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 刘少坤 陈慧猛 霍晓冉
摘 要:2010年9月,教育部正式发布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已进展近十年。本课题从笔者所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出发,从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载体和重点领域重点事项等方面分析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现状,并深入剖析当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信息公开意识还要进一步提升、尚未明确公开规范、统一信息公开平台还需继续完善、相关配套工作机制和专业工作队伍的建立仍要继续推进。由此,我们提出细化公开目录、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检查制度、建立工作队伍等运行建议,以期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为提升学校形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保障师生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依法治校提供推动力。
关键词:信息公开;现代大学制度;依法治校
信息公开是高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高等教育领域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实现“双一流”高校内部现代化治理结构重要内容。笔者在近几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总结了以下问题和改进建议。
一、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以及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国高校特别是部属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从无到有,从点到面,经过10年探索和发展,在形式要素和实体内容上取得了明显进展。以笔者所在高校为例,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广泛开展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下设的监督工作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学校需向社会和广大师生员工公开的具体事项。学校在校园网主页开辟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51个需要向社会主动公开的具体事项并全部公开;通过学校主页和各单位、部门的网站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布有关信息,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关注用户推送学校信息。学校已经形成以校园网、信息公開网、官方微信、微博等网络公开形式为主,传统媒体、会议、制度汇编、公示公告等公开发布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体系。
通过对2014-2019年学校通过网络途径公开的跟办学有关的信息情况统计可以看出,学校主要是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形式公开信息也逐渐成为信息公开重要途径,而面向校内师生则主要是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
二、信息公开目前还存在的问题
(一)各单位、部门对信息公开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主动公开信息意识还有待提高
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要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进发展,以透明体现进步”的意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工作的必要环节和有力手段,信息公开也是学校实现“双一流”目标的重要措施之一。在校级层面已经制定《信息公开办法》,但在实际工作推进中,只有负责招生考试、财务人事等社会重点关注领域的职能部门做了较为成熟的信息公开工作,部分部门还没有从根本上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促进自身工作进展相关联,也存在受传统管理思维限制,没有充足的现代民主意识,存在一定的不愿自找麻烦的思想,担心信息公开影响工作秩序和安全稳定。
(二)缺乏清晰的公开规范,按照学校实际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不明确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都在办学过程中产生、制作和获取的各类信息,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信息要通过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到什么范围、什么程度,公开的信息到底要包含哪些要素,详尽到什么程度,在近几年的信息工作中依然不完全明确和清晰。教育部《清单》规定的高校主动公开的事项无法涵盖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并且涉及学校自治事项和学术事项等的信息,很多又在《清单》所列之外,这些信息公开与否、公开到什么程度,更多取决于主责部门负责人的经验认知,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我校随明确了学校需要主动公开的各条事项,但对于信息内容公开的详尽程度并没有做出相关要求,使得各单位、部门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问题上很难得到切实改进。
(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仍需加强,社会公众网上查询相关信息还不便捷
按照教育部关于构建信息公开统一平台①的要求,我校设立了信息公开专栏,该专栏是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平台。另外,我校主页、各单位、部门的网站以及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是向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公布各类办学信息的主要渠道,还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关注用户推送学校信息。目前,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只是简单按照《清单》50条事项逐条公开,样式较为单一,没有合理分类,社会公众查询信息不便捷,各单位、部门网站存在内容更新维护不及时,有的信息没有经常性更新变化。
(四)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工作队伍还需根据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改进
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在实际运行中仍有一些工作机制尚不明确:一是信息属性的审查确认工作机制,需要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更新,需要主责部门明确发布程序、发布平台及更新时限;三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还要建立明确的审批机制和流程;四是信息公开的考核监督机制目前尚未建立,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监督问责等还没有具体的措施;五是相关单位、部门也没有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整体缺少一支熟悉信息公开理论和业务的一线队伍。
三、对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建议
针对当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笔者从自己的工作实践出发,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对学校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明确分类、细化
信息公开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的有效行使,要确定学校产生的各类信息的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分类、细化信息公开目录。一是按照主动公开、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列出具体事项清单,例如学校办学概况类信息,办学过程中产生的外部关联性非常强、社会公众关切度非常高的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以及公开后有可能影响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其余信息按照依申请公开信息予以处理。二是细化完善现有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明确主动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由学校常委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可根据以往申请人的申请情况综合考虑,尝试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对于不予公开信息内容,学校只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即可。
(二)加强信息公开网建设,发挥网络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
在学校已有的信息公开载体体系上,建议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网建设,建立内容丰富、分类清晰、查询便捷的信息公开网络载体。按照《清单》分类和学校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网各级栏目,同时提供科学便捷的信息检索功能和依申请公开申请入口,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申请信息。后台采用成熟的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由学校各单位、部门按照所负责的业务权限负责信息的发布和管理。同时,将信息公开网数据融入学校智慧化校园体系建设,与跟单位、部门的网站和业务系统管理对接,实现信息的共享与同步,并为以后信息公开工作大数据分析和业绩考核提供依据。
(三)细化信息公开监督,确保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
通过完善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推进信息公开。外部监督主要是教育部和北京市主管部门对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经常的检查、第三方机构对高校信息公开情况评估、民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等,通过高校外部力量督促高校完成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监督主要是由学校内部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的具体监督工作,学校监察处、工会、共青团应分别代表党员、教职员工以及在校学生履行监督义务,代表学校不同类别的群体从不同的角度监督信息公開工作,广泛开展监督工作。
(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提升学校信息公开质量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中层干部和科级干部培训必要内容,不断提高管理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一线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各单位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操作要点,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制度激励等方式切实提高学校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水平。
在我校建设“双一流”高校过程中,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是学校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路径,这项工作在未来的更大推进,还需要有更坚定的决心作为保障。
注释:
①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2014〕23号)。
参考文献:
[1]宫富,伍小龙.校信息公开监测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19.02-107.
[2]姚峥嵘,王丹丹,宋宝香,王雪云.双一流大学视角下的我国高校内部治理机制及改革路径[J]. 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8(4): 156-157.
[3]张磊.高校信息公开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教育管理,2018(2):14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