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长安
(河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石家庄050000)
贫困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发展中国家的表现尤为突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不懈努力,经济发展成绩显著,已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居民收入水平呈增加趋势。尤其是新世纪以来,更加注重解决“三农”问题和贫困问题,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贫困之路,已有7亿多人口实现了脱贫。但目前我国贫困人口基数仍然很大,且多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大多数贫困人口脱贫发展的思维意识淡薄。在我国大力推进农村减贫的工作中,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起着关键的作用,对促进农村减贫的贡献不容忽视。当前,我国农村仍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达到缓解农村贫困,是推动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效办法,有利于精准扶贫的实施。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未能充分发挥的原因既受我国二元经济体制改革滞后影响,造成农村转移人口非市民化,也受其他制度因素的约束。因此需要加快农村居民向城镇化市民转变,这对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减少农村贫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有效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对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能力,提高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意义重大。深化财政与金融体制改革,使之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增收,缓解农村贫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另外,实施差别化的扶贫政策,根据新时代特点适时调整扶贫政策,针对不同尺度和类型的扶贫对象实施差别化的扶贫政策,找准支持方向和切入点,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程度。
长期以来,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减少农村贫困的研究一直是国内外学者们关注的热点,但是关于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对促进农村减贫是正面效应还是负面效应,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笔者就当前综合国内外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归纳为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是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对减少农村贫困具有积极影响。大多数学者关于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对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村贫困的效应研究观点趋于一致,认为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对减少农村贫困具有积极效应,可以消除农村地区贫困。国外学者De Janvry(2005)等通过实证证明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可以有效缓解中国农村贫困和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公平[1]。Sabates-Wheeler(2008)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对一般贫困家庭起到一定缓解作用,特别对于深度贫困家庭的效果更为明显。Bertoli等(2014)通过对厄瓜多尔的移民研究发现,从移民向农村家庭的汇款测算出,移民的非农收入对农村家庭收入的贡献可以使贫困度降低17.4%~20.8%[2]。国内学者徐志刚和黄季焜(2007)认为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参与到经济建设中来,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是解决农村贫困的关键所在。贾朋等(2016)认为非农收入是缓解家庭贫困的重要力量,2015年农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40%来自于非农收入,比1990年提升了近一倍[3]。樊士德等(2016)采用2010年中国家庭追踪(CFPS)数据,通过实证分析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全国样本家庭具有显著的减贫效应,但是对不同地区的样本家庭减贫效应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并且全国和分地区的样本实证研究均通过了稳健性检验[4]。
第二种观点是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对减少农村贫困具有消极影响。部分学者认为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无法促进减贫。国外学者Irfan(1986)通过研究发展中国家巴基斯坦的劳动力流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时发现,劳动力流动对促进输出地区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几乎很小,没有缓解劳动力输出地的贫困状况。Philip L.Martin&J.Ewdard Taylor(2001)通过研究发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村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一是高素质农村劳动力流出造成农村生产效率低下,降低了农村收入水平;二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带走了大量农村物质资本,直接加剧了农村贫困。国内学者薛美霞和钟甫宁(2010)利用1985-2003年间的数据实证分析了农村劳动力的非农收入对农村贫困的影响:在人均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非农收入越会降低贫困的程度。
第三种观点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对减少农村贫困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Kothari(2003)认为劳动力转移并不一定能缓解穷人贫困,对不同迁移者减贫效应不一样,虽然劳动力非农转移是缓解贫困的主要途径。国内学者李石新等(2011)通过理论模型分析认为,一是当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大于由农业技术、耕地面积、农业和非农工资和农村劳动力等因素决定的临界值时,农村劳动力转移能有效地缓解农村贫困,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二是当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小于此临界值时,农村劳动力转移会阻碍农村减贫进程,不利于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并通过计算验证了1992-2008年间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了农村减贫[7]。
