步塑造地方政府的供地行为以及产业用地的市场需求,从而不同城市地区之间的土地价格形成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具有不同的特征。在土地价格机制的作用下,城市之间的土地扩张方式随着土地价格的变动而发生变动,具体体现到土地资源在不同产业的配置和土地配置效率上,并最终作用于环境污染。

(一)产业用地比价的形成

按照Lancaster[27]提出的特征价格模型 (Hedonic Price Model),产品的不同特征构成了产品的价格结构。由于产业用地的空间固定性以及利用方式的差异性,产业用地之间各种构成使用价值的特征存在明显的差异。进一步考虑在现行的土地制度下,地方政府通过垄断一级土地市场,成为土地的主要供给者,因此土地价格形成并不是一个完全市场竞争的结果,还与地方政府的供地行为密切关联。当前,地方政府的 “两手”供地策略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共识:一方面,资本的稀缺性推动了地方政府采取压低工业地价的方式吸引外商投资[6][16];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商住用地出让上需要提高相应价格以获取土地出让金收益,进而补贴低工业地价出让带来的土地收益损失[28][29],通过 “两手”供地策略形成的土地财政支撑地方城市扩张和经济发展[30][31]。

对地方政府 “两手”供地策略的观点进行延伸,不难得出这样一个推论:地方政府越是追求经济的发展,越会使得工业用地与商住用地之间的价格背离更为严重,进而导致土地资源的严重错配[32]。那么,是否就可以直接用不同产业用地的比价来衡量地方政府的供地行为和土地资源的错配呢?显然不行,原因在于虽然地方政府掌握了一定的土地定价权,但土地价格的最终形成仍然难以脱离市场需求因素作用。具体来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价格来源于土地利用收益与土地资产的预期增值收益,其中,对土地利用收益的需求构成土地的消费性需求,而对土地资产预期增值收益的需求即为投资性需求。地方政府在供地过程中,能够对土地的消费性需求产生较大影响,但是对于土地的投资性需求,更多的还是依赖宏观的外部经济环境。对应于不同的产业用地类型,工业用地主要用于企业生产,因此更多地表现为消费性需求,而商住用地需求相较而言有更强的投机性[10]。实际上,在产业用地价格形成过程中,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配置工业用地的程度较高,但在居住用地供给方面,市场因素则构成了其价格形成的主要因素。这也是我国土地市场中,不同产业用地的市场化表现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下产业用地比价的环境效应

产业用地价格水平决定了城市用地的扩张方式,并表现在两个维度上:城市内部不同产业用地的比价以及城市间产业用地的比价。由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产业用地比价的形成过程存在巨大差异,使得价格机制在城市用地扩张中具有不同的形式。处于经济欠发达、工业化水平较低的城市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急迫性,对产业企业的甄别较少,并且吸引的产业企业大多是缺乏区位特质性 (Location Non-specificity)的中低端制造业。由于此类型产业往往对生产成本非常敏感,而且容易进行生产区位调整,加剧了地区之间的竞争激烈程度[28],从而该地区不同产业间用地比价的扩大化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进而低价出让工业用地引起的。而处于经济发达、工业化后期的城市地区,产业用地比价的扩大化主要依赖于商住用地的投机性需求,并且商住地价水平相对较高,具有抑制工业用地扩张的作用,进而促进商住用地的扩张。由此,产业用地比价形成过程的差异化带来的是不同产业用地的扩张:在价格机制作用下,经济发达地区的用地扩张以商住用地的扩张为主,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城市用地扩张则以工业用地为主。

由于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行业,因此,城市用地扩张如果主要表现为工业用地的低水平扩张,那么就可能加剧环境污染。首先,工业用地价格扭曲降低了企业的生存成本从而导致企业不会主动选择退出市场,市场 “优胜劣汰”机制难以发挥应有作用,而在地方政府土地引资竞争背景下,企业更是拥有较大的选择空间,进而导致一些本该退出的落后、过剩产能得以通过地区间的转移存续,最终,工业用地低水平扩张通过锁定粗放型产业结构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土地等要素价格的扭曲导致企业的成本外部化,一方面促使落后产能企业经营成本下降从而导致其缺乏进行技术升级、设备更新的动力,进而形成工业用地低水平扩张,并通过阻碍技术创新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生产型城市会逐渐向消费型城市转型。与生产型城市相比,消费型城市在建设用地扩张方面,会更加注重环境污染问题,尽量减少工业用地低水平的外延式扩张。此外,消费型城市的要素市场化水平较高,对于商住用地的投资性需求旺盛,并通过提高地区的生活成本使得一些工业企业的用工成本也随之上升,从而促进产业转移的发生,降低地区的工业污染。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可供验证的假说:

