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从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的战略高度,关心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2019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津视察期间,来到梁启超纪念馆,作出“要爱惜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重要指示。建设一支技能过硬、素质全面的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提升我市文物文博事业发展水平的根本依托与重要保障。
一、天津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原因
1.专业机构设置不足。我市为文化遗产资源富集之地,据统计,仅不可移动文物即达2082处,可移动文物则多达近两百万件,但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性机构在设置数量及业务覆盖范围上存在明显不足。截至目前,我市16个区文旅局中专设“文物保护”科室的仅有蓟州区与滨海新区两处,其他区则多以“公共服务”“文化产业”等科室兼职代行其责。在16个区中,5个区设有文保所等专业性遗产保护机构,另有5个区以文化馆、博物馆加挂牌子的形式部分代行其责,其余6个区则未设置相应机构。遗产保护专业机构既是相应人才储备的容器,更是为之开展工作施展拳脚的重要平台。截至2019年底,各区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行政人员合计仅15人,已明确专、兼职业务人员合计仅74人。相较我市文化遗产存世量及保护工作量,人力明显不足。
2.人才培养教育力度不足。目前,我市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员大多毕业于高校的历史、考古及文博等专业。这些专业多以理论学习为主,缺少有针对性的实践课程。而遗产保护是具有较高实践性的工作,不仅要求从业者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更需要具备过硬的动手操作能力,因此,一些刚刚毕业的高学历人才要走上遗产保护第一线,还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再学习和再磨砺。同时,一些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单位在人才持续性培养方面仍显招法不足,缺乏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培养方案。目前,理论授课、专业培训是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这种模式往往偏于理论教育而轻于实践操作培训,学员缺少从亲眼看、亲手试中领悟、体验的过程,难以使学与用真正科学地统合起来。
3.业绩考核等未形成有效激励机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常态化、连续性的特点,其成果也大多蕴藏于长时间的具体工作中。无论是实地勘测、田野调查,或是文物修复、遗产评估,其业绩往往需要长时间的累积方能逐渐显现,重实际操作与经验积累。特别是在诸如文物 修复等特定领域,尤其推崇匠人精神与技艺传承,其价值也大多体现在日复一日的重复性手工劳动中。而遗产保护人员在各类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环节中存在诸多难点和被动因素,容易削弱专业人员从事遗产保护工作的热情,影响工作效率。
二、天津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1.科学规划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及人才布局。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各区文旅局应梳理本区遗产数量、类型及保护性工作的特点,请所在区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支持,对本区遗产保护机构的设置、人才配备等予以倾斜。其过程不单纯追求数量的增多,更务求人才队伍建设能够真正符合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对于遗产蕴藏量较大的地区,人才配备的力度应适度加大。
2.调动民间力量,打造志愿者人才队伍。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事业。近年来,民间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力量蓬勃发展,越来越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技能的人加入志愿保护的行列。各区可借助此种有利形势,对志愿人员的特长进行甄别并加以组织,使之协助完成多层次的保护性工作。此举不仅可以有效弥补专业机构编制人员较少、力量不足的缺陷,更有助于在社会民众中形成共同关心、守护文化遗产的有利声势。目前,我市河北、静海、蓟州等区在此方面已先行一步,依托村、镇、社区完成对志愿人才的教育与组织,可以成为进一步推广的有益借鉴。
3.完善院校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培养与文物事业发展相衔接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在有条件的高校,可结合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增加相应师资力量,乃至增设遗产(文物)保护专业方向。所设课程应更针对遗产保护工作所需实践技能。同时,博物馆等各相关文化遗产收藏、保护机构,可以更开放的态度,加速推进与院校合作,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平台优势,为遗产保护人才培养提供“实验室”与“演兵场”。同时,各相关机构应充分利用田野勘查、库房管理、展览策划、学术交流等,鼓励更多业务人员特别是中青年骨干从事遗产保护一线工作,为他们搭建学以致用的实践平台,促进理论向实践的转化,形成在学中干、干中学的有利态势。
4.调整考绩标准,激励遗产保护人才更好地开展遗产保护工作。在对文化遗产保护人才的考绩环节中,应避免唯学历论、唯论文论等情况,适度放宽人才资历条件,在考核制度中建立起能够切实体现保护工作劳动价值的对应项。在考核操作中,應充分考虑遗产保护实际工作的特点,充分尊重人才使用单位的意见,做到“用什么,考什么”,通过科学设置考核条件,侧重以完成实际工作的程度、强度、数量、效果等为评判依据,凸显实际能力和工作成效。
5.根据实际工作特点,开辟具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模式。文化遗产保护人才培养应尊重各类型工作的特有规律,特别是在诸如文物修复等专业技术能力要求高、成才时间较长的领域,应在创新培养招法的同时,进一步发展传统的教学模式。各相关主管单位应为师徒传授创造机会,在身具技能专长的良师与有志从事文化遗产保护修复事业的人员间架设桥梁,积极鼓励引导更多青年人才进入遗产保护领域。同时,借助网络云授课、博物馆实地教学等新形式,扩展教师授课的辐射范畴,改过去一师只教一二个徒弟的模式为一师可教授多个徒弟的模式,从而多撒种、广栽培,为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作者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第五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员、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干部人事处处长
责任编辑:朱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