总体来看,当前学术界关于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就业对减少农村贫困的观点不一,且分歧较大。国外学者针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减贫的作用机理研究还有待完善和深入,国内学者只是着眼于国内各省市的贫困问题,很少进行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的增收减贫效应的系统分析,文章尝试进行探索并利用1991-2016年数据,在优化变量选取的基础上计量检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总量、劳均耕地面积、农村交通情况、农村人均受教育年限、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对减贫效应的影响,并在新时代背景下全面分析了中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是减少农村贫困的关键要素[8]。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否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来源,提高农民收入,进而减少农村贫困,在影响农民收入及减少农村贫困的众多因素中,哪些因素对其影响更大,这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贡献度如何,从哪些角度入手才能对于提高农民收入,进而达到减少农村贫困的效果?针对以上问题,文章展开以下实证分析。
文章重点考察农村劳动力转移对农民收入增加的影响,进而达到减少农村贫困,同时考虑到农民收入增加,农村贫困减少,还可能受其他因素影响,因此引入农民人力资本水平、财政支农力度、人均耕地面积、农村交通情况和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等指标,采用温涛等(2005)的方法来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收入间的关系,根据所研究的具体内容,建立计量模型,详细描述各指标的具体选择情况。人均耕地面积(pland):农民拥有耕地情况,用人均耕地面积表示,虽然我国城镇化的进程在持续加速,但对于我国广大的西部地区和偏远地区,土地仍是农村居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诸多农村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因此把人均耕地面积作为影响农民收入的因素之一。农村交通情况(traffic):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有利于加快农村地区物流速度进而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同时也可以改变整个农村地区的收入分配状况。为验证农村基础对于农民收入的影响,以人均农村地区的人均公路里程对其进行描述。农村金融发展水平(finance):农村金融是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当前,我国农村地区存在信贷供给不足、农村资金外流等诸多问题,为验证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情况促进了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1)平稳性检验。在对时间序列进行实证分析时,由于会产生伪回归问题,因此在进行实证分析之前需要对原始数据进行单位根平稳性检验,其检验结果见表1。根据表1可知,所有变量的P值均大于0.05,表明原始时间序列在5%的统计水平下不显著,表现为不平稳特征。因此需要对原始数据进行差分处理,再进行单位根监管。而再差分后,所有差分数据都可以通过1%或者5%的统计水平,表明一阶差分数据平稳,因此可以进行实证分析。
表1 单位根检验结果
(2)协整检验。由于单位根非平稳,需要通过协整检验来验证所选取的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均衡关系。文章使用Johansen法对原始数据进行协整检验,由协整检验结果可知,原始时间序列的特征根在5%的统计水平下具有5个协整关系,而特征根的最大值在5%的统计水平下具有4个协整关系。因此,表明该模型的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稳定关系,其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根据表2可知,变量对农民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作用,表明这三个因素能够对农民增收具有积极的作用,虽然国家每年给予三农大量的财政补贴,但从回归结果看,财政支农的效果不佳。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通过第一产业的传统方式来提升农民收入的效果已经变得十分有限。农村金融发展的系数为负,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从回归结果看,农村金融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增加农民收入。
表2 回归结果
(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为了进一步阐明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对解释变量和农民收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以验证变量之间是否存在相依关系,具体的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根据表3结果可知,农村劳动力转移是农民收入的格兰杰因果原因,农村劳动力转移将促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价值,因而可以提升农民收入。同时,农民为了增加收入,那些剩余劳动力也会主动寻找工作,通过外出务工等形式获得更多收入。农村人力资本水平是收入的格兰杰原因,这表明高的教育可以提升农民能力,有助于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同时,农民收入提升将会有更多资本用于教育投资,因此高收入也会提升农民的教育水平。但是收入增加对于提升教育水平的影响程度有限,这个现象应引起注意,在某些地区,“读书无用”论已经开始蔓延,不少人认为“教育改变命运”已经过时。这可能是出于以下原因,近些年来教育成本不断提升,凭借高学历立即获得高收入变得越来越困难。
表3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
通过教育提升自身技能和知识水平的程度虽然有限,但教育可以提升一个人的学习能力,能改变一个人的世界观,而这些都是日后能够持续提高收入的必备因素。从长远来看,教育对个人的职业规划、人格塑造和家庭影响有着重要影响。农民收入是财政支农的格兰杰原因,但是财政支农却不是农民收入的格兰杰原因。这表明当前我国财政支农的效果不足,虽然政府的资金投入较多,但是并不能将资金转换为农民长久收入。人均耕地面积不是农民收入的格兰杰原因,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重已经有限,耕地面积的增加已经不能提升农民收入,农村居民收入的提升和耕地面积并无联系。农村交通状况与农民收入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要想富,先修路”在我国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已经深入人心,交通的便利使得农村居民可以更便捷的同外界联系和贸易,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来源。
(4)贡献率测算。前文分析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人力资本等各因素对于农民收入的影响情况,以下将通过计算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人力资本对于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来进一步分析各因素同农民收入之间的关系。以农村劳动力转移为例,其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可以表达为如下形式:劳动力转移的平均贡献率=劳动力转移的平均增长率×劳动力转移对于农民收入的产出弹性÷农民收入的平均增长率×100%。由前文分析可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系数即为劳动力转移对于农民收入的产出弹性,因此劳动力转移的产出弹性为0.701。根据样本数据求得1991-2016年间,劳动力转移的平均增长率为4.96%,农民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6.01%。由此得到劳动力转移的平均贡献率为57.85%。