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地区的产业用地比价具有不同的土地扩张效应,进而对环境污染产生差异化影响。具体而言,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用地比价扩大主要根源于地方政府引资竞争的土地低价出让策略,进而引发土地价格扭曲的资源错配,导致污染增加;在经济发达地区,产业用地比价扩大主要是由市场对居住用地的投机性需求引起的,并且存在着通过地价对产业甄别的可能,因此产业用地比价扩大有可能抑制环境污染。

四、模型构建与变量描述

(一)模型设定

根据前面的理论分析,产业用地比价对于环境污染的影响可能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呈现出非线性关系,表现出区间效应。由此,本研究首先需要考察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下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若依据人均GDP指标等均等划分或者通过对整体样本在截面上分区域划分等主观判断的方式对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划分,容易导致回归结果的偏误,因此,本文采用Hansen[33]发展的 “门槛面板模型”(Panel Threshold Model)对数据进行自动识别来内生地划分经济发展水平区间,进而研究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下产业用地比价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下面重点介绍单一门槛模型的设定,进而扩展到多门槛模型。单一门槛效应模型的设定如下:

其中,使用示性函数I(·)表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区间;qit为门槛变量 (本文以城市人均GDP予以衡量);γ为待估计的门槛值;ui用于反映地区的个体效应,如地理区位特征等难以观测的因素;假定扰动项εit是独立同分布的。本文被解释变量为城市环境污染水平 (Pollutionit),借鉴相关文献采用工业三废与城市GDP的比值表示环境污染水平,工业三废具体包括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 (SO2)、工业废水排放量 (Water)和工业烟尘排放量 (Dust)。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产业用地比价 (Rate)。利用中国土地市场网收集到2007—2015年的土地出让数据,在剔除部分信息错漏的数据之后,采用两侧缩尾的方法对数据中可能存在的异常值或离散值进行了处理,最后在市级层面进行加总平均以获得地级市不同产业用地的出让均价,进而计算出核心解释变量Xit产业用地比价 (住宅用地价格/工业用地价格,采用对数形式表示)。

除产业用地比价这一核心解释变量以外,本文借鉴以往研究,选取了其他影响城市环境污染水平的因素:(1)经济发展水平 (Gdp),除用于门槛变量外,本研究还将其作为一个重要的控制变量。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相关理论,环境污染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可能存在着倒 “U”型等非线性关系,因此,进一步加入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GDP)的平方项 (Gdp 2)。(2)产业结构,用第三产业增加值与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衡量。由于工业污染源主要是工业生产,因此以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越高,产生的污染物越多,从而加剧环境污染。(3)城市化水平(Urban),用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表示。一方面,随着人口向城镇集聚,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高,会促进城市的工业化进程,从而加剧城市的工业污染;另一方面,城市化水平的提升会对城市环境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城市化水平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方向存在不确定性。(4)人口密度(PD),用城市年末总人口/城市土地面积予以衡量,借此反映城市的人口集聚情况对环境污染的影响。(5)科技支出水平 (SE),用预算内科技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予以衡量,进而考察地方政府在科技支出方面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一般认为,科技投入支出的提高能够促进环境污染的降低。(6)对外开放水平 (Open),用城市实际利用外资水平 (用当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进行换算)占GDP的比重予以度量[34]。根据 “污染天堂”假说,随着对外开放水平的提高,外资的进入可能会加剧地区的环境污染。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主要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从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ndchina.com)收集获得的2007—2015年的全国产业用地出让数据;另一部分是关于地级市的社会经济数据,包括污染物排放量、人均GDP、城市化水平、人口密度、二三产业比重、科技支出水平、对外开放水平等,原始数据均来源于 《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和 《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7—2015年各期。由于一些城市部分年份数据不可得,在回归中对样本进行少量的删减和插值,以形成平衡面板数据。表1给出了关键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1 关键变量描述统计结果

五、实证分析

(一)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的产业用地比价、环境污染水平拟合

为揭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产业用地比价的演变规律,基于各地级市历年的产业用地比价情况,利用局部加权回归 (LOWESS)方法对城市产业用地比价与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拟合 (如图1所示)。城市产业用地比价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呈现出类似 “钩型”的变化特征,即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用地的比价较高,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产业用地比价呈现出先下降,到了一定发展阶段后又逐渐上升的态势。从不同年份拟合情况的对比来看,产业用地比价的拐点随着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有前移的趋势。从整体趋势来看,历年数据显示结果具有较高的稳健性。

