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梦雪
[提要] 2020年,是我国将要对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摘帽的一年。因此,本文以精神扶贫为研究中心,探索精神贫困出现的原因,并从政府与市场角度出发,研究政府与市场在精神扶贫中应保持良好关系,并为我国精神扶贫工作提出建议。
关键词:精神扶贫;精神贫困;脱贫攻坚;政府主导;市场机制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7月10日
一、新形势下“精神扶贫”新要求
(一)新时代我国主要矛盾的变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已进入发展的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已经解决了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水平,生产力也显著提高。但是,发展不平衡与不充分成为当前制約我国发展的一大因素。发展不平衡指的是各区域、方面之间发展的不平衡,而发展不充分指的是我国仍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存在发展任务不足的问题。当前我国贫困地区发展相对落后,仍存在几千万贫困人口,这便是我国社会矛盾的直接体现。
(二)扶贫治理方式亟须转变。十八大以来,我国有8,000多万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从10.2%下降到1.7%以下,脱贫成效显著。但是,目前精神贫困已成阻碍我国发展的重要问题。并且不容忽视的是,过去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输血”式扶贫呈现边际效应递减,物质上脱贫与精神上脱贫并没有同步。调查显示,部分贫困群众由于缺乏自我“造血”功能而再度返贫;并且在政府对贫困地区的支持下,许多贫困群众形成了“坐等靠”的心态,缺乏主动脱贫的意识。在脱贫攻坚战的决战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致富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精神扶贫成为新时期扶贫工作的重点。为此,我们需要促进精神扶贫工作治理方式转变。
二、“精神贫困”与“精神扶贫”
(一)“精神贫困”内涵界定。精神贫困是指人们在思想素养、生活观念和价值观等方面的追求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不相符,以至于无法摆脱贫困。精神贫困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精神观念的贫困。精神观念上的贫困指的是贫困主体不具备走出贫困状态的勇气,贫困主体习惯于“等要靠”,对待脱贫不积极进取。二是脱贫能力的贫困。脱贫能力上的贫困指的是由于贫困主体自身受教育水平低、文化水平低且不具备任何特长技能,无法依靠自己来脱贫,也更加无法充分利用扶贫政策改善自身生活。脱贫能力上的贫困更多的体现为农村中缺乏技能传授、缺乏一个脱贫的主带头者、贫困主体由于自身原因对于技术接受和学习能力差、学不会等。三是生活趣味的贫困。农村中由于缺少娱乐、体育等基础设施,导致贫困主体精神空虚,在闲暇时生活单调无味。四是社会习俗的贫困。习俗上的贫困表现为贫困地区仍有一些陋习的存在且无法破除,陋习在人们心中占据重要地位,如重男轻女观念和封建迷信思想等。
(二)“精神扶贫”内涵界定。对应于精神贫困的基本内涵,精神扶贫大致可以分为两方面:“扶智”和“扶志”。
“扶志”是指通过政府思想上和精神上的教育,改变贫困户不思进取、不懂得主动脱贫的观念,以使贫困主体树立脱贫的志气和信心。解决脱贫工作中贫困主体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让他们拥有脱贫的信心和勇气,真正实现自主脱贫,激发脱贫积极性。
“扶智”指的是主要解决贫困主体脱贫能力不足这一问题。通过对贫困地区贫困主体的文化教育、职业培训、技能传授,使贫困对象掌握一门或几门技能,拥有脱贫能力,脱贫后一般不再返贫。
精神扶贫工作中,要首先开展“扶志”工作,树立良好的精神态度,敢于脱贫。其次,“扶志”与“扶智”应结合起来,让贫困主体掌握相关技能。
(三)政府“精神贫困”内涵界定。提及“精神贫困”,我们大都认为精神贫困指的是贫困户的精神贫困,不愿脱贫、缺乏脱贫内生动力问题,但是这种理解将精神贫困狭隘化了。实际上,精神贫困分为两种:一是个体的精神贫困问题,二是地方政府的精神贫困问题。个体精神贫困问题已在上文论述,故此处不再赘述。下面,我们将对政府精神贫困展开分析。
政府的精神贫困是指地方政府的扶贫效率差,地方政府扶贫工作不积极,甚至不想脱贫以获取国家的转移支付和相关福利政策。政府本应积极扶贫,发展地方经济,但是精神贫困导致地方政府也出现了“等”、“要”、“靠”思想。地方政府对于扶贫工作开展流于形式,无法满足贫困群众的真正需求。甚至地方政府本身就不想脱贫,想保留贫困地区这一顶帽子,以贫困为荣,因为只有这样,地方政府才能源源不断的获得国家的帮助与支持,获得大量优惠福利待遇以减轻地方发展压力。
个人的精神贫困与政府的精神贫困二者相结合便构成了我国的精神扶贫问题。精神扶贫既要克服个人的精神贫困,还要克服政府的精神贫困,转变二者的消极态度,这样才能助力于我国扶贫事业的发展。
(四)政府扶贫与市场扶贫模式比较。我国目前的扶贫由政府主导进行,政府扶贫模式既存在优势,也存在不足之处。
政府扶贫模式的优势在于:首先,社会资源可以在短时间内被政府整合加以运用。其次,政府通过对扶贫工作制定“路线图”,将扶贫工作专门委托给一线扶贫部门,分解目标,责任明确,并有利于扶贫效果的动态检查。并且,政府通过修订法律和公共政策可以从根本上克服贫困歧视偏见。总之,大范围、宏观上的贫困问题可以通过政府扶贫模式来有效解决。
虽然政府在解决大范围、集中性的贫困问题上十分有效,但针对分散化、差异化的个别地区贫困人口脱贫问题,成效却不显著。政府扶贫模式存在的缺陷有:一是政府实施的扶贫政策缺乏精准度。扶贫政策是由上级部门制定,但是由于制定部门缺乏沟通和对贫困地区的了解,使得政策在实施中无法与地方具体实际相匹配,资金运用也缺乏效率。二是政府扶贫资金筹措渠道单一化。我国政府扶贫资金的来源主要是财政资金,但是由于经济下行,导致财政资金紧张,扶贫资金短缺,大大减弱了扶贫效果。三是由于政府扶贫运用的是上下级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因此缺乏灵活性,并且贫困居民未能参与到扶贫决策之中,降低了基层贫困主体脱贫积极性。四是由于政府长期主导我国扶贫事业,导致市场力量运用不足。市场主体未充分参与到扶贫事业中来,资源未得到合理使用。