根据文章的计量结果可知,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导致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未能充分发挥的原因既受我国二元经济体制改革滞后影响,造成农村转移人口非市民化,也受其他制度因素的约束,如土地制度、财政金融制度、扶贫政策等,为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农村居民向城镇化市民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有2.8亿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产业,这对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减少农村贫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通过非永久性乡城迁移的方式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工群体,存在着就业稳定性差、收入水平低以及在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不能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等问题,不仅使乡城迁移的农民难以通过人力资本投资增强其收入挣得能力,也影响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考虑到我国二元经济转型已进入刘易斯转折阶段,近年来虽然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绝对量仍在增长,但其增速已趋于下降;特别是大量的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的边缘化生存状态,使他们正成为新的贫困群体。
第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现阶段既承担着提供农民收入的功能,也承担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一方面不能实现农民土地资本化,不仅影响了农民获得土地财产性收入,更主要的是不能利用土地资产获得金融支持,阻碍了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不畅,无法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仅影响了农业收入,也阻滞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因此实行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有效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对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能力,提高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意义重大。
第三,深化财政与金融体制改革。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低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不能充分发挥还与我国财政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直接相关。目前财政、金融体制还带有明显的城乡二元色彩,这直接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和农村扶贫工作的开展。因此,要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使之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增收,缓解农村贫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四,实施差别化的扶贫政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扶贫工作也取得丰富的经验,当前需要根据新时代特点适时调整扶贫政策,要针对不同尺度和类型的扶贫对象实施差别化的扶贫政策,找准支持方向和切入点,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程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成绩显著,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增加。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贫困人口基数仍然很大,且多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是否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来源,提高农民收入,进而减少农村贫困,在影响农民收入及减少农村贫困的众多因素中,非农收入占据主要地位,在新时代背景下需要全面分析中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对减少农村贫困的影响。当前我国农村仍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在大力推进农村减贫的工作中,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起着关键的作用,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达到缓解农村贫困,推动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目的,从而有利于精准扶贫的实施,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贫困之路。为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提出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财政与金融体制改革以及实施差别化扶贫政策等方面的建议。农村劳动力转移将促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价值,因而可以提升农民收入。同时,农民为了增加收入,那些剩余劳动力也会主动寻找工作,通过外出务工等形式获得更多收入。农村人力资本水平是收入的格兰杰原因,这表明高的教育可以提升农民能力,有助于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农民收入是财政支农的格兰杰原因,但是财政支农却不是农民收入的格兰杰原因。这表明当前我国财政支农的效果不足,虽然政府的资金投入较多,但是并不能将资金转换为农民长久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有利于加快农村地区物流速度进而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同时也可以改变整个农村地区的收入分配状况。
我国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导致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未能充分发挥的原因既受我国二元经济体制改革滞后影响,造成农村转移人口非市民化,也受其他制度因素的约束,如土地制度、扶贫政策等,为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首先。加快农村居民向城镇化市民转变,这对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减少农村贫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有效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对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能力,提高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减贫效应意义重大。再次,深化财政与金融体制改革,使之更好地服务“三农”,促进农民增收,缓解农村贫困。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另外,实施差别化的扶贫政策,根据新时代特点适时调整扶贫政策,针对不同尺度和类型的扶贫对象实施差别化的扶贫政策,找准支持方向和切入点,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