图1 产业用地比价与经济发展水平的LOWESS拟合

图2显示的是环境污染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的LOWESS拟合结果。不难看出3种污染物的排放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 “倒钩型”的变化特征,即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环境污染水平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值得注意的是,环境污染水平变化拐点随着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呈现出前移趋势。该趋势与产业用地比价拐点的发展趋势类似。

图2 环境污染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的LOWESS拟合

由此,结合图1可知,环境污染水平和产业用地比价在拟合经济发展水平之后,呈现出明显的 “同调”特征:在经济发展较落后的地区,产业用地比价与环境污染水平的变化方向相同;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后,具有较高产业用地比价的区域往往具有较低的环境污染水平。该结果表明,在分析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时,需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由此本研究进一步通过计量回归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检验。

(二)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估计

首先,对于面板数据模型中可能存在异方差使用修正的怀特检验 (Modified Wald Test)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模型中存在异方差。其次,对参数估计形式进行检验,主要判断模型估计应该采用混合数据模型还是变截距模型。检验结果认为存在个体效应,不应使用混合回归模型。最后,对变截距模型进行固定效应 (FE)和随机效应 (RE)回归识别。Hausman检验结果拒绝了随机效应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系数无系统性差异的原假设,加上固定效应模型控制了观察不到的地区效应而在一定程度减弱了这部分遗漏变量可能导致的内生性问题,因此,本文选用考虑了异方差的固定效应模型。

表2 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回归结果

表2中的模型 (1)— (3)为不考虑经济发展水平门槛效应情况下,产业用地比价对不同环境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影响效应。从3个回归模型的结果来看,产业用地比价 (Rate)对于3种环境污染物排放并不存在非常显著的影响。该结果与描述性统计分析中的拟合结果一致,原因可能是并没有考虑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 (Gdp)下二者影响关系的复杂性。因此,在模型 (4)— (6)中,将经济发展水平作为门槛变量,依据拟合结果考虑了存在一个门槛情况下,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从模型 (4)— (5)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产业用地比价 (LGdp_Rate)对二氧化硫 (SO2)排放水平、废水排放水平 (Water)都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即产业用地比价越高则环境污染水平越高;处于经济发达地区的产业用地比价 (HGdp_Rate)对不同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影响效果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对于二氧化硫排放水平、废水排放水平的影响都存在着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对于烟尘排放水平 (Dust)的影响则出现了正向影响。考虑到不同模型的拟合情况,可以看出产业用地比价对于污染物排放水平具有负向影响,反映出经济发达地区产业用地比价越高则环境污染水平越低。该结果指出,产业用地比价对于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确实会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呈现出不同的特征。究其原因可能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较落后地区,产业用地比价的提高主要归因于工业用地的低价出让,通过扭曲工业地价的形式吸引了污染型企业的入驻;而在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市场化水平较高,对于居住用地的需求竞争较强,从而推升了居住地价,引起了产业用地比价的提升,与此同时居住用地的需求也对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居住地价的提升会降低环境污染水平。该结果验证了假说的推论。

控制变量方面,经济发展水平 (Gdp)对于不同环境污染物排放的影响效应基本上都显著为负,即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会有效地降低环境污染。而经济发展水平二次项变量 (Gd p 2)的方向为正,表明样本区间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污染之间呈现出 “U型”的发展关系。该结果与描述性统计分析中二者的拟合情况并不相符,且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所预测的 “倒U型”特征相反,而与袁鹏等[35]的研究结论类似。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能否得到证实或者其形态的差异,可能与选用的污染物及其测度方式、样本尺度、样本时空等方面的差异有密切关联。产业结构 (Structure)方面,该变量的系数显著性并不明显,但从影响的方向来看,都呈现出负向的影响,即二产比重相较于三产比重更高的地区,污染更加严重。城市化发展水平 (Urban)的系数显著为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环境污染水平呈现出下降的趋势。此外,人口密度 (PD)、科学技术支出水平 (SE)对于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人口聚集对于环境污染同时具有正向和负向的影响,而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科学技术支出还有待加强。最后,以利用外资水平表征的对外开放程度变量 (Open)的系数显著为正,即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提升,引进的外资越多,地区的污染水平就越严重,该结果验证了 “污染天堂”的假说。从不同的模型和对不同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影响效果对比分析可以发现,控制变量的系数和显著性都呈现出较高的一致性,这也说明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三)分地区检验

