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辞霞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幼儿是多种传染病的易感染人群,而幼儿园又是一个人员流动频繁的公共场所,很容易成为传染病的集散地。传染病一旦在幼儿园暴发和流行,有可能迅速波及社会,造成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治精神在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中的践行使传染病防控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对维护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有重大意义。
一、遵循法治理念,落实传染病预防工作
幼儿应当遵循《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建立一套完善、科学、规范的传染病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是首要。
1.制度为先,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传染病地传播与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3个因素有关,避免传染病要从这3个因素入手: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因此,《幼儿园传染病工作制度》要为幼儿园保教人员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指明方向,发挥制度地指导性、约束性作用。
科学合理的制度是做好传染病防控地重要措施。没有最好传染病防控制度,只有最能顺应园情、促进发展的制度,好的制度是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的。制度的调整与完善不仅仅是管理者的事,而是教职工、家长共同参与、研讨地一项重要工作。幼儿园通过教代会、家委会会议、听取幼儿园责任督学、一校一律的建议等途径,充分倾听民意,广纳良谏。在基于防控需要、基于园所发展效益上追踪现行制度的缺陷,依法依规予以调整,不断完善制度。
2.管理科学,常态化落实防控工作
幼儿园要把传染病防治纳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之中,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通过行政监控、卫生大检查等形式确保防控工作常态化的落实。
首先,提升每位教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常态化落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制度。其次,保健要把好晨检关,待幼儿完成来园洗手后,再进行观察、询问、检查等,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四查”,尽可能地阻断传染源进入幼儿园。另外,教师每天要做好幼儿缺勤统计、记录工作,如幼儿因病请假的要追查病因。
3.宣传教育,加强制度的认同感
传染病防患于未然的另一个重要方式就是做好教育宣传工作。《传染病防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幼儿园要采用不同的方式对教职工、幼儿、家长开展传染病宣传教育。
多途径宣传,赢得家长认同。幼儿园制度的认同,不仅需要教职工的认同,也需获得家长的认同。通过家长会、律师讲座等对家长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使家长从法治层面了解传染病防控的重要性,提升家长对制度的认同感,知道自觉防治既是一种社会公德,又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多形式培训,提升教工能力。教职工有无传染病防控意识,是否规范进行卫生清洁消毒操作与传染病的发病率高低有密切关系。幼儿园要加强传染病临床表现、预防措施等内容的培训,提升教职工对传染病的认知,通过实操提升操作的规范性。
游戏化教育,提升幼儿意识。把握幼儿年龄特点,以游戏化的方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如通过短小有趣的儿歌帮助幼儿掌握“七步洗手法”,以情景表演、画展、故事等形式让幼儿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升幼儿的防病意识。
二、遵循法定程序,落实传染病控制工作
程序是实现法治的基石。在落实传染病的控制工作中,开展各项活动要自觉遵循法定程序,依据《幼儿园传染病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
1.启动预案,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发现疑似病例,幼儿园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患儿至医疗机构确诊,该班采取隔离措施。如确诊,幼儿园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保健老师及时通过上海市因病缺勤网络直报做好网络直报,并以书面形式向幼儿园所辖范围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街道地段医院、教育局相关科室進行上报,做到第一时间上报,不瞒报。
2.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制度
消毒处理也是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体现。《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
传染病发生之后,保育员按要求对患儿所在班级接触的环境物体表面、玩具、厕所等进行清洁消毒。且发病班级物品与其他班级分开进行消毒和保存。同时,患儿所在班级要作为传染病检疫班,采取隔离14天的措施。如检疫期再有续发,需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关班。
3.家园共育,支持配合传染病控制工作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应当及时、准确。疫情发生后,幼儿园保健部门要向全园幼儿家长发放家长告知书,将该班幼儿发病情况告知家长,向家长进一步讲解该类传染病的发病症状、预防措施、传播途径、病儿的护理等方面的知识,让家长更全面地了解病理知识,家园配合做好预防工作,同时在保护患儿隐私的情况下将幼儿园全面消毒情况向家长予以公布,避免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并获得家园支持配合。
三、依法追求责任,保障传染病防控工作
《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也明确指出: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在教工层面将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考核,确保每项工作的责任人严格执行规定;在家长层面,通过宣传教育让家长了解幼儿园传染病相关制度,并签订安全承诺书,提升家长遵守制度的意识,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依法追究责任有力保障了疫情预防、报告、控制等相关工作的开展。
总而言之,幼儿园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践行法治精神,将相关法律法规与日常防控工作相结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保障了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开展,不仅促进了防控工作的规范,更有效地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