与政府扶贫模式相比,市场扶贫模式也存在其自身的优点与不足之处。市场扶贫模式的优点在于:首先,市场扶贫模式可以通过企业主体深入各个县乡镇村,与基层点深入合作,并做出符合当地地方特殊性的扶贫决策。其次,市场扶贫可以将贫困主体纳入市场范围,贫困地区的生产力量可以对接广阔的市场需求,与此同时将农户与市场联系起来,带动脱贫致富。还有,市场参与可以建立长效可持续的扶贫模式。市场是资源配置的决定力量,通过市场扶贫,延长产业链,带动贫困地区就业,这才是行之有效的“造血功能”。
但是,无法避免的是市场扶贫模式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首先,市场存在市场失灵,市场容易导致垄断和外部效应的产生,更有可能会引起精神扶贫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其次,市场充斥私人经济的逐利行为,有可能会导致扶贫成为市场主体用来获利的手段,使精神扶贫变得逐渐功利化。以及市场存在的固有缺陷会导致欺诈行为的产生,这也增加了扶贫成本。
三、“精神扶贫”中政府与市场关系论证
精神扶贫要辩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政府与市场优势互补,促进精神扶贫的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在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之上,找准政府与市场的互补点,使政府和市场能够有效结合。
(一)精神扶贫必须充分发挥政府职能,政府要制定扶贫规则制度并有效监管。政府拥有很强的动员力量,可以在短期内集中资源,使扶贫效率明显提升,可以说,政府在精神扶贫中是十分重要的力量,它承担着对贫困主体和贫困地区最低限的救济。并且,由于精神扶贫需要政府提供资源和机会,对于扶贫中的复杂性也需要政府的适当干预,因此政府这一角色十分关键,政府也必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在精神扶贫工作中,政府要有边界意识,政府不能越位缺位。政府需要把扶贫中的重心转移到统筹管理上来,只要是市场可以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要越位插手,而凡是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要主动补位。
(三)要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与创造力。在精神扶贫事业中要打破政府一元扶贫的局面,提倡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多元扶贫格局,在扶贫中扩大市场主体参与,使企业、社会组织纷纷加入到精神扶贫中来,打破扶贫当中的行政性垄断。
(四)要保证政府与市场相互合作,相互监督。在扶贫事业中,政府要实现自己职能转变和角色转型,发挥市场主体在精神扶贫中的有效作用,实现政府与市场的有效互补。
四、“精神扶贫”模式转型建议
面对精神扶贫工作,我们要转变以往政府主导的单一扶贫模式,建立政府与市场共同参与、多元治理、互相监督的大扶贫格局。在政府的主导下,引入市场参与,给足市场自主权,又要加强监管,促进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等多方面进行合作。
(一)要做到市场提供农户与市场接轨的机会与政府促进贫困人口就业政策协同进行。市场通过延长企业产业链,发展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就业,并将贫困户纳入市场范围,与市场相结合,促进贫困户致富增收。政府也要发挥政策优势,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对贫困人口进行职业化教育、技能培训,促进贫困人口自身脱贫能力提升。
(二)政府保障公平和市场提高效率应同步进行。市场化扶贫可以通过效率与收益调动贫困主体的脱贫积极性,改变精神贫困现状,杜绝“等要靠”思想。但是,也要通过政府的扶持与帮助保障自由竞争的市场不侵犯贫困主体个人权益。
不仅如此,还要发挥市场自由竞争与政府监管二者的协调作用。市场的自由竞争可以激发贫困主体的参与积极性,但是市场仍存在风险,市场是一个存在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环境,因此在市场参与精神扶贫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欺诈、垄断等行为,这就需要政府在保证市场自由竞爭的前提下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促进精神扶贫稳步进行。
(三)要使市场主体的第三方监督与政府扶贫相结合。在精神扶贫问题中,政府的精神贫困问题也十分突出。政府扶贫工作流于形式、懒政怠政,甚至以贫困为荣、不思进取,这都需要在引入市场多元主体参与之后发挥市场中第三方的监督作用,监督政府扶贫工作,促进精神扶贫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刘清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与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J].老区建设,2017(22).
[2]朱楷文,李晓广.精神扶贫的现实困境与实践进路[J].中国国情国力,2019(11).
[3]方黎.消除精神贫困 走上繁荣富裕之路[N].安徽日报,2020.3.31.
[4]李梅.政府、市场、社会:精准扶贫的秩序维度[J].学术界,2018(07).
[5]雷广海,石奇.构建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协同推进扶贫新格局[N].中国社会报,2019.819.