由于中国各地区的社会经济和产业结构发展水平差异极大,本文按照通常做法将285个城市按照省份所在的地区划分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两个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带,以此对门槛模型回归结果的稳健性进行检验。表3给出了不同地区的估计结果。

从表3可以看出,在东部地区,产业用地比价对于二氧化硫排放水平、废水排放水平都存在着显著的影响,而对于烟尘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影响虽然不显著,但其方向也为负。因此,从整体来看,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产业用地比价越高则环境污染物的排放越少,体现了该地区产业用地比价扩大对于环境污染的抑制作用。模型 (10)— (12)考察了产业用地比价对中西部地区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从回归结果来看,该地区的产业用地比价对于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并没有显著的影响,原因可能在于,中西部地区内部不同城市也存在较大的发展差异,由此形成的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未能体现出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正向作用。通过比较东、中西部地区的回归结果,再次验证了假说的推论,即处于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产业用地比价对于环境污染具有不同的影响效应。

表3 分地区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回归结果

(四)产业用地比价影响环境污染的机制检验

通过理论分析可知,产业用地比价的扩大主要来源于两方面的驱动:一是地方政府由于引资竞争的需求,低价出让土地从而带来的工业地价扭曲;二是由于居住用地供给的约束,市场竞争加剧,刺激居住用地价格不断攀升。这两种情况对于环境污染具有不同的影响作用。为了进一步验证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机制,本研究将分别考察工业用地价格与居住用地价格对环境污染的影响。

1.工业用地价格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地方政府引资竞争导致工业土地低价出让已然成为了普遍的认识,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出于土地资源约束和产业转型的需要,开始注重工业用地供给的选择性。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工业用地供给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导致地价的扭曲程度不同,使得由地价扭曲引致的资源错配和环境污染等非期望产出的程度也不同。因此,工业地价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影响效应同样需要考察不同城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

2006年末颁布实施的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要求工业用地的出让底价和成交价格不得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最低价标准。该规定使得地方政府在引资竞争中面临着一定的约束,即不能任意对土地出让进行定价,而在实践中,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定价往往与所在地相对应的最低价相近[4]。地方政府出于引资竞争的土地定价策略与选择性土地供给下的定价策略正好相反,最终必然导致不同发展水平地区之间供地价格的离散程度存在差异,前者更为集中,而选择性供地形成的地价则相对更加分散。可以用工业地价的离散程度来度量由于供地策略不同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离散程度越小,地方政府低价供地的可能性就越大,由此引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可能就越严重。考虑到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土地交易越频繁,土地价格的区位特征就越明显,从而影响到地价的离散程度。对此借鉴Asker等[36]关于资源错配测度的思路,利用变异系数的原理,通过对标准差进行土地出让宗数修正,计算出各城市历年的工业地价变异系数 (CV)。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CV=σ/N(2)

其中,σ为各城市历年工业用地出让均价的标准差,N为各城市历年工业用地出让总宗数。通过该公式计算出工业用地变异系数以衡量地方政府的工业用地供给策略,并检验其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表4 工业用地价格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检验

表4的模型 (13)— (15)中,工业用地价格变异系数对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影响并不显著。该结果再次反映了产业用地比价对于环境污染的影响需要考虑不同经济发展水平 (Gdp)下二者影响关系的复杂性。在模型 (16)— (18)中进一步考察了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工业地价变异系数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从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工业用地价格变异系数 (LGdp_CV)对不同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影响显著为负,说明地价越集中的地区环境污染越严重;经济发达地区工业用地价格变异系数 (HGdp_CV)则并不显著,但其回归系数为正。该结果再次验证了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影响存在的门槛效应,并且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低价供地行为会加剧环境污染水平,而经济发达地区工业用地供给市场化水平更高,从而由工业用地价格扭曲引致的环境污染效应相对较小。此外,其他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与表2类似,也说明了回归的稳健性。

