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宇
文学于我而言,有着太深的意义。它给了我莫大的慰藉,犹如孤单寒夜里的灯盏。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了文学。我被那些文字的力量所深深震撼,被文学的魅力所深深打动。读得越多,思考得越多,終于,也开始动笔了。
小说不仅仅是讲故事这么简单。在创作过程中,小说与生活之间的千丝万缕的关系慢慢显露在我眼前。小说固然依靠着情节,刻画出一个又一个鲜明的人物。这些都是虚构的,但一定来源于生活。生活是取之不尽的素材来源。小说是一个故事,一种感觉,一种人生,一种命运,一种态度。而小说,就是要表现这一切。
在落笔前,我会勾勒好大致的人物、情节以及故事发生的大背景。这也就是所谓的小说三要素。但这并非一成不变,在实操中,构思与实际落笔的差别还是不小的。落笔时,只要有个大方向,剩下就交给情感。
在创作过程中,情感始终处于我脑海的上游。或者说,推动我往下写的动力即是情感。我坚信文学是人的情感的本质力量,这一力量会通过文字这一媒介物化呈现出来。我在写《走在森林里的人》时,几乎全篇文字都是从我的意识里流淌出来的。这篇小说采用了意识流手法,把意识里的幻象组合成一个意识里的世界。文字跟随意识不断推进,把脑海中所看到的、听到的、流动着的,组合成一个巨大的意象空间。当完成之时,有种畅意痛快之感。这种感觉是极其舒适的,也仅仅在完成一篇满意的作品时才能体会到。
创作是个痛并快乐的过程。所谓“痛”,大概是无可避免的。处于瓶颈期时完全写不出一个字的感觉十分痛苦。这个时候便要努力“克制”自己,一旦挤破了头想去构思,其结果往往适得其反。所以,在那个时候不能绷紧了弦,而要松下来,灵感会在不经意间出现,这个时候只要把它捕捉记录下来就好了。
我是个平凡的人,从各个方面而言。世界太大,宇宙太大,大到有些时候我会忘记我是存在的。但唯有在写作的时候我能感受到我还存在着。最后我想引用《至爱梵高》里的一句话:“总有一天我会用我的作品昭示众人,我这个无名小卒,心有瑰宝璀璨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