2.居住用地价格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本部分将通过比较高、低居住用地价格区环境污染水平的分布特征差异,揭示居住用地价格对环境污染的负向影响。参照Combes等[37]的研究,以居住用地价格 (对数形式)的中位数为标准,将样本划分为 “高—居住用地价格区”(H_price)和“低—居住用地价格区”(L_price)。图3是两个子样本的3种污染物排放水平核密度图,从中可以看出:(1)在核密度图的左侧,“高—居住用地价格区”的污染物排放水平分布高于 “低—土地价格区”,呈现出 “左截尾”的特征,说明污染较轻的地区主要是居住用地价格较高的地区;(2)“高—居住用地价格区”中不同污染物排放水平的核密度图都呈现出 “左偏”的情况,表明这些地区平均污染水平明显较低,进一步佐证了居住用地价格对环境污染的负向影响作用;(3)在核密度图的右侧,不同地价水平地区的环境污染都呈现出 “右拖尾”的特征,但 “高—居住用地价格区”的环境污染水平分布低于 “低—居住用地价格区”,说明高污染地区更多地分布在了 “低—居住用地价格区”。通过比较不同居住用地价格水平地区的环境污染分布情况,初步表明居住用地价格对于环境污染物排放水平具有负向的影响作用。为了验证该作用,进一步对其影响效应进行计量检验。

图3 “高—居住用地价格区”和 “低—居住用地价格区”的环境污染核密度分布

表5给出了居住用地价格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回归结果。模型 (19)、(20)的回归结果显示,居住用地价格变量 (Res_price)对二氧化硫排放水平、工业废水排放水平的影响都呈现出高度的显著性,其方向为负,即居住用地价格越高的地区污染物排放水平越低,说明居住用地价格的提升对于环境污染具有抑制作用。为了检验该影响作用是否也存在门槛效应,模型 (22)— (24)给出了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间下,居住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物排放的回归结果。结果显示,在经济发达地区,居住用地价格的影响同样具有高度的负向显著性,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影响并不显著,但从影响的方向来看,居住地价对于环境污染也具有负向影响。因此,该检验结果表明居住用地价格对于环境污染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并且在经济发达地区其影响效应尤为显著,进而验证了假说当中产业用地比价中居住用地价格的驱动机制。

表5 居住用地价格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检验

六、结论与启示

构建合理的产业用地比价机制对于解决地方政府 “两手”供给策略下土地资源错配引致的环境污染问题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本文在理论上通过对不同产业用地价格结构进行分析,揭示了产业用地比价变化的内在机制,并对不同成因下产业用地比价的环境影响效应进行了讨论;随后基于土地市场网中2007—2015年285个地级市的土地交易数据,充分考虑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利用门槛效应模型展开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检验,同时还检验了不同产业用地价格对环境污染的影响,验证了产业用地价格对环境污染的差异化影响。主要研究结论有:(1)由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性的存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产业用地比价扩大的内在机制不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用地比价扩大的主要驱动力是地方政府引资竞争下工业用地的低价出让;而在经济发达地区,不同产业用地价格差异主要是由于居住用地的市场投资性需求引致的价格上涨形成的。(2)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用地比价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不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产业用地比价扩大会导致环境污染问题加剧;而在经济发达地区,产业用地比价扩大对环境污染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3)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工业用地价格受到的扭曲更严重,由此产生的土地资源错配加剧了地区的环境污染;在经济发达地区,居住用地价格上涨对于遏制环境污染问题具有积极作用。这两方面的原因导致不同发展水平地区产业用地比价对于环境污染的影响效应存在差异。

总体而言,不同产业用地的价格越悬殊并不意味着会导致更为严重的环境污染,而是取决于不同的价格成因。因此,构建合理的产业用地比价机制不能简单化为缩小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的价格差距。事实上,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具有显著不同的特质,工业用地价格低于居住用地价格是市场供求机制作用的结果。但是,由于当前普遍存在产业用地比价扭曲导致的资源错配继而加剧环境污染的现象,还是需要结合不同地区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对土地供给进行管制调节。具体而言,首先,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当加强工业用地的市场化配置,充分发挥价格信号的作用。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最为关键的是坚持完善现行的土地招拍挂制度,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标准,对地租返回、税费补贴等变相扭曲土地出让价格的行为进行规范,压缩寻租空间,使土地价格回归土地价值本身。其次,对于经济发达地区,需抑制居住用地的投机性需求,校正地方政府的非理性倾向。土地供给作为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关键性环节,要将 “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贯彻到土地供给的全过程,与市场刚性需求相适应,促进居住用地的整体供需均衡。再次,考虑到产业用地配置与环境污染的关系,还需要调整产业用地内部结构,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内涵挖潜,减少低效、高污染土地的新增供给,进而降低土地资源错配对于环境污染的影响。最后,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要重视经济欠发达地区谋取发展的良好愿望,但是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一方面,需要拓展现有的建设用地指标交易体系,推进用地指标的跨地区交易,实现发展收益共享;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及生态补偿制度,协调地区间的生态保护成本。通过发展收益共享以及生态保护成本转移,促进地区间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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